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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1-05-21 19:45:5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工程合同汇总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工程合同汇总六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目 录

  1.总则 ............................................................. 2

  2.定义及解释 ....................................................... 2

  3.工程项目概况 ..................................................... 3

  4.承包方式 ......................................................... 3

  5.工程期限 ......................................................... 4

  6.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 4

  7.验收标准、时间、方式及质量保证期 ................................. 6

  8.合同价款及结算 ................................................... 6

  9.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7

  10.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 8

  11.技术成果权属 ................................................... 9

  12.保密 ........................................................... 9

  13.权利瑕疵担保 ................................................... 9

  14.对外关系 ...................................................... 10

  15.不可抗力 ....................................................... 10

  16.违约责任及赔偿 ................................................. 10

  17.争议的解决 ..................................................... 12

  18.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和解除 ................................... 12

  19.保险 .......................................................... 13

  20.其它约定 ....................................................... 13

  录井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井录井工程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乙方必须具有录井资质,在人力资源配臵、设备装备及技术力量方面能满足合同要求。

  (本条具体规定了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市场管理的要求,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即须取得甲方的市场准入资格。)

  2.定义及解释

  2.1地质录井:应用取得的岩屑、岩心、描述所钻遇地层和含油气水显示等各种资料、数据的工作。

  2.2气测录井:利用气相色谱技术,按深度顺序连续收集、分析钻井液携带的气体资料和按要求点测的VMS数据,为判断油气显示、确定油气层提供依据。

  2.3综合录井:应用综合录井仪,随钻采集工程、气测、泥浆等方面的多项参

  数,收集记录所钻遇地层的岩屑、岩心、含油气水显示等各种资料及时 分析钻遇地层流体性质,预报地层孔隙压力和工程事故隐患,进行钻井综合成本分析,为钻井、地质研究、分析提供所需数据。

  2.4地化录井:利用岩石热解分析的方法对岩屑、岩心的烃类含量进行检测,为落实油气水提供依据。

  2.5定量荧光:利用烃类的荧光特性,检测岩屑、岩心的荧光强度和图谱,从而确定油气的性质并区分钻井液添加剂的荧光污染。

  3.工程项目概况

  3.1井号:3.2井别:3.3设计井深:3.4录井工作内容: (本条对合同的工程项目做出详细的描述,包括录井的基本情况和录井内容。尤其是录井内容,要用简洁的语言尽量做出明确的说明。)

  4.承包方式

  对录井工作量进行总承包。

  5.工程期限

  5.1 本工程自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5.2在录井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以书面形式调整工程期限。

  5.2.1因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5.2.2 甲方变更设计; 5.3.3 。

  (本条对录井的工期进行约定,同时约定了工期调整的情形。)

  6.采集项目和完井资料要求

  6.1采集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20xx年下发的《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规范(修订)》第一部分执行。

  6.1.1生产井进行地质录井,其资料井应增加气测、地化和定量荧光录井;定向井、丛式井、井深超过4000米和钻井周期超过60天的应使用综合录井。

  6.1.2评价井、探边井应进行地质、气测、地化和定量荧光录井,定向井、井深超过4000米和钻井周期超过60天的应使用综合录井。

  6.1.3予探井、重点探井应进行综合录井、地化和定量荧光录井;需尽可能的取得更多的钻井和地质资料

  6.1.4其它井按工程、地质的需求安排。 。

  6.2完井资料要求: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20xx年下发的《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规范(修订)》第二部分执行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处所:

  联系电话:

  乙方: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兰州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处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设计:

  (1)施工图 张,效果图 张;共计(人民币)

  (2)此费用在工程施工前付清。

  1.3工程地面积:

  1.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兰州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预算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结交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验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使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 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5.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的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6.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7.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7.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7.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半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6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3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8.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五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9.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9.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2、3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9.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质量等级:

  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

  三、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 天

  第二条 图纸

  一、图纸提供套数:

  二、图纸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关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2、驻地工程现场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工程质量进行

  3、乡级以下单位或个人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4、审查认可工程决算,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可发出返工、停工及复工通知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工作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转包。如果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出去,属承包者违约,承包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处理和解决有关工程事宜。

