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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安装合同

时间:2024-02-21 12:06:3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及安装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及安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采购及安装合同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1

  1.卖方总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 加工系统,为成套设备生产线。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该成套设备生产线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该生产线生产能力不低于 ,除卖方设备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卖方保证设备是运用卖方最新技术的全套设备

  1.2生产的产品规格应为标准尺寸并符合双方对产品的要求

  1.3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使设备达到规定生产能力的试生产。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卖方向买方提供操作,维修工作人员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及手册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以及检验和实验。卖方向买方提供质量证书以确保所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1.6卖方应对其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并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买方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1.7卖方得向买方提交根据具体要求制订的生产及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

  2.安装、调试、试运行

  2.1在买方根据卖方要求准备好场地的条件下,卖方在设备运抵买方生产现场一周内,应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

  2.2卖方安装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个工作日

  2.3生产线验收的标准是连续三天生产每天连续生产 个小时,买方负责提供原料。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XX年 月 日

  2.4卖方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买方应予以认可

  2.5设备未按照约定通过买方认可,每迟延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2.6买方应为卖方安装、调试、达产提供支持,包括适时准备好安装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买方须提供足够的人力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3.人员培训

  3.1卖方应在生产设备发远时随时发远全部设备的完整技术资料。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前向买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培训开始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能迟于安装,调试开始后3个工作日

  3.2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0个工作日,从设备安装之日起计算

  3.3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的保养、维护;生产线的调整等。培训应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的方式,卖方可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认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训人员数目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人;设备维修人员 人;生产线调试人员 人

  3.5为了保证生产线设备正常运转,由卖方派专人在第一年跟踪生产线生产,为期6个月,不连续,自设备安装之日算起

  4.费用

  4.1卖方派出的安装、调试、培训及跟随生产人员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前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用由买方承担,按买方标准计算

  5.备品备件

  5.1备品备件清单须满足生产线年生产 所需。该备品备件包含在成套设备生产线价格之内,买方若追加备品备件订货,双方将别在补充合同中规定

  5.2卖方自工厂设备交接验收后 年内,根据买方需要,以优惠的条件供应买方本合同所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及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3卖方同意,在买方紧急需要时,自接到买方订货通知到发货不应超过 小时,并以前款优惠价格供货

  6.付款方式、交货期

  6.1买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经买方认可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6.2卖方应在收到收到买方第一批货款后 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卖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及保险

  6.3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起 天,如发现品质或数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包括属于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换货或索赔及所有因换货及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换货的费用、仓储及装卸费,由卖方负担

  6.4延迟交货及罚金: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只有在卖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同意延迟交货。罚金为每7天罚合同总金额的0.5%,不足7天按7天计,但赔付不超过有关货物金额的5%,如卖方交货晚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10周,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卖方仍应毫不延迟地如上所述向买方交付罚金

  7.保修

  7.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

  7.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买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卖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买方承担

  7.3保修期后,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买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7.4保修期内,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7.5卖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卖方未能在接到买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8.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有责任避免损失的扩大。

  9.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10合同文本及效力

  10.1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址: 。

  3. 防护单元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 层。

  4. 设计单位: 。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生产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峻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守材料除外)。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出售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其中安装费¥: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造价经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护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甲方委派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别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和赔偿损失。

  4.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贰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五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_______(mm)

  数量_______(樘)

  单价_______(元)

  总价_______(元)

  合计_______元

  备注产品数量以甲方最终要货量为准,总价最终按实际供货量×单价作为结算价。

  1.2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产品价格中包括产品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嵌缝(含嵌缝材料如聚氨酯发泡剂、胶水等)、检验报告、税费等所有费用。

  1.4技术资料

  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门洞尺寸、开启方向等),由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盖章后有效;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去现场复核的责任,并将确认盖章后的复核结果提交给甲方。

  第二条交货地点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1.4中提到的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第三条交货时间

  甲方在乙方交货日前,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双方确认技术参数、图纸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

