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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27 10:01:0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安装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安装合同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广告牌制作及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1.2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工程款、结算依据、收款账户

  2.1工程内容:制作及安装

  2.2工程承包范围:广告牌制作设计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所有产品图纸的深化设计、主材辅材的采购及制作、水平及垂直运输、吊装、安装、自验交接、施工后现场卫生清理及产品保护等自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

  2.3工程款

  2.3.1本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元),项目包干总价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2.3.2本工程含税包干总价为不可调整价款,乙方已认真核实现场场地条件及甲方对本工程的制作要求,对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特征已充分了解,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含税包干单价中。

  2.3.3本工程包干总价已综合完成本合同第2.1、2.2条规定承包内容及范围所有工程费用。总结算工程款为按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机械及人工进出场费、主材费、辅材费、措施费(含赶工及技术、安全、质量措施)、降温费、加班点心费、赶工费、管理费、风险费、住宿费、利润、社保、医保、工伤管理、文明施工、税费、工程完工后卫生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2.4工程结算依据

  2.4.1工程量:详见报价清单。

  2.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工程工期

  3.1所有广告牌需于年月日前(不包括本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3.2因甲方通知变更工程项目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该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工期顺延期间,甲乙双方同意不计取因工期延误引起的任何费用。

  3.3若乙方未能在20xx年7月30日前(不包括本数)施工完成所承包工程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工期延误按20xx.00元/天进行罚款;工期延误超过4天以上(含4天),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在按20xx.00元/天的基础上,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价(单价)不高于附件报价单单价的80%,余款作为造成甲方工程延误相关损失及甲方另选公司施工的误工费用。

  3.4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施工搭架,费用自理。

  4工程质量及验收

  4.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外观效果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比例尺寸合适。且完成的相关成品要求内部结构理,经久耐用。

  4.2本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矛盾或者错误及违反强制性条文,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其费用按实结算,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应24小时内发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24小时内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分项工程质量评测不合格,乙方应按时一次性整改合格;若复验不合格,每次罚款2000元,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时,业主等相关验收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4.4验收程序

  4.4.1乙方施工完成在具备验收条件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4.4.2甲方在收至该申请后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计入总工期),全部完成后再次进行申报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甲方在7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或不答复的视同验收合格。

  5材料设备供应及材料管理

  5.1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并已含在2.3条款的工程款中。

  5.2采购和检验: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5.3重新检验: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检验发现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仍存在问题的,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合格的产品,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返工、整改及因该原因引起的甲方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与设计变更

  6.1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6.2甲方若需要对设计变更或施工进行修改或补充,乙方不得拒绝。7竣工验收

  7.1乙方所施工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7.2乙方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认可签章后验收方为有效。

  7.3在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3.5条款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8保修

  8.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三个月(验收合格之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注明射灯只保3个月)如发生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人为原因等所引起造成。

  8.2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及时派人进行修理,并于5日内维修完毕,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届时直接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超过10日,甲方有权选派其他单位或班组进行修理,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不按照上述保修规定执行的达2次(含2次)以上的,甲方将没收乙方保修金。

  9付款方式

  9.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经甲方、设计单位双方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款,预留3%的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后付清。付款无须转入对公账号。普通银行账户都行。

  9.2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工程款无欠款证明、具结书、班组内员工工次发放确认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由此产生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保险

  10.1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场地内工程班组工人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11施工管理与安全要求:

  11.1在施工期间,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任何关于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处理和善后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其它: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并出示有关证件,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及态度不好的劳工进入现场。

  11.3乙方指派(电话号码:)为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事宜。

  12甲方责任

  12.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交底。

  12.2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

  12.3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各种工程款项。

  12.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5指派胡德乐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乙方责任

  13.1按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13.2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安装、验收和试验。

  13.3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服人甲方在工序穿插中的统一安排,若不执行或故意制造障碍,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随时指派他人去完成,乙方不得有异议,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同意在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3.4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指派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13.5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按双方约定采购和使用此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

  13.6乙方应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对甲方已经完成的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实施保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应负责赔偿。

  13.7抓好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

  14违约责任

  14.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或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都将被视为违约。

  14.2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与本合同其他违约金同时适用。

  14.3若乙方在本工程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且应向甲方支付按其所使用的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总值的200%的违约金。若乙方使用的不合格产品的总值超出合同总价款的10%,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14.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不付,工期顺延并付应付款项的1‰/日的违约责任金。

  15索赔规定

  15.1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或其它第三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实际损失额由甲方(其它第三方)、乙方共同认定。

  15.2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不到场核实的,视同乙方默认,届时由甲方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合甲方的认定,而采取推诿的办法来处理的,甲方有权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4所有的证据(含照片、摄像、取样、记录)经甲方(受损失的第三方)的签字后即为有效。

  15.5对乙方不及时认定责任或不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抢修费用由甲方代付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50%计算,并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15.6其它管理规定:具体规定由甲方另行通知,对乙方违反该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处罚。

