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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

时间:2023-04-23 09:11:4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分包合同【推荐】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分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分包合同【推荐】

工程分包合同1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及范围:

  4、造价:每米施工单价按 元/米计算,送桩部分(空送)适当补偿 (此工程桩基检测费、税金 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5、质量等级:合格

  6、工期拟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天。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3 项方式承包

  1、按工程内容及范围单位造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工作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计算规则按定额有关说明执行。

  3、压桩工作量按日报表签证量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设备进场开始正式工程桩施工时付设备进场费 万圆整(¥元)。

  2、压桩完成时付工程总价款至:以米为节点,付施工量总价的70%

  3、余款待桩基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应交乙方会审后图纸三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地下管线图一份。

  2、应在压桩前按乙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提供压桩设备施工的必要条件,保证施工过程中附近居民无异议。

  3、甲方供桩按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进桩,若供桩不及时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乙方每个台班 元停工损失费。

  4、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好施工应备的手续。

  5、在工期范围内遇停电、地下障碍物清理、截桩、周围建筑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累计三天乙方不计取停工损失费,工期顺延;超过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补贴乙方停工损失费,每个台班 元。

  6、承担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约定付给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若不能按约定期付款,则按日息2%付息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按合同及施工图纸与文件,及时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标准,如期完工并及时整理好技术资料。

  4、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并负责安全生产,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承担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条其他

  1、甲方指定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正本 贰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补充协议与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2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 录

  1.总则 3

  2.词语定义 3

  3.工程概况 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

  5.合同工期 4

  6.合同价款与结算 5

  7.材料设备供应 7

  8.双方权利义务 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11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11

  13.保密 12

  14.权利瑕疵担保 12

  15.对外关系 12

  16.保险 12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13

  18.不可抗力 13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

  20.违约责任 14

  21.争议的解决 15

  22.通知 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 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 分包工程内容:

  3.4 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1分包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1.1专业工程分包

  4.1.2劳务作业分包

  4.2分包范围: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阶段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 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 因业主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2.3 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5.2.4 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5.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 (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 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1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2.2招标工程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2.3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2本工程为 工程,适用下列 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2.1 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2.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2.3 公路工程适用《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2.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

  6.3.2.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按业主的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除合同价格10%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外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15天内,依据甲方审批的乙方进度款支付材料向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没有填报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则甲方将不支付这些细目的费用,并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价格中。乙方提供甲方审定数额合格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4.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4.3其他结算方式: 。

  6.5 其他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4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 乙方采购除本合同7.1.1条规定以外的分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 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 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妥善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2.7如甲方不能将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业主供应)运到施工现场,可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按 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

  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甲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3 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4甲方义务

  8.4.1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8.4.2 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排,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8.4.3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提供部分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时,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8.4.4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8.4.5 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8.4.6 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8.4.7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8.4.8其他约定: 。

  8.5乙方义务

  8.5.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参加甲方的综合平衡。

  8.5.2 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8.5.3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分包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计划。

  8.5.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5.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8.5.6 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接受业主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5.7 确保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8.5.8乙方应保证其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资质的真实性,如发生借用第三方的相关证件导致权利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5.9 其他约定: 。

  8.6 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乙方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暂停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暂时的停工,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使乙方延误其工作的实施,各方应对上述延误对进度的影响和必要的停工、复工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考虑上述延误后进行调整。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套,非标图 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 套、中文图 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 套。

  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 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适用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小时内、 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 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 小时后,工程师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 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业主、甲方和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 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业主,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或业主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3其他约定: 。

  10.5竣工验收

  10.5.1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凭证;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10.5.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但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通知乙方顺延验收日期的除外。

  10.5.3甲乙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对分包工程所应承担的责任。

  10.5.4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在工程交(竣)工后 日,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交(竣)工资料一式 份。

  10.6 工程接收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10.7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见附件2)。

  10.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审核,报经业主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比例分成由甲方会同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实现的节约部分归甲乙方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确定。

  10.9其他约定: 。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分包HSE合同》执行。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 种方式中执行:

  A、甲方所有。

  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C、甲乙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D、甲乙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并达成协议。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其他约定: 。

  16.保险

  16.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日期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16.1.2 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的损失或损坏;

  16.1.3 乙方的雇员的意外伤害;

