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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1-12-28 20:16:3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活着》读后感(精选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着》读后感(精选15篇)

《活着》读后感1

  昨夜西凤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流动的生命,流动的激情,蹉跎的岁月,易逝的青春,蓦然回首,消失殆尽。

  留下一分钟思考,人生的目标是什么?留下一分钟领悟,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留下一分钟感慨,人生的价值是什么?留下一分钟探索,人生的真谛是什么?留下一分钟,细细咀嚼“人为什么活着?”或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分为四大类: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而现在的我们涉世未深自然是属于最低境界--自然境界中的人,不论干什么事,都是依照本性去做,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以及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与其说是“天真烂漫”,不如说是“糊里糊涂”,懵懵懂懂地延续着生活,随波逐流,别无所能,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这样的生活就像是一觉醒来,黑暗朦胧中万丈刺眼的光芒,飞扬的心灵,落进了痛苦的躯壳。漫无目的的寻寻觅觅,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怀着一颗悲天悯人之心,长吁短叹……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至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保尔曾这样定义人生的意义。

  知世如梦,无所求心。人生固然一梦,但一生中也就只有一次这样做梦的机会,何不好好把握,岂能这样混混沌沌的度过呢。默默耕耘毫不懈怠的努力吧。亚历山大·辛德勒说过:我们的双手会枯萎,我们的肉体会消亡,然而我们所创造的真善美将与时间同在,永存不朽。这是创造的永恒,也是人生的真谛。付诸行动吧,要相信,一切皆有希望,每个人都是自己幸福的创造者。并且这样的创造,即使苍天崩溃,也不会泯灭不会淹没。那么我们应踏着骄阳,迈过江河,迎着星光,向着宇宙穹窿的尽头出发,无怨无悔的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真谛。让远处的圣光照亮我们的心灵,追求神往的终极,昭示我们从有限的,苦难的尘世走向自在的解脱之道。帕斯卡尔感慨:人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那么让我们开拓思想,坚定信念,探索我们人生的意义吧,即使脆弱也带着思想思考。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众里寻他,蓦然回首,景然跃目。

  追逐着前进,寻找意义的所在。它似清晨的雾霭虚无缥缈,似夜晚的繁星若隐若现,似流水中的落花漂浮不定。在天涯深处,在海角的尽头。这样的寻找令身心疲惫不堪。

  静心思考,让内心拥有宁静的海洋,让平和笼罩你的心灵,让友情,爱随之滋长,让生命即时即刻地舞蹈--人生不会暗淡,可以这般绽放光辉。

  值得珍惜的痕迹消失在岁月的尽头,让时间洗涤,愿你蜕变的单纯又自然,不求别人的赞美,恭维,不求别人的鲜花与掌声,只求了解与珍惜。人生可以如此蜕变,依旧精彩。

  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人生也像朝夕起伏。不可避免的遭遇挫折,空虚,重担,失败,怠惰。但终究要相信生命如此光辉灿烂,我们怎么可以不珍惜呢?生是遗忘与珍惜的结合体。

  寻觅久远,可终究要相信,不要刻意的去追求意义,因为它有时就在我们的面前,只不过我们缺失的是发现它的眼睛。

  王国维的事业三境界使我从《人为什么活着》中领悟到人生也如此的三境界。独上高楼,衣宽不悔,众里寻他,灯火阑珊。

《活着》读后感2

  《活着》的故事不复杂,是写一个叫富贵的男人的一生,年轻时家境好,用今天的话评价他就是个败家子,输光家产不说,还气死父亲,接着被国民一党一抓去当 兵,幸好活了下来。回到家时,已经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母亲病死,女儿凤霞聋了。这一段是从富贵走向贫穷的开始。接着儿子给县长夫人献血而死,女儿凤霞 好不容易嫁了人,生产时出一血而死。几年后,老伴也走了,女婿在一次意外中也死了,只剩下他和孙子相依为命,可是孙子也因吃豆子过多而撑死了,最后只剩下富 贵一个人。

  从富贵到贫穷,到不断的死亡,最后只剩下富贵活着,同时还有一头老牛。

  对我们常人来说,每个人如此死亡都是锥心泣血的,富贵一次次经历一次次活了下来,我们不禁要问,余华在这儿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

  活着,每一个生命都是如此卑微,又都是有尊严的。我们活着或如一粒种一子,或如一只虫子,终究会走到生命的最后,而过程就是时光对生命的记录,也告诉我们只有时光是永恒的。

  从这整篇小说里,余华也告诉我们: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面对死亡,更多的我们皆同苏东坡的《江城子》的情感:“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 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这是人类共有的诗情。可是,断肠之后呢?

