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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借款合同

时间:2022-08-29 10:11:58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农村借款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借款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借款合同

农村借款合同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元)

  第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甲方以位于_______镇_______路_______号楼一、二层(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办理完手续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本约办妥手续后,其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证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执行。

  第六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七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违约责任

  第九条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十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二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新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借款合同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抵押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因为甲方经商急需现金故将自己所居住房屋,现在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浑江区板石镇金英村委会辖区的房屋院落(共计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属物抵押给乙方,如果逾期偿还此借款将所抵押房屋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顶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属土地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_______

  西邻:_______

  南邻:_______

  北邻:_______

  登记长度为:______________米、宽度为______________米,面积共______________平米

  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抵顶,附属物包括:房屋后两分的菜园一块,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树,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块耕田一并抵顶。

  第二房屋面积的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抵押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屋抵押价款保持不变。

  第三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抵押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抵押价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合计总抵押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元。其中_______(小写:_______)为房屋实际价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借给甲方此款。

  甲方应在取得借款时将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重复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甲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及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全部交付给乙方做抵押。

  第六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在应收到该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违约责任。

  对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乙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将全部抵押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并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抵押,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

  有关重复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办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村委会仲裁。

  第十三本合同生效期_______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

农村借款合同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元整(¥:xx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计xx。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位于xx镇xx路xx号楼一、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办理完手续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本约办妥手续后,其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证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执行。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七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违约责任

  第九条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十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二条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新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借款合同4

  x农信助学借字()第号借款人(甲方):(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贷款人(乙方):(经办农村信用社)

  担保人(丙方):

  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xxxx元整,人民币(小写)xxxx元整。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用于学生在校期间,为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主要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条贷款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有变动,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与还款计划见下表:

  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为%。在贷款存续期间,如遇国家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下年度1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同级财政负担,如果财政贴息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则贷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学生毕业后的下月1日起,贷款利息及罚息由甲方全额支付,学生对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与款项划付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款项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签字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发放,并将款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划付。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款项由乙方负责按学年分次发放。新学年学生再次用款时,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印章直接到乙方处填写借款凭证,办理贷款手续,并签署《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后,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划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请使用下一学年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汇划的款项后,按借款用途分别设立学费和住宿费分户账册,由高校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安排使用。

  第六条贷款偿还

  一、甲方积极履行贷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当甲方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及时归还贷款本息时,乙方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二、乙方应允许甲方有条件时提前还贷,并按实际使用的期间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学生对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四、学生毕业后,由甲方全额偿还贷款利息,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当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时,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乙方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五、乙方应允许甲方根据学生的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第七条合同变更

  除以下情况外,本合同规定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一、甲方自愿终止合同:学生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通过高校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生转学:学生转学时,必须由乙方与待转入学校的相应经办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高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高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条甲方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二、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还款账户,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由乙方直接从账户中扣收;如甲方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

  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四、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和学生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丙方承诺

  一、对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承担抵(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范围: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担保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x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的利息,并依法采取其他的经济制裁措施;

  (二)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三)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和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甲方及其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四)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

  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按逾期贷款计息的有关规定计收罚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诉讼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担保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农村借款合同5

  (借款人、抵押人):

  证件号:

  (借人、抵押权人):

  证件号:

  第一条、为了保障房地产抵押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借款人与出借人20xx年x月x日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条、借款人因资金周转向抵押权人借款人民币:xx元,并自愿将坐落于新疆喀什市疏附县xx商品楼作为抵押,房屋结构:xx房产证号:xx,使用年限:xx,使用面积:xx,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向抵押权人归还借款的保证。

  第三条、抵押期间,该房产由抵押权人监管,相关权证由抵押权人保管,上述房产占管期间抵押人应维护好该房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还款办法:借款人于20xx年x月x日之前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按月xx分支付利息。

  第五条、借款利息:按借款人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抵押期满,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偿债务,但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条、担保范围本金及利息为实现债权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归还贷款又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抵押人必须支付违约金(按贷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借款人(即抵押人)逾期不能归还抵押权人的借款,借款人(即抵押人)自愿接受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房产的强制执行,且不提出任何异议。

  3、此笔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如借款到期不能归还将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费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于出借人各持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抵押人(签章):

  出借人,抵押权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借款合同6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偿还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贷款,需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丙方同意继续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根据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_____(币种)资金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整,其中(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到期。截止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上述贷款的余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整,现约定延期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偿还。具体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金额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二、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上条所列延期还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

  三、延期后的贷款利率,从延期之日起按该贷款实际期限的利率月息_______________‰执行。

  四、延期后甲、乙、丙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合同和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从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

农村借款合同7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 .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___________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共付为___________月,首次还款日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此后每月还款日为当月的___________日。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月偿还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利息逐月递减,共付___________ 月,首次还款日为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此后每月还款日为当月的___________日。

  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还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每期还款日前,将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足额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时,借款人应及时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或到贷款人规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第五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如欲提前还款,应提前30日将不可撤销的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提交贷款人。经贷款人审核确认同意借款人申请的,借款人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第六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七条 借款担保: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能力。如物的担保能力降低或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上述第六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第八条 合同的履行:一、借款人应在本行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九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本合同自担保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生效。二、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依约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

  保却未提供适格的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所约定的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借款借据等凭证及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四、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执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货款人

  贷款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借款合同8

  借款人(全称):阿拉善盟新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全称):阿拉善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自20xx年04月01日起至20xx年04月01日止。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

  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间内,贷款人为他人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款人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的天数付给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逾期贷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以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在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70%计收罚息。

  5、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懂得任一担保违反担保合用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成当承担贷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质押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台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解释,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联社放贷大厅

农村借款合同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本人)

  (妻子)姓名: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本人)

  (妻子)姓名: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抵押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因为甲方经商急需现金故将自己所居住房屋,现在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浑江区板石镇金英村委会辖区的房屋院落(共计xx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属物抵押给乙方,如果逾期偿还此借款将所抵押房屋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顶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20xx年,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xx;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属土地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xx。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xx米、宽度为xx米,面积共xx平米

  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抵顶,附属物包括:房屋后两分的菜园一块,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树,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块耕田一并抵顶。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

  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抵押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屋抵押价款保持不变。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xxx;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xxx;该房屋抵押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抵押价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合计总抵押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xx元。其中为房屋实际价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借给甲方此款。

  甲方应在取得借款时将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重复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币)xx万xx千xx百xx拾xx元整。甲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将该房屋及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全部交付给乙方做抵押。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在应收到该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违约责任。

  对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xx计算。逾期超过xx天后,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乙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将全部抵押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并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抵押,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xx个月内按xx利率计算;自第xx个月起,月利息则按xx利率计算。逾期超过xx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

  有关重复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办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村委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期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村代表意见:

  村委会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借款合同10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借款合同11

  最抵借字第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如下:

  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2、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本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6、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贵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加收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接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3)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第一条中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部分仍在抵押担保的范围。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4、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贷款人(抵押权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抵押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本合同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2、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范本2

  贷款方:中国___银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电话: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第二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第三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归还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

农村借款合同12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货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贷款人承诺:

  1、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3、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七条贷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

  ),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按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经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1、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货款人

  贷款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农村借款合同13

  农信借用字[ ]第号

  贷款人:

  借款人: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大写):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 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及账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七)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第三条 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第四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签订展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x利息;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四)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三)至(七)项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

  (一)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反第三条(三)项,借款人有权予以拒绝;违反第三条(二)项的,借款人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

  第六条 贷款人按本合同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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