  16.1.4 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

  16.2 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但乙方应负担该保险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开工日期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16.3所有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如果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提供的保险,并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没有应支付的款额,则已支付的保险金将成为乙方的到期欠款。

  16.4在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抄送业主,乙方应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和业主。如果由于乙方失误和疏忽造成理赔的失败,甲方有权评估上述损失或损坏的费用,并从应支付或将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合同变更

  19.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19.1.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工程的,甲方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9.2本合同可因以下因素解除:

  19.2.1总包合同的解除

  19.2.1.1 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

  19.2.1.2 因本合同第19.2.1.1款原因解除分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等必要支出的费用。

  19.2.1.3 在本合同第19.2.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9.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9.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9.2.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19.2.5依本合同第5.2.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2.6其他

  19.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未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相应顺延工期。

  20.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4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 ,并顺延工期。

  20.2乙方违约责任:

  20.2.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 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0.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体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

  20.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

  2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4 如果乙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则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拥有的设备、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可由甲方留置。甲方有权为继续实施该工程之目的允许其他乙方使用。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所有扣押的乙方的物品自行估价,在甲方自行或雇佣他人完成该工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款项后,将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退还乙方。

  20.5因主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或终止,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

  2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21.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 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2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2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2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3.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 。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3.5其它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 1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10.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10.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10.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0.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1.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1.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1. 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六、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一次性验收合格__

  以国家和吉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 :

  14.合同总价暂定 157830 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4.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龙井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费, 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6.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6.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6.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6.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6.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_70_%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八、质量保证期为 5 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九、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2.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违约金。

  22.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违约金。

  22.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22.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十、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龙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5.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5.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5.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5.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5.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5.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4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承包范围:

  甲方现将3#(层)、5#(层)、6# (层)、7#(层)、8#(层)、12#(层)、13#(层)楼工程全部泥工清土、砖模制作及混泥土、砌墙工程(含装饰工程)分包给乙方。

  二、质量标准:

  乙方单包工,组织自己的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范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市优良工程,达不到市优良工程标准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程款,如乙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勒令其退场,并只按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装饰工程不含公共部分的粘贴及内墙粘贴。

  三、分包价格:

  以国家建筑规定的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元(含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按图纸尺寸计算。若有变更及图纸以外的工作内容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另行计算。

  四、付款方式:

  以各栋楼主体结构每两层付60%(基础含在第一次内),封顶后付70%,二次结构完工后付80%,粉刷、装饰完工后余款付清(不含税金)。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戴好安全帽,必要的地方加安全带,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严禁违规操作。若施工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整齐,不准乱堆、乱放,一定做到工完清场,否则甲方另外安排整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为了便于统一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生活区内严禁开小灶做饭、烧水,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00元;室内外一定要保证干净、卫生、整洁。洗澡间、卫生间由各班组轮流清理、冲洗,否则甲方另派人打扫、冲洗、整理卫生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统一做饭、烧水。

  六、甲方职责及义务:

  1、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每层楼的.主控线和技术交底,并配合检查乙方每层楼的轴线和分部控制线,及模板安装质量。

  2、组织原材料、半成品按时足数进场,以组织工期为准。

  3、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协助处理周边环境。

  4、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有权制止乙方材料浪费现象和不规范施工行为。

  七、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单包工作业、自负盈亏,不得发生矛盾和斗殴等现象,一旦发生不良行为将给予教育和5000元的罚款。

  2、乙方组织的工人必须是合法公民,有一定施工素质的熟练工人。

  3、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与其发生矛盾,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并罚款1000——5000元,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乙方不得有浪费材料的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处罚。施工中不发生计时工。

  5、乙方自备加工设备及各类工具,并负责塔吊、货梯以下的小型工具。

  6、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佩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条例,如不遵守安全措施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及胶底鞋进行施工,不得违反施工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且每次分项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并积极有效的配合甲方搞好工作。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款付完后此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工程分包合同5

  总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行业内相关文件及法规,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分包项目范围及质量要求

  1、由建设方委托具有甲质资质专业幕墙设计单位(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C#楼室外幕墙设计,由建设方委托原图审单位审图。

  2、乙方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单独承包C#楼室外幕墙施工,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无条件、完全履行图约内全部外幕墙施工,独立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其它责任。

