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派>合同范本>施工合同>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时间:2021-04-19 09:42:39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施工合同范文集合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施工合同范文集合7篇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范围内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1、小区大门的施工(含大门处的硬化铺装工程),不含道路排水;

  2、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的购买、种植、18个月成活期中的养护及补种;

  3、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种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剂等的购置及旋耙、搅拌、病虫害的防治等施工;

  4、绿地整理、地形塑造、新土补充、余土外运;

  5、景观灯、路灯及其电缆埋设不在合同范围之内,但景观灯、路灯砼基础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6、喷泉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程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7、景观小品、园路(含步石)、制作及铺装;

  8、灯塔和风车不在合同范围之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单价、包工期,合同价加施工签证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及顺延工期规定

  一、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算起,80天完工。

  二、对以下两条造成工期的延误,乙方必须在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书面报告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内容增加);

  2、因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

  三、非第2条原因或发生第2条原因但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顺延手续,且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天。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办法

  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

  总合同价款: 元,大写:

  1、其中土建及安装部分 元,大写:

  2、其中绿化部分合同价 元,大写: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 )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土建及安装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40%;

  b.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合同价 元)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绿化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绿化部分合同价的35%;

  b.绿化部分全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绿化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绿化成活养护期为18个月,从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100%时,支付剩余结算价款。

  d.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内若绿化成活率达不到100%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当成活率≥95%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死亡植物乙方必须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当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②当成活率<95%时,剩余结算价款在乙方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备注:

  1、合同价为暂定价,只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2、因绿化部分有18个月的养护期,为保证乙方的利益,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采取分段验收、分段结算的方式,即土建及安装部分完工后即开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即可按付款条件支付结算价款。绿化部分在绿化工程完成18个月的养护期满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按照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二、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检验,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未经甲方代表验收,乙方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施工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乙方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五、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六、绿化部分工程竣工后,经甲方认定签字后进入管理养护期,18个月管理养护期满,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五日内组织验收。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提供技术指导(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配合乙方放线),做好督查和验收工作。

  2、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景观绿化效果,甲方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种植密度有予以增加、减少的权利,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有予以调整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不能胜任该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要求,乙方保证3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天,甲方按500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拒不执行甲方更换要求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对此工程有分期开工的权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5、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顺延等关键性指标,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否则无效。

  6、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派驻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须的签证;甲方代表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转包、分包。

  2、必须按图纸、技术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完工,进场的所有植物达到工程设计要求规格,无病虫害生长健壮,不得随意更改材料、树种及其它苗木,清单的苗木规格与实际图纸不符时,以甲方具体要求和清单为准。

  3、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经甲方检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4、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5、铺装(饰面)材料、景观工程所用材料(如喷头、配电箱等),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材料乙方不得用于该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材料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

  6、以下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使用前必须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1)电(缆)线:要求使用河南金水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 “金水”牌;

  (2)PPR管材采用青岛澳柯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澳柯玛”牌、UPVC管材要求使用武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亿丰”牌。

  (3)断路器、接触器、时控开关、继电器等使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泰”牌。

  (4)潜水泵要求使用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中航泵业(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或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5)阀门要求使用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塑”牌。

  7、乙方对所供的苗木进行包栽包活,养护期内养护内容包括浇水、封土、抹芽、修剪、施肥、松土耕作、防除杂草及病虫害、灌溉等,养护期内乙方每周养护不少于2次,养护期内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8、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上月施工完成情况。

