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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1-03-07 15:02:0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汇总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汇总七篇

工程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本合同的设计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合同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合同自行终止,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设计费。如合同终止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 %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七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6.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 %,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设计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 元/张;1号图 元/张;2号图 元/张,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合同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模板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0%定金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模板三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普片至中门蔗区公路全长22公里,今年6月以来阴雨连绵,到处塌方中断,特别是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长130多米,路面坍塌严重,连自行车也不能通行。为尽快修复普片至中门公路,保证甘蔗的正常拉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量及内容

  1、乙方负责清除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的土石方。

  2、乙方负责填平普片至中门蔗区公路22公里,清除路边塌方,完善侧沟。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将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的土石方全部清

  除,保证公路宽5米,并留有护坡。

  2、乙方负责维修普片至中门22公里的`蔗区公路,清除路边塌方,完善侧沟,填平路面。

  三、工程造价

  乙方在施工中的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包干,共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肆万元整(¥40000.00元)。

  五、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要注意安全,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工程工期

  XX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每提前一天奖50元,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

  七、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币种: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年度编号:_________

  项目级别: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常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祝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___%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___%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______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__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在室外的工程,大家了解相关的施工流程?室外工程施工该怎么签订合同呢?

  甲方: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

  乙方: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将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建设工程承包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新型产业园。

  3、工程内容: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工程施工

  4、工程承包范围:

  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道路、土方、管沟、景观绿化、各系统管网、室外照明、主楼主电源供电。

  第二条:工期: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及竣工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各项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条件,质量等级为: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有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费用,但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四条:安全施工及事故处理: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现场施工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结算及承包方式

  1、按照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四类工程取费,不含税工程造价优惠3%;安装按照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配套费用定额三类工程取费,不含税工程造价优惠5%;绿化工程按照苗木总价*(1+30%)进行结算,苗木总价包括苗木价、运输费用及挖苗费,苗木价需经甲方认质认价。甲方认价及甲供材料不优惠。贷款利息不予计取。

  2、根据甲方确认竣工图纸工程量、签证,变更文件。

  3、乙方自购材料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后作为计价依据。

  4、乙方应如实编制工程预算,若出现乙方报送预算与实际审定价相差±5%以上(含±5%),全部审计成果费由乙方承担。

  (1) 5、结算时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报送决算给甲方,在30日内甲方给予审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以甲方认可的价格按实结算,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结算后20日内付至工程造价的70%,财务决算完成后30日内付至总造价的95%,预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保质期满后20天付清5%工程预留款。绿化工程付至工程造价的80%后暂停支付,剩余20%的工程款作为保质金,保质期满后20天付清20%工程预留款。

  3、发票的提供时间为每次甲方付款前(甲方付款前2日通知),发票金额同每次付款金额。发票未提供或金额不足,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提供发票同时乙方应提供收款单位开户行和账号。

  4、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支票。

  第七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预留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保质期为 贰 年;绿化工程保质期为 壹 年,保质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绿化工程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修剪、施肥、打药、补植、除草、浇水等工作,保证苗木成活。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质保期如无质量问题,期满一次性付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理,因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不计利息)。

  3、质保金的退付以紫薇物业验收单为依据,执行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保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其他

  1、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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