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派>合同范本>买卖合同>购买合同

购买合同

时间:2023-05-28 09:30:0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购买合同模板合集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买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购买合同模板合集8篇

购买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该工程需要由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预拌砼技术指标、数量、单价:

  1.1 预计工程总方量:

  1.2 砼技术指标(强度等级): 至

  1.3 A砼单价:C25为 元/ m3,每减一个等级单价减10元,C2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15元,C3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20元。

  1.4 抗渗混凝土:S6另加10元/M3;S8另加15元/M3;S12另加25元/M3;

  1.5 坍落度180mm另加10元/M3,灌注桩混凝土另加10元/M3;

  1.6 有特殊要求的B砼单位:

  1.7 非泵送混凝土单价顺减20元/M3。

  二、预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 交货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供应至 年 月底结束。

  2.2 交货地点:按合同规定,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3 交货方式:乙方用混凝土搅拌车将预拌混凝土送至工地,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

  2.4 交货验收: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供货单为准,如有异议可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及资料交接:

  3.1 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家GB14902《预拌混凝土》、市建质(20xx)373号《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2 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交货检验:应由双方试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样甲方制作试件并进行标养。

  3.4 每月货款结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质量检测资料。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编制《预算混凝土结算明细表》提供甲方,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4.2 付款方式: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混凝土的需求情况,负责向乙方提供月供应计划。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通知乙方(至少提前24小时),应填写要货联系单作为乙方生产依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施工配合比。

  5.2 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电话: ),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应由甲方签认。

  5.3 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办理占道证、夜间施工证,提供冲洗车辆条件,保证工地进出道口文明卫生。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4 协助乙方对合作供应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5.5 甲方在使用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必须按照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执行。对特种混凝土还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应严格按照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在浇筑过程中严禁自行加水以增大混凝土流动性。若对混凝土性能有疑问时,应及时会同乙方加强抽样检测。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不善或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爆模等不能连续浇筑混凝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但对乙方已发出混凝土必须签单。

  5.7 混凝土卸料时间单车不得超过2小时半,否则乙方有权处置车内混凝土,同时甲方必须签单。

  5.8 根据甲方要求,已出厂的混凝土因甲方工程因素(如遇大雨、停电等),无法浇筑时,应视作已履行该部分交货义务,甲方必须签单。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必须按照GB/T19002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切实、认真按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6.2 根据甲方下达的《要货联系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任务。

  6.3 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6.4 现场制作的试块为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依据,见证取样应按照GB14902标准执行,并有乙方现场质检员参加。当甲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疑议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人员进行抽检,供货量的验收方法按GB14902标准计算,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基累计误差值允许在2%,密度值由乙方提供,以实测值为准。

  七、保证及违约责任:

  7.1 乙方负责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预拌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按预拌混凝土《交验单》进行验收签认,并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位置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筑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任。

  7.2 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3 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五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供应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7.4 如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逾期未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自即日起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待欠款结清时,再继续执行合同。在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二家搅拌站要求供应混凝土,如需第二家供应时,应将所欠乙方混凝土货款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结清乙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中止合同。

  7.5 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计划)单后,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供货,双方需友好磋商,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需要承担误工损失责任。

  7.7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必须及时抢修,并和甲方商议施工工艺,避免出现施工接差,若设备抢修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利工程建设。

  十、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执法机关仲裁或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签约后,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款外,同时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合同款价2%的损失费。若一方违约造成他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购买合同 篇2

  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辉

  案例:

  乙向甲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是该房屋有法院查封,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此人们认识不一致。

  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确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1997年4月7日通过)其中提到:“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地不断发展,无论在立法界还是司法界越来越维护交易的稳定,保护合同的效力,强调意思自治。不轻易干预交易,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首先,从合同法历次解释的角度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买查封房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通过)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购买查封房屋的确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xx年2月9日通过)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年7月7日通过)第15条:“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第16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应该就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乙向甲购买了查封房屋,愿意为甲归还其所欠的债务,并解除查封,这在现今社会经常发生,这也是甲清偿债务经常采用的方法。甲乙双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跟谈不上损害国家社会利益。若债权人认为甲低价转让侵害其利益,其有权提出撤销权之诉,撤销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无需公权力介入来确认合同无效,从而影响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若购买期房,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否无效呢?这点法律界曾经也有争议,但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致意见,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准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可能是表见代理,那么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为其他共有人可能会追认,若追认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一定合同无效,只是登记机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给予登记。

  认为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没有登记还没有取得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区分两则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1、有利于保护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

  2、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赔偿。若合同无效,违约责任也就无效了。

  3、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若确认合同无效,就要返还房屋,那么就妨碍了现有的财产秩序,也剥夺了买受人主张房屋的权利。

  其次,从其他规定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过)第21条:“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现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记的,被执行人也不太可能隐瞒,登记部门更不能擅自办理登记,若这种情况发生,则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该规定明显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该规定只是明确登记行为无效,没有规定转让合同也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xx年10月26日通过)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法院的查封没有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实该规定的基础都是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若无效就不可能对抗第三方,而且本条的规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xx年3月16日通过)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明确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等规定,不登记不产生物权,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无关。最典型的规定是抵押权,原来规定抵押不登记,抵押合同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抵押不登记只是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

  购买查封房屋的转让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受理转让登记,所以买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权的风险。

购买合同 篇3

  出卖人: (下称“甲方”)

  买受人: (下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应当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第二条 种猪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种猪数量1500头,具体交付数量和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种猪,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根据种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潘清煜、乙方代表为徐美根)以签署《结算单》形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售后承诺

