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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协议

时间:2023-04-07 11:59:0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建设协议

  在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建设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建设协议

工程建设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工程建设协议2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项目:

  根据总分包双方自由协商,双方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应注意现场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保护措施及管理方法;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凿打,若必须进行,应先提交切实可行的方案或措施送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意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后方可实施。

  2、分包单位进场后,若要在屋面上施工或现场堆码材料,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移交手续;若有损坏,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为保证总分包单位及时搞好施工中的配合工作,总包与分包单位均用书面通知对方配合地点各部位,以明确施工部位。

  4、分包单位施工前应仔细核对外饰施工图与建筑实物的关系,如有不符,应及时与总承包单位联系。

  二、安全管理:

  1、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对自身安全负责。分包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员,督促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配合总承包单位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单位若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2、分包单位应每月制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计划,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把检查结果汇报总承包单位。

  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工作卡,禁止穿高跟鞋、拖鞋,严禁赤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对不戴工作卡、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者将作出50元/次的处罚,并对违章者所在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

  4、对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乱接电源、使用电炊具、烧水乌龟的情况,总承包单位将对其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

  5、为搞好安全管理,总包、分包单位质安员应及时沟通联系由总包单位带头,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总包分包单位都有权对各单位的违章行为予以制止并按总承包单位规定的标准罚款,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防止各单位安全员可能出现的对所属单位的偏袒行为。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若有违者,总承包单位将对个人进行200元/次的罚款,并对违者所在有关单位按1000元/次的罚款进行处罚。

  7、分包单位进场后应按规定在有关场所挂设满足要求的灭火器具。

  8、分包单位施工中严禁拆除安全防护,若因施工需要需经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拆除,在分包单位安全员监督下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并报请总承包单位验收认可。如有违反者,总承包单位将对违反者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对违反者所在单位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9、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先缴纳5000~10000元安全生产抵押保证金至监理处,若分包单位被总承包单位处理罚款,则罚款必须在三天内以现金交于总包单位项目部,否则在安全生产抵押金中双倍扣除,当安全生产抵押金被全部扣完后分包单位必须重新缴纳抵押金,否则总承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拉闸断电并在生产、生活上不予配合。安全生产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并一次性退还给分包单位。

  三、进度管理:

  分包单位进场后,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分包工程合同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工作开展,分包单位施工前应将施工进度总计划交给总承包单位,月进度计划每月24日、周进度计划每周一上午12点以前交总承包单位办公室。并根据总包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调整计划在计划工期内进行实施。

  四、后勤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2~3天在总承包单位登记注册,凭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出入卡(出入卡3元/个);出入卡不得转借他人,若违反者没收出入卡并对违反者所在的分包单位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2、施工现场外围出入口的保卫、治安工作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分包单位施工区域应设保卫、治安分管人员,人员名单在进场后2天内交总承包单位办公室。

  3、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和电缆电线等材料必须在总包单位保卫处登记注册,办理进场手续;不准私自带材料出施工现场,出场材料必须要有总包单位出具的'出门条方能带出施工现场。

  4、分包单位应严格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5、分包单位住宿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住宿区、办公区和作业区应严格分开。

  五、材料管理:

  1、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应在总承包单位指定位置堆码整齐。

  2、总包单位租赁给分包单位需用的钢管、架料、竹跳板等材料,按市场价增加10%管理费计费。

  3、本分包工程不使用的材料严禁进入本施工现场,违者后果自负;脚手架钢管、扣件、钢筋等材料进出场必须经总承包单位逐根检尺,清点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否则不准退场。

  六、文明施工管理:

  1、注意住宿周边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要入垃圾桶,自觉清理,保持卫生。

  2、对不爱护清洁,乱倒垃圾,随地在施工现场小便的施工现场人员,总承包单位按50~200元/次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3、损坏公物、材料、成品,处罚50~200元/次并按照原物回复。

  4、分包单位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包装箱及社会垃圾物等不用的垃圾必须及时(2天内)自行运送到施工现场内总承包单位指定集中堆放点堆放,由总承包单位定期处理外运,各家分包在其施工期间按每月200元缴纳清洁费到总包单位。(每月1日由总包单位自行收取)。

  5、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总包单位及业主指定地点搭设工棚,搭设工棚的材料原则上自备,若租赁总包单位材料应与总单位材料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分包单位若不按指定的地点搭设工棚罚款100~500元。严禁分包单位擅自用彩条布、旧竹胶板、跳板搭设工棚。

  6、分包单位必须配合总承包单位接受各级文明施工检查。若因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各级文明施工检查没过关,则处以分包单位1000~5000元罚款。

  七、生产、生活用水、电管理:

  1、生产、生活用水、电费实行预缴制度,先缴费后使用。各分包单位进场时,先到总包单位财务部门预缴纳水、电费抵押金共计5000元,在总包单位指定的位置安装施工用水表及电表;水电费按月统计,并用现金向总承包单位缴纳,直至工程完工,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拉闸断电。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分包单位水电抵押金(或此条另协商)。

  2、分包单位施工用电必须在总承包单位一级配电箱上接出,并配制合格的二级配电箱,里面安装合格的电表进行计量,在各施工区域时,再用符合规范的分配电箱(与总承包单位的配电箱要用标识分开)接至施工地点。

  3、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日常生产、生活用水电进行监督,若分包单位因不安全的生产、生活用水电等造成对总承包单位发生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直接责任。

  4、分包单位的电费以每月抄电表计量,电价暂按供电局提供的单价计费,线路损耗按各分表进行摊销(或此条另协商)。

  5、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所用的生活、生产水费按每人20元/月计费,已安装电表的生活用电按电表计费,未安装电表的分包单位生活用电费按每人20元/月计费。分包单位将人员点数如实报送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核实人数,若有瞒报一经查实,其生活用水、电费收取基数为:[实报人数+10×(瞒报人数)]×(20+20)。或此条另协商。

  6、分包单位有义务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能源,否则总包单位一经发现有类似现象,处以分包单位50元/次罚款。

  7、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向总包单位按200元/月交纳水电管理费。

  八、资料的管理:

  所有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技术资料一律由分包单位指定专职档案员负责收集、编制、完善,对数量不多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及时提供给总包单位。对数量较多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单位组卷装订成册移交总包单位汇总。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完成质量由分包单位负责。

  九、其他:

  1、分包单位施工用水及现场用电必须装表后开始使用,若有未装表就使用,经总承包单位查实,一律按偷水、偷电处理,并对违反单位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2、分包单位水电费、管理费于次月1日主动以现金方式交总包单位财务部门。

  3、为便于双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种罚款费用均收取现金,由各受处罚人单位收取后交总承包单位。

  4、进场分包单位应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总包单位协调管理。

  5、涉及工程生产协调急需或必要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按时参加总包单位的生产协调会。分包单位不请假、无故不参加总包单位涉及分包单位生产协调会者,罚款200元/次。

  6、分包单位若违反了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拉闸断电,并对分包单位进度款不予签字。分包单位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总包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工程建设协议3

  甲方:(总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项目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

工程建设协议4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址: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资金来源: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或按计取。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授权委托书。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工程建设协议5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

  为保证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安全顺利的完成馨景花园工程施工任务,特与各分包单位订立本协议书。

  一、总承包方责任:

  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计划任务和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总体计划目标按时完成。

  二、施工进度要求:

  1、为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各分包方施工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总体施工进度编制本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2、各分包方必须按工程量交付3‰的进度保证金。各分包相互配合,合理穿插工序,不得无故拖延、互相推广诿扯皮。否则,总承包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三、对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项目公司在招用外包队伍时,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善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不得逾期补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三)、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 取证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四)、外包单位组织职工在进场前和每年年初进行体检,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五)、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在开工前,组织外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凡增补、调换和更换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生产安全科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外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和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公司给外包单位职工办理"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服装应按项目公司要求统一。

  (七)、外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八)、外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生产安全科汇报工作。

  (九)、外包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外包单位的专职安监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外包单位应将划分的班组名单报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备案,班组长即班组兼职安全员。

  (十)、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外包单位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外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十一)、对《安规》附录B中的施工项目,外包单位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批合格后严格执行。

  (十二)、生产安全科有权对外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十三)、对负责人不服从生产安全科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包单位,项目公司将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

  新录用。

  (十四)、项目公司与外包单位鉴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应参与调查,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十五)、项目公司预扣外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十六)、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项目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和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分包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果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私自操作,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并对本班组罚款1000—5000元。

  3、每天由有班组长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开好班前会。认真传达规范、规程和文件,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4、现场专业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

  5、禁止酒后操作。高空作业必须具备可靠安全保证措施,方准施工。

  6、进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安排专人管理,隔离存放。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动火。若因工作需要需要动火时,应认真填写三级动火申请书,经工程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动火。因不服从管理或私自动火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本着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的原则操作。在操作中违章或故意造成他人伤害和自身伤害的,其工资、医疗费由当事人或操作本人(班组)进行承担,总承包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8、现场内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未经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拆除挪动。并由此造成的任何伤害和损失由所在班组承担责任。

  9、在施工中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完毕,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10、用电管理。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总承包方人员提供电源,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接电。宿舍用电必须符合总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严禁私拉乱扯。施工机械有偿服务 ,在交一定费用后,方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总承包方的`管理规定使用。如有违章现象发生立即停用。

  11、加强对班组人员的管理。杜绝偷盗、赌博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偷盗现象按照偷盗物品金额的10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12、分包方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损坏等事故,因分包方对善后事故处理不当,而发生的诉讼、索赔等不良影响,分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