  3、乙方应认真按图纸施工,按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工程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合格要求。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分包合同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主楼外架要求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拆除完毕。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幕墙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进场计划报甲方及监理审核。

  总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6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由上述分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工程分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宜宾豆坝电厂主厂区内的废旧设备全部交乙方拆除,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宜宾豆坝电厂所有废旧设备拆除;

  二、工程地点:宜宾市、宜宾县安边镇豆坝村;

  三、工程承包范围:全厂所有物资(除电缆线外);

  四、工程工期:进场后140天;

  五、费用结算:

  1、乙方拆除的人工工资及管理费用,按计件制计价,废铁拆除并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或车辆能装运的位置,每吨废铁包干价180元。

  2、房屋拆除至±0钢筋按1200元/吨计算;

  3、上车费按30元/吨计算;

  4、按出货的每伍佰吨结算一次帐。

  六、技术要求:

  1、乙方拆除应按照电厂及甲方的要求文明施工;

  2、其余为了便于装车的'废铁重量不能超过500kg/块,特殊废铁除外。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和水电费;

  2、甲方应协调电厂及周边的关系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顺利施工及阻挡停工等,由甲方付一切责任;

  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0万元;

  4、工程完工后3天内如没有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5、乙方进场后,由甲方作技术指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场前上班人员必须购买20万安全人身保险金;

  2、乙方拆除过程中所需的工具、物资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必须要求按甲方拆除要求进行作业,如有特殊原因临时处理;

  4、甲方如发现乙方有偷盗行为,按照货物的价值200倍的处罚;

  5、进场人员必须有国家发放的操作证;

  6、乙方按约定工期完成,如甲方造成乙方的工期时间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7、拆除垃圾,由乙方推至甲方指定地点(厂区内)。

  八、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发生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后,如有相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和违约方付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壹拾万元整。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8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 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年月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工程分包合同9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00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元,拆除后付6000。00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10

  甲方: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黄家花园工程土建钢筋制作、绑扎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黄家花园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3、工程工期: 按现场施工进度计划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黄家花园工程图纸中全部钢筋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 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 成型钢筋的焊接

  ③ 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施工。

  ④ 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 施工中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及退场搬运。

  ⑦ 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地整齐、清洁及机械保养等工作。

  ⑧ 钢筋分类、分规格上架堆放整齐,材料标牌标色的悬挂,场内整洁等工作。

  3、承包方式:包清工

  三、 材料及工具

  1、材料:

  ① 材料进场后需上报使用数量,在得到施工技术人员的书面准许后方可使用 ② 乙方所领用材料必须如实填写“材料领(退)料单” 。

  ③ 钢筋损耗不得超过1.5%,超出部分由承包班组负责材料费用。 ④ 附材:扎丝由承包人自购

  2、工具:

  ① 甲方提供垂直运输、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卷扬机(成套)。

  ② 乙方自备扳桩、钢筋钩、钢筋剪刀(套)、切断机刀片(副)标记笔,个人自备工具以及手套、雨衣、雨靴等劳保用品。

  ③ 负责本工种机械的维修。

  四、 双方职责与权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 仇兆军 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安排施工。

  2、甲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市有关质量文件规定、甲方ISO9001质量体系及EHS管理体系要求对乙方施工进行全过程质量检验管理与验收、环境安全和职工健康的监督与检查。

  3、做好材料供应工作,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未按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或违返有关规定施工,甲方给乙方一次性50-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5、在由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检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达到承包指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500-3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6、提供就餐地点及住宿

  7、制定施工计划

  7、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返,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乙方 纪宝林 同志为钢筋班组施工负责人,参加工程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

  2、做好人员录用工作,不得录用有精神疾病、有传染病人员或年龄大于50周岁的人员。

  3、严禁将工程再分包。

  4、新到人员必须先到项目部的安全科报到,先学习后上岗,否则发生一切工伤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在施工中尊重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人员的指导意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精心组织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来实施生产计划的完成。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技术人员交底及施工图纸施工,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做到一次成优。

  8、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管理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一次违章罚款,二次违章辞退。

