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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1-12-08 11:42:3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工程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工程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废气环保工程的合同内容是什么吧。

  废气环保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第_____________号 工程项目合同书

  建设单位:xxx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喷漆废气治理工程签订如下合同:

  一、 工程项目内容

  1、 工程名称:xxx工程 2、 工程地点:xx

  3、 工程内容: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大包干形式。

  二、 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将上述第一条的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设备及管道安装、竣工后的调试、移交及保养。

  三、 合同价款

  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00)(不含税)

  四、 双方责任

  甲方:

  1、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 向乙方指定施工地点,并在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前整理施工场地,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如有需要,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3、 以乙方施工期间,负责水电。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提出工程变更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不属乙方责任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在乙方完工时派出xx位人员接受乙方的操作培训。

  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责任造成的经济支出及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

  1、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进行废气处理工艺的设计,施工图设计。

  2、负责废气处理系统的设备、管道、电气供应和安装,并根据甲方确定的施工场地进行施工。

  3、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处理系统正常、保证处理后排放废气质达到环保验收标准:广东省(DB44/26-20xx)《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第一时段之二级标准、具体参数见设计方案及图纸(本合同附件包含设计方案及所有图纸)。

  4、工程完工后经环保部门验收,未达到要求,乙方负责返工,采取补救措施,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的工程修改、增加等,乙方须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6、协助甲方完成施工方案上报、审批、工程竣工验收。

  7、负责培训甲方人员进行独立操作。

  8、负责组织验收。

  9、乙方不按合同完成上述工作造成的工程费用增加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工程工期

  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25天(晴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六、 付款方式

  自合同正式签定生效,乙方工人进场开始施工x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xx.00元(工程款总额的xx%);设备安装完成通电调试,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检测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xxx.00元(工程款总额的xx%)。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付款前任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在甲方付款后,任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甲方已付合同款的相同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违约方应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给另一方。

  3、 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违约方应按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赔偿给乙方。

  八、 附则

  1、 设备保修:外购设备有保修单的以保修单保修期限为准,自制设施、设备以环保部门验收设施、设备安装合格之日起保修壹年。

  2、 若因甲方定址不当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3、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不能解决,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月 日 签字日期:月 日: 年 年

工程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条 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1)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xx》、《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xx]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20xx]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__________ %.

  4.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

  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墨管道横穿路段拆除工程达成一致意见,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北内环路给水延伸段工程DN600球墨管道横穿路段拆除;将所拆除管道、配件装运至美林自来水厂厂区内。

  2、工程地点:南安市凤凰路(北内环)

  二、工程工期:工期共计7天

  三、工程总价

  该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壹万陆千肆佰贰拾元整(小写:16420元)该价格包括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发生的工人、材料、机械及安全协调、税收等一切明示费用。

  四、付款方式

  乙方拆除工程完工并将拆除材料运至美林水厂厂区内,经甲方验收后七天内凭税票支付全额款项。

  五、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

  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作实质性的变更或订立补充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2、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后合同失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建设工程施工清包合同

  合同双方: {总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已经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清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清包方式:

  6.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

  日历天数 天。

  7.质量标准:100%。

  8.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 ¥元

  二、合同价款的组成

  1.本工程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含税(需明确税种、税率)、社会保障费

  及培训费〕一次包死,包干单价为 元/m2建筑面积。本工程建筑面积为 m2(结算时按实调整或不予调整)。包干单价(主要或全部)组成:工程施工 元222/m、工程进度 元/m、工程质量 元/m、安全生产 元/m2、文

  明施工 元/m2。(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单价组成)

  2.本工程所有从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完工)保修期满的全部用工均包含在

  包干单价内(包括甲供材料的卸车用工)。

  3.本工程所需材料除甲方提供的购,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4.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除甲方提供的外,其余的全部机械设备由乙方

  自行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用工、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5、本工程所需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措施费、冬季施

  工措施费、冬季停工期间看护保管费用等均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6、上述条款未明确的但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人工、材料、机械费

  等均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三、甲方责任

  1.完成施工前期的平整施工场地工作;将施工所需水源、电源接至指定位置;

  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体),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

  作业计划、物资需用计划,实施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施工技术、安全生产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

  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交工验收。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

  用电及施工场地。

  5.按时提供图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期要求,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