  四、现场文明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2、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料、垃圾随时清理干净(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对清理不彻底的由总承包方安排他人清理,其转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分包方承担。

  3、注意加强对现场所有成品的保护。若发现有故意破坏的,其产生的成品维修费用由所在班组承担。

  4、和分包方必须加强保护成品意识。禁止污染破坏成品,如有随意乱涂乱画污染破坏墙地面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楼内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所在施工单位(小便500元,大便1000元)。

  五、质量管理:

  1、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标准。

  六、材料管理:

  1、所有出场的材料均必须有材料员现场验证,并携带出门证出入。

  2、现场材料存放应严格按照总承包的要求存放在制定地点,严禁随意存放。做到文明施工。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履行安全监督和协调的责任。如拒不合作,将中止一切合作关系,清理出场。

  2、乙方要遵守总承包方、监理、建设单位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3、所涉及费用及罚款由甲方业主在工程款中拨付给总承包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承包单位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协议书自工程完工时结束。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建设协议6

  定义及解释

  1 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 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 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 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 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 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 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z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0 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 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 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 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 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 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 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 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1)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2)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3)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 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 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 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 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1)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2)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 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 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 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 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 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 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 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 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 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 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 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1)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2)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 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 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 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 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 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 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1)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2)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 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 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 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 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 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 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 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 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 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 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 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 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工程建设协议7

  发包人(全称):____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

  工程地点:______

  工程内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机电、幕墙、高档装饰、景观及小区内路面等全部工程内容。其中:

  1、1、建施工承包范围为_____________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___________2。3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3、程师指令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项目。

  发包人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暂定)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暂定)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各项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的规定。质量目标:确保市优,争创国优。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___________元(暂定)

  此价款为暂定价,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以双方确认的【20xx定额价款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预算书

  9.他合同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其他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协议8

  发包单位:(甲方)甲

  立协单位:以下简称方

  承包单位:(乙方)乙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一)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二)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放那个火管理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部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的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每月对设备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交项目部。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柴竹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进行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由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火警)、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本协议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

  2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部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代表(签字)

  电话

工程建设协议9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荔波漳江风景名胜区__码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分工协作,相互合作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__码头维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__码头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石方77.24m3、楼梯维修17步、铺设石头地板48m2、码头步道71.82m2、河中炸石头、天钟洞厕所维修等。

  五、工程总造价:伍万陆仟壹佰贰拾元(56,120.00元)整。

  六、开工时间:____年_月_日

  七、竣工时间:____年_月_日,工期为_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协议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书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明确项目设计应达到标准及性能等;该任务书作为乙方设计该工程项目的依据。

  二、委托授权内容:

  项目要求:

  三、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考核工程进度,并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2)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技术监督。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由甲方与乡镇协调处理。

  (4)工程竣工,甲方及时组织综合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组织施工队伍于规定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到规定竣工时间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向甲方提交工程成果及竣工文字图片等材料。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否则,出现矛盾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4)由乙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及质量监督。

  (6)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外,乙方责任工程质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7)乙方必须严守信誉,确保按时完成。若乙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收破方,不接尾款。

  (8)工程竣工及时向甲方申请收验。

  (9)乙方必须为施工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后方可施工。

  (10)一切税费由乙方责任。

  四.协议变更终止

  (1)甲方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已经用于该项目建设的费用;乙方有权收回已交于甲方的所有有关该项目设计的'资料,乙方并保留该设计的所有权利。

  (2)乙方终止协议:乙方承担一切已经用于该项目建设的费用,并返还甲方在此之前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3)以上两条在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无效。

  (4)因工程需要而变更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工程施工不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时,按乙方终止协议处理。

  (6)委托期限为签订该协议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止,此委托书中被委托人不得再次委托。

  五.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为 。该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署同意支付意见后,由水泥指挥部支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其具有法律依据和效力;乙方保留其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协议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栋楼)。

  四、进场时间: 定于年 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 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xx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

  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

  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

  十五、违约责任

  (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如因自身实力原因,无法承担施工所需的垫付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总额的1%追究违约责任,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协议与正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作为正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协议12

  甲方:x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xxx,身份证号:xxx,手机:xxx。

  乙方:xxx,住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位:xxx。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2#、4#厂房工程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2#、4#厂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工程”)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中所称“本项工程”是指甲方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1、该工程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工程为厂房土建及钢结构,砼框架主体、钢结构屋顶结构。其中,钢结构工程须由温州市××钢结构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其余全部工程由乙方组织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甲乙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由乙方全权负责。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甲方可委派项目副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工作。一切人员均应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3、在本项工程中,为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工程顺利进行,由建设方拨付的所有款项,均应直接转至项目部指定帐户(银行账户名:,账号:)。

