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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1-12-02 19:25:59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施工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施工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施工合同 篇1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方双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

  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于办法结算;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没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地竣t212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甲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归乙方,百分之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项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3232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订

  施工合同(三)

  甲 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就甘肃省XX市xx县生地湾穿山驯xx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xx县xx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就工程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年月

  4、工程总造价:(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二、施工项目材料明细造价表

  三、质量标准:

  乙方按国家技术质量局有关质量条款进行安装,甲方按国家技术质量管理条款进行验收。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亲自或指派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行质量监督。

  (2)甲方箱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管好施工人员,安全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现场工人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

  (3)施工完成后,负责现场材料及垃圾的清运。

  五、款项支付:施工人员、材料进场付工程预算的%计元,施工进度款%元,施工完毕付工程结算的%元,质保维修月%元。

施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平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政府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将甲方的海盐·盛世钱塘小区二期 幢项目的外墙涂料施工工程以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工程质量的完成,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须信守执行。

  一、 施工价格及工期:

  1、甲方以外墙元/㎡的价格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

  2、无不可力或自然灾害及其他特殊情况(包括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不能施工的时间)外,乙方须在年月日进场,年月日前完工;超三天以外,每推迟一天罚款伍佰元整。

  二、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平方结算,乙方施工的工程价格以乙方开收据形式向甲方结算。

  2、乙方在完成工程的批腻子,中层料涂饰后,付工程款的40%;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30%;余款在工程审计后按审计面积一个月内结算付清。

  三、质量要求及管理规定:

  1、所有墙面、线条。窗框满刮一遍、一遍腻子粉(必须做到达到验收标准)、墙面沙皮纸打磨平整(如发现少工序行为将不予结账)。所有墙面要做到平整、线条各自分明、阴阳角保持垂直、无色差、所有的窗线条、楼底脚线、墙面分色线必须用纸胶带黏贴,起到美观效果,达到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如达不到要求返工,乙方承担所有材料费及人工费(材料底涂每公斤16元、中层拉毛每公斤18元、面层弹性涂料每公斤26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按甲方指定的要求施工,以确保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按照甲方指定的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直接退出该工程,工钱按照工程量底漆、中层料、面涂等实际面积的50%一次结清。

  3、在工作时间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八点,乙方保持手机畅通,如故意关机或拒接甲方电话,每次扣三百元整。

  4、保持每天每一幢楼不低于五人施工,每天少一人扣除三百元整。要保质保量按时完工。施工人员 不许乘坐吊篮上下,如每发现一次扣除伍佰元整。

  5、损坏公共财产及个人财产,按市场双倍赔偿。

  6、甲方只提供墙面所需外墙腻子粉、底漆、中层料、弹性面涂;乙方自备沙皮、刮刀、纸胶带、胶水、滚筒。

  7、乙方使用多少桶涂料,必须及时归还多少个涂料桶,如有丢失,每个桶按五十元收取。

  四、安全施工

  为了对班组进场工人安全意识的提高,为了海盐·盛世钱塘小区二期工程顺利进行,特定一下条款:

  1、 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

  2、 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机械操作工必须戴好压发帽; 严禁酒后操作; 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区,作业人员未经许可,禁止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3、 不准在现场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栓好安全带; 严禁站在提升机或塔吊、吊篮上下、严禁在提升机井口操作和行走。

  4、 严禁在未设栏杆的高空作业和未干墙及挑线墙上行走。

  5、 严禁在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同一段面上、下交叉作业。

  6、 严禁任何人在工地上乱接、乱搭电源电线。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纪律,安全法规。

  8、 乙方在开工之前,必须对脚手架等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后,才能开工;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项目部,在项目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下要及时进行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通知项目部,继续蛮干,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五、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方式与标准;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确保按期进场、按期完工、保证质量;

  2、若有违约行为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对合同有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起本合同生效。

  九、工程结束,账款结付清后,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material);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material);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material)肆套。竣工资料(material)包括文字资料(material)、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material)。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11.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班组长 (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生产健康发展,明确双方各方面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发包内容: 工程的模板安装及拆除工程的全部施工。

  二、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括:钉子、铁线)。

  三、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进行

  施工图纸建筑面积:

  四、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确保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制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和管理。

  2)负责做好乙方入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该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讲解工作;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不得违章指挥,强行指挥,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4)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以钢模、钢管支撑为主组成模板体,局部部位配置木模、木支撑。

  2)所有现浇混凝土模板的配制组合安装、拆除、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分规格堆码整齐。

  3)所有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安装完成后,清理打扫干净并移交给钢筋工绑扎钢筋。模板支撑下的混凝土板面层清理打扫干净移交给混凝土工浇筑混凝土时清理漏浆及洒落的混凝土。

