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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时间:2021-03-10 16:40:2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借款合同汇编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借款合同汇编九篇

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请求借款,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

  方,上述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此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经当事人各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计息,月息为1.5%。

  三、借款用途:商业经营、货物买卖、债务清偿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五、借款归还: 乙方应于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还款日为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为理由延迟还款,否则构成违约。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逾期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六、担保条款

  1、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2、保证期间:为两年(自);

  3、本合同所有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每个保证人均负有在其担保范围内独立清偿被保证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义务。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担);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八、承诺保证条款

  1、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资信、财务、经营状况等所有信息、证照、契据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在遭遇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及其财务资信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危机还款的不利变化等情况时,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甲方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接受对甲方律师费的强制执行,并放弃对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

  的抗辩权。

  2、在乙方遭受诉讼、仲裁、行政、刑事处罚以及财产与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其还款义务的履行等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时行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要求乙方及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

  3、如乙方及各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的承诺,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计拖欠甲方两个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请公证强制执行,乙方及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因乙方违约,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十、 公证条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证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若乙方到期不依约还款,甲方有权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保证人均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3、执行金额的确认: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有权通过乙方预留的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以电话对执行金额向乙方进行核实确认,乙方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时,如对执行金额有异议应于三日内持有效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持还款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即可依据申请人申请的金额出具执行证

  书。如公证处无法按乙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变本合同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未书面通知公证处,则不论乙方是否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均视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放弃对强制执行金额的抗辩权。

  4、乙方、保证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范围包括: 万元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本合同各保证人愿意单独或共同作为被执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6、乙方联系电话为: ,邮政编码:

  乙方特快专递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合同所有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甲 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行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保险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

  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国银行,3)纽约_________,和4)伦敦_________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

  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 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帐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帐户;

  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

  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_________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

  保管帐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 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年。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 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

  4.3 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 提款

  5.1 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 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帐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美元保管帐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 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帐户。

  6.4 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帐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帐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额度(1)部分为年息2%;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 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 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1)部分。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

  (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还款期届满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如借款额度(1)部分和/或借款额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

  第11条 保险

  11.1 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 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 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 费用

  13.1 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1)部分为0.2%,借款额度(2)部分为0.4%,借款额度(3)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帐户。

  第15条 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 16.3 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 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 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4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 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规定用于 。

  二、借款期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至 。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日本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甲方”),与其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日元万元(金。

  第二条借款期限及汇款日期

  借款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__年__月__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年利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计算,该利率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条还本付息

  本借款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本息应当在入金后年以内偿付完毕;每笔还本付息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手续,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

  还本付息计划表币种单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还本付息期限内偿付完毕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签订本借款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提前还款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在中国法律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之前,偿付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金额根据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

  该提前还款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争议解决及准据法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以中国法律作为本借款合同的准据法。

  第七条生效以及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本借款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借款合同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经签署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贷款方】:(盖章)乙方【借款方】:(盖章)

  XXX有限公司

  地址:日本国XXXXXX地址:

  签章:签字日:

  签章:签字日:

借款合同 篇6

  一百年前的3月26日,亚洲最大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成立。

  回首往事,在汉冶萍公司成立的风云岁月里,埋藏着一个民族富国强兵的梦想。然而,它历经坎坷与磨难,最终沿着自己生产出来的钢铁轨道,慢慢驶向了灭亡,除了留下6000余册档案资料,在历史长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怀着强国之梦

  张之洞施展抱负

  阳春三月,春风吹绿了江南的柳枝。在大冶铁矿国家矿山公园里,当游人们面对气势恢宏、世界第一高陡边坡“天坑”时,无不由衷发出感叹。这里不是一个普通的“天坑”,它那一道道梯田般的印痕,如

  同一个巨大的光盘,刻录着中国近代史上钢铁企业最凝重的一页。翻开这一页页“天书”,沿着一道道轨迹,历史便清晰地浮现人们的眼前。

  3月24日,记者走进大冶铁矿,专访了研究黄石矿冶文化专家马景源老人。正巧,《长江日报》记者也从武汉赶到大冶铁矿,对老人进行专访。老人一生致力研究汉冶萍,并撰写了大量有关汉冶萍的文章,有“汉冶萍史料专家”之称。

  在马景源的讲述中,一个承载着强国之梦、背负着荣耀与耻辱的汉冶萍就浮现在记者眼前。

  战争后,清政府如同一艘摇摇欲坠的破船,千疮百孔。在“师夷长技”的影响下,清政府内部的李鸿章、张之洞等人认识到,西方的军事武器远远优于当时还以农为本的中国,但当时的中国,还没有一家真正的钢铁厂,钢铁完全依赖欧美进口,清政府处处受制于人。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上书光绪皇帝,奏请开办湖北铁厂,同时开采大冶铁矿,希望通过大办钢铁,达到强国之梦。

  当时,因选址问题发生争议。李鸿章主张将厂址建在产煤的地方,盛宣怀主张建在石灰窑。最后,按张之洞的意见建在了汉阳。随即,张之洞派15批30多人次对大冶铁矿进行复勘,确定矿石含铁64%,仅露采储量达2700万吨,百年不能采尽。之后,对大冶铁矿进行施工开采,并建成了当时中南地区第一条铁路:从大冶铁矿到石灰窑江岸35公里的运矿铁路以及运和码头,中心站建在下陆,作为补给之用。

