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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3-06-02 10:11:4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物业管理合同三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物业管理合同三篇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第二条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注册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号四至: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2.保洁费:____3.保安费:____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5.维修养护费: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____(2)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

  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__%

  1.房屋外观:____2.设备运行:____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4.公共环境:____5.绿化:____6.交通秩序:____7.保安:____8.急修:____小修: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____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

  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名称:企业名称: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办公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5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6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7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8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9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11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12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13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14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4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6.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5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18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耗费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市相关规定。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20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21条车位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略)。

  第22条乙方对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住户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23条乙方向业主/物业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收取标准约定。(具体标准略)

  第24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7章违约责任

  第2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2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7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多收款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8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8章附则

  第29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30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32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条因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使房屋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34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35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37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受 用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受用人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公司需求本着公开招聘、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乙方为甲方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受用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条约如下: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届满,合同自行终止,若需要续约,需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国家的以下第 种工作制度:

  A,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三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保安 工作。乙方确认工作责任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应本于工作职责道德、专业技术技能指导等进行培训,乙方应接受公司教育培训考核。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地、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5、根据乙方的能力及表现,甲方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权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最后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现行工资制度标准及岗位区别,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其余福利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2、甲方实行新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根据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调整乙方的工资额。

  3、甲方应严格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报酬方面规定。

  4、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发放上月的工资及各类福利。如公司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几天,乙方个人所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工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 乙方在职期间应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与劳动保护。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停工医疗期限和有关待遇按劳动相关规定执行。

  2、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等,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规章制度

  1、 甲方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严守商业机密。

  3、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乙方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由于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定劳动合同。

  2、 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 经由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2) 遇不可抗因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时。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证实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时。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时。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伤害公司信誉,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

  (4) 乙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供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胜任甲方另行安置适当之工作时。

  (2) 乙方无法胜任劳动合同约定这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适应所有工作时。

  (3)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议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时。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时;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时;

  6、双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并进行交接。但甲方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乙方及辞退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条 保密规定

  1、 乙方不得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印、摘抄、保存和销毁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不得使用、保存和销毁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

  2、 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营、和他人合营、受他人委托经营、兼职从事同甲方相竞业的业务或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收缴乙方因此所得的收入。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之责任

  1、 乙方违反合同的保密、服务期限、解除合同等相关约定的,应按照上海有关规定赔偿之前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招录费或保密约金,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2、 若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被解雇,甲方将不予赔偿,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自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争议一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因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为:1.公司规章制度 2.受用人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并于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受用人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员工守则公司规章制度等文件,且自觉遵守该文件所规定的内容.

  用人单位:(公章) 受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居住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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