  9、节约材料,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积极主动创建市文明标化工地

  10、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若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经甲方指出后无解决措施的,甲方将中止合同,并按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85%结算。中途退场时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11、因质量原因勒令退场的,按完成工程量80%结算,甲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12、健康证、操作证等一切费用自理,并且必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办理,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13、开工前提供甲方 元备用金,作为乙方筛选人员工资备用金。

  五、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

  2、每次钢筋绑扎后,通知甲方、监理验收,若质量一次达不到标准将按200-500元/次罚款。

  3、若由于返工造成材料损失的除给予50-1000元/次罚款外,并按材料市价两倍赔偿。

  4、由于施工班组的质量原因引起的其他班组额外用工由施工班组负责。

  六、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无事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若发生工伤事故,费用5000元以下的由承包人负责,超过5000元由项目部协助承包人解决;对于人为地破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的费用及责任

  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原材料堆放整齐。所用机械及时清理保养,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每次50-500元罚款。

  3、原材料、成型钢筋必须分类、分规格堆放,长于40㎝的废钢筋必须与其它废

  材分类堆放。

  4、未经许可工地严禁住有女工和家属工,违者每日罚款50元。

  5、承包班组统一着装(工作服),配戴统一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负责采购,费用由承包班组承担,工程结束后不退回)

  6、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者一律辞退,并给予承包班组必要的经济处罚,造成后果重大影响的依据法律追究责任,终止合同。

  七、 工程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1、承包费用: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一次性包死,承包单价:按照建筑面积为11 元/平方米,达到质量要求奖励1 元/平方米,安全无事故1 元/平方米,文明施工 1 元/平方米。(以上承包单价中含有扎丝费用)。

  2、以上承包费用中已含职工养老金(5元/工日)以及职工医疗费用(2元/工日),含当年防暑降温费用及1%个人调节税,综合保险费1.5%。个调税及综合保险费用在结算时由财务扣除。

  3、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核算承包人的工作量,按统一单价标准结算,并核算承包班组材料耗用量,超出部分材料按采购价由承包班组承担。承包项目完成后结清总工作量的90%,当年年底付清所结工程款,余款在一年内付清。

  4、若发生承包范围外的用工必须于当日结清,过期作废。

  5、承包班组交通费用自理。

  八、 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双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效。款额结清后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附件:安全协议书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

  质量奖罚管理规定

  甲方:乙方:

  20xx-4-14

工程分包合同1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

  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

  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

  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 总承包方收执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分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附表1:

  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预算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预算 │价值│预定工期 │备注

  附表2:

  总承包方(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表

  品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

  注

工程分包合同12

  总包方(甲方):xxxxxx

  地址:xxxxxx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xxxxxx职务

  分包方(乙方):xxxxxx

  地址:xxxxxx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xxxxxx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xxxxxxxxxxxxxxxx市人民政府xxxxxxxxxx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xxxx

  二、工程地点:xxxxxx

  三、工程编号:xxxxxx施工许可证号:x营业执照号:xxxxxx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开工,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人。

  第二条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xxxx%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xxxxxx

  1.工程预算书;

  2.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分包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工程分包合同13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资源和乙方的劳务资源,明确双方在劳务协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二、承包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具体桩号以项目部技术部划分为准),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及其责任

  1、本合同总工期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工期中已充分考虑各种程度的晴、阴、雨、风、雾、洪水、台风及停电、停水等影响因素,具体工期以项目部下发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施工计划为准。

  2、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给予乙方50万元奖励;若超过合同工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罚;若在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内完成,甲方不予奖惩。乙方拖延工期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后,并不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对完成本工程的责任和义务。若业主(指江西省昌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同)对工期有新的要求,乙方应积极响应,并满足业主要求,同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标准,并应满足江西省高速公路精品大纲要求和本项目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该标准引发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按双倍数额予以赔偿。

  五、工程数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金额暂定: 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采用按约定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单价(含管理费)进行结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实物尺寸计算,同时须由项目部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3、综合劳务单价包括的内容:甲方按本合同书给乙方支付的价款,为乙方承担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全部价款,除本合同指明由甲方供应(或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代租)的材料、机具外,其余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小型材料费、小型机具费、小型设备费、材料现场卸车费、保管费、倒运费(甲方库房或指定存放点到施工现场)、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含社会保险费用)、利润和税金(其中营业税(税率3.41%)由甲方代扣,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费用都含在此单价中;同时此单价中也包含了场内便道、施工生产生活用房、施工场地平整硬化、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全部费用以及附表1《工程量清单》的“备注”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设计变更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作调整。

