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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0-07-28 00:02:0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工程合同汇总九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工程工程合同汇总九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一、存在的问题

  1.一致性问题

  管道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下发的标准文件,通用性强。但下级单位没有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进行修订,采购不同的管道工程物资仍使用同一种版本的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制造过程质量控制、包装和售后服务等要求不同。另外,一些需供货方安装调试、报验的“交钥匙物资”,与简单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要求相同显然是不合适的。过于简单会造成合同约束不全,给以后的执行带来隐患;过于复杂则会造成许多条款不适用。

  2.霸王条款问题

  一些采购合同的付款条件近似“霸王条款”,只允许“卖方货到并现场验收合格后,买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对于一些买方市场的物资,供方为了尽快销售物资,勉强能够达成协议;但对于一些卖方市场或合同管控较严格的物资,双方则很难达成一致。如果买方要求“货到并验收合格后付款”,而卖方要求“款到后发货”,双方如何达成一致,又如何实现“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条款模糊问题

  一些采购合同规定迟交货要缴纳一部分违约金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但合同内容上却并未规定具体交货时间,只写“接到甲方(采购方)通知后××日内”,造成卖方必须提前把产品生产好,随时等候买方通知,一方面买方在物资仓储、保管等都需要再支付一定的费用;另一方面某些物资如果长期存放于不满足保管条件的地方,其使用价值会降低,对双方都没有益处。

  4.现场服务问题

  管道工程建设所需设备大多需要专业人员来安装、调试,有些需要供货商的配合。对于需要供货商配合安装调试的设备,采购合同没有约定卖方需到的现场次数及超出次数后“有偿服务”的条款,致使卖方到现场服务几次后,配合现场服务的积极性不高,或经多次协调后才能到现场且提出一些“有偿服务”的要求。由于合同中没有做出相关约定,无法根据合同向业主或委托采购单位再收取费用,给合同地执行带来困难。

  5.质保期问题

  管道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有的甚至长达7~8年,对于此类工程,采购合同仍规定物资的质保期从物资到达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1~2年。也就是说,物资在工程竣工之时已超过其质保期5~6年,极容易出现质量隐患,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将很难追究供货商的责任。

  6.内外有别问题

  根据规定,管道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应与供方签订HSE协议,这是管道工程施工现场HSE管理的要求,也是GB/T24001、28001标准和Q/SY1002.1-20xx标准的要求。它作为约束双方环境、健康和安全行为的文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不应只要求国内供方签订HSE协议,对国外供方则也要有这方面的强制要求,必须做到一视同仁。

  7.货款拖欠问题

  管道工程建设具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特点,工程建设物资一般都需先期到达施工现场,有的甚至提前一年或几年。由于管道工程业主按施工进度进行拨款,采购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后无法按合同约定付款,过程一旦延期,支付合同尾款就会“无限延长”,一些供方不得不靠“律师函”来索要货款。

  二、解决方案

  1.根据实际修改合同文本,使其适应不同物资的采购要求

  采购合同是物资采购的法律文书,对需方和供方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合同双方都应本着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态度,避免造成合同的随意性。因此,合同双方应根据所采购物资的固有特性,确定合同所需签订的条款,修改表述不明确、易产生歧义的条款,删除无用的条款,增加必须明确的条款。

  2.合同双方充分协商,按阶段付款

  在管道工程建设中,需方与供方的关系是互利互惠的,管道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众多供方的支持和配合,签订“霸王条款”是一种短期的行为。由于管道工程建设物资一般都有一定的制造、运输、验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阶段,因此,需方可按其供应的不同阶段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如制造阶段支付10%~20%,出厂验收合格支付20%~30%,现场验收合格支付10%~20%,安装调试合格支付10%~20%等。对于需要支付预付款的货物,采购单位应向代理商和生产商同时索取近

  3年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审计报告没有负面评价且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5%、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7%、近3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平均低于70%、净资产收益率平均高于8%,则说明该供货商破产的风险较小,可以支付。对于其新材料、新设备的试制,可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为防止合同风险,这部分款项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不宜超过30%。这里要说明的是,对于大宗、常用的材料、设备设施,经双方协商可不支付预付款。