  第四条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包括并不限于门的品牌、类别、级别、生产厂家、执行标准、规格型号、材质、颜色、门面钢板厚度、门框钢板厚度及配备的五金配件必须完全符合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4.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乙方提供样品供甲方封样,乙方确保所供的产品必须与封存样品质量一致。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乙方应在交货前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_______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补齐货物。届时,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仅为乙方交货的凭证。甲方、监理的上述验收行为不作为乙方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4乙方产品若在安装、竣工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产品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等相关单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第六条安装配合及安装后验收

  6.1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工程总承包方交纳全部费用。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包括并不限于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造成损害或财产造成损失,以及甲方因此被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

  6.2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当在_______日内安装完毕。

  6.3乙方确保通过质监、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未能通过验收所发生的所有风险与损失。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负责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甲方组织监理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6.5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验收合格交接单,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移交后出现损坏、划痕、缺配件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

  7.1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用以保障乙方的交货期限、施工工期、产品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按照合同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后日内,甲方无息返还。

  7.2货到工地现场并经甲方、监理方的验收合格后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_______%;安装完成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如有需要)验收合格后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_______ %;余款______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年(自交房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日内无息返还。

  7.3每期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规的产品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给予配合。若合同变更后,双方应当重新确定交货期。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法定事由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逾期交货或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整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或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日未补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仍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交房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超过质保期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取材料费、维修费。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 %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锁具问题2小时内解决,其他问题24小时内解决(乙方服务电话:)。

  10.3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约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4当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质保事项或不能满足处理质保问题时,乙方应当补足。

  10.5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乙方承诺并确保自己与所派人员均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施工资质;否则,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12.2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附件二:易损件价格清单;附件三:乙方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12.3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

  12.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12.6本合同双方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自发件后日视为送达,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汶上县凯瑞石材制品厂整体出售给乙方,乙方许可甲方共用厂内的变压器(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本着互利互助,平等志愿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通过两方商定一致,达到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将厂内的315A变压器增容到630A,有关手续及花费均由甲方解决、负责。

  2、如果甲方不能将变压器增容到630A,甲方不能使用此变压器。

  3、变压器增容到630A后,甲方最大用电容量为300A,甲方若是超出300A后乙方有权给甲方断电。甲方厂内大切机(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最多只能安装4台。

  3、增容后的变压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增容后,甲方使用的`电量单独一块电表计量。电费单价和供电所予以乙方的单价相同,为元度。乙方让甲方共有变压器不以盈利为目的。

  5、增容后,为避免因欠费惹起的不便,甲方用电应及时交纳电费。如若甲方拒不交纳电费,乙方有权拒却甲方使用变压器。

  6、当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花费由甲乙两方平摊。

  7、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两方友好商量,商量一致后可订立增加条款。

  8、本协议执行经过中如发生争议,两方应商洽解决,商量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诉讼。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证明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5

  工程名称:_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甲方采购乙方经销的________型号中央空调________台,合同总价:__________ 人民币,详细价格见下表: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该价格中包括设备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1.4 专利: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合法追诉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此事所生的律师代理费用。

  2.交货地点: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因甲方原因到货15日后仍不能安装,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合同期限

  3.1.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 ______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延期付款,交货期予以相应顺延。

  3.2.安装时间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在 ______日内安装完毕。

  4.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中央空调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2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4.3 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___%.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

  5.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后原则上视为本批次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但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承担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6.1安装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装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合法追诉或罚款的,在甲方受追诉或赔偿后,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6.2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件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换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机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责任对合同项下的设备进行调试,并出具现场调试检测报告,同时出具现场噪音检测报告。

  6.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2名,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后期消防验收工作。

  6.5产品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3小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6下列情况乙方维修收取相应的费用:

  6.6.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6.6.2擅自改装设备;

  6.6.3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7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务,终身提供零配件。

  7.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 %)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②乙方工程材料(非成品)进场,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③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 %)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不含设备吊装费。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30_____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5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 ______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通讯地址或电话有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书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

  10.3.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扣除相应金额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10.3.2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规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1.5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3.其他事项

  13.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__________ 中央空调技术参数;附件二:__________空调主机及标准配置清单.