  余华的《活着》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心灵去处。佛说:一切都是缘生缘灭,世间万事万物都在同缘法聚合。可是,当我们历经种种,终究如陶潜云:“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说到底,我们在现实之中还是需要一个自我的肉一体和心灵的安顿。

  《活着》,没有过多诉说悲凄万千的生命磨难,而是以佛家和道家的超脱来警醒人们。

  余华自己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想这是一种对深沉的生命经验的感悟,写《活着》时的余华尚年轻,有如此悟性,实在是一种心灵的卓越,所以他赢得了世界的认同和喝彩。

  活着,是一个祸福相依的过程,祸躲不过,福也不可尽享,从少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生命就渐如流沙,只留下一抹淡淡的印迹而已。

  余华在《活着》最后的概括说:“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也印证了蒋捷《虞美人听雨》的对生命的解读,“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 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我们活着,生命的最后,或许就是道家所说 的“静”吧。

  《活着》告诉我们:活着,最后我们都会回归生命的静虚,也是一种完满吧。《活着》讲的是关于死亡的事,其实它更想告诉我们的该是如何去不死,也就是说,无论生命经历怎样的磨难,我们都该以“活着”的姿态面对死亡。这是富贵的个人生命记录,我想也是我们民族的自画像。

  我们甚至可以把富贵提到阿Q的高度,尽管他们代表的个性如此不同。

《活着》读后感3

  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活着》读后感4

  翻今天的报纸才发现今天的节气是立秋,秋天了么?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手里的这本书从七月一直翻到了八月。难怪下午躺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怎么觉得有些冷,是因为空调的冷气渐渐布满整个房间,还是因为看到了小狼的死?

  小狼死了,是被陈阵自己用马棒打死的,我为它难过了一整个下午。

  厚厚的一本书快要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开始猜小狼的结局会是什么。

  我想也许会让它重新回到草原,也许它爱上了它青梅竹马的玩伴——三只小母狗中的一只,然后作者再让它们生一群可爱的的狼狗BABY,想像它们长成高大威猛的狼狗勇士。然而那个在铁链下长大的桀骜不逊的灵魂终于还是用死亡争得了自己的自由。

  视小狼为自己生命的陈阵终于听从了毕力格老人的话,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马棒将它打死——让它在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让它飞上腾格里,成为狼图腾的祭品,成为草原上空永不死去的狼的精灵。

  这本书讲了一个传奇的故事,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来到内蒙古草原牧场生活,从不喜欢狼到爱上狼研究草原狼,并像淘气的小孩掏鸟窝一样,冒险从狼洞里掏得了一只小狼,顶着草原养狼不敬、养狼为患的多种矛盾和压力直至将它抚养长成一只大狼的经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线索。

  作者说离开草原以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不停地做着关于小狼的梦,可是每一次的梦里,小狼都没有怨恨过他,看他的眼神里始终都是充满爱意的,那爱意古老荒凉,温柔天真。我相信作者没有撒谎。可是,我还是为小狼难过,因为这样的结局,不论作者给它怎样的理由。作者让陈阵磨钝小狼四颗借以战斗和生存的狼牙牙尖以防止它咬伤人,用铁链拴住它以至当它听到旷野里的狼嗥时在一次次的挣脱铁链的努力中将咽喉勒出炎症而失去与自由狼在草原上空的狼嗥对话,并最终失去重返自由狼的群体当中的可能。忿忿然,如果可以我真想改写这个故事......

  小狼生活的那个世界叫做草原——光看这两个字只觉得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文中有大量对草原生态的描写,比如那个天鹅湖,美得我几乎要怀疑那是作者的遐想了;然而草原上还有人,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也像作者笔下的用字一样触目惊心,那只天鹅的死,那群狼的死,那片草场的消失,直叫人心痛而无奈......

  总觉得厚厚的一本书其实可以再薄一些。有些话不知是作者心里太想说还是什么原因,我好像觉得像是在听一个老人不停地重复一个话题一样——那就是“狼图腾”三个字。对中国历史地域人格的分析,对游牧民族的崇敬在书中多次出现和表露,尤其是书结尾的那份“讲座”,是耐了性子看完的。我不明白,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作者也会尽量避免重复,可是作者为什么要明知故犯?小狼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图腾”却是两个太重的字眼,看的过程总觉得作者有一些罗嗦,嗯,或者,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可以看做是作者不知觉的在内心深处所做的虔诚的一次又一次的祷告?有一些困惑。

  无论如何,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夏天的一段时日,让这个平淡的暑假有了一些纪念。我想从此我要中了草原的毒了,从此也要中了狼的毒了。也许有一天我会在内蒙草原上截住一位老人向他打听草原狼的故事。

《活着》读后感5

  微凉的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我的屋内,秋风吹来一丝寒意,我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轻轻地抚摸着书皮上的名字“活着”。书皮是黑色的,我见过的版本书皮都是黑色的,这黑色,让人感到压抑和沉重,或许活着,本身就是压抑和沉重的吧。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思是乱的。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大家最关注的人福贵,不是大家最同情的福贵的命运,不是大家最感慨的当时的生活,而是书中那个最悲惨而又最坚强的女人----家珍。

