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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2-11-08 19:25:14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荐】工程施工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荐】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承担 探矿工程,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单孔孔深<200m(如果超过200m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再定)

  二、钻孔直径:钻孔Φ75mm,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得<Φ60mm

  三、单价: (不含税)。

  四、总工程量 m。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钻孔设计,孔位定点、钻孔编录、取样及钻孔验收。

  2、甲方责任负责三通一平(电、水、路)场地平整及外部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搬家人力不够由甲方给予协调。

  4、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伙食、日常生活等自理)。

  5、甲方需承担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按实际标准计算),如当地百姓阻挠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提供合格的钻孔。

  2、乙方负责钻孔质量,严格按照六大指标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单孔完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以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

  2、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甲方预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等相关的

  费用元 , 乙方来回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 元 )。 全部工程结束后, 甲方扣除乙方进场费用, 一周内结算清。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单孔结算),不得超过一周。

  八、钻孔在实际进尺中如孔内出现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发情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在钻孔打不进去的情况下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用。

  九、其它:本协议未及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合同法》、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围墙外侧排水沟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名称:

  綦江国家地质公园马桑岩木化石景区工程。

  二、工程地点:

  文龙街道新街子社区马桑岩。

  三、工程承包范围:

  围墙外侧排水沟

  四、承包工作内容:

  1、水沟底板混凝土浇筑。

  2、沟壁混凝土支模及混凝土浇筑。

  3、模板拆除转运。

  五、承包方式及计算原则:

  本工程所有工序按现场实收混凝土方量(底板厚度不小于100,因基底不平整,按平均厚度150mm进行计算,及150mm×800mm、沟壁200mm×600mm),以每个立方385元包干计价。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用电、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2、甲方为乙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和传达建设、监理单位单位有关要求。

  3、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工作。

  4、混凝土原材料转运到现有料场。

  5、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有不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进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不准现场打闹、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品。

  3、乙方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如不合格,返工或修补,返工或修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为合格。

  九、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期进度要求,不得中途无故停工。

  十、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施工方量以甲乙双方管理人员现场收方签字为准,按实计算。

  2、工程完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全部付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

  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4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质量要求: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 工程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解决施工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组织设计交底;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参与设计交底;做好施工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三、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在组织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主动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施工环节。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设施安全防护,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负全责。

  六、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科学规范、统筹安排。如因技术原因或操作不规范导致原材料浪费,乙方应承担责任如数偿还相关费用。

  合同份数及相关说明: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维护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______天。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2、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2)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______省标准规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七、工程计价

  1、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2、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__________________计取,材料价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3、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八、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200mm或200mm以上(以______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10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80%.

  2、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3%,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5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违约责任

  1、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2、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政府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工程施工合同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养猪场建筑

  工程地点:景龙桥镇太平村十三组

  工程内容: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房屋檐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6月27号

  坯房竣工日期:20xx年7月27号 (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则往后推迟一天)

  竣工日期:20xx年8月17号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1天

  四、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自然条件;

  五、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标准:慈利县质量检测局为准 ( 不包括材料质量 )

  七、合同价款:

  金额: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 × 建筑面积的总平方米

  工程预支款:¥1万元

  竣工日付款:佘下总金额的50%

  工程款结算:检测工程竣工日后六个月内无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则结清所欠佘款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

  揽悦锦园现场售楼部装修工程项目的幕墙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1工程名称:浙江盈盛置业有限公司·揽悦锦园现场售楼部装修工程幕墙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奥特来斯购物中心旁

  1.3工程内容:幕墙装饰工程所有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板雨蓬、玻璃雨蓬、铝合金门窗、装饰钢百叶、空调搁板铝合金栏杆、主入口钢架等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2.1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整(¥: 元)。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确定合同价款。本合同价中对应投标书中的工程量已经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了核对并确认无误,如无设计变更,除消防报警系统室外部分工程量按实结算外(单价和子目按合同包死),其余所有工程量、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严禁转包。

  2.3 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费用、安全防护费用、试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水电费、劳保基金、临时施工设施费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不含总包服务费)包干费用。总包服务费由甲方与总包方结算。

  三、工期要求

  3.1开工时间:2011年10月 01日;竣工时间:2011年11 月 30日;工期共30个日历

  3.2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

  3.3竣工日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

  3.3.1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消防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3.3.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工期细化到每月份的旬,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实施。

