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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02 08:24:0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集合[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合同集合[8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量

  单价(元)

  金 额元

  备 注

  每吨240.00元为现在基准价格,以后随厂家调价上下调整,乙方所供水泥是蓬莱水泥厂生产的。如厂家无法生产,乙方需和甲方商议后再供货。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检测合格证和质检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乙方组织运输工具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凭甲方收货人的计划发货。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供货,乙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按时供货。

  甲方逾期收货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乙方逾期供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所需合同中的水泥只能由乙方一家供货,如果违约,将由违约方付一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结算按月结算;按照每月实际供应数量,实际金额结算,每月30日对单结算,于次月15日内按实际供货金额累计付款至80%,剩余20%作为保证金,直到工程不需水泥,所有货款一个月内付清,不留尾款。逾期未付按欠款总额的3%的利息追加支付。甲方把货款直接打到乙方帐户。如:9月共10万元,10月15日前应付8万元,余2万合并10月款中付,10月共10万元,11月15日前应付12万元的80%,依次内推。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的,偿付货款总值___200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1__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1__ %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贰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20xx___年_9___月___1_日起至工程结束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采购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委托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汇入乙方保证金账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_______天内支付。

  第四条、交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日期

  第一笔货款支付后_______天内交货。

  第六条、技术质量要求

  1、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_________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文件:________________。

  2、货物的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_______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2)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3)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5)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_______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_______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_______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_______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_______。

  第九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赔_______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合同联系人:

  电话: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合同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甲方活动等相关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甲方礼品采购的基本内容为:

  1.名称: ;

  二、工作的具体内容

  装,数量盒,质量以甲方确认之样品为准,带礼盒包装及logo印制,原价 元/盒,购折扣价单价 元/盒,logo定制丝印 元/盒,含税总价共计元整( 元整)。

  三、工作的计划与进度

  订单签订付款后 日内发货。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

  1.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项:

  以上为本合同费用最终款项总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除此价款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合同总价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为:本次采购以预付款形式采购,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合同履约完成,如出现

  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回款项并支付相应赔偿金。

  3.甲方每次付款均应当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

  账 户:;

  申请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正规合格发票,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五、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及其授权代表均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各自履行合同的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保证,按时、足额的.支付合同约定款项;乙方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约定工作。

  六、不可抗力

  1.如发生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法律变更等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本合同仍无法完全或部分履行、迟延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及时将事实说明与证明材料等交予另一方。

  2.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合同的继续履行或解除等相关事宜。

  七、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效力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经过考察和评估,将乙方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并依据产品验收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向乙方采购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等原材料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品种、型号如下列清单所列示: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使用前提前向乙方订购上述品种和型号的钢材等原材料,并向乙方发出《采购单》。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单》后,根据订货单上确定的品种、型号、数量备货,并在《采购单》确定的时限内向甲方发货。

  4)甲方需要上述采购清单之外的材料时,可以事先向乙方询价和发出要约,在得到乙方承诺后,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单》,乙方根据《采购单》的确定的内容备货发货。

  5)上述市场单价发生调整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单》时及时予以回复,并征求甲方是否订货的意见,在得到甲方明确的书面订货回复后,方可以备货和发货,否则,甲方可以按上述采购清单所确定的市场单价结算。

  二、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采购单》以及甲方收货的签收回执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2)双方确定每月25日为双方对账日,在该日,乙方持上述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确认甲方使用的材料型号、数量和总价;

  3)双方对账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对账日后的下月的25日前向乙方支付货款;

  5)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结算货款时,暂时扣除该笔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每笔质量保证金在该笔交易发生一年后向乙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扣除该笔质量保证金。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日内向甲方交货。

  2)交货地点:XX收货人指定的地址

  收货人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址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址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标的物交货日期。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三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货的当天安排验收,如果甲方无法及时安排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另行安排验收时间。如果双方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乙方应提供所供应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准,甲方根据通用的国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可以视同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均不合格。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品种、型号、数量、重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采购单》所确定的采购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采购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并要求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30%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10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虽然经甲方验收收货,但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有收货检验时未发现的质量瑕疵,或者甲方的客户在使用甲方设备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瑕疵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七、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 篇5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