  我想,家珍真是个伟大的女性,她所承受的苦难,所表现出来的坚毅,又何尝不是在演绎着“活着”?或许,是因为同为女性,亦或是因为我所处的这个特殊的年纪,一遍又一遍地接触家珍,我就愈发地欣赏她,敬佩她。

  她隐忍、贤惠,用旧时女子的胸怀包容着自己的丈夫。她会做四样蔬菜,但下面都是猪肉的饭给福贵吃,为的只是告诉福贵一个道理: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到下面都是一样的。读到这,我不禁莞尔,《活着》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的朴实,是的,这样的文字才更能打动人。而这样的家珍更是让我喜欢,她的可爱,她的聪明,她用最委婉的方式诉说着对于女人来说最严肃的事情,她不急,也不恼,什么事都放在自己的心里留给自己整理,或许这样的心理并不好,可是在那时,相较于那些大大咧咧的村妇,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性格了。

  她对于福贵、对于婚姻的执念令我费解。初读时的我想不明白家珍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福贵,容忍他的吃喝嫖赌,甚至在福贵打了她两巴掌的时候,她都一声不吭,甚至福贵问她恨不恨他的时候,她的回答都是没有,那样轻轻的两个字却带有十足的分量。怎么会不恨呢?未经世事的我都无法不恨。那一句“你不回去,我就不站起来。”刺痛着我的心,这究竟是个多么执着的女人?是说她执着呢,还是固执呢?是因为爱吗?不,只是对于婚姻的执念吧,那样的年代,福贵又是那样的人,不会有爱的。可是越往后看,当家珍被父亲接走不舍的时候,当家珍背着有庆走了十多里路回去的时候,当家珍脱下旗袍换上粗布衣服干农活的时候,当家珍见到福贵归来大哭的时候,当家珍安详地死在福贵怀里的时候,热泪一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才和福贵终于明白,家珍终究是爱着富贵的吧。

  一个女人,生活在中国最贫穷、最动荡年代的女人,用自己小小的力量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守护着自己的家庭。透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家珍年老时站在田边瘦小的身影,她的头发白了,身子也病了,夕阳的残红涂抹在她的身上,渲染着她一生命运的不幸,青年丈夫家庭衰落,中年丈夫失踪,女儿哑巴,而后丧子,暮年丧女。但即使最后病得那样重了,她还坚持着,幸福地坚持着,是心中的那份本真支撑着她,本真,亦是本贞。汪国真的一首诗中写道:“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得清/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家珍就是这样的吧,义无反顾,在那个年代收获了幸福。

  《活着》描述的不仅是福贵的生活,不仅是福贵家族的生活,更是当时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生活。作为一个人,首先是活着,而后是怎样活着,活着怎样。“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哀”。坚守本真,坚守本贞,义无反顾,幸福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6

  我躺在六英尺深的土地下。我又回到这里,回到我诞生的土地中。泪水从山顶蜿蜒流下,淹没我,淹没我出生的那栋矮房。

  我听到哭声,女人的嚎啕,男人的呜咽。那些一面之缘的陌生人,挤在我的门前,比赛着他们的悲伤。故乡的残砖破瓦,听过多少遍这彻骨的哭泣。风把尘土吹起,打在一张张疲惫的脸上。泪水滚着尘土,从脸颊流下,再将它们送回诞生它们的大地。

  我又回到这里,我叛逃的土地。我绕着这片荒芜的世界兜兜转转,我从赤裸中诞生,为自己披上华服,为自己建起堂皇,直到我被时间诅咒着回到这里,转回这片我诞生的土地。

  我又回到这里,我叛逃的土地。拿起书,是深夜;放下书,已经是中午的艳阳。灼热的阳光烧透了空调冷风,直直打在眼眸。我看着我的影子一点点拉长,仿佛我也在时光中一点点拉长。富贵,一个寄寓着美好的名字,被命运无情地嘲弄:家珍死了,凤霞死了,有庆死了……那些名字曾经寄托的美好愿景也在丧乱中离去,人那些渺小的祈愿在生命的重量下被碾压、踏碎。

  富贵的一生,从失去开始,在不断的失去中走向终点。起初,我还有怨气,还有同情,还有为富贵寻找苦难根源的力气:

  是时代的过错么?是那个给中国人眼中注满泪水的时代的过错?是命运的嘲弄?是他年少时挥霍放纵的报应?

