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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2-10-28 15:00:49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承包合同范文锦集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承包合同范文锦集5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甲方位于安阳县马家乡丁家庄村的 石料厂生产、经营、销售权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石料厂经营目标管理权承包给乙方。经营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第一年承包费为叁拾万元整,第二年为肆拾万元整。

  二、甲方交付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交付乙方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法人代表应给乙方出具正规的授权书。

  四、承包期内,甲方承担所有证件的年检、道路、土地承租等费用,因证件不齐全、道路不畅、土地纠纷等造成乙方停产或损失时,甲方应顺延承包时间,赔偿乙方损失;承包期间的生产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要合法、合理使用证件,在生产经营期间如需向外出示证件原件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使用,如因延误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使用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证件归还甲方,不得损毁、丢失,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上岗人员须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生产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赔偿金全部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生产承包期间应爱护甲方设备等财产,因使用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八、如因生产需要,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增加的新生产设备、地磅、房屋等固定资产,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得转租,甲方不得出租、转租。如出售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此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撕毁合同,如甲方承包期内擅自收回经营承包权,甲方应赔付乙方年承包费的双倍违约金。如乙方以各种理由终止承包经营,乙方应赔付甲方年承包费的双倍违约金。

  十一、在承包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如地震、暴雨、自然灾害等)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十二、每年的10月10日前缴纳下年的承包费用。第一年乙方应在签订协议之日付给甲方承包费用 万元。

  十三、生产设备、机械见附表。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 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 ; 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向 支付劳务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景区停车场的管理,保证车辆安全、有序停放,甲方决定将景区停车场收费管理权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价: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年月日之前必须将承包费交到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四、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甲方自用的汽车以及甲方认可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停车场经营收费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税费)。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负责对所聘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树立景区良好形象。

  3.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4.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2.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承包期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适当减收乙方交纳的承包费并退还保证金。(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九、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起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单位: 负责人:

  身份证: 电话: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 :

  电话:

  承包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共同遵守,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商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自愿承包,独立承担生产,保质、保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事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一切规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实行,(另乙方工人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①、厂房、设备和配套设施,②、材料、水、电、办公用品、宿舍、饭堂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如乙方损坏以上项目,将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有权押乙方30天的工资作为生产违规奖罚金,但年底必须全部结清工资给乙方。

  四、员工必须遵守厂规,遵守法律,做到爱厂如家,节约水电,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的良好风尚,精通工艺、工序,做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厂为社会贡献力量。

  五、如有乙方员工有违法厂规、法律的,甲方可立即开除出厂,违反法律送政法部门处理。

  六、生产成品件、按乙方所要完成的工序计价,每台箱体 元定价计算,每月月底结算工资。乙方人员基本工资由甲方统一每月25日发放。

  七、在生产过程中,甲、乙双方有不一致的观点或考虑不周的,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不健全的地方可参观有效的劳动合同法参考解决。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场或要求提前结清加工费及工人工资,如乙方违反以上要求,必须付给甲方 万元作为违约的赔偿。

  九、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生产周期,按时交货,绝不擅自挑单,但甲方必须保证材料供应齐全,如有误期不交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材料、设备等造成的误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状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资料: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如遇下列状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光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带给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状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务必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能够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职责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带给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带给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代替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带给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务必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务必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理解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务必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务必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带给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务必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职责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务必按照(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带给。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带给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光,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职责。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光,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光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务必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职责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推荐,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务必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状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务必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带给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带给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状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带给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带给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光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带给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务必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带给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务必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到达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到达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____天内支付______%的价款,留____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状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职责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职责

  (1)工程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光不贴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职责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我应负的职责,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职责。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能够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状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状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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