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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

时间:2023-11-09 10:28: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百年孤独》读后感(必备3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百年孤独》读后感(必备3篇)

《百年孤独》读后感1

  在卓越和当当上都没有看到卖,原版书又读不懂,所以很淡定地读了不知道是哪个版本的电子书。

  在韩度百科“百年孤独”词条里,第一句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读完——甚至还没读完的时候,脑海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是:魔幻现实主义神马的完全搞不懂有木有!!看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孩纸们你们都伤不起啊伤不起!

  小说的描述其实比较混杂。第一句就是“多年以后,当奥雷连诺上校想起balabala”这样的描述,在小说的内容中也有大量回忆以前或者先预知以后的写法,而且多半是多线穿插。小说的描写风格绝对不属于普通小说那种活色生香的生动,但是相当流畅,人物个性也塑造得丰满。

  好吧,这些其实说了跟没说一样——世界级的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在写作基本功方面自然是无可挑剔。整本书看下来之后,我的感想只有一些非常之散碎、非常之无厘头的。

  1、历史在不断地重复,布恩蒂亚家的人永远带着那么一股清冷的孤独,男女都一样,连有着同样名字但是不同辈分的人都有着相似的气质。书中那一遍又一遍强调的孤独真让人觉得……好孤独= =

  2、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3、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4、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百年孤独》读后感2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

  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百年孤独》读后感3

  即使是读完整本书后,对我而言,它仍是晦涩玄奇的。匪夷所思:令人漂浮的热可可,不断死而复生的老人……令人费解:无故死亡的何塞的大儿子,伴随失眠的失忆,不属于人间的天女……

  但是,除去那深沉的书名,真正吸引我,抨击着我的,却是那一次次来不及挥手的别离

  书中太多的.篇幅在叙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实在是一个曲折的英雄。

  “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在母腹中就会哭泣,来到人世时,大睁着双眼。剪脐带的时候,他四下打量房间里的东西,好奇却毫无畏惧的观察人们的脸庞。”一出生便注定不凡的一个人,有谁会想到他即将面临的坎坷悲凉命运呢。

  作者是残忍的。年幼的上校,来不及同郁郁不解的哥哥挥手告别,哥哥便已悄然离去。上校知道他要走,可是却不能道别,不知道何时再见,可是不能挽留……再大一些,上校遇见了他今生的唯一——蕾梅黛丝。他爱上了那个每对他说话,都要带上“先生”的小姑娘。尽管她还小,但上校还是毫不犹豫地送出了小金鱼——他们订婚了。那是甜蜜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逐渐成为自己的妻子,我想,上校内心是充满甜蜜与幸福的的还有奥雷里亚诺第二,准确说应该是佩特拉·科特斯。

  我并不认同费尔南达做何塞家的媳妇,那迂腐的古老贵族礼仪实在让人不爽,圣经,玫瑰,银餐具……适合何塞一家吗?或许正因如此,佩特拉·科特斯才出现了。她温柔贤淑,知情达理,可以说是一个完美情人,可她真的只是一个情人了。但她不后悔,不是吗?那最后时刻的陪伴,很满足了。可她还是有遗憾,那双靴子,不是吗?来不及挥手,你再也不会回首。

  可是啊,大儿子的出走,二儿子的上校之路,儿媳妇的一尸两命,丈夫的死……这一切,最痛苦的是乌尔苏拉,不是吗?作为一位母亲,作为一位婆婆,作为一位祖母,作为一位妻子,来不及挥手,大儿子一去无踪影!来不及挥手,二儿子一去不回首!来不及挥手,白发泪送两代人!来不及挥手,阴阳两隔白首不相守!

  人生太多的来不及,当马孔多在《圣经》中记载的那种龙卷风的怒号中化作可怕的瓦砾与尘埃漩涡时,我知道,注定承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出现。故事——结束了。

  来不及喝温热的水,它已冰凉;来不及望夕下的霞,它已坠下;来不及体会蓬勃的青春伊夏,它已被尘封在回忆的木匣。别离总是在不经意,会让人来不及,我想,珍惜眼前,或许是,最好的,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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