  13.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13.3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乙方指定技术代表:__________ ,商务代表:__________ ;甲方指定技术代表:__________ ,商务代表:__________ 。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6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贰拾柒万壹仟圆整)。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窗帘(详见附表) 。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乙方负责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 60 %( 元),货到付款 30%( 元),余款 10%( 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算作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10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30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总额5%的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30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十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__贰 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 _壹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地点: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一台电梯事宜,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确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规格型号及价格

  甲方根据项目需要,决定向乙方订购富佳恩科电梯一台。

  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2、此价格包括以下费用:

  (1)包含安装费、运保费等;

  (2)以上价格包含关税、增值税等;

  (3)安装验收合格后免费维保24个月;

  (4)以上价格含客梯装潢费用。

  3、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定做货梯轿厢尺寸且满足现有井道要求,货梯采用旁开门,门洞可开启宽度为大于等于1.5米,门洞高度为2.2米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不得任意改动,如需更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另签订本合同的更改补充协议。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应以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账户直接汇款。

  2、自合同签订后即确定甲方采购安装电梯需求,即日起乙方开始定做电梯,甲方支付乙方2.8万元定金。签订之日起第26天开始交货,货到后付材料款的30%,安装完工后付协议价的70%,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15后付协议价的95%,余款作为保证金满一年后付清。

  四、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后25天交货,交货以货物运到施工地为准。

  2、如因甲方原因交货日期变更,甲方应在预定交货日期日提前2天通知乙方。

  3、货到现场当日,双方共同对乙方交付货物数量初验签收,但不代表最终验收。但产品质量验收以当地电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验收结论为准。

  五、预计安装工期

  1、由乙方负责电梯安装工作,双方预计材料进场后即日进场安装。

  2、甲方配合乙方在安装前根据乙方的电梯图纸要求完成土建分项,乙方需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符合安装条件,由乙方自负后果。由于甲方未能按照要求施工,由甲方承担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装验收

  1、乙方负责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验收,验收中如有整改项目,乙方整改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取得相关检测单位检测报告。

  2、乙方所安装的电梯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时,甲方不可自行使用。

  3、电梯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毕因甲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土建问题如井道进水、渗水等原因造成电梯部件损坏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由责任方承担电梯换件的费用损失。

  4、经验收合格的电梯,乙方将电梯交付甲方使用,并同时办理移交手续。

  七、产品质量保证

  1、本合同的电梯产品符合国家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按国家GB7588-______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标准安装。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24个月。

  3、产品运行后,因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4、急修:提供6小时紧急服务(含节假日),即接到甲方急修信息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迅速处理问题。

  5、定期保养:质保期内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必要的'修理,由于维保不及时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维保期满后乙方需提供有偿维保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6、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回访用户,收集使用反馈意见和质量跟踪服务。

  八、甲方责任

  1、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房、井道、层站、底坑及安装调试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并将(三相五线制380VA)接至机房并配电源箱(有电梯专用接地系统);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施工期间必需的水、电和电梯部件的吊装以及土建部分的填塞、浇注和修改不符合图纸设计的土建部分。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有防盗措施的库房和工具室。

  3、负责验收的配合工作。

  九、乙方责任

  1、由乙方提供电梯设备,并负责电梯安装及质保期内服务工作。

  2、在合同预约的开工期前,按标准对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施工条件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与甲方商定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

  3、负责验收费用及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4、提供电梯交付后的使用咨询服务及保质期内的售后服务。

  5、提供曳引机用梁、井道永久性低压照明。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付款方式”中规定及时支付预付货款,则乙方交货期相应推迟。

  2、乙方若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延期交货,每延期一日__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产品为定做加工产品,非质量原因甲方不得拒收货物。

  4、由于一方责任造成误工或当地主管部门验收滞后、延长,责任方以每天500元向守约方支付误工费。

  5、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方须向另一方偿付本合同货款30%的违约金。

  十一、其它

  1、不论何种情况,甲方在未付清本合同规定货款,产品的所有权及随机文件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可另行转让或处臵。

  2、因签约货品中有关主要部件需进口,故若出现如下情况,乙方不受交货期限约束:

  1)有关地区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变故;2)有关地区的政策法令发生变更。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并需经过甲乙双方商定,双方签订《合同更改书》或《合同解除确认书》。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本合同明确规定或经双方同意加以调整,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招标文件及被甲方接受的规格性能偏离表相一致。5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双方法人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双方的义务履行完毕失效。双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条款负有保密义务。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在双方法人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签字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8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设备安装合同,内容如下: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二、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__________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保。

