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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

时间:2023-07-31 14:23:30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优秀】房产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秀】房产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合同1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其座落于______的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内部设施为_____。权属为_____私有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销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_元,大写_____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含地下室)。

  二、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将来可以x时,由甲方负责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帮助乙方办理,不得借故拖延时间。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x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须提供该房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及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壹份,并协助乙方落户。

  四、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五、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给予乙方万元的赔偿。

  七、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八、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违约方赔偿房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给对方。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还乙方所付全部购房款外,另付违约金元,乙方反悔,则无条件搬出,另付违约金元。

  九、本房产因暂无两证,其平方面积按套计算,将来x过程中如有测量误差,甲乙双方约定,互不追究,其销售价不变。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证明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地址:日期:

  日期:日期:日期:

房产买卖合同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甲方为xxx厂职工,拥有购买xxx园 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并可以通过审批审核等手续,按经济适用房待遇及本厂优惠待遇取得该房的产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在取得该经济适用房产权后,将无条件把该房转让给乙方,并应乙方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该经济适用房的审批、购买等一切手续,并尽力促成转让条件的早日成就,转让之时配合乙方办理好产权变更所必须的一切事宜;在入住、物业管理等方面给予协助;为乙方争取在购入该房时的各种优惠;甲方认可: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所为的与该房有关的行为为甲方的授权;

  4、甲方保证届时将该房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甲方按经济适用房待遇及本厂待遇购入价格的`基础上净增加柒仟元;契税及其它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购买该房的费用支付数额及进度先行按实支付购房款;甲方不可撤销地认可:甲方购买该经济适用房时支付的一切费用为乙方所代付而不论付款凭证上的付款人为谁。

  5、甲方承诺在达到转让条件前,该房由乙方占有,乙方有权自主装修,甲方赋予乙方完全的收益权、使用权、再转让合同权益的处分权;甲方应及时将该房的资料和产权证等移交给乙方;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6、本合同成立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赔偿甲方壹万元,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两万元;

  7、甲乙双方应秉持诚实守信、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的原则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协议,如有争议之处,应尽量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可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买卖合同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合同编号为:[ ]雅民[ ]号《房产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上述合同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承担合同编号:[ ]雅民[ ]号《房产买卖合同》的履约担保责任,必要时应出面证实合同涉及的`各项条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房产买卖合同》产生的各种行为予以监督执行。

  二、合同到期出现不能按合同编号:[ ]雅民[ ]号合同履行过户时,卖方应按合同约定返还买方购房款贰拾万元整。如卖方不能按时返还时经协商由乙方代转或代还合同编号:

  [ ]雅民[ ]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 ]万元整购房款。因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以及有关法律责任由合同编号:[ ]雅民号《房产买卖合同》中的卖方承担。

  甲方:乙方(担保方):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4

  合同各方:

  甲方(卖房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房产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房产座落在潞华办事处西街社区,南于赵全红家相邻,全部使用面积为184.3㎡,建筑结构为独院一层普通民房,具体情况见潞国土资集用(20xx)字第2210122001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说明。

  2、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现金购买。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万元)。

  1、乙方已在20_年3月7日上午一次性付给了甲方所有房款,并由甲方写出了收据,有中间人王积善见证。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后也于20_年3月7日上午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潞城县房屋契证》交给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该房产及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五、由于乙方不是西街户口,房产过户机关要求买方必须是西街户口才能过户,可能在一定的.时间里房产不能及时过户到乙方,为了避免以后在房产拆

  迁、翻盖、转让等出现纠纷,也为了能使本房产买卖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经西街居委会做了房产买卖证明,经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后,该房产就为乙方所有,不管以后该房产如何拆迁、翻盖、转让等都与甲方无关。

  六、在以后该房产办理有关手续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明和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书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5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徐__________,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个人楼房买卖合同范本。

  一、甲方将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军工院内)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房产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55.89㎡。

  二、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145万元(壹佰肆拾伍万元)。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25万元。余款20万元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在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结束后(如登记在甲方名下时,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乙方,全权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代理甲方办理过户事宜,并经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双方应根据军队办理产权证的方案和进度,主动办理初始登记事宜。如经双方努力,能够协调相关部门直接将房屋权属登记在乙方名下,登记所需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如果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只能登记在甲方名下,然后在

