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子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子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本着诚信公平、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进行合作,为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甲乙双方就我公司的清瘦牌清素胶囊产品达成如下销售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销售该产品,全权负责该产品在该区域内的宣传及销售事宜。
二、乙方自行承担该产品在本区域销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乙方所辖区域内的市场自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未开发或在销售期间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者,甲方有权增补新的代理商。
四、甲方责任:
1、提供产品全套合法的加盖公章的入市证件复印件。
2、保证乙方在所辖区域市场的`经销权不受侵犯。
3、协助乙方搞好产品宣传策划,提供市场运作方案。
4、代乙方办理产品运输至乙方所在____市货场。
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执行价格规定和是否跨区销售。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之条款时,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五、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必须成立专职运作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量。(具体详见附件)
2、严格在所辖区域内运作,不以任何方式向所辖区域外销售产品。
3、乙方保证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及产品声誉,守法经营,自行承担一切非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支持甲方总体市场宣传工作。
4、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营销方案,发布广告,但是不能做违反科学的夸大宣传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5、乙方应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保证具备国家规定所涉及的销售本产品应有的相关法律文件, 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如为自然人,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料。
6、对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乙方须在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供:
(1)损失清单;
(2)承运单位丢货证明。
六、价格体系、结算方式及税金:
1、价格表(详见附件一)
2、结算方式:现款现货,乙方以现金、电汇、汇票与甲方结算。
3、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____日内发货。
七、保证金及跨区销售处理办法
1、为保护市场规范运作,不窜货,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后30天内,由甲方折为产品返给乙方。
2、甲方每件货均设有编码,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应严守合同规定,在规定区域内销售,不得向该市场范围外窜货销售,否则,一旦发现,甲方将取消乙方经销权,并没收其保证金。若乙方市场被窜货,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清____市场,追查窜货方的责任,并要求窜货方补偿乙方损失。
八、退、换货约定
1、在前两个月销售期内,乙方可将包装完好,且不影响继续销售的产品进行调换。
2、在保质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非人为因素引起的)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换货。
3、乙方换货的产品应保证外包装的完整性。
九、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经济合同法》,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使用甲方名义私签合同,拖欠广告费用等不法行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终止。否则即为违约,违约方须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得对方书面许可后,双方可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条款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存在,法律效力相等。
3、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不能履行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并各自承担损失。
4、本协议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将由司法机构进行仲裁。
十、协议期限及生效条件
1、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效力相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合同 篇2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 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 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
7.产品功能
……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
第二条 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 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 %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支付定金 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 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 内(时间)维修由 方负责,费用由 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 方提供,费用由 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_________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 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电子合同 篇3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电子商务这一新型贸易方式在我国迅速发展。在促进贸易发展的同时,又为税收制度改革及征管手段的改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诸多税种中,印花税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如不顺应电子商务的发展,完善《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难以有效避免印花税的税款流失。
一、调查的原因及内容
近几年,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数据电文交换信息来订立合同。电子合同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与传统书面合同不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书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及电子签名)所代替。三是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四是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电子合同虽然形式上具有不同于传统纸质书面合同的特点,但其性质和意义并没有发生改变,仍然是为了规范交易,确定交易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经济交往迅捷正常地进行,具有书面凭证性。国际贸易委员会在《电子商务示范法》第六条规定:如法律要求信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该条规定在不要求各国取消国内法关于书面形式要求的前提下,扩大了“书面形式”一词的解释,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形式”的范畴之内。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综上所述,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明确了电子合同书面凭证性,它当然符合《印花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应纳税合同要求,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为掌握企业电子合同的签订情况,我局开发区税务到辖区内四家国际知名的外资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电子合同所占比例较大。
在实际调查中,调查人员对四家公司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统计。发现这些企业尤其是以电子行业为主的生产型企业,与供货商或销售商进行业务往来之前,签定一段时间的购销框架协议,这个框架协议只反映出货物名称、供销时间、规格要求,而没有反映出任何价格金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完全依靠网络传递购销数据。这四家企业仅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四家企业中北京乐金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购销合同与技术合同全部为网络形式签定的;北京爱立信普天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只在20xx年签定了11份纸制购销合同,占三年合同总金额的0。25%,其他均为网络购销合同;北京索鸿电子有限公司购销合同全部为网络形式签定的,而技术合同则全部为纸制合同;北京村田电子有限公司签定的技术合同全部为纸制合同,纸制购销合同金额为445923049元,占总购销合同的26.4%。
