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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3-04-17 09:41:3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荐】故乡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荐】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1

  晚上读书,读到季羡林先生的《月是故乡明》,忽然有些失落。

  季老先生说,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

  离开家乡十年。

  十年,物是人非,家里老旧的房子,依然在城市的一角,灰色的水泥墙,斑驳着我的心。父母都已年近花甲,因思念我的缘故,白发骤生,本已憔悴的面庞被岁月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寄希望于父母心情的开朗,身体的康健,我才能少些愧疚。

  月是故乡明,让我想起了家中阳台上看到的.月亮,还有儿时经常仰望的星空。那时的夏夜,治安极好,不关门,铺了席子睡在门口走廊上,不需费神,就可看到星星闪烁的表情。

  不知是我内向还是家庭的原因,我极少与父母有语言上的交流,以至于而立之年依然不知如何与父母沟通,酿下了诸多矛盾。还好是我的亲人,他们原谅我,也让我在能够有勇气面对生活。

  生活是快乐的,不管有多少困难,现实总是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幸福就是痛并快乐着。

  月是故乡明,对家乡的思念愈久愈沉,沉在心底最深处,永远挥之不去的,是对亲人感恩的心。

  月是故乡明,新的家乡也有明亮的一弯新月,这份感情,愈久愈深,深深地扎根于心间,开枝散叶。

  月是故乡明,心中永远铭刻着的,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生活的憧憬。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我走出青涩的岁月,渐渐成熟,这心头的天平才渐渐趋于平衡,希望它不至于颓然倒下,倒下了,将倒下我自己。

  月是故乡明,永远的怀念,永远的憧憬。

  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强说愁的年龄,总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言语所触痛,我想,这才是真实的我。

故乡读后感2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中转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读后感3

  《故乡的榕树》是一篇抒情散文,描写了农村风光,充满浓郁的诗情画意,故乡的榕树读后感。

  这篇课文写久居异乡的“我”带着小儿子在客地大榕树下散步、嬉戏时,由眼前景物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故乡榕树下的一桩桩充满生活情趣和乡土气息的儿时往事,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的眷恋之情。一文表达漂泊异乡的游子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深深眷恋之情,抒发对故乡和祖国的思念和热爱。

  这篇文章胜在“真情”,但只有真情,并不一定会写出好文章。《故乡的榕树》的作者运用了高超的'抒情技巧,笔酣墨饱地抒写了思乡的满腔真情。正是这种真情打动了读者,引起共鸣。

  首先是缘物生情。作者住所附近的两棵榕树,引起作者回忆故乡的两棵老榕树,对榕树的描写传神的地描绘反映了作者浓郁的思乡之情。其次是绘景传情。作者进入回忆的第一段,用概举的方法描绘了家乡榕树的四周景色,怀念这些景物,是因为作者对它们充满了喜爱之情。再次是忆事抒情。这篇散文回忆了几件与老榕树有关的童年趣事,通过“忆事”抒发了对亲人的怀念之情 ,使人读了心旌摇荡,浮想联翩。最后是直吐深情。作者在回忆故乡景物和故乡趣事时,有时按捺不住奔涌的激情,采取直接倾吐的方法说出来,情感逼人。这深沉的情感是动人心魄的。文章的最后三段更是直抒胸臆,对故乡的怀念与眷恋之情如火山一样喷发出来。这如泣如诉的语句,仿佛一张大网,把读者完全笼罩其中了。

故乡读后感4

  顺着一条回家的路,走进曹林燕的故乡。

  “家”之于她有摆着旧物件的老屋,有生满了青苔的老井;有长风呼啸的洋峪川;有密林般的玉米地;有弯弯流淌的小河;有果实累累的菜园。有收集露水的小女孩;有喜欢写诗的大哥;有眷恋土地的父亲;有侍弄菜园的母亲;有又拱又叫的老母猪,有狂吠乡间的土狗,有如鼓的.蛙鸣;有歌吟的蟋蟀。

  她笔下的景,笔下的人,笔下的故乡既充满了诗情画意,又弥散着岁月的幽深气息。读她的《从故乡出发》,感动于她对故乡的歌吟,对故乡刻骨铭心的记忆,对亲人无限深情的怀念。她的笔是灵动的,笔下的场景是充满生活气息的,字里行间饱含感情,富于感染力。走进其文就走进了她记忆中的故乡,走近了她的亲人,情不自禁地被深深感动。