  由甲方名下变更到乙方名下,初始登记税费应由甲方承担,变更登记所需税费由乙方负责。

  四、此房是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买卖。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欠甲方房款,必须在初始登记后(登记在甲方名下时应履行委托公证手续)全部付清购房尾款。

  五、乙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有权指定所有权人,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应在20xx年10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证此房在向乙方出售时,无抵押、无数卖、无纠纷。

  七、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将物业收取的进户费、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结清,无拖欠现象。此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见证方: 电话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 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5、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

  在年 月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在签订本合同一月之内付清(留有三千元作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的保证金)。

  注:过户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 年月日。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五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 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房产买卖合同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将新密市西大街长宁街向东建行东邻楼四层东南户两室一厅的房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房产证复印件给乙方,乙方愿意购买该房产》。注:此楼屋为甲方一次性从开发商购买,此房产中包含有房产两套,此次出售的房产是其中的两室一厅面积约80平方。该房产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申请产权登记领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___,房产位置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郑州市新密市_____________街__的房屋( _________室_________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万元整(¥________万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该房产为小产权房。

  二、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上述房产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废止,由此给乙方造成不良损失,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双倍失。

  四、房屋因政策性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乙方,赔偿的一切福利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屋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屋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抵押或贷款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双倍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8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中介方根据甲、乙方委托,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1)、房地产座落在南汇区惠南镇(路号门室,房屋类型:层数

  (2)、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

  (3)、房屋内设施装饰状况:

  (4)、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南汇字_______第号。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万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预付定金(大写拾仟抵价房价款。若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任何一方违约还应支付双方中介费。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的天____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为;乙方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乙方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乙方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乙方交付的房价款与定金经中介转交时,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三、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于___年___月____日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价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交付标志:移交该房屋钥匙。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钥匙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交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钥匙转移”前未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钥题转移”后该房地产所发生地费用,有乙方支付。

  五、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在转移之日起的___日内,迁出原有户口。若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甲方承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诺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1)(2)款处理。

  (1)、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2%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10天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逾期未付款2%/日的违约金,余款退还给乙方。

  七、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1)(2)款处理。

  (1)、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2%/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10天内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收到书面通知10日内向乙方退还购房款,还应按已收款的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各自向中介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1%的酬金。具体数额为____元,在成交后乙方支付首期付款时交付。

  九、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交易税费由____承担。甲方承诺,在办理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中介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中介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9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资料详附表二)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hkd)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________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抵押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深楼花字第____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产买卖合同10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_个单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现自原油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音乐会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20xx年xx月xx日

房产买卖合同11

  甲方(出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事宜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产状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此房。

  (二)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余款为人民币(元整)。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经双方协商,议定在签订合同后,二次支付甲方购房款为人民币元整(元整),乙方暂扣人民币(元整)房款,待办理房产过户后,将暂扣款付清。

  (四)甲方义务

  1、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当前无法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属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因此待到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主动配合乙方完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得借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

  2、甲方承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房屋维修基金及土地证费用等)。

  3、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4、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5、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要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

  6、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将该房产《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相关协议)、购房发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结(离)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交至乙方,并协助乙方落户。

  (五)乙方义务

  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前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双倍赔偿乙方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因该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不包括暂扣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证明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房产买卖合同1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产权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联系电话: 经纪人证书号:

  机构备案证书号: 工商注册号: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公平和互利的原则,由丙方居间介绍,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及产权共有权人同意,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南昌市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的房屋已作了详细了解,通过丙方居间介绍已实地看房,对房屋基本信息无异议,并愿意按协议价格购买。

  第二条甲方为城市房屋,房产证编号:发证时间:年,房屋用途属房,结构:,房产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相关资料以产权登记信息为准。如甲方房屋产权尚需完善产权□分割、□继承、□赠与、□离异等变更手续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负责配合丙方办妥产权转移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使甲方对该房产具备合法的完全处置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该房屋可以上市交易并能够将产权转移过户给乙方,同时负责缴清该房出售前的契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出卖已出租的房屋,出售方应提前一个月解除租赁关系并如实将出租情况告知买方甲方出卖已抵押的房屋,应告知买方房屋抵押的事实,同时就解押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甲方出售共有房屋应出具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的承诺书,如该房屋尚欠契税、因继承、赠与取得而产生的税费、面积补差房款等,则由甲方补交。本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房屋附属设施有: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房屋买卖价款 人民币。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同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南昌市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将房款付给甲方:□资金托管元□直接支付元。

  2、乙方在贷款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在日内办理银行按揭,乙方首付甲方 人民币:

  元,余款人民币元,在日内通过银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若甲乙任何一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第六条的相关手续,则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责任,若乙方要求房屋暂不过户,只要求先行办理委托公证书则购房款在公证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视为完成,公证后若有变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如甲方房屋系按揭房或抵押房,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由甲方出资还清贷款□由乙方出资还清贷款,还贷前甲乙双方应办理委托公证书,公证书由丙方保管,公证费由□甲方支付□乙方支付。

  第九条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部房款□首付款日内,通知乙方正式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交接前结清该房出售前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协商户口迁出问题,如一时无法办理,则在甲方收取购房款时,必须交纳元保证金由丙方代管,在结清相关费用和相关问题协商一致后及时退还甲方。若委托丙方办理上述代办上述事项,则应由甲方付给丙方代办费元。

  第十条本合同订立后,视为丙方参与房屋居间交易,并提供了相应的居间服务,丙方可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甲乙双方收取房屋买卖中介佣金,其中:甲方应支付佣金元,乙方应支付佣金元,该费用在办完产权过户手续的当日支付给丙方,如甲乙双方同时或某一方违约造成房屋不能交易过户时,违约方的居间佣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房屋交易过户费用,按揭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维修基金由方承担,或甲方承担%,乙方承担%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由丙方代办,□产权过户、□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等相关代办费用经协商为元由乙方承担此房交易时所产生的营业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由方承担。如果房屋需办理产权□继承、□赠与、□离异变更、□变更、□银行解押手续,相关费用经协商,由方支付元代办费给丙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元,该定金由丙方代管,甲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房屋过户资料原件交给丙方保管,丙方出具收件收据。定金在过户时应优先支付丙方佣金后,多余款项可转为过户费用或按揭费用。如甲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须赔偿乙方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丙方退还乙方购房定金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则定金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丙方可向违约方收取佣金,如果佣金没有足额支付,丙方则可从违约金中优先扣除佣金元,余额元支付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若因产权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三方均可免责,所收定金退还乙方。其间发生的查档、验证费由甲方承担,不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有受托人或代理人则受托人或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任何口头承诺均视无效,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提交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申请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宽限期为合同约定之日后的日,超过宽限期则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一宗房产交易只能有一种居间合同文本,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严禁签订“阴阳”合同。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总店: 房源号: 经纪人: 签约时间:二ο 年 月 日

房产买卖合同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综合楼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的标的`:

  1、本协议购买的标的为甲方坐落在兴义市幸福路中段建设村一组集体综合楼一栋五层,房屋面积20xx余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为准。K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三、总价款

  综合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480元,总价款(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人民币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尚欠甲方的药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及债务;

  2、向乙方交付综合楼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各种批准文件、权属凭证;

  3、结清综合楼的所有债务,并在他人因综合楼及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承担全部责任;

  4、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购买款。

房产买卖合同14

  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房产中介买卖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转移、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房、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房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② (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 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二)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合同范本《房产中介买卖合同》。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②(①交易过户签字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二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1、2种

  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 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经再次协商,对本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

  -------------------------------------------------------------------------

  -------------------------------------------------------------------------

  -------------------------------------------------------------------------

  -------------------------------------------------------------------------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二O 年 月 日

房产买卖合同1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房产详情(以下简称该房产)

  1、地址:

  2、建筑面积2产权证号:

  二、成交价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该款已含房价,配套设施,维修基金及现有装修。

  2、乙方于月__________(小写:________)给甲方,此定金过户时冲抵房款。

  3、付款方式:乙方于办理完该房产买卖公证,取得产权处收件收据时付首款人民币________(小写:________)给甲方,其余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小写:________)乙方办理银行按揭支付给甲方。

  4、该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费用由承担。

  三、合约方义务:

  1、甲方保证上述产权权属清楚且对该房的详情描述及现况说明属实,并对出售之房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屋依法可以出售,且承诺已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有权签定本协议,可依法配合乙方交付该房产。

  2、甲乙双方应备齐过户时所需资料,到公证机关订立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届时甲乙双方和其他共有权人必须到场签字。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后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或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方除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外,还应按双倍的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赔偿乙方。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不履行本合同时,甲方不退定金。

  3、甲方在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应将该房交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房屋价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

  4、在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已有设施一并移交给乙方,同时甲方必须结清交房前该房所有产权的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税收费、收视费等一切费用。

  五、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双方不得违约,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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