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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1-03-09 13:21:3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工程合同集合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工程合同集合10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有限公司厂区绿化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工程总造价: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合同工期为____天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 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通知甲方。

  2、 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确定是否停工。

  3、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乙方现金5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甲方现金500元。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 确保施工前,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 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4、 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工作职责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养护期,对本工程承担养护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 苗木栽植要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确保苗木成活率100%。

  2、 苗木质量要完全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 。

  2. 第二次付款,草坪铺设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3.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

  4. 余款在养护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八条 养护期限

  本工程养护期为一年(当年12月底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全称): 杨庄农贸市场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常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杨庄农贸综合市场工程的消防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本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杨庄农贸综合市场消防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徐州市下淀路119号

  二、本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等施工图描述的各项内容、资料整编、报检、报验、验收、备案等全过程。

  2、采用双包的形式,即包工包料。

  三、工期

  1、与土建工程同步。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工程为包干合同 肆拾贰(42万) 万元整。

  2、本价款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范围所需之全部的费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

  3、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变更、签证产生的费用按定额价增减。

  4、支付与结算方式

  (1)本工程消防系统全部安装完成,支付总工程款50%。

  (2)本工程验收合格,消防安装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出具合格证)、消防备案后,乙方提供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确认完成结算报告后半个月内,甲方付至总工程价款的95%。

  (3)本工程质保金为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5%。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对乙方的工作(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应、现场配合等)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提出停工、勒令整改,并根据工程部制订的施工管理与处罚制度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调换乙方。

  2、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3、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场地、工地办公室。

  4、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壹套。

  5、甲方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不得收取乙方的施工配套费。

  6、材料供应应符合规范要求,材料进场后应由甲方材料员检验认可并经检测合格后,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用于工程。

  7、乙方施工所有工程项目必须达到消防的规范要求。

  8、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9、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10、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11、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2、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4、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6、委派卲杰同志为工地代表,进行工程施工中现场管理,与甲方及相关专业施工人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办理有关签证,工程付款事宜。

  七、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一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GB50261一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5、工程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与处罚制度》。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遵守本市相关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严禁违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盗、防环境污染、扰民与民扰、成品保护等相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九、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责任:

  1、工程因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若不按规定履行协议或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无条件赔偿。

  3、因乙方不具备的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或发现乙方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协议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按本合同拨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则视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的总工程款5‰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且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延期一个月,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款的1%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

  十、其他内容:

  1、本工程后续消防水泵房工艺系统及室外消防管线、设备安装内容优先由乙方负责实施施工,施工价款待设计施工图纸完成后双方在行商定,本部分内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均同合同内内容。

  2、因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消防及其它专业工程实施及报审、报验原因造成本工程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不能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

  3、本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本工程的消防主管部门的报检、报验工作。

  4、执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质保期满,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一、挖掘机品牌: ,型号: ,机架号: ,发动机号: 。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四、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设备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设备,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该设备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 年 月 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向乙方负责赔偿。

  六、该机若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七、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年月日将该设备提走,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该设备处理给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作为损失。

  八、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协议后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九、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鸿泰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安煤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鸿泰煤业有限公司地质工程进行物探工作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鸿泰煤矿地质物探工程;

  2、施工地点:阳泉市郊区平坦镇中庄村;

  3、工程开竣工日期:20xx年xx 月xx 日至20xx年 xx月xx 日。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

  工程量约米, 元/米,合同价款共计约人民币 元(大写:万元整),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最终价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有特殊要求另行收费,以双方签字验收单为准。

  2、付款方式:

  物探工作完成 米时,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测井工作全部完成后十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并提交正式测井成果。

  三、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在工程全部完工后据实结算。

  2、甲方负责施工区内地方协调工作及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测井工作顺利进行,涉及赔偿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乙方到达现场前及时提供钻孔测井通知书及钻孔1:200简易柱状图。

  4、甲方应确保施测钻孔的孔内安全,如因施测钻孔孔内事故致使测井仪器损坏,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发生事故时,协助乙方处理解决。

  四、乙方责任

  1、物探测井由乙方独立承担,其主要任务是划分岩性层、确定深、厚度,孔斜参数。

  2、乙方接到甲方测井通知后24小时内进入施工现场。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测井。

  3、施工中乙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应当在单孔全部测井结束后12小时向甲方提供测斜及孔底位移成果表、煤层成果及质量评级表和岩性(大于1米)解释成果表。

  5、严格按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0080-93施工.

  五、在测井过程中,视地质情况需要外加测井方法时,其测井费用也相应调整。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工程合同 篇5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______(建设单位)对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______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报名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招标文件发送方式:______.

  八、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开标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评标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公证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最多不超过两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以预算所列单项为准,增加项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验收而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正式进入维保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装饰工程,为节省造价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具体工程量为准,主要材料价格以工程预算书报价中材料价格为参考价格,人工费、辅助材料价格参照河北省造价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4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1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5%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1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附件

  (1)建设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包括:

  1. 监理酬金:________ 2. 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______(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______(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______(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 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____天内和(或)金额______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委托人义务

  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

  3.2 答复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币种为:______,比例为:______,汇率为:______.

  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4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5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1 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2 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 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 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

  8.4 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5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6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7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装饰施工面积:

  3.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4. 承包方式:

  5. 总价款:¥ 元,大写 元。

  6. 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认可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付首期款,即总工程款的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工程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当天支付工程余款

  其它补充协议: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场所,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并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花艺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花艺设计布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花艺工程概况

  1.花艺工程地址:

  2.室内共计 处花艺景观设计布置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单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乙方不负责制作。

  4.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款的70%( )元,当乙方材料进入甲方现场,甲方付工程款的20%( )元。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普通发票。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乙方可以拆回。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相关产品,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和影响了整体效果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工程结束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及时配合前来验收,逾期2天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指派( )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3个月。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 ): (签章)

  乙方:**花艺有限公司 (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第一条 项目来源

  由于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进行1: 地形图测量,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项目1地形图测绘。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交需要进行测绘的范围界线图。

  (2) 按约定支付测绘费。

  (3) 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按约定向甲方提交1: 500 地形图成果 1 份。

  (2) 乙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3000.00元(大写:叁仟元)进行项目包干。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的 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工程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时间要求

  (1)自委托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完相关资料。

  (2)自甲方提交完相关资料后的 5天内。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 1 份图纸成果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对制作的图件和相关文字材料质量负责,如因图件质量原因需要返工,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作经费,由于经费不及时到位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乙方提供正式测量成果给甲方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月 时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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