  4)所有现浇混凝土的模板拆模后,混凝土面清理打扫干净并移交给施工人员放线、弹线、抄平。模板支撑下的混凝土板面层拆除模板后清理打扫干净移交给砖工砌砖(如果是砖混结构的移交给抹灰工抹灰)。

  5)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配合施工人员放支模需要的放线、弹线、抄平等的施工放线工作;

  6)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由监理、质检、建设方及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的隐

  7)所有模板、支撑安装必须安全、稳固、牢靠符合现行施工规范规定。

  8)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遵守和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所承担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合格要求。如因乙方自己管理、控制、监督、操作、配合不到位而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有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在施工中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顶撞建设、监理、质检和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100元的罚款。

  9)强化本施工队伍(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范,不乱拉乱搭电路管线,规范使用插头及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1)乙方进场工人必须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严格按国家劳动法规用工,新工人上工地要先进行安全教育,在老工人的带领下作业。如发现使用童工和残肢等不合格工人罚款1000.00元并立即清除现场。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正常作业,上班时不戴安全帽一次罚5元,第二次罚10元以此类推,组长则按两倍罚款,穿拖鞋者罚款20元,酗酒后上班者罚款200元,经过多次违反者及严重违反者清除工地。

  1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工作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进度计划表)中的`模板安装、拆除工作任务,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

  1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14)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不得任意乱拉乱接临时施工用电,非专业人员不得开启动力、照明配电箱。

  15)乙方所有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进行偷盗,如有违反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进行偷盗的处以盗窃财物10--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负责人按每发生一件盗窃或打架斗殴事件处以¥1000元罚款的连带责任处罚。

  16)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将小孩、亲朋好友带入施工现场,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17)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协议)取得的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任务。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的违约金。

  1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协议)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合同(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当方解除本合同(协议)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六、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安全事故处理: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如疾病、酗酒、打架斗殴、违反劳动纪律、不听指挥等造成的伤亡不属于工伤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工伤认定根据国务院令第375号文件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进行。

  1、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医疗费暂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垫付,待将伤者医好后,再行处理。医疗费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乙方自行承担;医疗费超过1000元的,由甲方、乙方、伤者三方按4:3:3共同承担。

  2、死亡事故:死亡事故参照有关文件精神解决。

  八、工期:

  按项目部工程进度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如拖延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 5‰或 10000 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九、付款方式:

  甲方按当月的工程进度的 70 %预付给乙方作为工资,所承包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付到总承包价的 80 %,剩余的 2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结算)一次付清。

  十、奖励办法:

  乙方在施工中,对质量、安全认真负责且完成的都较好,又没有发生安

  十一、甲方对本合同(协议)上述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三、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完毕并要受合格后自行失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补充合同(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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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发包人):

  地 址 :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室外排水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项目:“***********项目”室外排水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工程承包范围:建筑外墙皮1.5米处至市政污水井之间的污水管网、化粪池及检查井的施工;入市政管网的所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交工前的成品保护;交工后的保修、维护等全过程。

  三、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圆整(¥2420xx.00);

  2、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包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制作、运输、保险、装卸车、检测安装、入市政费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本合同价款不因市场劳动力、材料、机械价格等任何因素变动而变动。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价款及有效变更签证外,甲方不因本合同工程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或价款。

  3、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2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圆整(¥20xx0.00),待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付甲方且工程结算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两年)满经物业确认无任何质量责任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5、所有付款均以转帐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合法发票给甲方。

  四、竣工结算及签证:

  1、结算方式:结算价=合同价款+有效变更签证+。

  2、有效变更签证部分按下列所述执行:

  2.1、经甲方认可的图纸增减工程量(不包含投标漏项部分),计取方法如下:

  2.1.1、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xx版)》和《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xx版)》计算;

  2.2.2、材料价格按《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20xx年二季度)》执行。

  2.3.3、土建部分按照四类工程取费:利润取4%,税金3.413%;安装部分按照三类工程取费:利润38%,税金3.413%。其它费率不计算。

  2.2、其它经甲方认可的有效签证价款;

  3、所谓有效签证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签证:

  (1)在5日内书面提出;

  (2)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及盖章;

  (3)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盖章;

  (4)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及盖章。

  4、乙方必须在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逾期递交或递交资料不全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合格结算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结算审查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乙方逾期提出异议视为已认可审查意见。

  五、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

  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个日历天交工。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令通知后应在通知回执上签字确认, 否则以甲方通知载明日期为准。

