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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3-02-17 09:58:1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承包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承包合同

关于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了给人民医院家属院小区的业主创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创立一流的文明物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承包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服务范围为

  一.1、2、3、4、5号楼的楼道卫生;1.2号楼的'垃圾道卫生。 二、楼前、楼后各主干道卫生。 三、小区绿化及灌溉。 上述三项环境卫生委托给乙方负责清洁。

  第二条:保洁标准;上述环境卫生均要保持清洁,路面无纸屑等杂物,各号楼楼前垃圾堆放处每日给予清除。

  第三条: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务费每月元,(其中500元做月考评奖金),支付日期为每月1日。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力、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一辆垃圾车及两把铁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区域进行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评定情况,按保洁员的考核标准进行扣款;

  3.甲方要支持乙方工作的开展,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清洁管理和清洁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4.甲方如发现乙方违规作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要求:

  1.乙方拥有甲方提供的垃圾车、铁锨外,其余一切卫生工具自己解决。

  2.乙方要爱惜甲方提供的保洁工具等,不得故意损坏、丢弃,此现象如经发现,由乙方负责赔偿。工作中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2.根据甲方授权,对甲方委托的清洁区域及各项清洁服务必须认真完成,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整洁、舒适,确保达到甲方制定的作业标准;

  3.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4.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不享受工休,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其它各项福利待遇。

  5.若小区由于卫生原因而引起上级监管部门的处罚措施,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单方解除协议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若未通知,则扣除当月劳务费,并付相应的违约金,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月日

关于承包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_亩,_________。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送村委员、(

  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户主(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

  承包户姓名

  人口

  劳动力 个,其中,全劳力 个,半劳力 个

  承包地段名称面积 亩

  土地级别(亩)

  义务调整年度应交售粮 斤

  其中

  交售棉花

  交售油料

  交售烤烟

  应上交金额

  其中

  一级二级三级征粮

  购粮加价粮农业税

  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备注

关于承包合同3

  甲方:大酒店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市县路大酒店的后厨管理和出品等工作承包给乙方,但暂时不包括后厨杂洗,面点这几部分等。

  试用期满后酒店运营正常,甲乙双方如均无异议此合同正常延续。

  二、工作岗位和薪酬;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同志担任并兼任

  第二条;乙方负责以下管理事务;

  第一条,乙方负责酒店调控运营成本及利润核算,应在配合酒店所指定经营菜品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条,乙方负责对酒店的设施、设备及人事、物料,工资,技术,生产出品等日常全面管理工作,有权调整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同时乙方享有酒店管理期间对日常顾客消费的打折权限为折,酒店每月为乙方提供元作为酒店应酬费用,超额部分由乙方个人承担。

  第三条,乙方负责协助董事长,总经理配合酒店日常运营生产销售宣传策划。

  第三条;双方协定,基本底薪为人民币元/月,人数暂订为人。

  第四条;酒店确定每月15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不拖欠不延迟。

  三、劳动纪律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一条;乙方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批准交接后方可离职,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下类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本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的;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应予辞退;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致他人残疾、死亡的;不服从甲方指挥和管理,后果严重的;

  2、乙方被劳动教育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中包括;违反本和同规定,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五、违约责任;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

  第二条;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未提前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其它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悖,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劳动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本劳动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关于承包合同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 乡 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 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 ,东至 ,北起写,南至 。共计 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 棵),李树 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 棵。

  三、承包期为 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 村委会

  代表人: (盖章)

  乙方: (盖章)

关于承包合同5

  甲方:昭通市昭阳区圆通快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话务员工作承包给乙方,实行承包责任制,双方就话务员工作承包责任制一事订立合同如下: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话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甲方不负责乙方食宿,食宿由乙方自理,承包话务合同期为一年。从xx年2月日起至xx年2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但承包合同必须一年一签订。

  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话务承包费(工资)2200元,当月承包费(工资)在下月15日前发放。

  三、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话务工作,以当月工资收入2200元作为承包风险保证金作抵押。乙方未出现工作失误,甲方将此承包风险保证金如数发放给乙方。

  四、乙方的工作职责任务是:1、负责做好快件业务上下车扫描(包括:到件、派件、发件、签收、问题件、转件、发件跟踪、到付件兑帐、自提件、超区件、签收单保存、异常签收等),做到物品摆放规范化,办公桌椅保持整洁卫生。2、迅速准确接听每一个电话,认真完成来电受理业务,努力做到无事故、无差错;3、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快递业务及有关规定,热心为客户服务,态度热情,用语清晰,投诉事件有记录,收发面单和签收回单放置规范,查找方便;4、主动和上级、兄弟公司搞好配合,谦虚礼让,顾全大局,分清主次,保证重点,接转电话快、准、通、好。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设备,配电脑一台、扫描枪二只和办公必须用品(电话记录本、工作笔、订书机、剪子、包装材料等),该电脑设备只限于乙方本人管理使用,正常的维护维修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二)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提前解除乙方合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XX0元违约金,乙方可终止合同。