  9、在交工前乙方必须负责成品保护,并清理场地卫生。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1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担。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其中绿化部分成活率要求100%;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甲方规定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或补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对本工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必须经甲方 、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14、乙方保证投标时的项目部所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部组成人员以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乙方保证派至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联系方式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乙方保证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 每周有效工作日不得少于5日,在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随叫随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转包、分包工程,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二、至甲方通知乙方开工起,乙方超过5天不能开工建设,双方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苗木如果死亡,必须限期进行补栽(以每次检查、验收通知10天内为准),补栽苗木的结算,按照新栽苗木延期进行,如不补栽,将扣除该苗木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五、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它材料未经甲方验收而擅自使用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六、若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包括规格、厚度、品种、质量、胸径等),一经发现,所有材料全部退场,已施工完毕的全部返工,甲方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乙方在养护期内,必须派专人坚守工地(到指定地点签到),负责补栽、管护、浇水、修剪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八、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替换材料,一经甲方发现,扣除乙方壹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材料未使用时,所有材料全部退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材料使用时,乙方必须全部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顺延。

  九、乙方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经理,扣除乙方壹拾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更换其他项目部人员,扣除乙方壹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上述情况如二次发生,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竣工结算方式

  一、景观绿化工程(含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

  二、依据竣工图纸,采取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按照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确定工程总价(规费据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已含在各相关综合单价中)。

  三、结算时的单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报单价执行,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单价(除变更灌木种植密度,相应的灌木综合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种植密度等比调整,变更灌木种植密度,必须有相关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甲方提供的甲供材由乙方负责保管,采保费不计取(二次转运费亦不计取)。

  五、因塑造地形发生挖填及运输土方,距离在50米以内(含50米)的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办理签证。

  若出现50米以外的挖填及运输土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可办理现场签证。具体办法如下:

  (a)如在小区内进行挖填及运输土方,运距实测,按普通土,套相应土建定额子目。

  (b)如需土方运出小区外(小区外指红线范围以外),一律按普通土,外运距离为3km,套《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年版)土建定额子目。

  六、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结算办法

  1、 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的,按投标文件中类似的清单单价执行。

  “类似”解释:仅适用施工过程中,因漏项或变更原因发生的而清单未列有完全相同的材质、规格的清单项目,但施工工艺类似,如铺装(饰面)、苗木的种类或规格调整,可按相近材质、种类、规格的投标综合单价,仅考虑主材(指替换材料部分)价差执行。

  2、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无类似的,按工程预算价乘以下浮比率进行计算。

  (1)工程预算价定额执行依据(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类似的)

  a)预算价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年版)

  b)工程量按照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

  c)措施项目费仅计取技术措施费中的钢筋混凝土模板费及支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其余措施费用(如大型机械进出场等费用)均不计取。

  d)材料价格确定依据

  ①钢筋、水泥材料价按照施工使用期间的《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算术平均值调整。

  ②其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主材)执行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

  ③原投标报价没有的铺装材料、饰面材料、植物及甲乙双方需协商确定价格的材料,材料价格通过签证形式办理。

  ④上述①、②、③项未涉及到的材料按定额价不予调整。

  e)“其他费用”(指总承包服务费、优质优价奖励费、检测费)不计。

  f)规费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票据计取。

  g)税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h)人工费(含零星人工)按43元/工日执行。

  i)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如需使用铲车或挖掘机零星施工,经甲方认可后可采用计时方式办理签证, zl50铲车按180元/小时,220挖掘机按280元/小时计入税前造价,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2)下浮比率的确定如下:

  下浮比率(ф1)=(3187480.29元-3051673.59元)/3187480.29元×100%=4.3%。

  (3)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最终结算价:

  最终结算价=工程预算价×95.7%

  第十一条:其他

  一、甲方交付的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免费赠送甲方叁万元人民币的园林景观小品,乙方免费赠送的园林景观小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价格的确定以双方咨询的认可价为准。

  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之处,以合同为准。

  四、若植物处于无生机状态或明显低于清单要求标准影响周围景观的即认定为植物死亡。

  五、水、电源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甲方采购的景观小品,乙方应免费协助指导安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施工合同 篇2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金额(大写):约 元(以决算为准)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 镇 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 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 公顷(折 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工程价款与付款方式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五、工期

  总日历工期 天。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xx年12月5日

施工合同 篇4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 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 其它

  (一) 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 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办的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____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人民币)¥:____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

  竣工日期: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公章)