  可当有庆死了,富贵所有的愤怒都在家珍的宽慰中消散时,当春生背负着生命的债走几步回头时,指摘和同情都失去了意义。富贵的苦难,是来源于那个相伴他一生的朋友,那个同样将相伴我们一生的朋友:活着。

  人活着究竟为了什么?从出生起,我们便于生活这个朋友相识,在这段紧张关系中寻找着意义:泰戈尔说,生命是流萤般自然轮回;赛格林说,生命是对原始真诚的守望;读后感·余华则说,活着本身的意义就是活着。在生活的不断失去与获得中,在苦难对理想的摧毁中,那些崇高的追求都不再闪烁,只有脚下坚硬的土地真实地给予生命力量。曾听人说,生命的意义就像是去剥一个洋葱,你一层层地好奇和期待中剥着,最后当你疲惫不堪地剥开最后的答案时你得到的只有流满眼泪的面孔,和满地的洋葱皮。

  生命的意义就像是去剥一个洋葱。最后当你疲惫不堪地剥开最后的答案时,你得到的只有流满眼泪的面孔,和满地的洋葱皮。

  仿佛失去了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望着已经斜去的太阳,沉默着。下午五点,家门口烧烤店的客人渐渐又多了起来,留着寸头的伙计不得不放下手机的游戏擦起桌子。对面的花店已经准备关门,最后的几支百合被捆成捆扔进桶里。母亲带着孩子,拎着菜回家;而理发店换班的姑娘,正推搡着准备开始夜晚的娱乐。

  所有这一切,都建立在,富贵匍匐着的土地上。所有这一切浮华,在他一无所有的生命面前都显得轻薄。他一无所有,也正因如此他真实的站在了这片土地上,站在了孕育我们又毁灭我们的土地上。

  我又回到这里,回到我诞生的土地中。我躺在六英尺深的土地下,我又回到这里,回到我诞生的土地中。我躺在棺材里,听周围的人哭泣。听那哭泣咒怨死亡,听那哭泣可怜生命。

  我们最终都将回到这里,回到我们叛逃了一辈子的地方,回到海市蜃楼破碎后的土地上。泪水是如此珍贵而有力,冲刷掉我们存在过印记;可那夕阳下龟裂的红色大地是真实的,支撑起跪在他身上的人们,让他们在和生命的相伴相争中,回到这里。

《活着》读后感7

  黑暗笼罩了一座城,唯独只剩一盏灯。窗外只听见寒风在黑暗中挣扎,呐老的老钟慵懒地敲打着。此时空气中弥漫着沉重的气息,使我一闭上双眼,那书中一幕幕电影般的情节纷纷闪过;在这孤独的夜里,只剩下聚光灯和笔墨与我作伴。

  想起白天里,我与《活着》的邂逅时光。我还是与往常一样,喜欢去书店与书共渡休闲时光。我喜欢坐落在靠窗的位置,手中捧着一本书;喜欢书慢慢划过我的指尖;喜欢书身上特有的淡淡清香,喜欢它们带我领略知识的海洋。窗外的风变得格外温柔,轻轻地抚摸着我的侧脸,但我更喜欢那冬日里的一束微弱的暖阳,那种诉不尽的温暖,让人很惬意!而它,恰好出现在我必看的书架上,格外的引入我目,我顺手拿下它。

  没有想到,我的眼泪却与它达成了共鸣:

  回忆本是一本蒙上灰尘的书,它曾单薄的承载了某个人的酸楚,过往的不堪,让人不敢再去回忆,渐渐地成了我们闭口不谈的话题,可余华笔下的垂垂老矣的老者,却慷慨大方的与我们讲述他的一生;在锦瑟年货里,该努力时,却有人选择了一份安逸。他是地主家景出生的福贵,他过的是“吃喝嫖抽赌”的生活,可能烟花巷柳显得格外柔情吧!赌场上的输赢犹如梦,而他却不知自己早已输掉了自己的人生。恶习让他家道中落,父亲却被他给活活气死,一贫如洗,穷困之中他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不料被捉去当壮丁,他亲眼目睹了战场上的无数的伤兵之死。历千经万难回乡时,才早母亲已不在人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带了一对儿女,女儿凤霞却因无钱治病成了哑巴,本以为团聚了的一家子能在贫困中得到了平静,不料苦难却依旧如影随形,儿子有庆为难产的县长夫人献血时,医生大量的抽血,不料这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就此消失在这无情的年代里,有庆的死瞬间让我错愕。原以为福贵的生活中的悲剧可以到此结束,可是悲剧一再上演,并没有要停歇。相距离世的是凤霞,她在生产时,死于大量流血;福贵一生经历了最悲痛的'事是没能养老送终,白发人送黑发人。妻子因长年被病痛折磨到生不如死,最终还是先他而去。现在只剩他和女婿:小外孙可以相依为命,不料上天又与他开了一场玩笑,女婿在一次建筑事故中被砸死,小外孙苦根也因贪吃豆子意外撑死,命运与他离开了一场令人窒息的玩笑,生命里难得的那一份小小的温情,最终被死神撕扯得粉碎,只剩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头牛跟他一样坚强的活不了下来,他给这头牛也取名叫福贵,夕阳西下,只剩下他和他的牛。