  3.强化沟通,掌握物资交货时间的主动权

  尽管管道工程有其固有的特性,如工期问题会受到种种客观条件制约而有时无法事先确定,致使一些管道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无法规定具体交货时间,但这不是问题的全部。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强化沟通来解决。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作为采购服务方,一方面,要加强与工程项目部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和面临的问题,及时调整采购进度计划,在合同中明确物资大致的供货时间;另一方面,要及时与供方沟通,随时掌握所采购物资的生产、运输进度,一旦施工现场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供方调整生产进度。

  4.在合同中明确供方到现场无偿服务次数、有偿服务价格等内容

  获取合理的利润是企业的追求,要求供方长时间的无偿服务必将导致矛盾产生。要调动供方到现场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其服务水平,就必须使其“有利可图”。因此,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明确供方到现场无偿服务次数和有偿服务价格。管道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现场的管理,在要求供货厂商现场服务前,应确保施工现场具备服务条件,以便厂商人员到达后及时完成服务,减少服务次数,降低供货厂商的现场服务成本,提高其现场服务质量和积极性。此外,采购单位现场服务人员应积极与项目部协调,主动掌握现场施工实际,以便后方人员协调供货厂商现场服务,做好各项工作。

  5.正确区分质保期和保修期,规定阶梯式的质保或保修费用

  质保期是指厂商承诺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时间段。质保期的终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一般由生产者自行确定。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确定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是,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出现问题而无法正常使用时,其出卖人或承揽人在一定期间内负有维修以恢复标的物正常使用功能的义务,并承担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管道工程物资采购合同要明确质保期和保修期,不能将其混为一谈。在具体确定质保期和保修期阶梯式费用时,管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可参考家电行业的相关规定。如质保期1年,保修期1年内收取合同价款的0.5%,2年收取合同价款的1%,3年收取合同价款的1.5%等,由工程业主或承建单位选择。这样既照顾了供方的利益,提高其服务积极性,又避免了超过质保期供方不愿意再服务的情况。

  6.签订HSE协议,国内外供方应一视同仁

  管道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中与供方签订HSE协议是约束供需双方在物资供应全过程中相关事项的规定,它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既然规定采购物资必须签订HSE协议,就不应内外有别。一旦涉及违反HSE协议的法律责任问题,签署协议的可以依据协议处理,没有签署协议则将为日后的纠纷处理埋下隐患。

  7.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货款

  合同是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一旦签订,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作为管道工程建设业主,要在建设合同中明确规定采购物资货款的支付方式及违约的处罚方式,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合同。采购单位应及时按照采购委托协议的要求,向管道工程项目部申请进度款;项目部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拨付,降低供货厂商的成本,提高其供货质量和服务积极性。

  三、总结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合同双方地位平等,依据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都会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论证、平等协商,在意思表述一致的条件下签订;任何一方都不应凭借一时的“强势地位”而签订带有“霸王条款”性质的合同,双方应共同协商、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兹有工程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 方:XXX建筑有限公司

  乙 方:XXXXXXX工程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约地点:

  甲方:xx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xx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二)工程地点:xx

  (三)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要求完成xxxx项目桩基础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以包桩基础工程材料、包施工、包技术资料编制组卷及验收、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一次性按图纸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承包工程造价

  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含税合同总价:¥xx00万元,大写:人民币xx万整 。

  第三条 工期

  工期: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日期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xx年08月28日前进场施工, 20xx年09月25日前完成内同范围内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同时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整体工期安排。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执行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保修期为壹年,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的桩基础工程由 乙 方采购供应至甲方 施工 场地。

  (二)材料及构件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的检验报告。

  (三)材料及构件货到工地并经我司验货合格后,由我司相关人员在验货单上签认,并应写明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结算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

  (一)工程款支付

  所有供货并安装完毕,通过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并对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后,30 天内由甲方付清所有货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委派 xxx,159xxx为现场项目经理,协调管理工地日常事务及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责参建各方的联系及事务处理。

  2、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并在2天内审核完毕。

  3、提供现场施工水、电给乙方,提供住宿条件。

  4、提供现场场地丢放给乙方,但乙方必须提供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核,且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使用安全和操作规定,服从甲方的安排。

  5、将乙方所编制并验收的施工资料交至南沙区档案馆审核。

  (二)乙方责任:

  1、人员

  1-1、乙方项目负责人: xxx ,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等问题。

  1-2、乙方之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是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技能,并服从甲方代表之合理之管理,倘不胜任工作,或不听指挥、不守秩序,经甲方或业主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将其予以撤换,并不得再回本工地,乙方不得以撤换人员为理由而向甲方要求赔偿或延误工期。

  1-3、乙方人员于施工中不得对业主、甲方相关人员有粗暴或恐吓之言行,若有发现,乙方须立即撤换该员,严重者,甲方可解除履行本合同,一切双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1-4、乙方所有人员不得私自与业主方接触,如有工程相关需处理事宜,必须且只能报甲方处理,否则由此发生费用或造成赔偿,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负责其所有工人之管理,如有违规行为致引起之纠葛,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事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产生民事诉讼时,也由乙方负责。

  2、文明施工

  2-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业主和甲方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2-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施工场所建立临时办公室,乙方负责工具材料堆放整齐,不得脏乱,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2-3、乙方施工场所:工作完毕时,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施工工具均须摆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2-4、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乙方施工场地清理(包括因乙方施工而产生的其他堆积物、

  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并将地面清扫干净。

  2-5、竣工验收后,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 5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3、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好产品质量关,要求成品制作精细,原材料资料齐全、合格。

  3-2、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交底,并跟踪检查监督和做好现场记录。

  3-3、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备案表格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4、乙方负责对所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并不得破坏其它成品。

  4、进度

  4-1、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总体进度安排并及时作出调整;工期滞后时,乙方必须立即加派人手,进场设备和材料以加快进度。

  4-2、若乙方无法配合甲方相关工程进度或预定工期时,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改善,若24小时内未见成效,甲方可进行雇工协助乙方赶工,乙方不得有异议,且乙方须支付赶工费用。

  5、技术

  5-1、在合同生效后的第 2 天完成编制施工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及人员进场计划表、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方法、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报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开工前一天将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签字确认后交

  乙方。

  5-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周末 1 天向甲方报送当周完工报表和下周施工计划。

  6、安全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安全器材、设施配备齐备,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规范操作,若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2、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劳动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合法雇请、使用工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等一切责任。

  6-3、乙方雇请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7、材料管理

  7-1、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及构件均必须报甲方验收,提供合格证和相关的检验报告,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予验收。

  8、工具管理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自备,乙方不得因施工机具不足而借故拖延工期。

  9、管理承担

  9-1、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9-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3、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予以接受,并立即进行整改、补救。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三天内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代为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执行的主要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1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复查,若复查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必须负责将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在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技术归档资料并组卷,由甲方统一送至南沙区档案馆审核,如档案馆对桩基础工程技术资料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档案要求,并自行送至南沙区档案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其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提供水、电源;

  2、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二)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无须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的损失。

  1、不按期进场施工的;2、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总体或桩基础工程进度;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承包工程延期竣工;4、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承包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影响甲方整体工程验收;5、其它乙方原因造成的。

  (三)乙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达不到规范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按工程造价付给甲方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甲方承合同段工程任务,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将本合同段内交给乙方施工,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明确甲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规模:303m;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包含:

  1、洞身开挖(围岩级别分类情况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搭、拆脚手架,测量,人工挖除整修,钻眼、爆破、通风、出碴、运料、防尘、照明,三管两线及出渣道路养护,排水,木支撑制、安、拆,整修边沟,超挖回填等为完成隧道开挖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弃碴运距从出碴洞口算起1公里、弃碴场用地由甲方负责)。

  2、支护(包括A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B超前小导管、C注浆、D喷砼、E挂网、F格栅钢架、G联结钢筋)。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及脚手架:

  A、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搭、拆、移动脚手架、加工制作锚杆及垫板、钻孔、砂浆制作、灌浆、装树脂包、安装锚杆、上垫板、锚固、焊接、运输等全部制、安过程;中空砂浆锚甲方统一供应。

  B、超前小导管——钢管加工制作、运输、布眼、搭、拆脚手架、钻孔、顶管等全部制安过程;

  C、注浆——搭、拆脚手架,运料、浆液制作、压浆、检查、堵孔等全部施制过程;

  D、喷射砼——搭、拆脚手架,安、拆转移机具设备,砼制作,喷射及养护等喷射砼所需的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E、挂网—制作、运输、挂网、点焊、加固等挂钢筋网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F、格栅钢架—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加固等格栅钢架制安全部施做内容;