  二、甲方解除乙方合同,需经乙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话务职责,出现工作失误,被上级公司罚款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期未满自动辞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XX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解除甲方合同,须经甲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此话务员承包合同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关于承包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xx市xx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39;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xx市xx区上王乡子谏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xxx年,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xxx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xxx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xx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关于承包合同7

  发包人:木材厂,法定代表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加工甲方的木材厂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甲方将座落于的木材厂承包给乙方加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木材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加工甲方的上述木材厂,并保证合法操作。

  二、承包方式乙方承包加工期间,实行按件计算,具体包括:锯木、刨皮、旋板以及切板等工序。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保证金及缴纳方式乙方承包木材厂的承包保证金为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保证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木材厂加工所需的各种机器设备等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餐场所,但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木材厂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加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保证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加工活动。

  3、乙方在加工期间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乙方必须严格予以管理;该所有的聘请人员由此所产生的工伤、斗殴等人身伤亡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承包过程中将木材厂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工作指示,不得以各种理由怠慢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交货而违约,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以木财厂的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木材厂的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所有甲方的资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八、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加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8

  发包人(全称):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 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总金额:元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______

  四、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六、其他约定:

  七、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 __________

  分包人: 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关于承包合同9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将 工程的瓦工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二包清工

  包辅材、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工程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的所有瓦工装饰项目。

  2、具体工作内容

  ⑴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⑵脚手洞封补、门窗框与墙面缝塞填以及护角以及图纸要求的粉刷部位。 ⑶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施工。

  ⑷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⑸用于本工种施工及检验用的轴线、水平线弹制(如外墙大角线、窗户定位线、室内地评标高50线、楼梯踏步定位线等)。

  ⑹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⑺施工中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及退场搬运。

  ⑻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地整齐、清洁及机械保养等工作。

  ⑼地面施工时的平土、整土以及回填土。

  ⑽部分零星砼、砌体工程(如主体时遗留的施工洞口等)。

  ⑾水电管线槽的修补。

  ⑿室外台阶、坡道。

  ⒀室外散水坡及明沟。

  ⒁图纸规定的室内地砖、墙面砖、电梯套的粘贴。

  ⒂图纸规定的室外墙面砖的粘贴。

  ⒃粉刷前的涂刷界面剂与摔浆。

  四 材料及工用具

  1、材料管理

  ⑴乙方领用工程用料必须经现场施工员填写材料领(耗)料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到现场材管员处领(耗)用。

  ⑵机械设备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工用具管理

  ⑴甲方提供垂直运输、砼砂浆搅拌机械设备。

  ⑵乙方自备手推车、移动电箱、照明灯具、靠尺、角尺、刀口条、小型切割工具及刀片、操灰板、木槲、砌墙线、小锤、铁凿、扫帚、拉毛工具、抄平水管、胶皮水管、灰浆桶、铁锹、羊镐、墨汁、标记笔等,个人自备工具以及胶皮手套、手套、雨衣、雨靴等劳保用品。所有涉及使用安全的工用具须经项目部安全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工用具维修保养乙方自理。

  ⑶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工用具使用前由双方共同验收,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交由乙方保管使用,使用期间需做好工用具的清洁保养,工程结束时需完好移交给甲方。

  五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设、监理和甲方的要求。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经认真的自检互检合格后,方可报甲方核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乙方对现场所有的施工成品(包括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及箱、盒等)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自费修复至原状。

  5、乙方在施工每一楼层、部位或构件时,必须认真执行装饰装修施工规范;确保装饰面观感效果,避免空鼓等影响装饰美观效果的质量通病。若发生则由乙方负责修复。

  六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施工: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规章组织施工。

  2、安全事故:若发生工伤事故,费用50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份由乙方承担40%费用;对于人为破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的费用及责任。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4、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回收、整齐堆放各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乙方新到人员必须先到项目部的安全部门报到,先学习后上岗。

  6、未经许可工地严禁住有女工和家属工,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承包班组统一着装(工作服),配戴统一安全帽。

  七 工程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1、承包费用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工程款约为 元。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计价方法

