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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7-24 13:54:50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厦门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其他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坐落:_______ 区______ 路(街、巷、里)______ 号 ______室(单元),土地房屋权证号:____________或其他有效凭证:

  2、房屋的建筑结构:______,用途: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______套(间、单元)数:______,租赁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 □商业 □旅馆 □办公 □厂房□ 仓储□ )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套 □间 □ )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元/平方米。

  3、租金变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须向甲方缴纳_____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如需买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房屋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4、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费 □ )。

  5、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6、租赁期间,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费管理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费、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费 □ )。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_____天内,甲方双方按以下约定条件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 □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 □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_____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_____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方(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送达地址:

  出租的房屋坐落于福建省厦门市____区/镇___街道___小区/社区/村___号____室,房屋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和装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个月。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日交付房屋,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不含税,若乙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______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______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并腾退房屋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有延迟支付租金,则每天按延迟租金部分的2%加收违约金,延迟租金达_____天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乙方有家具等杂物未搬离,甲方可视其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等杂物未搬离,甲方可视其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

  十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议未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陈**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189******39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35**********53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 思明区嘉禾路 ,建筑面积 0㎡,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 1台厦华液晶电视、1台空调、1台冰箱、1个热水器、1张床、1个整体衣柜、1个机顶盒、一个梳妆台、1台洗衣机、1台吸油烟机、1套沙发、两张桌子 。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煤气表底数 M3。

  一、租赁用途为 住宅 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 20xx 年 7 月 日至 20xx 年 7 月 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币 贰仟肆佰 元整,付款方式为 每季度付 ,每期交租应提前 柒 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贰仟肆佰 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房屋产生的费用: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续租又逾期不归还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并向乙方收取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独自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十二、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法律政策的规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后的相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乙方如为外来人员,须遵守本地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到租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补充条款或备注: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坐落: 区 路(街) 号 室房屋所有权证号: (或其他产权证明: )

  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间数 间,公共部分与公用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 □商业 □办公 □生产用房□ )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套 □间 □ )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定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须向甲方缴纳 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甲方应负责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3、如需买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房屋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费 □ )。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7、租赁期间,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费管理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费、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费 □ )。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 天内,甲方双方按以下约定条件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 □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 □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定金额的千分之 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4、其他约定:

  九、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拖欠租金连续 天或累计 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十、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担;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担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担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租赁合同经租赁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主动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无效、被撤消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十三、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并按时缴纳。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未按时缴纳,可由乙方代缴,其代缴金额可以从租金中抵扣。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条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由(□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依法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登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厦门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和装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风险提示:明确约定承租期限、续租优先权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月租金为______币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______向甲方交付_____币___________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______付清。

  风险提示: 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币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__水、电费__煤气费__电话费__有线电视费__卫生费__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或X)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有延迟支付租金,则每天按延迟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延迟租金达_____天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有家具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

  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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