  3.5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可作顺延:

  3.5.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3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3.5.2甲方进度款支付滞后两周以上的;

  3.5.3不可抗力因素;

  3.5.4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3.5.5甲方同意延顺工期的其他原因。

  四、合同工程款支付

  4.1本工程无预付款。

  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上月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扣减相应发生的甲供材料款),付至合同价的80%后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竣工资料交齐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不再增加其它资料十五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价款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尾款5%留存作为质量保修金,若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满1年退还质量保修金的40%),不计利息。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乙方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乙方申报进度款必须附相应的预算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每次收款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当地税务要求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4.3单笔签证变更费用低于5万元的,不予调整工程形象进度款,结算后一并支付。

  4.4月度工程款的支付前提: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甲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节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

  4.5施工用水、电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乙方自行从总包处接水接电装表计量,进场前应与总包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结算。

  4.6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同意,不进行债权转让。

  4.7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 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8施工中涉及土建墙面的修补、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土方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承包协调结算。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单位为:甲方、监理公司、市质量监督站。

  5.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3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3.1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修订本)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1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5.3.2门窗、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 JGJ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1996

  《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JGJ113-97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BJ08-56-96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DBJ/CT014-2001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CECS127:-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JGJ139-2001

  5.3.3主要材料标准等

  5.4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4.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J139-2001。

  5.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20-2001。

  5.4.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4.4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

  5.4.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5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

  5.6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7乙方提供的半成品必须是乙方生产基地加工制作的,乙方发运前应通知甲方到场验货。非乙方加工制作的半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安装,否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

  5.8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甲方、乙方及总包方对移交工作面质量及完成尺寸标准的验收,验收后发生的问题,须整改返修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责任

  6.1甲方职责:

  6.1.1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

  6.1.2由甲方组织乙方和总包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明晰各方工程相互交叉、连接的部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走向和结构。

  6.1.3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6.1.4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督协调。

  6.1.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

  6.1.6协调乙方、总包方的配合关系。

  6.2乙方职责:

  6.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组织力量进场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保证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2.2乙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必须在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每周驻场的时间不少于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由甲方进行考勤,如有违约,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天。

  6.2.3乙方负责做好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负责将自身的建筑垃圾运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否则将按总包方规定给予罚款。

  6.2.4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做好其它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6.2.5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壹式 份,其中原件 份,符合

  市档案馆资料要求,交总包方及监理单位审阅归档。

  6.2.6乙方施工人员自理食宿。

  6.2.7承担由乙方引致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6.2.8配合参加消防检测和验收。

  七、材料和设备

  7.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在经甲方、监理方书面批准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代用材料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认可,由此增减合同价款、价格经甲方签证方为有效。

  7.2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建材市场的风险,材料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价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以违约处理。违约费用计算:由于单价原因纠纷乙方每拖延甲方指令一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改变原合同单价签证才落实施工的,违约金按乙方当时要求并签证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计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7.3材料的采保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 检测费、三性试验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4甲供材料清单:(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共一页)

  7.4.1各类风机及控制箱;

  7.4.2消防泵及控制箱;

  7.4.3喷淋泵及控制箱;

  7.4.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及控制箱(成套设备自带进出阀门、软接头、止回阀、压力传感器、汇流总管和整体基座)。

  7.4.5不锈钢消防水箱(水箱由厂家安装,但乙方应做好专业内管线与水箱的连接工作,并需对后果负责)。

  7.4.6甲供材料管理:

  (1)乙方须在 2011年 10月 日前向甲方上报《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包括明细表及进场时间)。甲方据此组织采购供货,供货总批次不超过 3 次。对因乙方未能及时上报而造成的供货延误、工期拖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 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立即安排适当通道及卸货位置并在1小时内组织甲方和监理、供货单位共同就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资料等方面进行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乙方应再次组织验收确认。逾时未再次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认可甲方验收结果,如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拒绝保管,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它单位完成这部分工作,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承担对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保管、搬运等职责,相应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乙方不得再额外计取。

  (4)甲方有权调整甲供材料设备范围,若有调整,甲方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相应调整采购行为。

  7.5甲定乙供材料清单:

  7.5.1所有报警产品:品牌选型为 ,今后若有新增子目的材料主材价格按此品牌产品工程价表打 折、外购产品打 折、单回路板按 元/回路执行,价格风险由乙方自担;