  3、4款约定的材料、机械设备,所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各项业务对口,协调现

  场工作关系。

  四、乙方责任

  1.工程临建设施(含生活用营具、炊具、燃料)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

  含在合同价款内。

  2.甲方提供的水源、电源点以外的施工(生活)用水、电管线和其它设施(包

  括安装计量用表)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水、电费用按实

  际计量和单价向甲方交缴。

  3.甲供材料按定额消耗量提交乙方,材料的交接、保管、使用执行甲方的相

  关规定。材料超耗(包括返工使用的材料)按甲供材料的实际采购单价予以扣除。

  乙方不得将甲供材料用于其它工程。

  4.准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

  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价款内。

  5.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班子和稳定的劳务队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乙方全部人员的社会保障费及培训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6.乙方指派担任本工程项目

  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乙方劳务队长姓名,岗位证书编

  号。

  7.乙方必须在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自行编制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

  计和施工作业计划。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人上岗培训、测量放线、质量检验评

  定、编制基础技术资料等工作。

  8.乙方必须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对

  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管理。若不能按约定的竣工(完工)日期竣工(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结算时扣除其违约金 元/m2建筑面积(或约定每延误

  一日罚款 元)。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以及本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接受并配合甲方、

  监理、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按要求返工、修改,按规定及时

  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结算时扣除其违约金 元/m2建筑面积。

  10.乙方必须配备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遵守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

  人、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

  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若发生事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结算时扣除

  其违约金 元/m2建筑面积。因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的罚款和甲方的其它损

  失)。

  11.乙方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标准组织实施,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按要求及时进行各项检查前的场地清理等工作,达到甲方(发包人)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因现场管理混乱,工地达不到 文明工地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结算时扣除其违约金 元/m2建筑面积。

  1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3.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自行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4.工程未交付之前,乙方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5. 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各项规定。

  1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专业人员与甲方的专业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对口,乙方(人员)不得超越甲方直接和监理、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和对接。

  18.乙方在进场后3日内必须将《入场人员登记表》报送甲方,若中途更换或新增人员,须及时将更换或新增人员名单报送甲方。乙方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操作证、工资卡,并将上述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

  19.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因甲方(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工程款发生拖欠,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责任、义务时,若与总包合同冲突,执行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总包合同的条款执行。

  21.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盈亏责任。

  五、工程款确认和支付

  1.。

  2.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均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由主管施工员(工长)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并经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审核确认,经甲方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批准后方能(生效)支付。

  3.乙方不能完成当期计划形象进度(部位)的施工,甲方有权拒绝本次支付。当完成本阶段计划形象进度(部位)的施工或待完成下一计划形象进度(部位)的施工时一并支付。

  4.工程竣工(完工)经甲方(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5.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其有关内容须经甲方相关材料、质量、安全人员、项目经理审核确认,预算人员依据项目经理确认后的资料编制结算书,经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报甲方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审定批准后生效,未经甲方主管领导审定批准的结算书无效。

  6.工程结算书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款的余额,

  在(什么时间和情况下)支付完全部工程价款。

  7.甲方只有在收到发包人相应的工程款后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不能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须保证连续施工。

  8.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乙方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合理使用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以保证工程施工需要。

  六、施工变更

  1.施工中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若变更价款(变更价款的确认执行总包合同的约定,但不含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价款)造成合同价款变动幅度在 %以内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若变更价款(变更价款的确认执行总包合同的约定,但不含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价款)造成合同价款变动幅度在 %以上时,其超出部分的变更价款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取。(此款可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设定调整范围和调整幅度,总包合同没有约定时按此款约定)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无论是否进行验收,甲方(发包人)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验收合格,甲方(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具备竣工(完工)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甲方在天内对工程进行初验,经甲方(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提出修改意见的,由乙方按要求修改直至通过竣工(完工)验收并承担修改的费用。

  4.全部工程竣工(完工)通过甲方(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为 。

  5.保修金额为工程价款的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派人无偿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八、施工配合

  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其工程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发包人)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程施工、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2.乙方按约定完成其工程施工,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协调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在施工中无法保证其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损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终止合同,另行组织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不服从甲方(发包人)管理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将其清出现场。

  3.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更换施工队伍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完工)日期竣工(完工),除扣除其第四条第7款违约金外,由乙方承担甲方为追赶工期增加的施工费用以及其它损失(包括发包人的罚款)。