  道不完这人世间的阴晴圆缺,也诉不完这风花雪月,只因情深未了的结,也只因人世间迟早要离别;余华用朴素的笔触,诠释了生命虽脆弱无常,但在书中,却让生命坚强得到了极限。《活着》让我感慨良深,尽管四季轮回的脚步让生活不平凡,也蹉跎了光阴,黯淡了你的人生,我们也要在这条路上寻觅,哪怕有天,累了、倦了、也只不过在淡泊宁静中踏着短暂的忧伤,走过坎坷,我们也要笑对朝阳。

  我想!你一定对你的人生迷茫过吧!也挣扎过吧!可又不知如何去改变,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放弃看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小火苗。每天无所事事,只会刷抖音、快手、淘宝、打游戏,做着六十多岁老人做的事?寻找那份安逸?不!这样的活着,只不过是在挥霍你的光阴,年轻是像蚌一样磨砺出珍珠的过程,要让自己的人生得到升华,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这才是活着!

  黑暗彻底笼罩一座城,也关了所有的灯。

《活着》读后感8

  历经千辛万苦,福贵得以与家人团聚,可生活的难题再一次摆在眼前——有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福贵、家珍只能决定把凤霞送人。可怜的凤霞,还不知道自己就要被送走了……我们无法去谴责福贵的选择,因为我们未必能做得比他更好,但也同样心疼懂事的凤霞……

  至于有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为了不磨坏鞋子,大冬天的光着脚跑去学校,每天来回几趟割草喂羊。凤霞也是,父母为了弟弟上学把自己送人,她除了不舍之外,没有一点怨念,反而一直惦记着回家……所幸,最后福贵还是把凤霞留了下来。这一家人艰苦却又宝贵的相处时光,真的太少太少了。尽管生活充满了艰辛,严厉地对待有庆也不是福贵本愿,但一家人是没有隔夜仇的。而若是福贵的父亲还在,大概会训斥他:自己都不成器,是个败家子,有庆比你小时候懂事多了。——总之,一定会护着有庆。

  接着,又是人民公社、吃食堂、炼钢……时代裹挟下的福贵一家人,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辛苦吗?辛苦的。他们自己心里觉得幸福吗?幸福的。这就是余华在自序中所说的,“活着”的力量吧。

  灾年之下,原本朴实本分的人为了活命,也会做出缺德的事。“仓禀实而知礼节”,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不为五斗米折腰——正是因为圣人的数量如此之稀少,而其品格又如此之高洁,所以才显得尤为珍贵,也才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福贵和家珍,也都垂垂老矣——“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因为对家人的眷恋和不舍,家珍挺过来了,真好。就像电影《流浪地球》里说的那样,希望是比钻石还珍贵的东西。——哪怕是在那样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的希望。

  可谁知,意外来得那么的快——有庆死了。从愤怒,到痛恨,再到无力,最后,只剩心疼。心疼一个勤劳能干而又善良懂事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就离开了人世;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家珍和福贵,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却还要承受那样的打击。余华没有特意煽情,可读来心情依旧沉重。

  纵观全书,凤霞出嫁是福贵一家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家珍对福贵说,自从他回家以后,这个家就“什么都好了”,但其实,生活还是那么的苦,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要是按年头算,苦根今年该有十七岁了。”凤霞死后,家珍也很快便去了。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又送走了家珍。现在,只有他自己、二喜、苦根这三代在人世间“受活”。爱无生离,只有死别。

  最后的最后,家人全部离去,就连苦根也死了,只剩下福贵,还在人世间“受活”。我们也就突然明白了,在故事的开头,福贵为什么要骗老牛还有其他的牛在干活——或许,他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或许,在他心里,那些人儿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唱着歌,和老牛一起,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茫茫岁月之中。人这一辈子啊——黄昏转瞬即逝,人生白驹过隙,黑夜从天而降,死亡终会来临。“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

《活着》读后感9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灵魂,这些灵魂闪耀着,藏在书本里熠熠生辉,等待着人们去发现他们。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地映在我身上。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为什么要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福贵失去了太多的亲人,最让人心痛的应该就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吧,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地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死亡。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作福贵的老牛。

  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福贵是不幸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缩影。它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却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只有一个欲望,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地要跑,要回家啊,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了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地过,活得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就算生命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0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

  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

  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

  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存在着,却没有那么真实沉重了。

  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有什么事先坐下来好好谈谈,别激动。”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话语。

  “润物细无声”这种中国特有的想法,是来源于无数和福贵一样能忍受生活的幸福苦难的人对它的参透和顿悟。

  我们更习惯在“忍受”中去生活。不是说我们不会奋起反抗,中国近百年的斗争已能完全地展现我们的不屈。而是我们对待生活更像是一种“品尝”,我们会细品它其中的酸甜苦辣,认为生活自有“命数”,悲喜都是老天给予我们的体验。