  16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通知、函件、合同,除直接由乙方当场签收外,甲方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并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的联系地址或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出,以发出之日的第3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或第5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之外)视为送达之日,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若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需方购买供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1定义

  1.1合同产品:指需方依据本合同向供方购买,而供方亦同意销售给需方的乙方或/及乙方供应商生产、制造、销售的产品。

  1.2知识产权: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权利人所依法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等。

  1.3商业秘密:指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合法拥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能带来经济效益,并且该秘密被其合法拥有者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保护。在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在内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及需方所购买的产品数量、清单、配置及需方客户信息。

  1.4补充协议: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

  2采购的合同产品及价格(见下表)

  3最终成交金额:贰万

  叁仟元整(¥23000元整)3付款方式账户及开户行

  供方安装调试完毕后,需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全部款项。同时供方开具全额发票

  付款方式: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科学路支行账号:94交货时间、地点及合同产品验收

  4.1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包头收货人:钱建

  4.2合同产品验收。产品验收标准按照以下文件所列要求予以验收,次序在先的优于次序在后的文件,同一次序文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3.3指定的收货人向供方提出异议之日起7日内,供方未对买方的异议进行处理并答复的,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4包装及运输

  5.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合同产品,适合运输要求。乙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负责。同时,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付费用。

  5.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5服务与保修

  6.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厂家规定保修服务,该免费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产品之售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非人为误操作或火灾等)保修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部件;质保一年,

  6.3维修响应:一周七天,一天24小时受理用户咨询要求,随时解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6终身维护:保修期过后,我公司将为所售产品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6.7合同产品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服务并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

  6品质和保证

  7.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或约定的质量标准。

  7.2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足甲方需求。7.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为原厂生产,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其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8风险转移

  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自需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给需方。

  9违约责任

  9.1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每迟延一天,向守约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9.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选择更换、修理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损害赔偿费用等。)

  10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等不可预见并且双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11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包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补充条款: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再做约定。

  13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签订地点、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为,签订时间为年月日。1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电视监控系统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电视监控系统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系统的布线和施工人员的住所及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 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 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工程时间和进度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甲方通知乙方技术人员入场。

  2、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 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 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工程验收标准。

  ● 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 a.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可请权威机构对本系统进行验收,并出示测试报告及结论,其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 b.若权威机构对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布线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信息点,乙方将在有效工期内进行整改,再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工程完工,则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工程维护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结算方式

  监控设备金额为: 元(人民币: 元整)。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 .00元(人民币: )。整个监控系统总额的15%(包括硬盘录象机价格在内)

  八、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款项,作为定金。

  2.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系统验收完毕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40%的款额。

  4.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在付款条件4中结清。

  九、设备标准、货运方式及验收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原装产品。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更新换代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

  十、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护,一年后按成本维护,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八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制服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报价表〉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委托单位): 娄底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安装部

  甲、乙双方单位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就起重设备安装一事,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塔吊台安装工作,拆卸高度米,附墙道。安装约米高度。(注:不含装车、卸车、转运费用及维修)。

  二、安装费用及检测资料费用按元包干。(注:)

  三、付款方式

  1、起重设备安装进场施工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进场资金元。

  2、起重设备安装至约米时甲方再付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基础施工及基础验收备案资料(材质证明书、材料实验报告、砼试块试验报告及基础安装部位平面测量成果数据提供)。

  2、负责提供该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备本身技术档案。

  3、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应属安监站及政府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安排。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相关事宜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理(如起重设备司机的操作与设备质量造成的事故及基础的.承受能力等原因)。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不低于总承包金额50%的违约金。

  六、其他款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至本设备安装工作、支付款项完毕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安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总造价和订货款

  (1)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 订货款: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订货款伍仟伍佰元整(合同签定之日付给)。

  第二条 工程进度和结算方式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敷设工程所需管道及线路,待乙方安装所有监控摄像机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50%的材料款玖仟贰佰伍拾元整;

  (2) 甲方厂区车间照明设备安装完毕,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电脑录像监控专用设备终端,整套系统进行调试正常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20%的剩余款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顺延工期

  工程工期为月月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 因甲方原因造成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四条 服务条款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执行国家公安部规定保修一年的制度:

  (1) 一年内属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 属人为破坏或由于水、火及其它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五条 其它

  (1)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已安装完毕的,如有丢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签约地为 德市 ;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单位: 承包方单位: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道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内冲村六组至杉木墩林场

  工程内容:道路单侧路灯基础及灯杆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包括路灯基础施工、路灯杆安装、路灯灯具安装调试合格)。

  三、工程费:

  安装路灯12套,每套 2380 元包干价(含基础材料及基础浇筑人工费及材料费、立灯杆及灯具安装费用)。 以上合计:贰万八仟伍佰陆拾元整(¥:28560元) 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因地质结构致使基础改变(相对于设计图纸设计尺寸超深超宽)而产生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O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竣工日期: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 、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战争而影响施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会同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施工,灯杆基础完成、灯杆及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后一次付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7

  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 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算(幅度不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到安全交底,提出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扦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俞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