(二)电子合同所载金额较大。
据调查统计,四家企业签定合同金额合计37033822563元,其中购销合同金额合计36956211747元(购销合同数量多,有些企业具体数据未做保留,合同份数统计不准确),占总金额的99.8%;签定技术合同236份,金额为77610816.03元,占总合同金额的0.2%。从合同的签订形式来看,以网络形式签定的购销合同为36432721229元,占总合同金额的98.3%;纸制购销合同金额为523490517.7元,占1.5%。以网络形式签定的技术合同7556515.95元,占0.02%;纸制技术合同70054300.08元,占0.18%。
(三 )纳税人自主选择权较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150号)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同时市地税局制定了《北京市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要求纳税人不能够满足国税函〔20xx〕150号文件规定中条件的,即可按《核定征收》的办法执行。纳税人在自愿的原则上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纳税人,换言之纳税人的自主选择权非常大。一些规模小的、制度不健全的企业很愿意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同样一些企业规模大的、财务健全的企业也很愿意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缴纳印花税。但是两者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因为税款少、少麻烦也方便;后者是因为经过税收筹划,认为《核定征收》对自己有利,达到合理避税为目的。
三、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思考
1、确认数据电文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当事人之间主要是依靠数据电文交换信息来订立合同。电子商务产生的非纸质的数据电文与传统的书面文件相差很大,表现形式是通过调用储存在磁盘中的文件信息,利用电脑显示在屏幕上的文字来表现,电子文件的存在介质是电脑硬盘或软盘介质等。如果要承认通过数据电文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就要承认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颁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各方可通过数据电文的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来缔结合同,并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也规定将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这是功能等同法,即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便可视为书面形式,而不论它是“纸文”还是“数据电文”。据此,只要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阅读并能够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法律就应该对其效力加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草案第二条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的商务、政务活动,适用本法,也已确定了它的法律地位。
2、改革与完善《印花税暂行条例》,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印花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颁布实施的,当时计算机的应用没有普及,对电子合同应否纳税,如何纳税没有规定。新《合同法》在1999年10月1日施行,对电子合同有明确规定,但国家没有对印花税政策随之调整,其中关于合同的有关规定,依然以《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三部旧法为依据。根据法律效力原则,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自新《合同法》生效之日,三部旧合同法已废止失效,印花税有关合同规定应相应以新《合同法》为依据。因此应尽快修订完善《印花税暂行条例》,在征税对象方面,可将原来对各类合同、凭证征税,改为对各类经济行为征税,即对购销、财产租赁、借款、产权转移、赠与、委托、行纪、提供信息等经济行为征税。只要纳税人发生了条例规定的应税行为,无论是否订立合同,均须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这样规定可以有效地避免因纳税人不提供合同而使税收无着落,从而进一步减少偷逃印花税行为的发生。
3、废止有关单行规定,将电子合同列入印花税征收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在1997年以国税函(1997)505号下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在供货经济活动中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明确的指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不得作为征税依据,这一规定延续到现在未做变化,从而限制了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将纳税人通过计算机联网订货(Internet或EDI等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业务往来订立的`合同)列入印花税征税范围。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应立即废止旧的单行规定,按照新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纳税人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应按其书立合同的性质按其适用税率征收印花税。
4、明确电子合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纳税义务人和纳税地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税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成立时。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到达生效,合同成立。
纳税义务人和纳税地点。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合同的单位和个人是应税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传统的应税合同印花税纳税人是书立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在电子商务无纸化交易环境下,传统意义上的亲笔签名显然是无法实现的,这里的签名是电子签名。因此电子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利用电子合同进行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施行细则》第二条对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合同”进行进一步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合同”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无论是在境内书立还是在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纳税。《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所以,电子合同以承诺人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成立地点。
电子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及条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 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 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 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 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
1. 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2. 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3. 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 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
第三条 承诺与保证
1. 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石化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 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密
1. 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 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 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 变更及终止
1. 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 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 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 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暂定乙方为四川文理学院终端市场的销售代理商,授权其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的产品并履行销往四川文理学院的产品市场销售及其他相关事宜。
双方基于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在对甲方相应产品充分熟悉的情况下,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电脑及数码产品在四川文理学院的销售,包括:建立营销网络。
乙方负责四川文理学院的市场信息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
乙方在协议期间:
(1)应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价格,并尽最大努力在四川文理学院促进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
(2)有效地监督分代理人的工作,协调分代理人之间的冲突,统一学校内的商品销售。
(3)保护甲方的无形资产,特别是商号、商标等,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有权力在自己区域内积极开拓大客户业务,甲方应给予各方面配合。
(5)乙方应不断熟悉甲方产品的各种功能,掌握使用技巧。
(6)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销售范围进行代理销售,不得跨区销售。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甲方应当担保所售产品的品质,提供真实的产品介绍和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在产品广告策划、产品销售价格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须尽快向乙方给予回复。 在乙方提出的要订制某个特定功能的产品时,甲方应尽全力去满足。
在甲方相关的某些产品未推出市场时,应积极的帮乙方寻找相应的替代品。
第四条 定货及售后服务
(1)定货:乙方定购货物时,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单价、交期及其它要求,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甲方,由甲方签字确认交期后生效。单次订货额高于3000元时,由甲方承担联络费和交通费用。
(2)售后服务:对所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在外观不损伤情况下 包换,保修,(仅收配件费)。
第五条销售提成奖励方式
(1)销售提成:乙方享有销售利润30%的提成
(2)奖励方式:月销售量达到 元,可获得 元的奖励。
第六条 生效及期限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自至20xx年6月。(以最后签订日期为准。)
第七条 终止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赔偿权利。
第八条 协议完全性和修改
本协议所附的产品销售条件及其他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代理过程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均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除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外,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修改和增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
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甲方和乙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调解无效,最终可在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相关司法程序解决。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司法程序解决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一条 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同时签署日期或最后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如本合同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 杭州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为代理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1. 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程序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要清楚的了解智友餐饮系统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双方要吻合,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在产生分歧时优先要服从甲方。乙方在当地餐饮行业里要有比较完善的渠道网络和一定的人际关系,同时要有自己营销团队和销售经验。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2.乙方权利义务
(1)市总代理: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市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杭州市魅旭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系列。
(3) 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
(4) 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市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
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7)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9)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10)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如乙方要建立下级经销商,应提早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来考察审核通过后,乙方所在地下级经销商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乙方要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同时对乙方建立的下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乙方应真实客观的以书面的形式定期(每个月月底)向甲方汇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乙方在与餐饮和娱乐行业签定相关合同时,其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3、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合格。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8)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9)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三个月包换,一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 售后服务。
(10)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11)甲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等各种相关资料给乙方。
(12)当乙方月购货达到销售计划或超额完成销售计划时,甲方增加对乙方广告宣传品力度,为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形象资料,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13)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
(14)甲方应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乙方提出的问题。
(15)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乙方代理考核制度:
(1) 代理考核:乙方获得总代理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 万,考核周期5个月:从 年月日-- 年月日, 出货总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 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代理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4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 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5万将自动延续总代理。
(2) 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1名专业安装、1名维修人员的服务队伍,逐步扩大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的配备,可根据所发展情况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以宽带为主的传输媒体,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5、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2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一个月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3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 售后服务条款
(1) 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3)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5) 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按下
面规定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 一般(如信号不稳定,有干扰或出现异常情况): 2小时电话指导排除严重(如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系统的运作时或是硬件本身的技术缺乏问题): 4小时d时): 5—7日发回原厂维修、 服务投诉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或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 :2日公布原因或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严重时应承担责任.