  既来之则安之,不怨天尤人,把苦难欢喜都往自己的肩上扛。这应该是刻在骨子里不需要别人教授的思想。

  像福贵这样令人敬佩的活着的人,在我们这种常人看起来的确是太通透豁达,但我也明白他们也的确存在于世间,以前有,现在有,未来也会有。

  现在想来,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虽然情绪波动很大,却意外地没有掉下眼泪,是不是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在和福贵一起度过他的一生?一切发生的太过仓促,来不及在这漫长的生命里停下来放置悲伤,就被命运的手无情地推进到下一个猝不及防里,再次轮回。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当自己置身于他的生活时,有的只是充满着对未来的下一个未知的彷徨,哪还能闲心置身事外去评价这段生命于人来说究竟是悲是喜?

  自己真正能做的,只是在承受着生活的重压下,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的辛苦罢了。但我现在如果回去再看一遍估计会哭得泣不成声吧。

  因为哭生活为何如此残酷,哭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存在,哭福贵无声的坚毅,哭活着的意义。

  我会想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能不能像他这般活下去?我想不出。

  也许福贵把活着本身当成一种恩赐,像曾经引起热议的一位宁波小学生说的话:“如果将我出生的那一刻定义为拥有全部时间的话,时光确实从我手中流逝了;但如果将我死去的那一刻定义为我拥有了自己全部时间的话,那么,我一直都未曾失去过时间,而是一直在获取时间。”

  我们一直在从时间0开始获取时间,我们一天天活着,就一天天多出了每一天的时间。

  而在“活着”争取时间的途中,又混杂着无数难以忘怀的遇见和悲喜,这是渺小的人从无法抵抗的自然苍天那里得到的独有恩赐。

  所以,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读后感11

  之前看完了路遥的《人生》,一直想写一篇读后感,可是不知从什么角度入手。《人生》这本小说,就跟真的人生一样没什么主旨,跌宕起伏好像要告诉我们些什么,但内容太多说不清楚,到头来也只为了——活着。

  余华这样说自己的这本小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上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段话,读之前看没有任何感觉,但是读完以后发现,这段话就是《活着》,并且它也告诉我们《活着》讲述的并不是一个悲剧,它让我们看到一条生命的坚强,以及活着的强大渴望。

  我先前在想说喜欢《活着》这本书,是不是有点残忍,可是现在我想说《活着》是我看过的书里面给我最大力量的一本,虽然最后只有福贵活了下来,就算他这一生活得多么不幸与不堪;就算他亲眼看到身边他所爱所恨的人一个个离去,但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个人活着的力量,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可贵。

  初中的时候,我遇到挫折时总会这样安慰自己:“世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死亡,没有什么比死亡更痛苦,所以我现在遭遇的、即将遭遇的都不算什么。”这句话总是很有效的给了我一个退路,就跟福贵被抓去上战场,面对敌人的枪炮时想的那样,只要能够活着回去,怎么样都可以了——这也的确是福贵败家后第一次产生的要好好活着的信念。

  人真的就是这样,做少爷时的福贵吃喝嫖赌,除了正事其他什么都做,那个时候他忙着满足自己的欲望,怎么会想到要脚踏实地地活着呢,他的人生好像一团泡沫,随时都有可能破灭的。从战场上保住一条命回来的福贵,开始好好待他的妻子和儿女,但苦难的命运却依然伴随,时局的混乱,家境的贫困,家珍的害病,知道福贵亲眼目睹赢了他所有家产的龙二替他上了制裁地主断头台,他才觉得命运之神一瞬眷顾了他,夺走了他享受的权利,却留给他一条命。

  《活着》的情节进行得很快,有点像我们的人生,脚步匆匆,来不及后悔,来不及思考为什么。有庆的死,凤霞的死,二喜的死,接踵而至,泪还来不及风干却又再添一层伤心。二喜的出现,其实是《活着》进行到后面,一个让人欣慰的转折,他的善良是完美的,从前一片灰色的世界,在二喜出现后出现了一片喜庆的红,正当人们觉得生活有了希望有了新的开始时,他又早早地丧了命——留下苦根,从他的名字中我们也能猜到,又会是一个悲伤的结果。到了苦根的死,福贵应该已经有点麻木了吧,我不知道如何确切地形容他当时的感受,一个见过那么多死亡的人,一个注定要孤独的人,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活着。

  不论生命多么叫人绝望,却依然要倔强地挺立,骄傲地活着。

  命运的强权,有时使人感到无力。的确,在书中的背景下,人们其实没有那么多力量去改变什么的,不像我们现在,不像《人生》中的高加林,可以追求一下梦想,拼搏一下未来。《活着》中的人们,也许是看不到所谓未来的,可是他们又对明天分外地清楚:明天我依然活着,我依然面对这片无边的黄土,我依然为了我下一个明天挥下汗水。

