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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6-11 09:02: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推荐】安装合同范文汇编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安装合同范文汇编六篇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20xx年01月25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 (或玻纤)复合荚芯板风管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

  于 月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 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即rmb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后,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人民币,即rmb 元整。(总价的 %)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 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履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安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蒙西文化广场项目部(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一、分包范围:

  1、蒙西文化广场项目工程水、电、暖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土建的雨水管部分,及消防、空调、通风、电梯、弱电和智能化等预埋。但不包含消防报警联动、电梯安装、消防工程(乙方需施工预埋部分)、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供水系统、电子对讲和弱电工程(乙方只施工预埋部分)。

  2、承包范围内自行预结算,资料、材料检测费。

  二、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

  2、总日历工期:工期记

  三、合同价款:

  参照建设公司与开发公司主合同,在主合同结算前提下,下浮总价20%为结算依据。

  四、收费标准:

  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总包管理费,按建设方审核后的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依据,甲方合计收取以下条款总包管理费:

  (1)甲方收取乙方总价的20%

  甲方收取总包管理费后,不再计取其他费用,以上所收取的总包管理费均已含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和税金(材料发票由乙方自理)。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确保。

  2、本工程的安装用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国家、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相关规定。

  3、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相关规定。

  4、安装工程若达不到本条款第1条规定,按蒙西公司要求处罚。

  5、乙方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佰万元,如达不到本条款第1条所规定,质量保证金没收,达到本条款第1条之规定,质量保证金按如下分期退还乙方,工程到六层退保证金肆拾万,十五层退叁拾万,工程封顶退保证金叁拾万。

  六、工程进度: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总承包合同工期及项目中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0.00后按每月审计产值70%,扣除甲方20%管理费后支付。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按甲方审计产值80%,扣除20%管理费后支付。

  2、乙方达不到总合同及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劳动力配备有督促权。乙方在施工过

  程中,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施工进度影响总体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满足不了这两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已完成工程量扣除管理费后的70%结算,其余视为违约金,不再结算。

  七、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相关规定。

  2、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施工。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及公司管理制度。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配合甲方达到文明工地评比的各项要求。

  6、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执证上岗,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上交甲方、项目部相关职能管理人员。

  7、甲方对乙方违章作业现象有权作出警告、罚款、停工、整改及终止合同的权利。

  八、工程款的支付:

  1、本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必须由乙方独家施工。甲方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均须专款专用,具体参照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

  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变更或工作洽谈;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同等。

  九、材料

  1、材料由乙方自主采购,在总包合同中明确的甲方材料由建设方提供,乙方按照施工图纸上报供货计划。

  2、乙方所采购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施工图及国家、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有关规定。

  3、仓库及现场材料堆放应符合文明工地要求,并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总平面图规划的要求在指定地方堆放整齐。

  4、材料进场应及时向监理报监,不得将未报监资料用于工程上,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施工人员管理:

  所有进场人员均遵守甲方的人员管理制度。

  十一、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3份图纸。

  2、乙方的所有资料均应及时整理完善,做到与工程同步,并及时汇总到甲方资料室。

  3、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将全部资料及竣工图共五套移交给甲方。

  4、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编制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监理(建设方)审批。

  十二、配合和协调:

  1、甲方负责与外界一切工程手续及相关协调事宜,乙方负责配合甲方的工程协调。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办公室、仓库、材料堆放场地等临建设施及施工用水、电。临建设施和施工中的施工生活用水、用电的施工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施工,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需配备专业水、电工各一名,在24小时内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分配。甲方不安排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及费用。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随时安排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进行检查、维护、维修,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二级箱以下跟乙方无关的部分除外)。

  4、乙方应对临时用电、用水作出整体规划,并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5、工程停、缓建: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

  6、违约、索赔

  7、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文明工地评比的整改工作。

  8、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落手清工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安装负责人,实施对安装过程的全面管理,甲方委派同志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管理。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列条款参照甲方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蒙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相应的甲乙双方责任权利执行。

  2、在乙方未进场前,委托其它班组施工临电临水人工费拾万元,由乙方支付。

  3、对本合同有争议处,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来往账目结清完毕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安装合同 篇5

  格力空调购销安装合同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济宁通达经贸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 办公室 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汽运 。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安装地点: 。 五、产品安装调试:

  (1) 由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 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 甲方承担。

  (3) 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付款逾期十日视为违约。 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其中甲方保留 壹 份,乙方保留壹 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程真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山东格力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

  甲方: 乙方:济宁通达经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详细签字: 签字:谢谢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 安防设备整体 安装服务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装服务概括

  1. 安装服务名称: 安防设备整体安装

  2. 安装服务方式: 由乙方全部安装调试

  3. 安装服务范围和内容: 安防设备整套拆解安装调试

  第二条 安装服务期限

  1. 安装服务工期为 天。

  2. 安装服务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安装服务总价

  本安装服务费用总价为人民币 拾壹万 元整(¥ 110000 元),安装服务总价包含: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维护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安装服务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装说明组装安装、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安装,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安装服务验收,应以整体实际安装服务作为验收标准,规范和完整检验标准为依据。

  3. 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安装要求,如需返工,由乙方负责再进行安装。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安装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5. 安装服务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安装服务变更

  甲方根据安装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安装服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安装服务类技术;

  2) 监督乙方安装进度。

  2. 乙方

  1) 自备安装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安装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确保安装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安装并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安装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安装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安装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安装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安装服务费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 工人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30 % ;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安装总价的 30 % ;安装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7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35 % 。

  3.余 5 %为安装质量保证金,质保安装期为 1 年,到期后付清。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安装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安装费用结算时从乙方费用中扣除。

  2. 乙方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安装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安装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装服务费,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安装完成交验,结清安装费用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