  ①承包费用: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一次性包死。承包单价:砖混结构按照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现行定额规定计算) 元/平方米(框剪结构:外墙粉刷 元/平方米,外墙贴面 元/平方米,内墙粉刷 元/平方米,室内贴地面 元/平方米,室内贴墙面 元/平方米,楼梯按投影面积 元/平方米,单项承包门窗洞口均需全部扣除)。

  ②以上承包费用中已含承包人自备工具费及辅材费用,职工养老金以及职工医疗费用,防暑降温费用,1%的个人调节税,1.5%的综合保险费。其中个调税及综合保险费由甲方统一代为缴纳,结算时在工程款中扣除,职工养老金由乙方为其职工代缴。

  ③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零星用工必须于当日经施工员签证,项目经理批准。

  ④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核算承包人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结算,并核算承包班组材料耗用量,超出定额规定用量的材料按采购价由乙方承担。承包项目完成后结清总工作量的90%,余款在半年内付清。

  ⑤承包班组交通费用自理。

  八 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卫生、环境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 元(按承包总价的10%缴纳),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九 双方职责与权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 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安排施工。

  2、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检查验收、监督管理。

  3、做好材料供应工作,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返有关规定,未按进度计划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低劣、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损害甲方信誉,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5、在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检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达到承包指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6、提供食宿方便。

  7、制定施工计划。

  8、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二)乙方

  1、乙方委派 同志为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甲方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施工负责人(班组长)和施工人员。

  2、乙方中途不得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3、做好人员录用工作,不得录用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传染病人员和年龄大于50周岁或小于16周岁的人员。

  4、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综治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接受整改意见,限时完成整改。尊重业主及甲方现场人员的指导意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5、必须执行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

  6、健康证、操作证等一切费用乙方自理,并且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办理,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7、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由于乙方施工班组的质量原因引起其他班组额外用工,由乙方施工班组负责。

  9、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禁止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10、乙方人员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违反者甲方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造成后果有重大影响的除依据法律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 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______,西至______,南上至______,北下至______,面积约______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______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_____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___年内有效。(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县林业局、______镇人民政府、______村委会、____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组长(签字):______

  签证单位:______

  石羊塘镇政府(签章)签证人(签字):______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______签证人(签字):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关于承包合同11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 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 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 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 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证

  2.4.1 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 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 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 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责任

  2.5.1 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 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 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3.2.1款约定的权限。

  3.3 工程质量保证

  3.3.1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 安全保证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 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 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 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 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 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 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 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 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 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

  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 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 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 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 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 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关于承包合同12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 甲方 住 镇 村 组 乙方

  为完善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落实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将二OO四年度成品车间进窑任务由乙方参加承包,现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形式

  1、个体承包,安全运转无事故。

  2、砖坯进窑,保质保量,服从甲方安排。 3、对照合同情况,按实结算。

  二、承包指标及价格标准(单位:万块/元) 1、全年进窑任务为1400万块,争取1450万块。(具体根据烧焙情况)

  2、每天、人、班、产量保证完成。 3、每进窑万块红砖报酬为31元。(窑棚内为 元,具体现场落实),以上标准含一、二两个全区及两个开发区的砖坯进窑,下雨无人推车,其它不再有什工另加,晴天坯房的坯私自进窑每车扣款10元。

  三、工资结算方式

  1、乙方工资结算一律以甲方红砖入库实数结算。

  2、每月造表在次月10-15号发上月工资70%(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3、余款工资30%作预提金留厂,中途无范规行为,到年终一次性结算兑现,如中途停退班,留厂的预提金全部作自动放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意识,一切按章办事。 2、为乙方提供在生产时使用的中型以上工具和设备。

  3、有检查乙方合同执行情况和产品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4、加强对乙方安全防范措施的管理,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5、对不服从管理者,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切按合同执行。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生产时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其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及事故后果,经查明该谁承担由谁承担。

  2、服从甲方和烧窑师傅的安排指导,无权干涉搪闸事宜和那里有干坯就到那里去拖,取消过去舍远求近的坏风气。

  3、坚持上下午班进窑,如再坚持半日制,对甲方造成的无形损失要承担全额赔偿或工资直接下降2元/万块。

  4、春季生产始借用甲方的生产工具,到年终如数原质交甲方入库,否则按原价全额赔偿。

  5、对甲方发放的安全防护用品要正常配戴,发现一次未戴扣款50元。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即俱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调整任务及工资标准,如有违约按乙方总工资25%作违约金支付。

  2、合同签定时交甲方保证金200元,随时听从通知投入正常生产。对接通知拒不到场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并要承担由此耽搁的一切损失赔偿。

  3、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二OO四年度甲方生产结束止,双方帐目结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