  7.5.2防排烟设备:品牌要求 ;

  7.5.3阀门:品牌要求 ;

  7.5.4柜式成套消火栓箱:要求 ;

  7.5.5镀锌钢管:品牌要求 ;

  7.5.6有“封样”的材料如风管,竣工验收时以“封样”标准验收。

  7.6各主要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与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一致,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抽查和监督管理,若发现不符合项或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及时认真按合同和甲方要求更换到位,并承担违约责任。

  7.7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的价格为准,只计1.6%的采保费,不考虑任何利润。若主材改动,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及与主材对应的税金和总费用。

  八、变更修改及合同结算

  8.1如无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单价按合同价包死。

  8.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甲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

  ③甲方确认的图纸内容未做部分对应的合同价款应予扣除。

  8.3因有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并执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组价明细的同比例优惠。工程变更结算调整的原则为:

  8.3.1对于原有相应项目(指不论施工图内还是施工图外设计变更新增)的工程量调整:按甲方签证联系单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单对于原图纸取消不做或甲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减少项目部分的工程量,其增减计价按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该项目综合单价执行,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8.3.2对于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的新增项目部分(仅指原施工图没有的项目且属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对应子项的,原施工有的项目但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的已含在合同总价中)调整:

  ①定额安装费: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综合单价组成明细表中有可参照的子项,定额安装费及取费等参照相近子目确定,无相近的则套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综合取费按人工费的 %计,规费不计,税金按(直接费+综合费)为基数取 %,其余不计;

  ②其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

  a、有正刊信息价的,主材单价按施工期间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b 、无正刊信息价的,按甲方市场采购询价计1.6%的采保费(签证材料价中不考虑任何利润)进行签证。

  8.4乙方不得对施工前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须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并且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5乙方承诺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监理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的增加工程量或价款的签证单无效。

  8.6本合同总价已完全按施工图纸包死,考虑并完善了图纸中的错、漏、碰、缺项,并符合各规范及验收要求一次性包死。对于施工图纸中无明确说明或绘出的但按各规范和验收要求实际需要施工的,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或施工图上有明显标志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均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否则结算时以违约处理,违约金的收取为乙方当时要求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8.7零星增加项目、因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项目的费用计算和优惠幅度与本合同的计算方法相同。

  8.8零星计时用工签证工日,计时工统一按100元/工日,不计其他任何费用,只计税金3.5%。

  8.9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各子目的固定单价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中描述的施工范围和设计变更,如遇工期内甲方要求的其他新增或整改项目等工作,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8.10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变更签证均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在竣工结算审核时将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重新计算核实。

  8.11结算审核费用:乙方承担超过上报结算总造价5%以外核减额的审计费用和和核增额的全部审计费用,计算公式:审计费用=(核减额-送审额×5%)+核增额)×5%,审计费用甲方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8.12、在初步审计报告出来后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对帐工作,不以任何理由推诿对帐工作。在结算审计过程中,乙方承诺不干涉审计人员工作;不宴请审计人员,不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如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审计期间贿赂甲方或审计单位人员,被有关机关查处的,乙方承诺按最终结算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九、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由总包方、监理单位组织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之前需留下每处不少于1张的照片资料,并登记造册,竣工时随同验收单一起交付甲方。

  9.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总包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申请预验收和系统调试。监理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预验收和系统调试工作。如须整改,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按时进行免费整改。

  9.3消防检测和验收过程中,乙方负责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免费提供甲方和相关验收单位要求的所有资料。如须整改,乙方应及时整改合格,并承担由乙方自身施工质量和方案等因素造成的消防整改费用。

  9.4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9.4.1竣工图纸4套;

  9.4.2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验收单;

  9.4.3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

  9.4.4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

  9.4.5质量评定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

  9.4.6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包括符合甲方要求编制的结算书及结算资料;

  9.4.7甲供设备进场验收及交接单;

  9.4.8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9.4.9其中(9.4.2-9.4.8)项均为一式二份,其中原件壹份。乙方资料需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移交甲方,所移交资料应符合 市档案馆送档要求。

  9.5乙方必须在 200 年 月 日向甲方及相关部门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如有延后予以5000元/天的处罚,甲方可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9.6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报结算报告,乙方的结算报告的内容应按甲方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详细和完整的编制,上述工程费用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9.6.1封面和目录;