  3、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和对周围的人、物造成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应按水利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建设方复核,质检单位核定。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工程合格,争创优良。

  二、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三、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四、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

  五、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书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时检查验收,乙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如乙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其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合同价款

  1、建筑工程按双方认可价,实行总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综合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一次性包死。

  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和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量。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检验: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

  第七条 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属包干系数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施工进度。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3、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与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响的因素。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预付款: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竣工验收后1个月后付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九条 竣工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 工程施工竣工总结

  2、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验收。

  二、结算方式

  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

  2、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自行撤出施工现场致使工程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 %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共正本两份,副本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由甲乙双方送有关部门备案。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保修期满终止。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速,我国建筑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并已开始逐渐地全面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近年来国家对建筑行业不断加大管理的力度,积极规范建筑工程合同订立、履行与实施,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规模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与监督。

  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激烈,利润减少,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正在逐步加大,合同条件也越加苛刻。因此,只有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合同的认识,重视建筑合同及其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的风险,增加建筑企业的利润。抓好建筑合同的管理,对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增加建筑企业社会经济效益,树立建筑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规范与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为保障广大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均具有极其重要的特殊意义。

  本文主要从当建筑合同管理的任务、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实践进行了理论阐述,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建筑工程全同管理的经验进行了探讨,为当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概论

  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为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同时也建筑工程项目良好有序地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尽享组织、知道、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念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控制与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实施进度,只有对建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实施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实现建筑工程的最终目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各级建设施工单位与政府部分众多,且对社会影响巨大,直接影响到改革开放的进程、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和谐建设,其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分类、合同起草、合同评审、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后评价等。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越来越重要,作为工程项目管理核心的合同管理,也日益成为一项繁杂且重要的任务,对整个建筑行业均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各个阶段。管理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可能引起连环的反应,因为那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因此,作为建筑工程从业者,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科学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范畴,并要对现阶段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上效力的书面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则主要是由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过程,从而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建设施工单位违法行为的发生、制裁合同履行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合同条款得以切实执行的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通过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与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设工程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相对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增多等与现象,根本上说是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工程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合法地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筑市场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与规范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经过改革开放后30年的发展,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国内外的建筑企业都可参与公平竞争,而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如果国内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国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规范管理,只有加强与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国内建筑企业才有能力与国外建筑企业进行公平竞争,也才可能赢得自身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的效力,其规定的权利义务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建筑合同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如果不订立合同,将无法规范双方的行为,也无法明确各自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建筑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约束

  建筑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也应以建筑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不订立合同将给工程施工的实际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3、培育更市场经济下的建筑市场

  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手段是主要管理办法,市场经济为主的体制下,建筑合同是维护市场运转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加强法律观念,培育合同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都是以签订合同为基础的。如果不订立建筑合同,必将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为建筑工程项目良好有序地进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范围、承包内容、施工成本、建设工期和施工质量等要求与目标,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职能要素进行控制、协调及紧密配合,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项目谈判签订的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划和协调工程项目合同,并且分析评估合同的风险性和利润率。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实现合同的最终目标。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在相关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的阶段,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与监督,对合同实施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对合同各相对方提出的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分析与协调,以维持各工程单位的良好的建设协作关系。

  1、合同管理对建筑项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而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的,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项目部控制目标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标相一致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从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对项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导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达到预期的目标。

  2、合同管理对建筑索赔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补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赔的内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的条件,施工单位无法进行施工;业主没有接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业主没有按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业主拖延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的答复,造成施工延误;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索赔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于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等。如地下水、地质断层、地下障碍物引起的索赔。第三方面是合同变更。包括业主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标准或削减预算等等;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修改设计图纸;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产生新的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有新要求;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项如发生,遵循索赔程序,在索赔证据确凿的条件下,都可以根据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得到损失的补偿。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赔管理的依据,依据本身明确、清楚索赔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对索赔的作用就是找出确凿合理地证据,降低风险,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3、合同管理对建筑投标工作的作用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工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在合同协议书中,在施工进度计划中规定。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单项工程的价格。它们由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报价单来定义。是承包人完成工程责任所应得的报酬。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如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这由图纸、规范、合同条件、工程量表来完成。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合同管理的作用就是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自身条件合理有效的减少投标风险系数。