  5、工程量的确认:由甲方主管工程师按月将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填报数量表,并经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乙方不予签字确认的视为认可;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六、计量与支付

  1、本工程每月计量一次,提交月计量报表的时间为每月20-22日。甲方在接到报表后3日内组织现场验工计价;计量确认后,在业主拨款到位的情况下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进度款。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决算。

  2、甲方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通过量测核实后,进行计量与支付。构成支付的依据,必须由甲方计划、技术、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确认,任何个人单独签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都不能认定为支付依据。

  3、乙方应派代表参加现场验工计价,并提供计量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有关永久工程的记录与图纸,对无异议的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如果乙方对甲方计量核实结果存在异议,应在计量结果公布当日起2天之内向甲方提出申辩,并与甲方共同进行复核签认,否则,视甲方计量结果准确;对于合同外用工,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带有编号的《合同外用工派工单》,并由项目经理认定的人员签认完整,且在一个月内申报;超过一个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如果乙方既不对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又不提出异议或不派人参加计量工作,则视甲方所作的计量为正确计量,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申辩。甲乙双方重要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联系,任何一方接到另一方函件后应签收确认。

  5、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按照乙方当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给乙方,同时扣除本月应扣甲方供应材料的价款及其它应扣款项;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障金,在业主对工程验收合格且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对缺陷期及保修期内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返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6、如因业主原因未能及时支付,甲方给予乙方的拨款也将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排除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否则构成对甲方的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属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或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任务进行调整或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果乙方只完成合同项下的大部分工程,未经甲方允许而撤除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对于其剩余工程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队伍施工,其单价可以在合同单价的2倍范围内确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供应及设备租赁

  1、对于工程中所用的主要材料,如钢筋、型钢、水泥、碎石、中砂等由甲方统一供应(供应单价见附表2《供应材料一览表》),乙方对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部分材料。对于乙方自购材料,要保证达到本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并经业主、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乙方要将购买材料的'发票交给甲方财务部门进行列销。

  2、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止材料不正当流失或损耗过大,本项目所用材料双方约定实行单项工程材料“总价包干”的办法,即由双方约定单项单位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甲方只按约定数量和单价供应乙方材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合理节余部分的费用也由乙方享有。

  3、机械设备、周转性材料等由乙方代甲方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测算,实行单项工程机械费“总价包干”,节余部分归乙方所有,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小型材料、小型机具、油材料等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需费用均含在综合劳务单价中

  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机械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道路及乙方工作生活的其它场所设置、悬挂各种警示、标牌、围栏,确保行人、车辆、牲畜以及他人财产安全。

  5、乙方要文明施工,尊重民俗,尊重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爱护周遍环境,爱护百姓财产。

  十、民工工资

  乙方承诺民工工资由甲方代付。每月月底前,乙方将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民工工资表及出勤考核记录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由甲方财务人员按照审核后工资表上的人员逐一发放,严禁代领、冒领。

  十一、保险

  乙方在开工前应对自身的机具投保财产险,对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并指导乙方施工。

  ②、视业主拨款情况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组织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

  ③、签证各种检查记录,审定各种计划和报表。

  ④、提供经监理批准的砼配合比。

  2、乙方责任

  ①、乙方除经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能与业主直接接触或谈判,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②、合同一经签定,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开工。

  ③、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及技术资料,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④、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及现场安排。

  ⑤、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乙方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工

  地应整洁有序,工完场清,注重环保。

  ⑥、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属于乙方及其雇员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及其它费用的责任和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责任。

  ⑦、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所用民工工资,如因此引起诉讼、索赔等事件,由乙方负担全部经济责任。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2、施工图纸;

  3、本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其它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4、经乙方签收的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十四、争议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其授权代理人:

  日 期:

  甲 方:

  乙 方:(隧道一工班)

工程分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四、施工工期:从年月日到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行提供电动工具、手动工具工具耗材,运费及垂直运输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接工程后不准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甲方如发现乙方分包或转包施工,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进度等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1、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样板为生产标准并以此为验收依据,并应符合相关企业、行业或国家的有关标准,乙方同时提供原厂产品质保书,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施工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材料到场后,甲方对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工程承包范围及项目内容和建设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验收依据,合格率达到100%,并确定实际工程量。