  5. 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除扣除其第四条第8款违约金外,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进行的返工补强发生的费用以及其它损失(包括发包人的罚款)。

  十、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 提请仲裁或向 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它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列)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工程价款(不含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XXXXXX)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程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2.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特别授权的现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2.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天,不能交付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不能满足施工用水需要,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2.2甲方需要进行货已经发生设计变更的。

  2.2.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2.2.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

  2.2.5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而不能暗示进场,或进场后不能正式开工的情形。

  第三条 工程合同价款

  3.1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3.2__本合同价款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设计费等,最终以双方结算价格为准。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返工、窝工、停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4.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由乙方负责采购,价格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4.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4.2.1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附有生产厂家所出具的有效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4.2.2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乙方必须立即将其运出场外,不得影响施工。

  4.2.3没有合格证明文件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乙方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现场管理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赔偿。

  4.2.4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5.1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或地方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5.2对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5.3对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

  5.4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人员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予验收,且不予回复的,可以由乙方自行验收,或由乙方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甲方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即被甲方投入使用的(包括甲方默认的使用),自投入使用之日视为验收合格。

  5.6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7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合格的日期为准。

  5.8本工程质保期_______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施工所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6.1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6.1.1设计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或有安全隐患状况,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6.1.2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不符;

  6.1.3设计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7.1甲方负责事项

  7.1.1在开工前做好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清理;按施工方案提供在施工范围内的给水、电源接驳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畅通;

  7.1.2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7.1.3合同签订后确认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

  7.1.4组织乙方和监理单位参加交底会,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2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1.5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7.1.6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7.1.7及时办理工程报批及验收手续。

  7.2乙方负责事项

  7.2.1合同签定后__3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安装好水、电表,以便甲方按表计费;

  7.2.2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供各类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按时完成各种施工记录资料如自检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7.2.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7.2.4严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7.2.5已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2.6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7.2.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及时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8.1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工程款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8.2工程施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__%时,自甲方确认工程量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该阶段工程量所对应地工程款;

  8.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____日内整理完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和结算资料送甲方进行审核;待工程档案资料和结算资料审计完成后办理至结算总价97%的工程支付手续,留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即返还。

  8.4本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递送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十日内办理完毕结算。非由甲方组织验收合格的,甲方不得拖延办理结算时间,否则应当按日计算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的违约责任

  9.1.1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9.1.2乙方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合同总价款__%的违约金。

  9.2甲方的违约责任

  9.2.1甲方迟延支付当期款项的,应当向乙方承担合同总额____%的违约责任。

  9.2.2因甲方原因,工程中途出现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9.2.3工程应当验收而为未验收,并迟延办理竣工结算的,甲方应当按日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11.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12.1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12.2招标书、投标书均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书、投标书相关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12.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8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1.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三:工程报价表)

  第二条工程设计

  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附后)

  第三条甲方工作

  3.1委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委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

  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件五: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

  7.1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7.3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①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第九条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9.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9.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1)

  2)

  3)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工程验收单);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9.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尾款。

  9.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9.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9.7因甲方购买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9.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____镇才村村委会17组

  乙方:____镇才村村委会17组赵XX

  才村村委会第17组,为解决村民办理“红、白”两事因无厨房而难以办理的局面,对厨房进行改建,经讨论,委托施工方代表赵XX承建施工,通过对工程进行预算造价为49716.51元。由于集体无经济收入,无资金积累,只能根据集体条件对厨房进行改建,对此甲乙双方进行了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以大包干方式按预算价49716.51元进行包干,工程验收后,不在涉及补差价问题,合同双方就工程包干项目达成一致,合同签订如下:

  一、施工前,甲方应提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路通、电通、场平。

  二、甲方提前协调好周围村民影响户工作,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筑规范施工,不偷工减料,按质按量按工期完成,工期为60天,即开工日起。

  四、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与村集体无关,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五、付款方式,由于工程量小,工期短,双方可根据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工程完成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如出现集体资金暂时困难前提下,工程余款可允许缓后付清,但不能无限期拖欠。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施工中如出现违约行为,双方可根据哪方违约对事态造成的影响追究违约方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发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才村村委会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八、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如出现条款以外的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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