(6) 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
(7)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外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坏,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子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贝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淘宝商城网店服务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 乙方为甲方所经营的互联网店提供具体服务内
1、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视觉设计、美化、规划等服务。包括网店的装修、上传新品,直通车、钻展及广告等所需的海报设计、新品拍摄的现场协调。
2、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店铺的广告推广、促销运作,包括对产品价格定位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包括直通车、钻展等广告运营操作服务。
(二) 服务费用
1、 视觉设计服务:3000/月
2、 营销服务:3000/月
甲方认可先付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服务前1-7日内一次性付清下一个工作结算月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结算月从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为第一个服务周期,后期合作在双方没有异议条件下,以此类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包括质量、货源渠道等符
(二) 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进货、发货、退换货。
(三)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
(四) 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及其所产生的影像资料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并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二、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宝资金、资料账号做代运营服务无关的事宜。
三、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宝贝。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的数据、资料确保真实、合法、否则对 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由乙方操作违反所在的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
三、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资料用于服务无关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四、 乙方擅自删除宝贝,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 协议终止与顺延
一、 根据合作效果双方都有权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双方无任何异议,该协议自动顺延。
二、 终止后果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对的后续操作即刻停止,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权下,不得对甲方经营的网店前台、后台擅自操作处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友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方付费后即刻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歌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合同 篇7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ldpe)。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15182-94)lldpe-fb-18d022、lldpe-fb-18d022-1的优等品质量指标。卖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一级品或合格品质量指标的塑料替代交货。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执行。
3、商品代码:_________。
4、数量(单位:批,1批=5吨):_________。
5、买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6、卖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7、交货价: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本仓单品种的市场结算价。买卖双方按照交货价结算。
8、包装方式:按gb/t15182-94执行。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净含量为25kg。
9、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仓库。
如交货地点不在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点与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之间的运输补贴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运输补贴价标准执行。
10、交货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在交货仓库提前交货,经市场批准可提前进行交货。
11、验货期限: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
12、相关费用:交货日(含)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3、货款收付方式:买卖双方货款由市场代收、代付,买方货款分期支付标准及进度按《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14、卖方交货及担保:卖方须在交货日倒数第二个营业日开市前,向市场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仓单。在提交仓单之前,卖方须为其交货向买方提供担保,担保金由市场代收,支付的标准及进度如下:
(1)首期担保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吨,于成交时一次性支付;
(2)交货日当月第一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3)交货日当月第十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4)若发生市场结算价高于卖方的订货价,卖方须及时补足上述最低金额之外的价差;
(5)如市场调整买方货款的支付标准及进度,卖方担保金的支付标准及进度须作相应调整;
(6)交易商的资金余额不足时,其结算结果即视为市场向交易商发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应在下一个营业日开市前补足;
(7)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卖方将本合同转让时,双方委托市场代收的担保金在扣减卖方应交的各项费用后退还给卖方;
(8)卖方可用仓单向市场办理委托交付,赎回相应货物数量的担保金。
15、检验标准和方法: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或数据电文通知市场,并委托市场指定的商(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检验合格,相关费用(含检验费、检验期间的仓储费等)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16、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属违约行为:
(1)买方未按市场规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货款;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担保金;
(3)卖方未按规定时间交付足额仓单及相关凭证;
(4)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出现上述第(1)﹑(2)﹑(3)种情况,即视为违约方中止该合同,并即时委托市场对该合同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违约方的货款或担保金弥补合同转让的损失后,余额返还。不足弥补的,守约方将依法向其追索。
如合同转让在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之前无法完成,即视为违约方委托市场在交货日(含)起十个营业日内协助购销相应货物实现交收,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期间,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索赔标准为:违约数量乘以每个营业日_________元∕吨,双方均认可由市场代为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并直接支付给守约方。超过十个营业日仍无法实现交收,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守约方的成交价格结算退款或退货,合同终止。
出现上述第(4)种情况,该部分货物的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市场将该部分货物的20%货款作为赔偿金划归买方,货物归买方所有。仍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享有追索权。
17、双方约定,一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市场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转让合同时不须另征求对方同意。
18、在交货日之前,买卖双方
协商一致并通知市场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时,买卖双方按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结算补偿费。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双方认可的市场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双方认可的市场价)÷1。17×数量(吨)
19、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市场收市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及《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交货合同,协调办理交货事宜,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买卖双方按交货价结算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交货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交货价)÷1。17×数量(吨)
20、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场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引起诉讼,双方约定由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1、其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合同于买卖双方通过市场的交易系统报价成交时视为签订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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