  G、联结钢筋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焊接等全部施做内容;

  3、衬砌(包括正洞衬砌、仰拱及其钢筋、仰拱填充、铺底、大小避车洞衬砌、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电缆槽内铺砂);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脚手架及衬砌平台制、安、拆,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水沟、电缆槽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钢筋砼盖板制、安,砂浆制作、电缆槽内铺砂等衬砌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4、工程价款及清单。

  该隧道工程价款为¥32450857.00元(大写:叁仟贰佰肆拾伍万零捌佰伍拾柒元)后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承包单价已包含了为完成以上第二条工程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已含水、电)、机具、设备费用、施工超挖回填及进出场费,施工风险,管理费,利润,还包括为完成本承包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本隧道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各细目中,没有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其它单价之中。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内容费用作为附属工程已含在相应项目或综合单价中,计量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办法、规定等,清单中另定单价在后续补充协议商定。

  三、工期

  正式开工日期:20xx年2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4月25日。本工程是按工序单价承包,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此时,合同工期条款自动失败。

  四、工程数量的'核实和确认

  1、乙方向甲方施工技术人员提交已完工程量计算单或签证,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

  2、工程量验收方法:隧道开挖数量以隧道设计开挖断面计算,(乙方不得欠挖,欠挖的甲方将要求乙方整改,甚至对乙方进行处罚),隧道开挖数量不计预留沉落量和乙方超挖数量;衬砌数量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及尺寸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衬砌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避车洞衬砌工程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一并计入隧道衬砌数量,按照衬砌单价计算,不再另立单价;隧道仰拱填充及铺底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填充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水沟、电缆槽、排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及盖板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按照附表清单单价计量,清单中没有单价的认为包含在相应项目或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隧道电缆沟铺砂由乙方负责填铺,费用由乙方负担;隧道砂浆锚杆、超前锚杆支护数量按乙方依照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的实际数量计算,以延米为单位(在施工中,由甲方验收签证);隧道注浆时由甲方清点并进行签证,按照签证数量计入验工数量;乙方喷射砼厚度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厚度喷护,喷射砼数量经甲方签证后计入验工数量(以立方米为单位);钢筋网支护数量乙方依照甲方技术交底尺寸、要求所施工的钢筋网重量(以吨为单位),经甲方签证后作为验工数量;格栅钢架按甲方技术交底所计算的重量,以吨为单位,(每榀重量按设计重量);复合防水板及透水盲沟依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技术交底计算,经甲方签证后作为验工数量,因乙方超挖造成复合防水板及透水盲沟数量增加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洞口工程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计算。

  3、隧道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塌方。造成塌方的,塌方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1、乙方在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现行公路验收标准和公路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本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4、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检验。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进行返工,并承担因返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则认定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委派其它单位或个人进行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公路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质量标准和适用办法验收。

  六、工程变更

  1、建设单位对原工程设计进行的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2、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3、因变更延误的工期经甲方批准后相应顺延。

  4、乙方确保甲方可能提出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实施,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虞顺延。甲方同意乙方合理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5、由于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照附件1的单价执行,工程项目增加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七、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责任与权利

  (1)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征用,工程用电主线提供至施工现场。

  (2)甲方提供的主要工程材料供应到甲方材料库,乙方负责领料费用(装、卸车、运输等所用机械及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3)负责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负责隧道主体的线形控制。

  (4)负责技术监督、检查工作,甲方技术人员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工程责令返工并视不合格轻重情况给予适度罚款。

  (5)在施工中,对乙方从事管理及施工人员工作不得力、不认真者,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或清退。

  (6)负责处理监理及业主关系。

  (7)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施工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2、乙方责任与权利

  (1)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项目工程及附属的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

  (2)负责从甲方主电源上安装自备电表及用电线路,并承担费用。

  (3)负责临时住房、小型临建、生活设施以及设备人员进出场,费用自理。

  (4)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到甲方材料储存现场领取并管理;

  (5)乙方进场的队伍,必须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挂牌上岗。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公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和甲方下达的技术、质量等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按甲方要求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编制甲方需要的全部施工资料交甲方存档。

  (8)施工中注意妥善排污,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部门的环保规定,由乙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承包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10)乙方指定施工现场负责人为,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项目部领导请假,每当发现一次没有请假外出罚款20xx元。