  9.6.2整体编制说明;

  9.6.3结算造价报告书、计算表;

  9.6.4签证及工程变更费用的汇总表、通知单等,以及必要的辅助资料;

  9.6.5其他费用的构成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奖励或违约金、水电费结算证明、甲供材料领用证明、相关单位的扣款书等);

  9.6.6已付款对帐单;

  9.6.7各项工程检验、检查和验收方面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证书及城建档案等全套工程资料);

  9.6.8已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9.6.9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索要的资料;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9.6.10消防工程本体实际开竣工报告书。

  9.7验收后至小区交付之日期间本合同内所有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9.8材料、设备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

  10.1本工程要求参照杭州市《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填写地方施工办法】组织施工。现场必须标准化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办法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和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10.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要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十一、保修期和最后验收

  11.1保修期从取得本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11.2保修期内乙方应履行保修责任,确保维修的时间和质量。

  11.3保修范围:属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保修范围。

  11.4质量保修责任:

  11.4.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甲方通知乙方派人前来维修,连续四次以上不前来维修,甲方以后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11.4.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二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由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11.5保修费用:

  11.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1.5.2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乙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造价计算方式计算及另加甲方10%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

  11.5.3对于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保修单位须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11.6保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最终验收,确认乙方已完成保修责任,甲方应在一周内办理保修金的结算。

  十二、履约保证金

  12.1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支付总金额 万元(大写:捌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及协议条款的保证。

  12.2履约保证金的组成为质量保证占20 %,工期保证占 20%,人员、机械设备到位保证占 10%,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保证占 20%,合同条款的执行占 30%。

  12.3乙方如有不履约行为,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甲方下发的甲定乙供材料价格、对甲方新增项目、返工项目不执行等,甲方将按保证金的组成按比例挂帐扣罚,在通过消防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进行结算, 10天内返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具体违约处理方式如下:

  12.3.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直接由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12.3.2乙方无法在甲方签证确认的工期内通过消防竣工验收的,由乙方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并按合同总价的 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2.3.3如乙方采用甲方认可范围外的材料或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处2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3.4乙方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量或产值如超过核定量10%时,甲方每次按超过部分的10%收取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12.3.5对乙方上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的工程量如超过核定量10%时,甲方每单按超过部分的10%收取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12.3.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乙方必须在收到指令后三天内将变更的内容反应到施工图上,做好标识和说明,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如逾期未完成标识的,乙方每项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

  12.3.7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图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图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2.3.8 如乙方上报的送审额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额的10%,乙方除承担审计费用外还应支付超出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即违约金=(乙方所报结算额-最终审定额×1.1)×10%,直接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2.4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以延期的天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十三、违约

  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并按照本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解决纠纷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则

  15.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满,双方结清质量保修金后合同终止。

  15.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5.3.1本合同(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15.3.2中标通知书;

  15.3.3询标纪要;

  15.3.4投标书及其附件;

  15.3.5设计变更补充协议及工程变更签证印鉴确认表;

  15.3.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15.3.7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 15.3.8竣工结算时上述资料同竣工资料均列为依据。 15.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 15.5 附件1:(消防甲供设备清单) 共 页。

  附件2:(报价书)共 页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9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材料等内容)采用意大利PARA遮阳蓬面料),原有阳光棚更换耐力板(耐力板采用5厘透明板)。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程数量确认:西瓜布篷:5米的=4个、2.55米的=3个、长方布篷

  四、工程日期:7个工作日(停电、下雨、小区规定的不能施工日除外)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六、工程验收方式:工程竣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日内验收。

  七、工程造价:合计元。(大写:元)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鉴定日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元。甲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甲方若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九、保修内容和期限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甲方义务:

  1、施工许可证:2、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3、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及时组织对工程验收。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甲方确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应由甲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合同法和原邮电部颁发的“626”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一、建设内容

  (1)工程名称

  二、计价方式

  (1)参照结算表价格按实结算。

  (2)款项支付与移动结算同步。

  三、建设工期

  (1)根据移动公司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预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2)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他相关本项目的约定,见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月华大厦前楼客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范围:

  1、大厅墙面、大厅顶部、服务台、小卖部、大厅扩建、商务中心及楼梯处理、餐厅门、电梯门、法院维护改造。

  2、二至七楼六十一间客房(包括四间大套房)已全部装修完毕。

  3、每层设置过道和出口的门窗,二层设置公共卫生间,三、四层设置阳台的门窗,对大堂和法庭的会议室、楼梯间、电梯门等门进行修缮和翻新。

  4、粉刷朝西的外部建筑外墙。

  三、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同意乙方以承包工程和材料的方式承包工程。

  四、工期:

  1、约定为七十五天(历期)。

  开工日期:20__年7月12日

  竣工日期:20__年9月26日

  2、开工前三天,承包商应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

  3、出现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核实后,工期相应顺延:

  (1)属于甲方责任范围,不影响及时正常施工。

  (2)重大设计变更经双方同意。

  (3)连续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超过24小时。

  (4)对于隐蔽工程,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不在现场,影响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影响备料施工。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工期延误。

  五、项目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部颁标准(GJG73—91)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零部件和半成品必须是甲方指定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对于房间维修,施工质量不得低于竣工样板房的质量要求。甲方要求各种电路都要穿墙埋地。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改进,并保证质量和技术效果。

  4、乙方隐蔽工程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代表确认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通知后,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个月内不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获批准。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对工程实施保修,保修期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资质验证之日起一年。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本项目预算已经甲乙双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预算总价105、75万元签约。工程量变更后,在&; plusmn中审批。5%内不得调整,超过出厂价5%以上的部分由双方协商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支付乙方10万元的备料款,然后甲方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85%的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的5%。

  3、工程保修金由甲方按工程结算金额的10%代扣,保修期限为一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保修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当天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以自行处理,所需材料、维修、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扣除保修金。

  4、汇款方式:甲方只按合同规定的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七、双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其责任范围内的场地将被腾空,无电无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确保质量、工期、安全,争创优质工程。

  3、乙方施工队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文明施工。

  4、乙方以外的施工队伍严禁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损坏除装修以外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

  八、乙方应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并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如果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按劣质工程总造价的10%进行处罚。甲方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的,由甲方负责。

  十、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确保工程优良的前提下,每天提前奖1000元,以后每天罚款1000元。

  十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未能协商,造成争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施工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沟通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所有义务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本站合同范文·建材订货合同范本·简单装修合同·工装装修合同·门面店面装修合同·办公室装修合同·室内装修合同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豪庭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豪庭房屋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 市 区 路 号。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 豪庭部分住宅楼屋面、外墙体漏雨及室内墙面、棚面发霉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

  4、合同工期:开工日200 年 月 日,竣工日200 年 月 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 市20xx定额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币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票。

  2、合同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60%。

  4、乙方维修过的部位经过一个雨季过后,未发现渗漏、发霉现象,甲方于200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5%。

  5、剩余5%工程款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xx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合同1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依法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 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包工程保修、包全套竣工资料、包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按4.1.2《合同承包价格》明确的相应项目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总价包干,不再存在任何签证。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 室内、室外、地下室消防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2本工程承包主要内容还包括:

  A、消防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B、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环管);

  C、自动报警(包括探测器、各类型模块安装及调试);

  D、消防排烟系统(含风机、风管及风口安装,送风机组、机座及其土建预埋预留后的修补);

  E、灭火器配置(包配电房的液体灭火器);

  F、广播系统;

  G、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及稳压系统(含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及气压罐安装);

  H、主机、水泵房及水泵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及机座);

  I、屋顶消防水箱的采购安装,自动进水装置的采购安装;

  J、地下室消防水池进、出水口都由消防采购安装;

  K、高层走道、电梯前室有喷淋系统,手动启动时的排水管道、消防电梯排水泵及排水管道归消防采购安装;

  L、清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水泵房门、配电房门、电梯机房等防火的门、锁、安全标记牌由消防制作安装;

  M、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及安全指示牌(灯);

  N、消防强、弱电划分:

  ①甲方提供所有动力电源到控制箱,所有控制箱到消防动力的连接线由消防自行安装(包含消防联动的出线);

  ②公共区域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楼层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点;

  ③地下室楼层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搭火点,其材料按图要求采购;

  ④消防弱电由消防根据设计与消防规范负责安装;

  ⑤公共区域所有配电箱柜的强电检测均由消防负责。

  O、上述项目中未明确的消防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消防工程皆由消防负责。

  3.3、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备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3.4、乙方应处理好消防主管单位关系,自行承担消防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赞助费用和处罚。