  走近其文还能感受到她对故乡山水的那份痴爱,她笔下的故乡山水是秀美而独特的,山奇,岭秀,谷幽,坪美,古镇安静,巷子悠长。

  这样的文字我是写不出的。这样的文字来源于她对自然万物、对她身边的人细致的观察,来源于她的敏锐的感知能力,来源于她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书写能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种来自生活的饱满的情感表现力,以上的诸多因素成就了她作品的生动、鲜活、丰富与感人。

  读这本书,也就走近了她,她笔下的家居生活恬静闲适,她笔下的那个女子,身着布衣长裙,静坐窗前,一杯茶,一捧花,一张画,一本书,忍得了喧嚣,耐得住寂寞,用那个女子的话来说就是“温些时光来修炼”,与书为徒,抱读为养,才修成了才女曹林燕,修成了作家曹林燕,祝贺她,向她学习!

故乡读后感5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6

  读完了汪曾祺的《故乡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情。

  打鱼的夫妇每天一言不发的在水中打鱼,秋天,水是很冷的,但更冷的,是两个人的感情。虽然是夫妻,但天天打鱼,却没有一句话,感觉像陌生人一样,各自干各自的工作。不久,女的病死了,就像秋天里飘落了一片枯黄的树叶,没有人注意。每天每天,男人打鱼依旧,唯一改变了的,就是女儿来赶鱼了。读了这一段,让人的'心也变得沉重起来,“冷淡”二字贯穿了全段,天气冷淡,人心也冷淡。后两段的基调轻松了许多。金大力就像中国无数的农村人一样,质朴、单纯。“干什么活,拿什么钱……”没有豪言壮语,却让人感到他非常可靠。事实也的确如此,金大力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干活儿一丝不苟,却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结尾处,说金大力老了,头发白了几根,但不变的,是那颗质朴的心。那个医生更让人敬佩,闹大水时,能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村子里救人,有人说他傻,拼了命换来一块匾。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换来的不只是一块匾,还有全村人的性命。那一条命换一个村子人的性命,他觉得值。医生还帮助吸毒的朋友戒掉了毒瘾,那朋友的妻子问用的药值多少钱,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没多少钱。——我还有。”他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样,他叫王淡人。

故乡读后感7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爷爷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爸爸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第一次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妈妈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故乡读后感8

  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作文

故乡读后感9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读书,在暑假炎炎的日子,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的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上一个小男孩抱着两只棕色的小狗,看到这幅画面我已经被它深深的迷住了,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穷孩子比利十岁时就患上了恋狗情结,整天都想要两只小猎犬,可爸爸妈妈没有钱只能爱莫能助,于是,比利学会了自己赚钱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了赚钱他不顾一切,他用铁丝做成铁网捕捉小鱼小虾和自己种蔬菜来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莓丛里穿梭,手脚都磨出了血泡,把果子卖给了爷爷,就这样比利的钱一天比一天多,终于,两年后他存够了钱,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佩服,小小的年纪居然有这么顽强的毅力,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男孩比利得到了两只小猎犬,一只叫老丹一只叫小安,比利与它们形影不离,老丹和小安还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和一个金杯,然而在一次捕捉浣熊的`狩猎中,忠诚的老丹和小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小主人。

  读到最后一页我深有感悟,老丹和小安的忠诚令人敬佩,所以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希望大家能爱护动物。同时,我也很钦佩比利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心愿,不畏困难,坚持奋斗,直到完成心愿为止,我们也应该要有比利一样的精神。

故乡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作者季羡林老人出生于山东临清,是著名的古文学家、历史学家、作家。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篝火、捉知了、故乡的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游历过很多地方,“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却始终比不上“我”心中的`月亮。作者住在朗润园,那里“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即便是住在这么美的地方,作者还是见月思乡,仍旧想着家乡芦苇坑里的小月亮。

  “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地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怅惘,有留念,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老先生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是一样的。“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让人非常的感动。

故乡读后感11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12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后感13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读后感: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真、稚气的友情中寻到了温暖一与慰籍。童年的伙伴有着自然纯真的天性和健全的人格,是大自然的宁馨儿。《故乡》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圆实的双手,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晃晃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纯朴健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14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15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平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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