  甲方企业名称:

  地址:

  乙方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将餐厅后厨厨师的管理和厨房日常业务的管理交于乙方。

  第二条双方合作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劳务合作优势互补的形式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乙方所聘用人员均列入甲方员工管理范围。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必要的设施,场地及厨师的工装;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3、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失误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4、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具体的指导;

  5、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均适用于乙方及聘用人员,本协议规定部分除外。

  6、甲方应按协议时间支付乙方包厨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7、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经营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聘用各岗位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业务考察,如认为岗位人员技术能力无法胜任工作的,可强制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直到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

  9、甲方有权在后厨安排学员或实习人员,并责成乙方管理;

  10、如乙方调整聘用人员或安排学员必须经甲方同意;

  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和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限令整改,并做出相应处罚;

  12、甲方授予乙方与工作相应的职位和权力;

  13、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其他同工种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原料;

  2、乙方负责处理包厨的日常管理;

  3、乙方在包厨期间毛利率不低于53%(上下可浮动2%),成本内容包括原材料、调料等费用;

  4、乙方应保证各种食品达到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卫生法,由此造成的责任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主要责任;

  5、后厨餐具、器皿由乙方清洁消毒,月损耗不得高于4‰,超出部分照价赔偿;

  6、乙方应保证上菜速度,严格按上菜规范出菜;

  7、每周推出一个新菜,换季节应更换菜单及推出应季系列菜肴;

  8、因客人投拆或质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因菜的质量或菜中有杂物导致客人退菜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菜100%的损失;

  (2)因后厨原因客人退菜而导致客人拒绝结帐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3)乙方因加工失误造成的损失,应按原材料价格全额赔付甲方;

  9、后厨应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值班员工必须能承担相应工作;

  10、乙方应保证厨师队伍的稳定,技术力量的稳定,人员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统计报人事备案;

  11、因乙方聘用工作人员形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负担费用(正常使用下因设备问题造成厨师人员的伤害,双方协商解决);

  13、乙方请假(正常休假人员除外)人员每天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或主要岗位人员请假,乙方应外请技术人员顶岗,费用自理;

  14、乙方对厨房卫生及食品卫生负责有全部责任,如因工作不力在卫生部门检查中被处罚的,应承担主要经济损失(设备因素除外);

  第三章工 资 及 福 利

  第六条包厨工资85000元/月(税后工资,大写:捌万伍千元/月),每月六号左右发放工资,如乙方违约应视情况予以扣罚。

  1、假期:每月可享受2天的休息时间。另外,工作6个月后,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包括当月两天休假及公共假日)。

  2、住宿: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乙方居住的费用(水电费用按照酒店规定限额执行,超额部分自付)。

  3、膳食:合同期内,甲方提供乙方膳食费用(按照酒店规定员工标准用餐)。

  4、休假交通费用:厨师长及其余几位广东籍厨师工作满六个月后,可报销郑州至广州往返火车卧铺票。

  节假日甲方休业期间,甲方不再为乙方发放工资,如安排乙方人员值班,按甲方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即视为违约。对方用书面形式向违约方指出违约内容,并要求在5日内对方做出答复或提出解决办法,如还不能解决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如遇特殊情况,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义务时,可向对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采购合同 篇6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

  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

  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

  )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

  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签订日期: 年月日

  二、交货地点:

  三、验收标准: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按国家标准检测。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免回收。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发货清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额的.30%,货到甲方指定厂区内付总合

  同额的20%,安装完毕由当地特检院检验合格,取报告书后付总合同额的45%,余5%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支付方法:承兑汇票或电汇(买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枣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本合同生效,产品在安装

  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合同附件《起重机技术条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甲方负责提供验收所用的配重物。 十一、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电源。

  十二、 行车跨度按甲方提供数据为准。

  十三、 此合同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 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附件:

  起重机技术要求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供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____%)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____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____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____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____个月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供方____份,需方____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____________供方:(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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