  三、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对合同不够重视,导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环境不完善,合同意识淡薄,专业人才缺乏

  当前有关建筑行业领域的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导致合同相对方往往在法律上“钻漏洞”、打“擦边球”;加之有法不依的现象目前较为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国仍缺乏统一的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纠纷,或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四是劳务分包制度不完善,劳务分包还未全面纳入社会监管。

  另外,在建筑施工企业界,特别是众多国有企业,大多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还不同程度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脑子里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不习惯按照合同办事,合同意识极其淡薄。有的企业对合同的签订虽然非常重视。但合同签订后就束之高阁。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业主行为不规范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由此而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作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的不规范行为而难以实施。主要表现是:一些业主单位凭着买方优势地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少数业主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等,时有发生。

  3、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甚至签订无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以及迁就建设单位,导致合同履约率低。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期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更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对于此类合同,由于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纠纷,必将导致合同一方或又方巨大的损失。

  4、在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有的不能够依照《合同法》和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和工程项目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订立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即使双方签订,一方面无法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由于脱离了企业实际,实施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2)依法订立有效可行的工程项目合同,在合同内容里需要明确的体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这就需要用词准确、清楚的合同文字,而有的合同条文的文字不能够做到准确、规范,有的甚至用词错误,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问题、引起争议。

  (3)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不能够做到严谨全面,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竞争非常激烈,建筑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部分承包商为了揽下工程项目,一味迎合招标方,只提好的方面,回避坏的一面,含糊其辞,一切只为把合同签下来,因此签订了不正规的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在合同中找不到如何处理违约的相应条款。

  5、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重签订、轻执行,一些企业仅仅重视合同的签订,以把项目揽到手为目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够按照签订的合同内容办事。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具有动态性的。动态性就是要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由于工程项目涉及到实际操作,出现变化是很正常的,只要及时做到合同变更,就可以解决问题。而部分履约负责人员不能够及时掌握对其不利的变化,没有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终止,使企业蒙受损失。

  (3)来往书函随意化,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部分企业对合同文件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以及履约过程中不能够及时索要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施工相关的产品说明书、企业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明等。还有的企业合同负责人应该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应当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有的为了省事或碍于面子仅仅是双方口头答应,导致出现问题时无法举证。

  有的企业平时来往的合同文书有时是传真过来,盖了章再发回去,并未对其进行妥善的保存或是扫描存档,当需要的时候发现传真文字已经褪色,失去用处。

  (4)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程度低,部分合同的签约双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遇到问题随意修改合同,有的甚至违反了合同规定。

  (5)工程项目索赔意识不强,无论采用什么合同类型,也无论合同多么完善,都难免要出现各种问题,索赔都是不可避免。业内有一句老话“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索赔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而部分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出现问题后,索赔意识淡薄,导致自身受到损失。

  (二)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加剧,并向买方市场倾斜,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迫切的需要合同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提升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加强对合同文件的整理与存档,保持部门的信息互通

  要注重 加强对合同文件的整理与存档工作,以及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对来往合同文书要做到及时准确的整理和存档,留取证据。同时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少不了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因此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部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关等方面的知识,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部门来管理这项工作。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 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尽量避免出现问题,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和索赔策略。

  3、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实时控制合同管理

  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教育和组织优化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还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实时特征、具体要求以及工作侧重点等实际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项目各个部分, 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 同时建立企业自身积极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监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指向性作用,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制定并遵守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经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相关的管理人才,实施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5、做好索赔工作的资料收集工作

  在建筑业内有一句老话“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索赔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关键。在日常工作中就要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理由充分资料齐全才好及时就相关项目进行索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索赔工作应贯穿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始终。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践分析

  (一)工程背景

  西安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2)工程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3月21 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

  (6)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8)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X X市X X区X X街X X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2、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a.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b.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