  4、乙方应以现金或支票形式向甲方支付本项工程投标一切有关费用(包括购买资审及招标文件、标书的编制、所需证件的公证费用、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手续等等),以上费用应在资审递交前和开标前支付,开标时由甲方递交建设方。工程中标后,乙方应支付工程履约保函和工程开工动员预付款保函和相关费用,并在本工程开标前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将款项划到甲方银行帐户上。乙方在本项工程施工中所需开工启动运营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全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

  6、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5%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甲方要求收到建设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和计量款)后,按付款比例将应交管理费扣存。工程竣工后将应上缴甲方的管理费一次付清或按进度比例扣存的管理费按比例付给甲方指定帐户。乙方所管理使用的资金为工程总款的95%。

  第三条、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协调与建设方、监理方的工作关系及工程量变更增减等事宜。

  2、甲方应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前期的'一切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必须的资质文件。

  3、甲方必须保证所承揽的工程为合法项目,且甲方负责将与本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

  4、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5、甲方应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

  1、乙方同意甲方作为本单位工程项目部对外承揽工程,并为其出具委托书。

  2、乙方保证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即必须具备建筑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工程资质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乙方在本项工程建设期间,支付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本项工程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同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工程中的任何项目再次分包。

  4、乙方负责本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且对建设方负责。

  5、乙方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竣工资料,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并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关的名誉损失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以乙方名义中标并与乙方签定建设工程合作协议后,如乙方不能完成本项工程内容,不仅要承担建设方索要的赔偿金,还需向甲方支付建设方索要赔偿金的50%作为补偿。

  2、如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应付款%的违约金,并继续承担本合同义务。

  第六条、纠纷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效力问题

  1、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若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之日起失效。

  第八条、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本项工程开工前应先签署本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

  2、本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应信守各自在协议中的承诺,遵守诚信原则。

  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业务各自独自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和义务。

  4、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诚信长久的原则,给对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顺利圆满完成。

  5、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电话: 电话:

  协议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协议13

  甲方:xxx市xxx区xxx小学

  乙方:

  甲方修建xxx市xxx区xxx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故向乙方借款用于修建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借款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及用途:甲方向承建xxx市xxx区xxx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的乙方借款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xxxx元),用于修建工程。

  2、借款时间及返还方式: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从乙方公司账户向甲方基建账户转款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xxxxx元),甲方在借款到账后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该借款由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逐步归还给乙方,不计息。

  3、①若乙方中标后不履行借款协议,则投标保证金甲方不退还乙方,作为违约金处理。②若乙方中标后履行了借款协议,但乙方在借款到甲方基建账户后七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招标文件、借款协议书和中标文件的`要求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甲方废除借款协议,退还借款,但甲方不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自乙方中标后借款到甲方基建账户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借款还清之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由乙方签字、盖章后在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工程建设协议14

  甲方:安顺康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证横二路安置房二期工程(5号楼)孔桩按期完成,安顺康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该工程的孔桩工程分包给孔桩班组组织施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孔桩工程将综合单价方式承包给乙方组织施工,5号楼孔桩土方开挖、嵌岩松石清理、护壁砼浇筑及护壁钢筋安装(孔径900㎜和1000㎜)综合单价210元/M,腰子孔综合单价300元/M,孔桩爆破石方综合单价210元/M3。

  2、孔桩深度计算方式:按现场孔桩面至桩底深度计算。

  3、乙方负责孔桩施工用具和水泵,抽水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孔桩施工水泵和电线、空开、漏电保护器。

  4、甲方按乙方每月底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5、施工期间乙方班长不得离开现场,特殊情况需向施工员请假并指定代班人作现场管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6、孔桩施工前的`测量放线工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派人参加。施工时严格控制轴线、断面、垂直度等,如有超出规范和交底内容的,除返工外,还要处以200元的罚款。

  7、工人进场后按要求作好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文明施工。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工地赌博,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一次先罚班长100元,然后由班长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危险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应停工撤离现场,然后向甲方项目经理报告,绝对部允许冒险作业。工人进入生产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上班,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把孔桩洞口封盖,清除现场安全隐患,如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对班组长每次进行50元罚款。在施工中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除按甲方规定处罚外,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8、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从大局出发配合相关工序工作,并做好上下工序的交接手续,如因施工进度和质量造成返工和工期延误影响其它工序的工作开展,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拖延时间,乙方有权利向甲方结账,或给误工费、生活费等。

  9、乙方不能满足质量、进度要求或不听从甲方指挥和调配,甲方有权随时清理乙方出场,其20%的余款不予结算。

  10、工期要求:至合同签字放炮之日起25日厉天完成,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顺延。

  11、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论,采取双方协商或向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12、乙方施工人员社会保险由甲方自理。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法律效率。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孔桩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无后续质量问题后失效。

  甲方:安顺康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孔桩班组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xx年5月17日

工程建设协议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4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5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6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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