  承包人:____(公章)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

  税金(3.41%) 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范围:地下室基坑支护

  1.2、 主要施工方法:土钉墙(详见施工方案)

  1.3、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等。

  二、工期要求

  2.1工期要求:

  进场时间:阶段工期:各楼号基坑开挖完成后3天内施工完毕。

  三、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1 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提交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 该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同意,必须满足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四、 甲方工作:

  4.1甲方驻工地代表:

  4.2提供基础平面图1份;

  4.3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工作:

  5.1乙方驻工地代表:

  5.2 必须保证进入现场的土钉墙设备性能完好,运转正常;

  5.3负责施工区域内障碍物的清除工作;

  5.4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标高、轴线的精确,定位桩不受损,保证施工质量;

  5.5认真遵守、积极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生产。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6应接受甲方对现场操作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5.7服从甲方代表协调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罚款;

  5.8认真做好工程记录,提交完整的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5.9出现扰民及民扰问题时,主动积极处理,将本施工对扰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限,不能对甲方产生任何影响;

  六、 工期延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经甲方代表确认, 工期可以顺延:

  6.1 不可抗力;(不含雨天、台风等);

  6.2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须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提出工期顺延要求的报告,甲方在接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拒签理由。如乙方在向甲方送达报告后7天内未接到甲方发出的签认或拒签文件,乙方可视为甲方已接受乙方的工期顺延要求。

  除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阶段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工程,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交付违约罚金 5000 元人民币,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即元人民币。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附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完成合同约定的阶段工期,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都被视为工期延误并执行延期罚款。

  七、 工程质量

  7.1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甲方审核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

  7.2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留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的权力,直至解除本分包合同。

  7.3回填土完成方为工程结束,中间由于乙方的原因出现塌方等问题而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塌方的问题由甲方承担。

  7.4喷涂层厚度不得低于80mm,且表面必须平整。

  八、 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对其因施工、交通所发生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8.2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时满**通环保等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免除业主和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损失,甲方不受理任何与此有关的索赔;若发生此类问题导致甲方被追诉,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

  九、 合同价款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9.1乙方施工的基坑支护(土钉墙)的固定综合单价为 185元/M2(含税金及乙方机械进退场费)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人民币,本工程发生的税费由甲方代缴(甲方给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9.2甲方第一次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50%,第二次再付已完工程量的20%,工程结束时付至工程总量的75%。

  9.3 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费用计算说明书及满足甲方要求的相关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递交了本期工程价款计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后的7天内,完成对结算资料的审核。在工程业主已支付甲方此部分工程款的情况下,甲方扣除对乙方的相应扣款后向乙方支付本工程结算额的75%,但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不到位而停工。

  9.4 本工程质保期为结构出±0.00回填土完成后,质保金为合同结算额的25%;质保金在本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

  9.5甲方对乙方的其它扣款

  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若甲方代表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方法、现场管理等方面完成的不好,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可能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代表可

  对其提出警告,限期改正,若整改无效时,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

  对于因乙方未在期限内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提高工程质量而造成违约的(甲方是否事先警告不作为减轻对乙方处罚的前提),甲方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而扣除的款项,为甲方的永久扣款,从分包合同价款中扣除。

  9.6其他约定:

  甲方不承担合同价款外的任何形式的收费罚款等;若由于乙方原因,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乙方不仅要缴纳罚款,甲方还要对乙方处以罚款额的1-5倍的追加罚款。

  十、 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合同生效与终止及合同份数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质保期满后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 五 份,乙方 两 份。

  十二、其它约定:

  12.1、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无偿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实用】施工合同范文集合7篇】相关文章:

1.【实用】施工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2.【实用】施工合同范文集合10篇

3.【实用】施工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4.【实用】施工合同集合7篇

5.【实用】施工合同集合8篇

6.【实用】施工合同集合八篇

7.【实用】施工合同集合六篇

8.【实用】施工合同集合5篇

上一篇:施工合同 下一篇: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