  风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2调整合同价款。

  3、补充协议条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

  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二)合同管理分析

  由上所述,可知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建筑合同的一种类型。但从该合同条款的内容来看,该建筑合同明显存在不妥之外,表现为: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4)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的“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5)从该案例背景来看,合同双方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应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后该合同生效;

  (6)专用条款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2调整合同价款)与合同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相矛盾,该条款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除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7)在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应如何调整。

  此外,建筑合同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合同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面对此种建筑合同签订时未能考虑到的情况,首先应合同一方应及时与另一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则应与甲方商签补充合同条款,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的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小结

  由上案例可知,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在建筑合同整个管理过程中,很容易由于合同中用词用语错误或不准确这样的问题,而业主往往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做出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加之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而建筑企业大多较为缺乏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往往在合同签订时对相关问题不够重视,导致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诸多问题。

  五、结论

  作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建筑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管理中。一个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需要对项目整体及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作为建筑企业,首先应该不断加强合同的法律意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纪律与制度建设,也必须认识到建筑合同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同时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对建设单位进行足够的了解,并与业主进行充分的谈判,同时要根据具体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结合业主的具体建设施工与监理要求,以保障所签订的建筑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学性,有条件的企业,应该设立专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聘用专业的人才负责建筑合同的管理、审核及风险评估。工程合同管理必须以国家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为根本,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一旦发生纠纷,漫长的法律程序将对工程各方产生很大的损害。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应把握风险因素。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争端有时候是难以避免的,其最终的解决方式一般有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是解决合同争端的两种最终方式,属于法律最终解决方式。按国际惯例,合同双方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其结果均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因此,作为合同管理方,应充分制定合同管理的风险预案,以快速、经济且合理的解决纠纷。

  然而,由于合同管理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法律对双方采用友好解决方式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因此建筑企业在标准合同条件应尽量采用仲裁条款,双方在该条款中约定选择的仲裁机构给予明确,以完善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章程与规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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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余立中.建设法律制度及案例精选[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xx.211.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兼职以及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甲方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投标优先权。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款1-3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由甲方索贿人承担。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导致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廉洁协议是工程承发包中甲乙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方签署后协议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办部门一份,监察部门一份。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考核单位考核后自动终止。

  甲方:

  主管领导: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经办部门: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工程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监察部门:广州市越秀公园政工科

  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东三环-南三环路连接线DN1标段土方工程运输,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范围内容、桩号

  甲方为了确保东三环路按期顺利完工,现将工程中的土方外运、土方现存部分交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达成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土方外运,按实结算。单价为16元/m3,(壹拾陆元整/每立方含

  (2)施工现场范围内挖方3元/m3(叁元整/每立方)。

  (3)本条款单价为含税单价。

  二、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创造有利条件,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合理协调现场的施工。

  (2)乙方机械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甲方负责机械、车辆的现场管理,提供地上、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项目部的关系,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配合工地,在规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若乙方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

  (3)乙方负责解决土方的运输过程中的倒土场地、修复拉土便道,严禁运输车辆在施工红线以外,破坏农田地及村庄道路。若因拉土车辆造成农田及村庄道路的破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拉土车辆责任

  (4)乙方负责确保甲方现场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因施工中乙方村民阻挡施工,影响工期,则相应的损失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进场机械及车辆需要听从甲方及工地管理人员管理调配及安排,确保施工正常进度。进场挖掘机及外运土方车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清单,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停放场所和看管问题、出现机械设备被盗、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6)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在施工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遵循西安市文明施工及创卫要求。乙方所使用车辆必须具备必要的合法手续,如行驶证、营运证、养路费、垃圾准运证等。

  (7)乙方按甲方进度及技术要求组织机械及运输车辆,若在阶段工期内不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进度及技术要求,则按合同单价的80%予以结算,且甲方有权利自行重新组织机械运输队伍。

  三、结算方式:

  甲方应如实按每月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持结算单并开具税票,当甲方接到乙方税票七日内,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的70%,剩余款项转入次月,加上次月总工程款甲方在接到七日内付清的70%。每月依次类推。工程完工后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四、若乙方与20xx年7月10日前机械及运输车辆不能进场,本合同自行作废。

  五、本合同单价不随市场其他因素而变化。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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