  见证单位: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二Oxx年元月二十日

关于承包合同13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食府,根据食府经营需要,现聘请乙方任厨师长,并做技术管理及厨房日常管理,有效期为20xx年 9月29日至20xx年9月29日。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税后工资人民币 元(大写: )

  。每月16号前支付上月工资。为便于管理, 甲方付现金给乙方厨师长 先生,由其统一发放工作,乙方按条款第九条正常离店时,甲方须足额、按时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工资。乙方签定本协议后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正常离店时保证金全部退还。

  三、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组织安排有一定技术级别职称和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炒锅、打荷、砧板等技术岗位工作。按目前营业情况,上述工资含厨师长在内的 人薪酬。

  四、在工作期间,乙方人员要做到: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保证厨房内工作人员的储备,保证在少数人请假、休息时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同时既要保证菜肴质量,又要不断推出新品种、新花样,力求做到让客人满意,尽心尽力为甲方的发展创造财富。

  五、在合作期间,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如对乙方人员安排有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

  六、甲方不得命令、诱导乙方做违背国家任何法律之事,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带人员在外出、下班后不得做出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违害酒店利益之事,否则后果自负。

  七、若出现工伤事故,应分清责任后处理。在情况紧急时店方可先出50%以上资金用于救急。然后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八、甲方承诺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壹拾壹万奖励给乙方人民币伍佰圆,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人民币壹万圆奖励人民币伍佰圆,厨房人员增加此奖励酌情考虑。另外乙方需保证毛利率(包括煤气)达到46%--50%之间,46%以下每低1%扣罚乙方200元人民币,50%以上每高1%奖励乙方200元人民币,最高不得高于56%,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菜品的份量及主辅料的合理搭配。

  九、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如乙方先提出解除本协议需等甲方聘请到厨房人员后方可离店。如乙方未保证菜肴质量,未做到推陈出新及未做好成本控制,甲方对乙方提出,乙方未认真改进,甲方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

关于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_____

  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聘用乙方为甲方钱塘湾渔村中厨房的承包合作伙伴。为了工作顺利的开展,双方共达成以下合作协议:_____

  1.乙方在合作期内全权负责中厨房所有的营运操作及人员的管理。

  2.合作期内乙方将提供足够的厨师(初步拟订为32人),并按甲方的经营要求配置专业的岗位人员。

  3.甲方每月将以人民币玖万圆的基础考核工资为依据对乙方的承包经营能力做考核,具体方式为:_____整个中餐部的食品收入(不包括燕鲍翅)为中厨房的绩效考核依据。每月中厨房须完成75万的厨房食品收入,上下可浮动5万为奖罚平衡点,即完成70万以下将按减少部分的12%在基础工资中扣减。完成80万以上将按超额部分的12%给予奖励,每超10万加1%的奖励。例如:_____当月厨房食品收入完成60万:_____9万基础工资-(70—60)×12%=7.8万。当月厨房食品收入完成85万:_____9万基础工资+(85—80)×12%=9.6万。当月厨房食品收入完成100万:9万基础工资+(100-80)×14%=11.8万

  4.乙方每月必须推出10道新菜,同时须通过甲方的`认可。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将以每道菜100圆rmb的处罚在乙方工资里扣除。

  5.甲方将以每月中餐食品部分的50%-55%毛利率为乙方的控制考核标准,如高于或低于此毛利率点,甲方将以每点500圆rmb做为处罚。

  6.对乙方的考核机制从酒店正式开业三个月后开始实行。从乙方到岗上任到考核机制实行期间,乙方的承包收入为人民币玖万圆的基本工资。筹备期间乙方将先行四人到岗配合开业工作,此四人的筹备工资为人民币贰万圆/月。待开业前15天所有乙方人员到岗后正式支付承包工资。

  7.甲方除每月的工资和绩效考核的奖励外,不再负责乙的任何福利费用。

  8.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有人员的住宿问题。甲方只负责解决乙方人员在酒店工作时间内的就餐问题。

  9.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员工守则。如违反酒店的规章制度将按照酒店相应的条例给予处罚。

  10.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并向甲方提交所有厨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参加酒店入职培训后方可上岗。

  11.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服、更衣柜、员工卡,但乙方需交保证金200/人套。合同结束后凭收据退还。保证金在所有厨师到岗后从正式实行承包合同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中扣除。

  12.合作协议自20xx年5月15日起壹年内有效。合作期内双方如要提出解除合作协议的申请,必须提前15天以的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如有一方违约将以乙方月基本工资的20%做为补偿。

  13.乙方将对中厨房的消防安全工作全权负责并与甲方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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