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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1-06-30 19:24:55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施工合同范文集合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施工合同范文集合10篇

施工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发包方:

  工程地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 发包方:

  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前,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尽量满足承包方的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 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20xx年 月 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质保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防腐木原料,亏尺约3-5㎜,属于正常范围。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为1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33.3 %分 3 次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工程材料(防腐木:南方松)预付款伍万元。支付预付款日内承包方人员、材料到场。发包方在扣除预付款后,支付第一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承包方施工至总工程形象进度的33%时,发包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扣除第一次已付防腐木材料款);后续材料进场,发包方支付第二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承包方施工至总工程形象进度的66%时,发包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扣除第二次已付防腐木材料款);后续材料进场,发包方支付第三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发包方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工程款,自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xx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

  三、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千分之_3_的违约金。

  四、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图纸,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承包方商讨解决。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为依据。

  二、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发包方须于施工完毕3日内组织验收,超过此时间即视为承包方合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3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青岛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两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 本)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4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5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6 计价方式与签约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采用计价方式为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7 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

  7.1 组成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包括:

  (1)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及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

  (5)通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

  7.2 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的组成部分。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款。

  10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生效

  10.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时间:年月日

  10.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地点: 。

  10.3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 同 员: (签字、盖章) 合 同 员: (签字、盖章)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

  1.1.1.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或称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指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

  1.1.1.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指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由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和人员

  1.1.2.1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受发包人委托对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

  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 】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指承包人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过程中按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黑龙江省施工合同范本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号: 账号: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 房屋部分住宅楼屋面、外墙体漏雨及室内墙面、棚面发霉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

  4、合同工期:开工日200年月日,竣工日200年月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北京市20 年定额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票。

  2、合同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60%。

  4、乙方维修过的部位经过一个雨季过后,未发现渗漏、发霉现象,甲方于20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5%。

  5、剩余5%工程款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

  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很好地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将所施工路段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的形式。

  施工范围

  施工位置及长度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摊铺面积进行结算。

  二、单价及付款方式:

  1、单价:

  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4~5cm,中粒式

  按每平方米60元进行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沥青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剩余尾款甲方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按照合同协议要求保证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如因沥青面

  层翻砂等原因造成返工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因甲方路基填方压实度及填料问题造成沥青面层下沉及网

  裂,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违约责任

  工程完工,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及时支付工程尾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每日500元进行计算。

  五、 未尽事宜

  1、 未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 月日 年 月日

施工合同 篇5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高碑店市华尊家园地下车库堵漏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XX地下车库。

  2、 工程地点:高碑店市XX

  3、工程内容:

  XX地下车库墙、板出现不同程度漏水现委托XX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修堵漏水。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期:

  整个工期为20x-11-10至20xx-9-30。今年你施工单位把车库明显漏水处修堵,待明年雨季再一次进行修堵。

  四、工程造价:

  经甲乙双方确定包死价共计费用 元整。

  五、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关于堵漏相关标准。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河北省建设部门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

  (2)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现将华尊家园车库有漏水处堵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元,待20xx年雨季后出现漏水再次进行堵漏,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20xx年9月30日前付至总工程款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1) 建设单位:

  (2) 承包单位:

  (3) 设计单位:

  (4) 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 承包方式

  (1)以 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 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 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包括: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合同条款

  (5) 施工招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人(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 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原设计新设计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 元

  2变更增加项目 元

  3变更减少项目 元

  4工程结算总额 元

  5甲方已付金额 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 (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XX年4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赛什斯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施工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凯旋517の专业油漆装修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油漆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址:

  2.工程内容:

  3.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人工

  采取乙方提供材料人工方式,双包委托方式。()材料+人工

  4.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如遇雨天则顺延。

  一、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为合同上指定使用油漆.

  2.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4.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应付清工程款,即(人民币)

  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五、饰后保修承诺:

  1.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年。

  2.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需双包)。

  3.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七、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9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 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材料明细表),按双方认可方案及数据、尺寸施工。

  2.2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承包本工程。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再调整。

  第三条 工程价款

  3.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承包模式。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3.2 本工程双方协议人民币元整。

  3.3本工程若发生变更,以现场签证单为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开、竣工时间

  4.1本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有关质量评定所要求的合格标准。

  4.2工期:具备安装条件后日至 月 日。(特殊原因适当延长工期)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2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内乙方所需的现场办公及材料堆放、制作场地,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所需 水、电源。

  5.3协助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5.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5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乙方在施工中,按照图纸及施工经验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统一管理。

  6.2编制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监理及甲方审定,竣工资料按照甲方施工单位要求整理汇总后,缴纳甲方施工单位统一保管。

  6.3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一切事宜。

  6.4 乙方应负责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防火防盗。注意现场文明和环境卫生。发现违章作业,应予制止。负责好自己现场人员的安全与组织管理工作,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的意外人身伤害及其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由乙方自行负责。

  6.5凡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成品,需经甲方确认。

  6.6遵守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6.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8已完工工程而又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第三方造成损坏的,通过甲方协调,由第三方负责修复,或由乙方修复,第三方承担费用。保修期满后,只收成本费。

  6.9乙方驻工地代表: 电话:

  第七条、工程付款方式

  7.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60 %,即 元作为首付。待工程进行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30 %即 元。剩余10 %的总工程款即 元在本工程全部安装成功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额。

  第八条、竣工验收

  8.1甲乙双方按设计方案现场进行验收。

  第九条、质量保证

  9.1 设备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

  9.2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非不可抗力因素及非人为损坏都要负责更换和维修,甲方通知维修时,乙方48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省外根据路程确定到达时间。

  9.3质保期满,甲方需要乙方维护维修时,双方另签订维保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9 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履行地相关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违约

  11.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违约在先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表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六: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

  纸附表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八: 工程验收单

  附表九: 工程结算单

  附表十: 工程保修单

  附件十一: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此合同文本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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