  是的,倔强地挺立,骄傲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12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因为它的情节。

  全书以主人公福贵对自己一生的叙述为主线。福贵曾是个富家子弟,年少时只顾贪玩享乐,嗜赌成性,败光了所有家产,父亲也因此而死。剩下福贵,妻子家珍还有母亲及一双儿女:凤霞与有庆,过上了潦倒艰苦的生活。为给母亲治病,富贵到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这一离家便是近两年,回家时,母亲已告别人世,凤霞成了哑巴。原以为从此可以平淡生活,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有庆在体育方面刚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却为救县长的妻子失血过多而死;凤霞刚与二喜成婚,幸福美满,因生孩子时失血过多而死;家珍二喜、外孙苦根一个个都弃他先去。年老的福贵与一头取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无忧无虑、无依无靠。

  寒假大红大紫的《哪吒》,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令多少人潸然泪下。可读完《活着》,我却觉得在命运面前,人类是如此渺小又可悲。

  凤霞的生病、有庆的死亡、二喜的离去……几乎所有事情都不在人的掌握范围之内。在可控范围之内的,许是福贵仍身为富家子弟时的所为——也可以这么说,福贵的一生都在为年少时的挥霍付出代价。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他的伤口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勇于对他人讲述自己坎坷的一生。而福贵对自己一生平淡的叙述,更是一种对过去的释怀,只有真正地放下,才会勇敢地面对从前。命运一次又一次地对他开了玩笑,他的神经在这一次次的过程中早就麻木,而这一次放下,何尝不是一次涅槃重生,一次自我救赎?在福贵的一生之中,他没有理想与追求,甚至没有像祥子买下一辆车那样小小的梦想。仅是为生存而生存,为活着而活着。最后只剩他一人之时,他依旧没有产生轻生的念头——就当是不负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幸运。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情节所吸引,更被它的时代背景所吸引。《活着》虽是一本小说,可社会变革也是其中的一条暗线。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后“村里开始搞土地改革了,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分给了以前的佃户。”几年后,“人民公社成立了,我家五亩地全划到了人民公社名下,开始吃食堂了。”接着,时代开始,“队长让两个年轻人去买煮钢铁的锅”,炼钢的热潮掀起了。后来,“_”开始又结束,实行包产到户了。

  这一部新中国成立后的变革史,更是新中国的成长史。70年来,我们经历了生产关系的变化、人民公社化的失误、“_”的动荡……70年后的今天,我们在探索中不断前进,航天事业的不断发展,港珠澳大桥的通车,5G技术的发展,我们用了70年的时间,实现了从刚建立时的一穷二白到一个大国的伟大飞跃!

  70年来,有多少建设者与科学家们齐心奋进,中华才得以复兴?“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有祖国”,钱学森毅然放弃优越的国外生活条件,回国助以新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袁隆平苦心研究,只为种植出造福全中国的“杂交水稻”;南仁东几乎耗尽一生建设中国“天眼”,只为中国的航天事业发展助上一臂之力。他们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吗?不,他们不仅为理想而活,更是为心中的报国之志而活!

  时光流逝,岁月流转。70年的时间已在历史的车轮中消逝,70年后的今天,这盛世如你我所愿。我愿可以不负使命,在自己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的同时,为祖国的发展推波助澜。这或许是新时代的青年们,活着的崇高使命与意义。

《活着》读后感13

  第一,对于那些觉得死比活着快乐的人,我想他们看过这本书就觉得。富贵死了可能会更幸福,更舒服,更快乐,很多很多的更。但是我却觉得活着就是为了活下去,即使你没有希望,即使你没有别人那么幸福,那么舒服,那么快乐,很多的那么那么,但是鞋只有穿的人才知道适不适合,舒不舒服,喜欢不喜欢。喜欢死的人去死吧,喜欢或者的人活出自己的天,自己的地吧。人总喜欢给其他生物加些感情色彩,包括给其他人,觉得竹子,那么有骨气,觉得兰花那么君子,觉得苍松那么俊挺,觉得熊猫憨厚,觉得狗狗诚实,觉得人残忍,罗列下去,能有很多,但是这些都是物体要表现的自己么,竹子表达过它有骨气么。还是人觉得而已,狗告诉你他诚实了。还是人把狗的特质叫做诚实。我们总觉得别人多幸福,觉得别人多悲催,那只是你脑子的生物反映,他们多悲催,他们多幸福,你不知道,你也不懂,你只是觉得如果把你放在他们的位置,你会幸福,你会悲催而已。多想想自己,因为你不是那么容易能懂一个人。

