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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1-06-13 13:32:5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锦集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锦集七篇

个人借款合同 篇1

  抵 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 = 借款本金 月利率。借款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借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3.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

  第八条 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六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借款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借款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借款人投资安全的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 《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 《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 《质押合同》);

  4.其它: 。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5.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1+ %)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1+ %)实际挪用金额。

  第二十七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 条 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第三十一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特别提示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个人借款合同 篇3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20xx年4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

  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4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方: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___ 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__ %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___ 年____ 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 ,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借款方请____ 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第七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 年____ 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 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2、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3、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个人借款合同 篇5

  编号:______年( )字____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 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 ___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

  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 篇6

  出借人:(本合同简称为”甲方”)

  胯款人:(本合同简称为”乙方”)

  胯款人的担保人:(本合同简称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多次协商自愿订立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还款内容

  1、借款人:xxxx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币总金额为小写

  3、出借方在xxxx年xx月xx日以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帐号xx,出款人收到借款确认书为凭。

  4、借款方已于xx年xx月xxxx日收到了借款。

  5、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xx天,年xx年xx月xx日)。

  6、如借款方对本合同借款逾期,则乙方须额外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的每天仟分之四计收。

  6、借款人承诺该笔借款只用于收购xx,保证不挪作他用。

  7、还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内以现金方式将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帐户。

  第二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借款相关的资料,提供真实的本年度月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表、开户行的基本帐户或相应的银行一般帐户、银行存贷款情况;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及借款资金使用去向,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和担保人还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资料。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偿还。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例如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因调查取证而发生的费用、抵押物品产权转移而发生的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和其他不可预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担保人财务状况出现较大问题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第三条担保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及承担因本合同所有条款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2、保证范围:包括保证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额、借款利息。如果乙方违约或乙方出现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或出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则由保证人无条件向甲方承付乙方应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对该笔借款负有偿还的无限责任。本款及以下条款中所提“全部债务”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条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本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续的担保。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本合同变更履行期限或标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可撤消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4、保证期间:自合同开始履行直至届满后两年。如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标的,无需另行通知保证人,保证人继续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变更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5、赔偿:保证人不可撤消地保证,出借人因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无效或未履行或推迟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需起诉,则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项下乙方对甲方所负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出借人(甲方)

  签(章)字

  胯款人(乙方)

  签(章)字

  胯款人的担保人(丙方)

  签(章)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20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20xx年五月二日

  借 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50000,月息率为千分之 贰拾(20)‰,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 款 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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