  七、品质要求及单位价格:工程单价为 元/㎡。

  八、预计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 元。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①材料、工人同时进场,甲方付乙方工程款

  ②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③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④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⑤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⑥剩余工程款待装饰工程全部交付验收后, ,期满后无息一次付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照本合同规定及乙方提供的样板为验收标准,按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若存在质量及施工进度上的延误,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工期损失,逾期每天承担违约金 元人民币。

  2、如不能完全符合品质要求将由供方无偿重新供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乙方责任

  ①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是由精干技术人员组成;

  ②乙方应自行负责本工队工人在此工程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及由于供方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安全,发生的上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处理且承担一切费用;《装饰工人施工合约》作为本协议的必要附件。

  ③乙方应旅行应有的义务负责劳务工人的工资发放、交通、食宿及相关的保险等事宜;

  ④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自觉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等规程,否则因违反有关规定所受安全部门和监理部门处罚或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公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生效。

  十四、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可上诉 仲裁委员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执一份。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15

  总包人(甲方):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分包人(乙方):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 (工程建设单位方)建设开发的项目,甲方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已经与工程建设单位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现甲方将本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在本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非常熟悉本工程处于甲方承包工程的关键线路上,并充分了解甲方就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向建设单位所承担的违约责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若有变更,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日历天)。

  乙方紧跟甲方施工进度安排、接受甲方的合理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以不影响甲方进度为原则。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规范:GB/T7107,JGJ113-20xx,工程所在地行政部门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和工程所在地行政部门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

  工程每一道工序都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进行工序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条 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补充协议或文件

  本合同

  投标书(如有)

  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总承包合同中与本分包项目有关的条款。

  第五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试验费用、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第六条 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元。

  上述造价已经包含铝合金门窗工程中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设备、人工、机械、运输装卸费、所有半成品和所有成品的检测、保护费用、利润、风险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总价与单价均为闭口价,除设计变更外总价概不可调整,人工、材料等费用的上涨及政策性调整不构成本合同的调价的原因。

  本工程中的铝合金门窗材料与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单价如确需变更,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变更材料的核材与核价单,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由乙方递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本工程的报价单(或预算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双方代表

  甲方委派

  (手机号码 )为本分包工程甲方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甲方代表更换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乙方委派

  (手机号码 )为本分包工程乙方的代表。乙方如需更换乙方代表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代表。

  乙方同时委派 为本分包工程的质量员与安全员。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向乙方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建设方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现有外墙脚手架、临时施工用房,垂直运输工具,和用水、用电接驳口。

  在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图等资料后,将该等资料提供给乙方。提供室内标高线,水平、垂直位置线,移交测量基准点,并提供门窗的缩口尺寸,提供门窗防雷引下点,乙方连接安装。并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人员、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完全彻底地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撤场的应承担 元/天的处罚;逾期撤场一星期以上的应承担 元/天的处罚。乙方承担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违章事故、人员伤害及对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完全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已方工程的成品或半成品承担保护责任,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不限于乙方所做部分),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根据施工进度按时编制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规范所要求的技术资料,达到归档要求;并对其制作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在本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提交竣工报告时一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纸 套,并有效配合甲方工程备案工作。

  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保证每周有六天以上在施工现场组织施工,参加甲方每周召开的内部例会以及每周召开的现场工程例会。现场每缺席一天,乙方承担罚款 元/次。

  每周日向甲方提交本周已完工作内容及下周进度计划表和用工计划、现场施工人员清单。

  如乙方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待明确缺陷修正措施后继续施工。

  本工程由乙方自行办理其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乙方未办社会保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水电费、员工住宿费等费用。乙方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这些费用。

  做好门窗的自检及报验工作,并提供该项工程的门窗“四性”检测报告及热工报告。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量完成 %,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全部完工后,付至总工程量的 %。

  乙方承建的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和签证价款 之总造价的 %。

  剩余5%为工程保修金,贰年保修期满后无息归还。

  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必须出具承包单位的有效发票。

  乙方的建筑税,由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予以代扣代缴,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纳税证明。

  建设单位逾期向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设计变更

  乙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本工程进行变更:

  (1)建设单位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并经甲方确认后通知乙方的变更指令;

  (2)除上述(1)项以外的由甲方作出的变更指令;

  工程变更的签证单应对签证事由和内容进行详尽的描述,必要时附上图示及工程量计算式,并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和工作部位;该签证单应当由甲方代表、监理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章和监理公司章,否则,该签证单无效。

  对于工程技术变更必须办理技术核定单,经甲方报设计方、监理方、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施工,并按照竣工资料编制规定编入竣工资料。

  工程变更部分的价款按照本合同前述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计算和结算方法进行增减;若本合同前述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计算和结算方法中无类似价格的,按照 定额标准计算并下浮 %,或由乙方提出报价申请,经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后结算解决。

  工程变更引起工程价款增加的,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七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在工程结算时调整合同价款;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七天内,未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增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

  第十二条 工期顺延及索赔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确认,工期

  相应顺延。

  建设单位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导致工程关键线路工期延误;

  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较大增加,导致工程关键线路工期延误;

  一天内非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放弃该部分索赔的权利。甲方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并配合乙方要求工期顺延和索赔。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方面的相关资料,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乙方不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的,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

  第十三条 工程检验及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未经甲方代表和施工监理认可,乙方自行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和施工监理有权通知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结果如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也由乙方负责。

  无论甲方及施工监理是否进行验收,当建设单位、甲方及监理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提出检验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 9 套,竣工图纸电子文档一套及竣工验收报告。 所有资料应完整、清 晰、真实,符合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及其它相关部门规范要求。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10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如需整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建设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后,如建设单位要求修改,乙方必须做相应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及有关单位验收合格;

  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上述二个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为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铝合金门窗的颜色由甲乙双方方确认后并封样保存,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质量必须和乙方送达甲方的样窗相符,玻璃及配件与工程报价商务标相符合,乙方会同监理单位将成品抽样,送相关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测试,并提供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应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门窗分格开启方向和安装工艺以甲方确认的深化图纸为准进行施工。

  乙方对已安装好的外墙窗做喷淋试验,甲方提供水源及其它方便。

  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

  未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书面核准和许可,乙方超出施工图纸增加的工程量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由乙方自行负责,均不计入工程量的结算范围;

  本工程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本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乙方逾期提交的部分,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的权利;

  任何涉及合同价款、结算的文件、报告,都应有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除此之外任何形式都应视为无效,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第十五条 保修

  在乙方承包的范围内,乙方承诺自甲方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就其所完成分包工程直接向建设单位承担贰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若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产品及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甲方与建设单位均无须向乙方支付维修、更换的人工费、材料费等任何费用。

  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或建设单位的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及时进行修理、更换工作。修缮工作须得到建设单位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的书面认可;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抢修。如同一部位经乙方返修2次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或导致建设单位向甲方要求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委派他人返修,由此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在30天内一次付清。

  乙方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或建设单位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或建设单位还有权收取相应的管理费(根据维修费用的20%计算),上述维修费和管理费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30天内一次付清。

  第十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对总包合同有相应的了解。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凡因乙方的原因,施工现场在政府部门(市区级)的现场检查中被要求严重整改处罚的,将在结算总价中扣罚1~3%。

  第十七条 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停、窝工损失及建设单位向甲方的索赔)。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的上限为逾期付款金额的10%。

  乙方逾期完成本工程的,应承担每日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完成本分包工程,造成甲方对建设单位承担逾期竣工责任的,乙方除应承担以上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停、窝工损失及建设单位向甲方的索赔)。

  若乙方在施工阶段工程逾期,甲方认为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工程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其他人施工造成的差价损失、甲方向建设单位所承担工期延误等责任)。

  本工程未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返工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延长,并按本合同暂定总价10%支付赔偿金。由于乙方的质量无法达到约定的标准,造成甲方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违约金的,乙方除应承担以上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停、窝工损失及建设单位向甲方的索赔)。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闹,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应在二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每日5000元支付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一并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做出工程变更,擅自工程变更为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承担损失范围参照。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对建设单位承担工期延误、损失赔偿等任何损失的,甲方可从本应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弥补损失的方法;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视为签字代表已得到合法授权。

  涉及通知与送达以本合同记载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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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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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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