  由于运输等原因致使种猪交付后七日内死亡或伤残的,甲方承诺包换,病死猪由乙方依照当地规定处理,但所获补助归甲方所有。

  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饲养的,按母猪市场公允价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饲养的,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重新结算。对不能配种的公猪,经技术人员鉴定属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调换相同规格和数量的合格种公猪。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购买合同 篇4

  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______市采购中心一体机(速印机)协议采购(招标编号:lczXX018-1)招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货物品牌、型号和复印速度、单价、数量、金额

  1.非免费送货上门范围为的运费最低要求为:每台复印机或一体机(速印机)的运费1台不得超过__________元,每一批次不得超过____元,具体运费标准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2.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采购单位必须报请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3.耗材送货方式及运费按承诺执行。

  4.“实际采购价格”=“标配产品协议供货价格”+& “选配件协议供货价格”+“耗材协议供货价格”+“运费”。

  5.如表格中某项内容没有,则用斜线划去。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________月;免费更换时间为________月;响应时间为:________小时;故障排除时间为:________小时;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________小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_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供方逾期____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赔偿损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七、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采购办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市采购中心一体机(速印机)协议采购(招标编号:lczXX018-1)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货商、需方、县招投标中心各一份,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办(或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本合同应经需方单位和______县招投标中心审核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及财务部门章)

  供货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合同 篇5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甲方所在工作单位开发建设住宅楼,根据本单位规定的购房条件,甲方享有相应的购房权,并已向单位递交了购房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后,甲方按规定已向单位预交购房款十万元。现甲方自愿将该购房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该房屋座落于-------。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该楼房转让费为 元人民币,乙方需于签订协议当日一次性付给甲方楼房预交房款及转让费共计元人民币。

  2、该楼房每次交纳款项均由乙方以甲方名义交纳,但甲方必须将每次交纳款项的收据或证明材料交由乙方保管,乙方支付该楼房转让费后,其它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建房单位的规定及时支付。

  3、在办理房屋确权时,如建房单位允许将房屋确权在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尽必要之配合。如建房单位不允许,在确权在甲方名下后,甲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主张该房屋的权属,并在条件允许后在适当的期限内将房屋权属变更于乙方名下,乙方亦应当尽到必要的配合义务。房屋确权及变更权属的.费税等由乙方承担。

  4、在房屋交付后,建房单位给予房屋使用人的相关待遇由乙方享有,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确已知晓本协议项下的房屋与商品房之间的区别,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当然承担延期交房、不能交房、质量问题以及确权、房价变动等一切方面的风险。

  6、房屋交付后如乙方转让房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7、该合同签定后,如因政策或甲方单位原因造成该集资房无法兴建,甲方须退还乙方转让费 元和乙方所交建房款项,本协议终止。

  8、如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同意承担违约事实,违约金为 万元。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城新区路所建的营业场所左右为邻,均向电力局提出了用电申请,电力局决定给甲乙两户企业共安一个变压器。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用电量:

  甲方申请用电量500千伏安,乙方申请用电量200千。

  伏安。以后若某一方用电量增加,超过了现在申请值,则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同意,然后单独向电力局提出增容申请,增加变压器容量。

  二、变压器:

  1、电力局确定安装一台630千伏安的变压器。

  2、变压器安装在乙方院子东边三层楼房顶上,乙方在建房时要满足安装条件,确保变压器正常安装。

  3、配电室设在甲方商场北边四层楼房的某一间室内,此房为配电专用,甲方应满足其安装条件,不得兼作它用。

  三、费用:

  1、变压器安装用房和配电室用房由甲乙双方各自建设,各自承担建房费用,互不找补建房差价。

  2、电力局指定甲乙双方各自购买的设备,自行购买,互不找补购买差价。

  3、变压器、配电室内设备、配电室以前的辅助材料、施工费等共用部分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配电室以后的费用属于各自用电部分,费用各自承担。

  4、双方承担费用额按申请用电量所占比例计算,即甲方承担71.43%,乙方承担28.57%。以后,变压器及其辅助设施共用部分的维修保养费用,同样按此比例承担(单方增容除外)。

  5、某一方需要增加变压器容量,因此所造成的费用,由增容方自行承担。增容后的变压器及其辅助设备维修保养,按新的用电量比例重新计算分担。

  6、因单方增容或单方用电设施维修造成共用部分停电,应提前通知对方,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但不赔偿因停电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违约责任:

  1、双方用电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自己的.用电量,不得超过本协议分配的用电量(甲方安全用电量360千瓦/时,乙方安全用电量144千瓦/时)。

  2、若某一方用电超过上述安全用电量(可通过配电室电表观察计算),引起供电线路或供电设备损坏,除由造成事故方单独维修供电设备外,还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双方应自觉按时缴纳电费,若因一方不按时缴纳电费,造成电力部门拉闸限电,则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若遇到供电紧张而限制用电量,双方应共同协商,合理分配限电期间的用电量,并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合理安排双方用电时间、用电器具,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

  5、若某一方违反本协议而违约,赔偿另一方壹拾万元(¥10万元),由其另行安装变压器。

  6、本协议未定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8、争端解决方式: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购买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方位 。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永久使用权; 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4, 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1、该土地转让费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民币。

  2、其余款项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 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转让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乙方在使用土地时若需要办理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由村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场见证。。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共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购买合同 篇8

  合同编号:73127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名称牌号商标生产单位规格等级

  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担保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买受人:签字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