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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0-09-23 22:03:1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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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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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四、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 XXXXXXXXXX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要求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4.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澳路548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本合同为综合计算工时制;□本合同为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时间或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休息,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3.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嘉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发给乙方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作为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属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甲方按照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计发乙方的工资报酬。

  4.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5.如甲方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甲方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6.甲方每月10日以货币或转帐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方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

  7.甲乙双方对工资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第九项中约定。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在每月应付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自愿提出不需要甲方办理社会保险,也不需要其它相应的经济补偿。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止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奖惩,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如乙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证明,或使用假证 而导致其它不良影响与后果,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乙方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不得拒绝、拖延或隐瞒应移交事项。如果乙方拒不按规定办理或移交不完全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劳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第九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

  4.乙方因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将不承担对乙方的任何经济补偿;若乙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制订的《员工入职登记表》和《员工守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员 工 入 职 登 记 表

  入职承诺:入职单位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及其它情况;本人已知晓《员工守则》,并承诺遵守;本人无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竟业限制协议。表中所填内容均为真实情况,提供的身份证件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入职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个人经济补偿。

  入职人签字: 年 月 日

  员 工 守 则

  1.员工均应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2.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3.热爱公司,忠诚敬业,勤勉谦虚,认真履行在公司应尽的职责。

  4.服从公司的人事和工作调配,尽忠职守,服从上级,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5.努力钻研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6.工作主动积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不拖延、不积压,完成公司交与的各项工作任务。

  7.爱护公司财物,规范使用机器设备、工装夹具、物料等,不故意损坏;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8.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化公为私。

  9.维护公司形象,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10.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业务,或兼任其它厂商的职务。

  11.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接受馈赠、贿赂,贪 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2.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下班后不得擅自留在工作场所玩耍或处理私人事务;工作时间和考勤、请假等,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或通知。

  13.不得私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14.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物品及文件资料等)出离公司。

  15.每天上下班时做好机器设备、物料、工具箱、工作台、办公桌及工作区域内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16.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艺要求和安全作业规定。

  17.工作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闲书、报刊、听音乐、随便接打电话以及干私活、吃零食、吸烟、打瞌睡、酒后工作等,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18.严禁在电脑上看、听或下载与工作业务无关的内容。

  19.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朋好友;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会客。

  20.工作时间内不准任意离开岗位或串岗,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21.禁止在工作区域、检验室、仓库、配电房等禁烟场所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2.保持仪容整洁,在公司内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裤或背心、穿拖鞋;必须身着公司提供的工作服、鞋进入工作区域;规定需要戴上安全头盔的必须戴好后方可进入相应区域。

  23.语言礼貌、举止文明,不得吵闹、骚扰、恐吓、漫骂、施用暴力,或互为聊天闲谈,或造谣生事、扰乱秩序。

  24.同事间团结互助,通力合作,不搞小团体和分裂帮派活动。

  25.个人应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附则

  1.若有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违反公司制定的其它规章制度,公司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罚决定。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换岗、降级、减薪、劝退等,情节严重者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2.本守则已提交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上守则,接受人已熟知,无异议,并承诺遵守,若有违反行为,愿意接受公司的任何处罚(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等);同时不要求公司对个人的经济补偿。

  制订方(盖章):XXXXXXXXXXXXXXX 接受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 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终止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 庭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选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小时,每周工作_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六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综合工资制:(1)基本工资为_元;(2)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_。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应按国家和海口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 乙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异议,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条 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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