  2、进度:本合同工程应与土建施工紧密配合以确保工期。如因此工程耽误土建施工,乙方除承担拖延工期罚款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经过双方明示的确认和有效签证,工期不予顺延,但因甲方原因及雨、雪天造成的无法正常施工的除外(但必须应具备有效签证确认,否则仍不予顺延);无论何种情况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窝工、误工、怠工等费用。

  六、材料要求及工程验收标准:

  1、玻璃钢化粪池及井盖所用品牌需与甲方共同签字确认。

  2、井盖材质为复合材料,所有道路上井盖采用过车型复合材料井盖,其余的位置采用不过车型的复合材料井盖;检查井之间为HDPES2级双壁波纹排水管。

  3、材料进场时,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严禁使用,否则按照工程质量不合格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图纸和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返工或整修要求。如需进行整修,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整修,并承担整修的费用,整修完成,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

  5、本合同各项验收仅为付款和进入下道工序的前提,并不视为当然合格也不减免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

  6、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并确保该工程通过验收,且办理好有关备案和入市政管网的手续,并交予甲方,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经甲方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

  8、本工程严格按照《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xx)和《地埋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122:20xx)进行污水、化粪池工程施工与验收。

  七、安全文明施工及维修: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及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文明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现场质量及安全监督检查。乙方自行承担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至交付之前发生的违法、安全、消防风险防范等一切事项的费用和责任。

  2、乙方对其人员的行为负责,乙方人员包括其雇员、代表人、代理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基于与乙方的法律或经济关系进入的项目人员。

  3、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需限期(3日)整改,整改日期每拖延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整改延期5天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全面免费维修,乙方对保修服务工作应及时快捷,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服务不及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维修单位,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甲方并有权按照工程价款的5‰/次扣除质保金。

  八、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施工中用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2、 乙方在工程现场服从甲方及监理公司指挥及工作的统筹安排,应严格遵守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由甲方及监理组织的各种工程会议,并完成会上双方确认的工作内容。

  3、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纸,应严格按照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如需变更必须按照有效签证的程序提出申请,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

  4、乙方负责本方人员的安全、进场产品及安装质量、进厂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

  5、在本合同工程未交付给甲方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和材料的保护、保管,因保管、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其他单位的已完工程的保护意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其他单位的已完工程造成损坏,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整理排水工程竣工资料,并达到交验条件;如不能达到交验条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2、乙方应及时向总包方提供竣工备案所需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的,逾期每天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竣工、交工或验收的,每拖延一天应按照工程合同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经确认不合格,必须在3日内返工整改完毕且工期不予顺延,并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不免除返工、保修等其他合同责任。

  6、工程材料不合格的,除按甲方要求整改外,还应按照该批材料价款的双倍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直接或间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按照合同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7、因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当补足守约方的损失,所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对第三人的责任;处理争议的交通、通讯、人工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9、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0、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会议纪要、答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工程施工期间的相关文件,不论先后以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条款优先执行。

  十、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乙方不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要求或有其他影响合同顺利履行的违规行为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乙方应当3日内清洁撤场,逾期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超过10日的视为放弃场地内一切财产和权益。

  3、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十一、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不提供任何生活用房。

  十二、本合同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销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十三、本工程不适用任何默认条款,一切行为均需要明示做出。

  十四、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含签证)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十五、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寄送,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退回。

  十六、因为本合同工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市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责。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5.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8.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帮助。

  9.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0.服从总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由于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h内向总承包方报告,并按照××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补充条款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9

  甲方(业 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装饰工程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工期__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元。(见附表一)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分,计__________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施工合同 篇10

  z家服务中心:

  本人愿意在z家小区 座 单元 号房装修施工期间担任防火责任人,并承诺做到:

  1、如实申请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名单,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保证交验的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真实、有效,按照服务中心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若无违章事项,经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凭保证金收据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退款手续。

  2、自觉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并确保装修人员清楚《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注意事项》《业主临时公约》之内容。

  3、负责对进场装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制度和消防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宿,到服务中心申报,不得超时开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到服务中心申请。

  5、对于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其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本人负责赔偿和接受服务中心的相关处理。

  6、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在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装修垃圾及时清运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装修过程中不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

  8、加强消防工作,施工过程中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每房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以上灭火器放置于明显易拿的位置;按规操作,做到安全用电。

  9、施工过程中,服务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须及时处理并报告服务中心。

  10、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进行、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妨碍服务中心当值人员的正常工作。

  11、如需明火作业,作业前报服务中心批准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远离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作业;如因施工需要使用电焊机等,须经服务中心批准才能使用;不得使用电炉、高压电热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煮食、吸烟、使用罐装煤气。

  12、不得擅自改动煤气、供电、智能化线路。

  13、对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消防、治安事故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装修房号: 监督单位:

  装修施工单位: 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z家服务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火警:119

  匪警: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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