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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2-04-05 19:24:42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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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

  GF——1999 ——0201)

  中 国华

  家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制 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承包人(全称): 宁夏天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实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彭阳县四中校园仿古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彭阳县四中校园内工程内容: 修建砖木结构游廊123m、四角亭2座38㎡、六角亭2座

  60㎡、四层八角亭1座320㎡,总建筑面积639.4㎡。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部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 20xx年7月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佰捌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 (人民币)

  ¥: 2875600.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04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银川市北京东路742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951-6710307

  传真: 传真:0951-671030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利民支行 帐号: 帐号:1300014090001833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500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祥见附表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单价和甲方代表签证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参照相近项目单价或双方议价进行结算。

  二、合同工期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工期为_______天。

  三、质量要求

  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四、合同造价

  工程预算总造价:

  1、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的一切有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好,施工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甲方应协调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单位,尽快清理施工场地,确保施工顺利进展。

  (3)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图纸及签证要求,保质、保量施工。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最好安全生产工作,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不能施工。

  3、乙方原因经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六、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报告和主要材料产品合格证,甲方5天内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

  七、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工程结束

  1、工程预算造价:依照合同单价(附表1)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合同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参照相近项目单价或双方议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后,乙方进场施工2天内,甲方预付工程款金额为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工程余款。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则按合同价的_____%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时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业主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价的_____%/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4、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价的_____%支付给对方。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及场平工作

  1.2工程地点: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

  1.3工程内容:

  ①、新厂建设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开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计51520立方米(含运输,运距不超过5km)。

  ②、厂区场平后保坎建设(92米8米高2.5米宽[均距])计:1840m3。

  ③、厂区道路硬化建设(130米10米)计:1300平方米。

  ④、新厂生产、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场地绿化处理工程。

  ⑥、厂房建设图纸范围内容。

  ⑦、厂区地面场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处理(承裁30吨)。

  ⑧、办公区域的装饰部分。

  1.4工程承包范围:上述工作范围。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内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约定:20xx年1月1日进场,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四、此工程的报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修建手续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设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价及支付:

  此工程为合同包干价,总计工程造价为516.3万元(大写:伍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

  支付情况:

  1、甲方必须按乙方月进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25日结算当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工程款在一月内(25工作日内)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畴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一经签订,单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赔偿守约方工程总价5%的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同意乙方挂靠甲方企业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代表甲方在郑州移动市区分公司内负责各单项预埋管线及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按照施工合同的开票金额(每个单项合同)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2、乙方通过甲方所承接施工的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凡是用包工、包部分材料的工程项目,自购材料部分工程协调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自觉向国家交纳各种税费。完善工程管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3、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方提供的工程所有材料,乙方负责施工中材料领取,及剩余材料的核对移交,办理相关的签字手续,同时报甲方备案,甲方可根据乙方审计后工程核对乙方工程使用材料,如发现乙方倒卖工程材料、剩余料,凡因工程材料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及信誉者,甲方将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上报公安检察机关。

  4、乙方从事的工程施工活动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乙方要维护好甲方的形象,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经营要符合国家《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使用人工,必须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乙方为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乙方与其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乙方的业务费自行承担。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行承担。

  7、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承接任何工程,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如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9、乙方应认真负责进行施工,确保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包括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甲方进行纠缠,甲方不负任何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10、乙方施工全过程严格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现网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如果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现网网络故障,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照通信技术规范向建设单位提交合格的通信工程,工程验收及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11、乙方应为参与施工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乙方要确保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并保证将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1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一年内双方若有异议,可提前一个月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如果一年内本合同所涉工程未竣工,合同的有效期顺延至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竣工交接完毕之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此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xx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为了完成建设工程而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很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因为施工方对合同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导致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由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来源|考试|大|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例外,但由于其标的特殊性,其无效的处理与普通无效合同有着很大的差别,当事人的缔约过失也比普通无效合同复杂。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继续履行。这时,合同无效的处理只按照缔约过失来承担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依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受损害一方,如果受损害一方对其损失不能通过举证加以明确,其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法院不能支持。而有过错一方除了自行承担给自己造成的违法后果外,还要承担无过错方的实际损失。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就被确认无效的情形,笔者认为,不能按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实行恢复原状或双方返还,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无法补救或所建工程在防洪区域内对防洪工程构成威胁的,应按照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已经完成部分工程应拆除,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应返还。