  三年之后,即1883年,寄予厚望的汉阳铁厂正式炼铁投产。然而,刚一投产就出现燃料问题。张之洞又多次派人前往石灰窑、黄石港及江夏金口等地选择建厂地址,并沿江找到几处煤矿。由于生产的焦炭不适合炼铁,只得跨越重洋,从英国、比利时等海外远购。因路途遥远,价格昂贵,投产两年后铁

  厂亏损560万两白银。

  盛宣怀无奈“出山”

  收拾一堆“烂摊子”

  盛宣怀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出山”的?马景源老人介绍,连连亏损的汉阳铁厂,成了张之洞的一块心病。他的强国之梦难道成了泡影?他问自己。当时,正是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清政府要负担2亿两白银的战争赔偿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张之洞拟给外国人来承办,但遭到清廷一些强硬派的反对。有人骂他是卖国贼。这时,张之洞想到了一个人,他就是盛宣怀。

  在甲午海战中,盛宣怀负责粮草,因被指控贪污军粮公款,他从海关道员的位置上被贬下来,到京城做了一个闲官。张之洞便保举盛宣怀招商承办汉阳铁厂。当时,盛宣怀并未动心,他知道,这是一个“烂摊子”,收拾起来并非一件易事。经过张之洞多次举荐,盛宣怀

  无奈,就提出一个要求,让张之洞举荐他做当时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如果如愿,他才“出山”。张之洞做到了。从此,盛宣怀走上了一条与中国近代工业息息相关的艰难创业之路,他也成为发展黄石近代工业、使黄石成为长江中游工业重镇的开拓者。

  1896年,由于已牢牢掌控大清帝国轮船、电报、矿务和纺织四大洋务企业部门的盛宣怀的“粉墨登场”,中国汉阳铁厂由官办改为官督商办。为了保证铁厂产品销路,清廷还要求全国所需钢铁料由汉阳铁厂供货,还批准汉阳铁厂的产品减免厘税5年。

  盛宣怀到任后,将上海轮船招待总办郑观应请来做三件事:一是觅焦炭,二是选人才,三是整顿铁厂。按照盛宣怀的三点,郑观应首先沿江寻觅焦炭,在湖北、江西、湖南、四川长江一带找煤,终于在萍乡发现了优质煤矿。在人才上,他选用了不少外国专业人才,并在汉阳铁厂创办培训班,培养技术人才,同时着手对铁厂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把衙门制度改为企业管理制度,改变了官办衙门作风,还派驻军把守等一系列举措。

  借款日元引进平炉

  皇帝批准成立汉冶萍

  经过两年在安徽、湖南等地考察,1898年,张之洞、盛宣怀合奏,决定在萍乡采煤炼焦,成立萍乡煤矿总局。这样一来,解决了燃料问题。但是,质量又出问题了,生产出来的产品脆裂。无奈,盛宣怀派精通外语的李维格带着大冶铁矿石、萍乡的煤、焦炭、生产的钢铁到英国,请钢铁化学专家化验。结果出来了,问题出在炉子上。

  李维格回到国内,提出换炉子,建议从英国购进,但资金上又遇到困难。

  盛宣怀心里不是滋味,从他接手铁厂后,就一直没有消停过。这时,

  日本得知消息,愿低息贷300万日元给盛,条件是将铁厂所有矿山作抵押,用大冶铁矿的矿石偿还,分30年还清。在政府、民间资金无法筹措的情况下,盛宣怀于1904年,与日方签订了《大冶预借矿价合同》。借款300万日元,引进了30吨7座平炉,从年生产能力3万吨提高了30万吨,开始出现短暂小盈利,这对多灾多难的铁厂而言,已经不容易了。

  然后,到了1907年,由于中国的关税控制在外国人手中,外国产品大量涌入中国,铁厂又开始出现亏损。这时,清政府颁布了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几个条例。在这种情况下,盛宣怀为了解决资金不足, 于1908年上奏清廷,申请将大冶铁矿、汉阳铁厂、萍乡煤矿三家合并。3月26日,经光绪皇帝批准,成立了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由官督商办改为完全商办公司,计划在民间招股20xx万,每股50元。盛任总理,起草了汉冶萍公司章程,一年一次召开股东大会,总部设在上海。

借款合同 篇7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贷予乙方人民币(大写)x元整,¥:x元,于订立本约定同时,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二、借款利息(日息)千分之x元人民币。

  三、利息的给付:乙方x不得拖欠。

  四、借款期限为x天,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到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息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七、乙方还款担保人x,为明确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同时借款人,担保人愿以其合法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八、本俣同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贷款本息费用全部清还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借款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以上各方共同出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物权法、担保法规等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借款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出资借款人约定

  该借款协议是《11111》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为双方共同真实意愿表示与主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主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主借款合同债权人为甲方实际债权为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拥有,甲方债权为1600W,乙方债权为400W。每月利息按主借款合同约定收取再按所出资借款比例分配。甲方与乙方对债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共同出资借款额

  共同出资借款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出资借款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借款利润,分担共同借款所产生的风险与亏损。

  共同出资借款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出资借款承担责任,共同出资借款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借款合同承担责任。

  共同出资借款人可按出资借款比例实现债权,可依法对所出资额等值抵押物进行起诉申请资产保全维护债权人权益。

  甲方: 乙方:

借款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日

  金额

  年月日

  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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