  (11)按照项目部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在横洞施工、隧道进度等方面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确保甲方相关工序的计划实施。

  (1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应提供和维修夜间、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机械设备、器具、材料的被盗,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夜间、非夜间的施工照明。必须保证隧道施工的正常进行。因乙方安全保卫、照明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13)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甲方办公、生活房屋及设施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方便。

  (1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需安排不少于3人施工总调度,轮流值班,负责现场的交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材料设备的调度,负责处理日常施工事务等,保证工程正常不间断施工。

  (15)乙方负责对道路、场地维修并承担费用,负责水电线路的维护、损坏恢复并承担费用。

  (16)乙方必须加强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标识明确、统一,并接受甲方现场标准化管理。

  (17)竣工队伍退场,要做到工完料净,恢复原貌。必须彻底清理完当地村民经济关系,不留尾巴。

  八、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操作步骤及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生产,各项主体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出详细的安全防护方案报甲方审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交通等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安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甲方发现施工现场需整改的安全事项,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如不整改,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3、开工前,乙方必须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使用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持证上岗,运输汽车证件齐全,并必须购买保险。

  九、进度计划

  1、经甲乙双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乙方必须按照上报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上报甲方的进度计划,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如不及时上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承担。根据具体进度计划,制订详细的奖罚措施。

  十、承包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

  1、甲方不拨预付款,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每月甲方根据由项目总工审核批准的工程量和本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核定工程价款。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每次应付金额为其验工计价的80%,同时扣减甲方供应的材料(应由乙方承担部分)及提供的水电费、罚金;扣留2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电费按乙方安装的电表的实际耗电数与甲方变压器给乙方分摊的电损数之和乘以每度电单价(0.9元/度)计算,每次拨款时从工程款扣除。

  2、待乙方施工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业主的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进行工程结算,拨款限额为合同总价的90%,同时扣减甲方供应的材料(应由乙方承担部分)及提供的水电费,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保修金。待承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后(保修期满足业主要求,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缺陷修复,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进场施工,并达到业主方的修复要求。若乙方未能按期进场施工,甲方可自行组织施工,其施工费用乙方无条件接受,并从其质保金中扣除),保修金一次付清(无息)。

  十一、履约担保

  合同签约时乙方必须交纳承包工程总造价5%的履约担保金交与甲方,或以到场机械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手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扣留乙方相应价值的部分机械设备或所有机械设备。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以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直至乙方承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测达到质量要求后,进行工程结算时退还给乙方。履约担保期间履约担保金无利率。

  十二、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承包工程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满足业主要求。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式:保修金额为总合同价的10%,在竣工结算款中扣留,保修期满后一次性归返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若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延期一天罚款1500元,罚款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

  3、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至符合标准为止,返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施工力量不足,不能按附表完成施工进度推迟在二个月以上者,不服从甲方管理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分割或收回所承包的工程,直至终止合同,而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其他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6、因第三方原因(主要指业主、监理、重大变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进度,工期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间乙方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延长的天数应由乙方书面呈报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确定工期延长天数。

  7、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若乙方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将单方面作出合同终止,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其它

  1、环保:由于本标段在山林环境中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注意环保卫生,满足施工地区的环保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2、文明施工: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就使用当地劳务、购买地方材料等物资费用应及时付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甲方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元罚款。

  十五、附则

  1、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存在误工费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间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当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并且协商无法解决时,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完毕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防水施工

  1、工程名称:浙江夏王-仙鹤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屋面光伏支架立柱防水工程。

  2、合作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文明施工等方式。

  3、防水施工价格

  本次防水施工为双包方式(包工包料), 。此价款为本工程固定造价,总价按屋面具体完成数量进行结算。甲方无需为本合同的履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在合同签之日起乙方应在甲方光伏支架立柱完成后2天之内完成单屋面全部工程项目,遇到自然灾害或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5、施工质保

  甲方同意将补漏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按国家施工规范及有关施工要求,对补漏工程进行补漏施工。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如有破坏须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另外,如有其他非承重破坏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直至修复完成。

  本次防水补漏需根据甲方要求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如还出现渗漏乙方无偿重新进行防水处理,重做部位保修期顺延。如果此次施工完成后,经过下雨检验不出现任何渗漏,乙方承诺保修期为五年使用年限。(保修期内对再渗漏部位乙方必须无偿重新进行防水处理)。