  乙方应提供崭新的未经使用的安装设备及材料、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他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设计图纸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乙方应采取挽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需要而合同文件中未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有责任以合理的进度以及最优惠的价格满足甲方变更的要求。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共同承诺、遵守。

  三、合同造价

  本合同总造价为:__________ ¥ 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3.1"合同价格"是指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除乙方供应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以外(乙方供应设备见附表),从安装设备及材料、安装调试、备品备件供应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等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备品备件供应费、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维保期内的维保费用等。

  3.2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包括所有由于以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但由于甲方增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3.3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涉及到的,由乙方提供的与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期间有关的一切专用工具、测试及所用仪器、耗材的费用,并由乙方负责运进和运离工程现场。

  3.4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人员到现场的一切交通食宿费,甲方协助乙方人员在现场居住的方便,但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3.5除非另有规定,乙方的价格须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以及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也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

  四、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乙方进场前,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为设备预付款;

  4.2主要设备含空调主机及风机盘管末端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

  4.3工程量进展到一半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

  4.4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

  4.5质量保证期结束,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工期

  根据发包人使用要求,双方约定合同签定后,自乙方收到设备预付款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

  5.1乙方进场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5.2在合同生效以后,日内,乙方完成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

  5.3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安装及调试,协调与消防、装修的冲突,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按期完成。

  5.4如工程实际与图纸设计存在较大差异,无法按图施工;或图纸有较大变更,不能按期完成施工,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顺延。

  5.5遇不可抗力(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工期顺延。

  六、工程验收

  6.1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有关的标准与规范施工。

  6.2安装施工应以图纸要求为准,不得私自偷工减料,或更换图纸规定的安装材料。对于图纸未规定的安装材料,应选用质量较好的材料使用。工程安装调试完成以后,应达到图纸设计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6.3甲方的授权代表有权任何时候检查乙方的`相关工程质量与工程材料的质量,并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

  七、变更通知

  7.1乙方如因为甲方原因影响了合同成本或交工期限,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实无误后将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但在以下情况中,不得发变更通知。

  7.1.1对乙方影响行为是在合同规定内作出的,或是由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要求所必须的义务。

  7.1.2乙方合同执行情况是因其自身的失误、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响。

  7.2如果乙方认为所作的变更可能会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义务时,须及时向甲方提出。

  八、质保期

  8.1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年,主机设备保修年。

  8.2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为全新的、且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主机为公司产品,风机盘管及末端为产品。

  8.3在质保期内,若非误操作或人为破坏所致,则合同标的或其部件、安装材料等损坏应由乙方维修、供应和安装。

  8.4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反应并指导,24小时之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超过24小时甲方可请其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8.5若质保期内,甲方没有指出有缺陷,则表示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安装是满意的,其质量保证责任已完成,但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实验都不能发现的缺陷除外。

  九、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所使用的安装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2若由于甲方原因出现如未按有关要求验收工程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交工等,乙方不负责任。

  9.3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交付使用,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无法抗拒因素造成误工除外)。

  十、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诸如台风、地震、战争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情况)而引起合同进度延误,在此情况下,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政府签发的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就尽力减少事件的影响,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由甲方发给乙方完工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进度相应顺延。

  10.2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有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十一、责任

  乙方负责在工程峻工前,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乙方承担在安装、维修等过程中因施工与质量问题引发的其他事故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合同终止

  12.1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12.2凡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2.2.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12.2.2当甲方确信乙方已无履约能力时。

  12.2.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合同终止书后,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但双方有权追究在合同终止前的违约索赔。

  十三、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2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不能在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部门或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13.3仲裁或法院判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凡产生的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3.4在仲裁和起诉过程中,除非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否则双方必须继续执行他们各自的合同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时失效。

  14.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作出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14.3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者为准。

  14.4合同由协议书与合同附件组成,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五、其他未尽事项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采购及安装合同 篇9

  订货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货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及安装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说明:

  1.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1.2 壁挂炉原产地为 。

  1.3 壁挂炉之价格为北京交货价,该价格中包括烟管、烟管弯头、水暖管件等随机辅件{ 见本合同附件(4)}及安装调试费。

  1.4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完整的、系统的,所需备件、部件、零件、工具都应该配备齐全,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2.1“到货后付款”:

  货到现场后,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验货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到货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70%,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2“安装后付款”:

  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安装验收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安装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20%,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3“调试后付款”:

  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调试验收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的“调试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4“质保金”:

  余款5%为质保金,甲方应在第一个采暖季结束后的五日内向乙方支付2.5%,在第二个采暖季结束后的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2.5%。

  第三条 产品的供货、到货、安装、调试、保修:

  3.1. 供货:

  3.1.1甲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供货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具体的到货时间、地点、型号、数量,以便乙方安排供货。

  3.1.2乙方负责按照《供货通知单》的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1.3乙方应当在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将提取设备的单证交于甲方。

  3.1.4壁挂炉之交货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交货。(每年7、8月份不在三个月期限计算内)

  3.2. 交货:

  3.2.1甲方可对所赠样机进行封样以备货到时对所有货物进行随机查验核实,以此确定为合同所标明的货物。

  3.2.2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货通知》后一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所供产品的验货工作,若乙方所供产品合格,则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应签署《验货单》。

  3.2.3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验货通知》后一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所供产品的验收及签署《验货单》,则视同甲方对乙方的所供产品验收工作完成且乙方所供产品合格。

  3.3安装:

  3.3.1甲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给乙方发出《安装通知书》。

  3.3.2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到货后付款”后,且甲方已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要求为乙方壁挂炉的安装工作提供条件,并应甲方要求乙方开始对所供产品进行安装;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所供产品的安装工作可以分期实施,统一验收。

  3.3.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要求完成壁挂炉的安装工作。

  3.3.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安装验收通知》后二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的安装工作的验收,若乙方的安装工作合格,则甲、乙双方应签署《安装验收单》。

  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安装验收通知》后二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安装工作的验收,则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对乙方的安装验收工作,如甲方无法在一周内组织对乙方的安装验收工作,甲方须对乙方的安装工作予以答复。

  3.3.5乙方应负责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之前的乙方所供产品及安装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3.6甲方应负责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之后的乙方所供产品及安装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3.7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后,乙方向甲方的产品交货工作视同为完成,产品属甲方所有且由甲方保管。

  3.4 调试:

  3.4.1甲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给乙方发出《调试通知书》。

  3.4.2在《安装验收单》签署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按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提供调试条件,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对甲方所提供的调试条件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乙方开始对所供产品进行调试;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同意乙方所供产品的调试工作可以统一调试,统一验收。

  3.4.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完成壁挂炉的调试工作。

  3.4.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调试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的调试工作的验收,若乙方的调试工作合格,则甲、乙双方应签署《调试验收单》。

  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调试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调试工作的验收,则按照甲方时间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对调试工作的验收,如甲方无法在一周内组织对乙方的调试验收工作,甲方须对乙方的调试工作予以答复。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提供调试所需条件或因甲方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安装验收单》签署后的一个月后开始调试工作,此时乙方需在甲方提供了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调试条件且该调试条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成对所供产品的调试工作。

  3.4.5甲方应负责在调试阶段中乙方所供产品、安装成果、调试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5 保修:

  3.5.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3)的要求为乙方壁挂炉的保修工作提供条件。

  3.5.2乙方在收到本合同的“调试后付款”之日起两年内提供乙方所供产品的保修服务。

  3.5.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3)的要求完成对壁挂炉的保修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4.1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规范的产品,并向甲方出具相应证明。

  4.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是拥有全部专利权和生产许可手续的合法产品,由于乙方侵占其他机构或个人的.专利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3乙方自行采购设备加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提供材料、零配件的材质证明和合格证书。

  4.4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有关安装工艺、保养说明、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等资料,负责对物业管理人员及甲方现场操作人员提供为期一周的培训。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5.1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

  5.2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要求,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5.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6.2由于甲方责任逾期付款,从逾期一周之日起,每天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偿付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6.3由于乙方责任逾期交货,从逾期一周之日起,每天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偿付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6.4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时间和安装工期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按合同规定重新供货。由于上述原因致使交货时间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产品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从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5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但有权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7.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7.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对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7.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当事人有对合同内容提供保密的义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泄漏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