  第二,生死离别,是一个人一定要经历的,或者自己先走。或者别人先走,我们不会一起来,也不会一起走。但在我们还能看到对方,还能照顾对方的时候,我们要努力付出。对朋友也好,对爱人也好,对亲人也好。算算你每一天付出了多少。他们喜欢么,明天你又要怎样付出他们才能更开心,你的内心又会更舒坦。生死,都是那么的不可预计,快乐悲伤从来不等谁,不为谁而快一分,慢一刻。当你想要追求,就努力吧。因为明天你可能就。。。

  第三,时间,最难以捉摸的手。富贵经历了他爹,他女人,他女儿,他儿子,他女婿,他外孙的离世。。这不只是痛一个字能形容的,更不能拿失恋来比较。而现在的男人,女人最痛苦的事情大多都是失恋二字了了。那只是一个和你几年,十几年的人。。难道他们比和你一起几十年的人还让你无法释怀,无法解脱么。。富贵每次的苦楚,时间这只手一定是慢慢的调慢发条,让富贵或默默痛苦,或流泪,或嘶喊,或咆哮,或慢慢的爬起来,或重重的摔倒。但是他还活着即便是他最后的亲人走了,他也依然的活着,只身对抗时间之手的捶打,即使趴下也依然蓄力爬起。再苦,再难,再悲惨,都像一个巨人孤独的对抗,孤单的转身抽泣,但每滴泪水都更坚定他对抗下去的意志。时间走过,往事种种就是一段或酸,或甜,或苦,或辣,或咸的文字。原来时间的手只是再考验我们,让我们更明确自己的路,自己真正要的路。

  第四,最后陪富贵的是一直上了年纪的牛。他们相依为命,富贵很坦然,很淡然,很悠然的活着。虽然身边只有一只牛,再无其他亲人。但是富贵还是在务农,用自己的力量活着。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生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他没思考过为什么要活下去,但他依然和他的牛一起赚钱,吃饭。只是为了活着,活下去。当然也许他也想过,我不知道罢了。太多的事情太复杂了。以至于我们找不到答案,但是跟随自己的本性走下去,未尝不是一条很好的路。人的一生就是错,对,循环的过程。能想明白的要想,想不明白的就让时间的手告诉我们答案吧。

《活着》读后感14

  乔布斯传展示了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的个人创业经历。这个活在自己想象世界里的奇才,虽经历过各种挫折,但他那无所畏惧的个性使他一直努力实践自己的理想与价值观。

  回顾个人电脑数十年的发展历史,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其中的许多大腕都与大学“有仇”:无论比尔·盖茨,还是戴尔,或者苹果电脑的总裁史蒂夫·乔布斯都没有读完大学。

  但他们凭借自身的努力不仅赢得了个人事业的成功,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生活方式、改善了无数人的生活。

  乔布斯是一个私生子,早年被养父和养母收养。少年时代,他有缘结识了不少电子工程师,从而对物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沃兹,后者是一位电脑天才。两个人在求学期间联手研制成功了免费偷打长途电话的装置“蓝匣子”,并由乔布斯负责推销出去。这次合作,不仅让他们尝到了经济上的甜头,更促使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他的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

  在《活着就为改变世界》这本传记中,乔布斯对其前半生的传奇经历进行了一次重温。无疑,他是一个复杂的人。在他的身上,不仅有美国人特有的硬汉气质,而且,性格也十分复杂。在工作中,有时他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在人际交往中,他却喜欢独来独往。有人把他的这种多面人格归结于早年的成长经历,或许这是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电脑产业是一个工程量巨大的领域,在业界,兼容和共享一直是一面光辉的旗帜。但早年的苹果公司,经营理念竟然是独来独往。虽然苹果凭借独特的外观设计和无与伦比的创造性思维不断赢得认可,但最终仍然败走麦城。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当今世界,乔布斯传读后感_读乔布斯传有感_读乔布斯有感_读乔布斯传电脑产业的主导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软件生产商所左右。而苹果,历史上其长处是硬件的生产与经营。尤其可怕的是,苹果公司长期拒绝与其他软件公司合作。这使其自绝于整个互联网产业之外,走下坡路就是必然的了。

  乔布斯是一条硬汉,曾经身患胰腺癌,在死神的手掌里得以逃脱。他更是一个冷酷的人,早年与女友同居,育有一女。但他拒绝与其结婚,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的,直到法院判决才不得不承认。苹果公司上市以后,这位亿万富翁也不是一个慷慨的人,早年跟随他一起打拼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当然,这并不影响乔布斯作为一名传奇人物出现在我们面前。

《活着》读后感15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

  地主家的儿子福贵嗜赌成性,肆意挥霍家中的财产,最后一贫如洗。然而祸不单行,接二连三的大灾难降临到他的头上。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孙子相继离世,命运多舛,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伴终老。

  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 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道禅思想中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

  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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