  第二种情况,工程质量完全合格,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计划,则已完成的建设工程归建设方所有,承包方所付出的劳动由建设方折价补偿给施工方,折价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比例折价。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该解释的'规定正是为了避免教条,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第三种情况是赔偿损失,如果因建设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建设方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同时应该赔偿承包方施工过程中支付的人工费、材料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如果是承包方存在过错的,承包方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同时要赔偿建设方材料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方应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工程价款。但仍应追究双方的其它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要分两种情况给予不同处理:一是维修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方仍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工程款,但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或自己维修,或负担建设方维修费。二是维修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方不支付施工方工程款,对此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同时按照双方的过错及过错大小对其它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的其它损失包括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后续费用,如拆除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的费用、工程延期费用、材料费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平顶山开元小区项目室外市政管网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经甲乙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顶山开元小区项目室外市政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3、工程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若图纸变更必须经经甲方确认)。

  4、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以及所有相关主管部门报批手续。

  5、工程施工主要内容:钢筋砼检查井3座、直埋管道段土方工程、管道安装等设计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二、工期

  1、工程工期:乙方完成报批手续后进场施工,于20xx年9月10日前开工,工期65天(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或验收,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5天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提供书面的验收报告。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标准及规范,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

  2、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合同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伍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590000元)。总价款含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工程施工、验收等过程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如何,乙方均不(包括数量以及漏项)向甲方提出 - 1 -

  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以及补充合同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补充内容以组成部份,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

  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附:

  1.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2.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附表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工作内容 工作量和技术要求 备 注

  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附表2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勘察阶段: 建筑物名称

  或(代号) 结构

  类型 层数及

  总高度 基础砌置深

  度及标高 基础

  类型 总荷重 单位面

  积荷重 另提交:

  一、场地的地形图(附有旧址座标)。

  二、总平面布置图。

  三、详细的勘察技术要求(另附)。

  四、场地附近已有勘察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XX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XX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XX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

  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 支付 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

  第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户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xx)、《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xx)。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可分为以下不同种类: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建筑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承包合同范本,房屋建筑合同范本等信息。

  在工程施工合同协商阶段中,只要双方对于中标价不调整,有可能会对工程报价或预算书中的不平衡报价或预算错误的内容进行调整。其次,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洽商和变更并不在以上排序的范围中,正是由于其是对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修改,根据《合同法》进行调整即可,无需再以上的排序中进行排列。

  组成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包括:

  1、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施工方: (简称乙方)

  新建住房工程,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的双方责任,确保施工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的原则,经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通州区四安镇庵东村。

  二、工程概况:

  新建别墅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新建平房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以及车库。该工程包括主体施工(不含水电施工)、木工制模、内外粉刷、屋面制作等(具体按图施工或按甲方指挥施工)。

  三、工程承包及付款方式:

  包清工(自带一系列施工工具,甲方该不提供。因甲方的条件因素导致不能提供伙食,自开伙食)别墅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楼梯间按两层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元/平方米;一层平房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平方米。开工后一个星期付 ﹪工程款;主体结束后付 ﹪工程款;工程验收竣工后付 ﹪工程款;年前付 ﹪工程款;余款 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应保证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共天(雨天顺延),从20xx年 月 日开工; 月 日竣工。(不得拖延,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款二百元)。

  五、工程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或口头交涉,提供水电,材料及时到场,按时支付工程款,做好监督工作。

  2、乙方责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精心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做到材料的合理使用、工完料净(如发现乙方浪费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安全工作:

  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安全费用 元,若发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保险,并且每天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宣传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七、工程质量要求:

  砖砌要求满缝墙横平竖直,混凝土不允许出现蜂窝和露筋现象(达到应有的保护层),门窗洞过梁应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砖砌墙体垂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平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粉刷按规范施工,楼层水平允许误差一公分,卫生间止水带必须做到无任何渗漏,内外粉刷必须做到无渗水现象,刮糙分两天完成,内外墙地砖粘贴按《国家室内装修验收规范》标准施工。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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