  6、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在防水施工结束后,甲方应配合做好成品保护,如现场施工人员故意引起的损坏,后果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施工合同和防水质量要求及防水施工规范施工,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规定或防水施工规范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

  2、 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经济费用,工程款项中包含保险费用。

  二、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

  1、屋面所有的光伏支架立柱安装处进行防水施工及表面清理干净并能达到防水施工要求。

  2、将该楼楼面所有裂缝处和伸缩缝处清理干净并能达到防水施工要求。

  3、用甲方认可的防水材料对伸缩缝和楼面裂缝处进行灌缝和填补找平处理。

  4、乙方需注意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甲方及仙鹤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的物品、及其它财产,如有损坏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在合同履行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员工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及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的,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负责赔偿。

  6、验收合格后,如发生屋面渗漏而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该防水工程单屋面施工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此单屋面合同全额工程款。

  四、附则

  1、合同签订后,任何单方面不得擅自修改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确认本合同为双方合作原则。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套房装饰装修______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______元。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__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______天,即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别墅园林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润成科技院内

  3. 工作内容: 别墅周边约5000 平方米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内容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60天,自甲方出具的开工书面通知书要求开工之日( 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 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 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

  第三条 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商定本项目免收设计费,本工程暂定造价520000元 (预算详见“合同附件一”) ;

  2.本工程按甲方审定预算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3.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

  4.合同签订后5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100000 元整;

  5.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 日内,双方按合同第三条第2、第3 款办理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保修期

  1. 保修期:从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植物保活期一年,工程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2.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95%的成活率。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4.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

  2.乙方现场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 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1.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2 .设计材料变更须经甲方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 大灵线岳门湾段路面大修 工程,总承包金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内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1、乙方同意承包门湾段的工程施工任务,其主要工程项目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合同期限

  (1)、乙方必须于20xx 年 9月 5日前开工, 20xx 年 10 月 1 日前全部完工。合同工期为日历工期,包括各种因素和自然条件影响日在内。如因甲方原因,经书面签证,工期可顺延,但不再同意追补投资。

  (2)、乙方同意项目的维护期为十二个月。自交工初验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字之日期起计算,工程在一年内发生损害,经分析损害原因,如由施工质量而造成的,乙方应对此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二、合同造价

  ___元整,(其中人工费_________ 元,材料费__________元,机械费 __________元),此次按单价合同管理执行。

  三、工程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和指定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管理制度、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乙方应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在施工中如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权制止其使用,并要求清运出场,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备,其性能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和更换设备。额 壹佰万元 ,为了保证该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 本合同的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万元

  4、在甲方交给乙方的图纸和设计文件中,若有错误和矛盾之处,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设计程序书面报告,甲方确认后给予书面签证。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作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施工机械、工程原材料摆放有序,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6、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应得到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可后,再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对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令其返工,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结算与付款

  工程交工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时,工程付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最后一次性付清。

  五、附则

  1、在施工中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要设置相应符合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标志,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标志设置不全或不符合国标而发生的安全等纠纷,由乙方负全责。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章(字)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经验收无缺陷或缺陷已修复,且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合同终止。

  4、工程量清单附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龙泉1号商住楼及洛门福顺佳园1号住宅楼、3号住宅楼的铝合金门、窗加工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张应红,商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铝合金门、窗及阳台整体承包。

  二、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带安装的方式。

  三、结算价格:铝合金窗及阳台综合价175元╱m2,龙泉1号商住楼门面地弹门220元╱m2.要求型材为宏达牌,1mm厚,电泳香槟色。

  四、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龙泉1号商住楼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3万元整(大写:叁万元整);洛门福顺佳园1号楼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7万元整(大写:柒万元整);3号楼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10万元整(大写:拾万元整)。其余金额待所有工程完工结算。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价款,如甲方未能按协议付款,影响到工程进度,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服从管理,管好自身作业人员,如在材料款支付到位的前提下,未能赶上工程进度,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特别约定:在签订此协议时,甲方将洛门福顺佳园3号住宅楼的二单元四层西户(401号)住宅房一套以每平方米23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使用,房款结算定为到该承包协议整个工程完工后,根据乙方门、窗工程款长退短补一次性结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完账清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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