  第四条:工程造价

  4.1、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结算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4.1.2 合同承包价格

  本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分高层(主楼部分)、商铺、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消防设施)按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承包价格见下表:

  序号承包项目名称

  承包面积/㎡承包单价(人民币/元)

  合价/元

  程高层(主楼部分)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商铺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1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2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3设在地下室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4.1.3上述“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固定总价”已包含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第三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已包含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条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进出场、人员食宿、工程保修、税金等工程直接、间接的所有费用在内。以及招标文件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不论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如何变动都不另进行价格调整。

  4.1.4 上述承包价格为承包固定价。是中标承包单位在认真阅读图纸,全面熟悉和理解设计施工图的全部项目内容,熟悉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环境,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准确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承包价格。合同签定后不再因承包单位投标时没有认真研究图纸,踏勘现场,漏报少报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或因对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理解不全面而产生报价偏差以及施工期内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化做任何调整。

  4.1.5按政策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自缴自返,且已经含在承包价格中。

  4.1.6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招投标费用以及上缴主管部门的其它费用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各自承担其费用。

  4.1.7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现场安装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用地红线边,承包人自行从接驳点接出并安装水表电表,其费用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由中标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本项目原则上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的要求为准),施工总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土建和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5.2 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应向监理方提交竣工报告(含备齐竣工备案的全部竣工资料),由监理方提请建设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土建或工程整体进度,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费用。

  5.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必须及时退场,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 5 天内拆场完毕,否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方和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服从甲方与监理方代表的指挥及安排。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方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6.3 本工程除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另有规定外,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邵阳市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和规范文件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需要现场抽样检测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凡不符合质量规范与合同要求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6.4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各种报警设施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天津友发牌或衡水华歧牌热镀管,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公司生产的海湾牌,水泵采用上海连城牌。在材料、设备订购或进行施工之前,中标承包单位须向监理和建设方代表呈示有关样品或试料样板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产品技术数据说明,获得批准,并由监理方封样;主要设备采购进货前应呈报建设方代表到供货方现场察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方可采购进场。如因材料质量、规格、型号等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全部自行负责。

  6.5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必须填写材料进场验收报告单,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且应向监理和建设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及检验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则需说明原件存放于何处,以备查)等,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未经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对与样品或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及设备,监理和建设方有权责令其调换,中标承包单位须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6.6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觉组织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若乙方拒不服从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质量罚款。情节严重的,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6.8 无论发包人、监理公司、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对承包工程进行并通过质量检验,承包人都应对所承包工程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后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并等待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指令。

  6.9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测岗位,完成各项工程的检测、调试、测量与观测,并累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10 工程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各系统工程因安装不当或设备、材料质量所致发生故障,由承包人无偿进行保修,需要更换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公司、发包人的通知后及时派专业人员到场免费修复。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与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认为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应以文字与图示方式向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修改意见,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7.2 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安全生产

  8.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随时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安全规范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应进行安全围护,树立安全警示标牌,确保施工安全;

  8.1.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范戴好安全防护工具,严禁违规操作,若检查发现有不载安全防护工具或违章操作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人次的安全处罚;

  8.1.3 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按安全规范进行保管,施工用电用火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均应专人专职使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1.4 现场所有设备、材料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保管,因守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1.5 乙方对施工安全和设备材料管理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文明施工

  8.2.1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教育,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牌,把工地建成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8.2.2 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好与兄弟施工单位及当地百姓工的关系。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聚众赌博,吵架闹事,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8.2.3 工地现场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工地现场必须清扫干净,若检查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8.2.4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避免设备、材料进出场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桥梁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由于设备、材料进出运输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为自己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9.1.1 隐蔽工程(如暗敷预埋的管道等)隐蔽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更不得进行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整改返工到合格为此,不及时整改返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2工程竣工验收

  9.2.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后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9.2.2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提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与规范要求完成,经有权部门检测质量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②各项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并按程序签认备案完成;

  ③提供资料清单和竣工技术资料一式陆份。

  9.2.3 工程实际竣工交付以经甲方、监理方、消防质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各方正式签字盖章通过为准。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结算条件:

  10.1.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检查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0.1.2所有竣工资料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整理齐全,并按规定备案完成;

  10.1.3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和合同内减少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签证,且签证手续及时规范齐全;

  10.1.4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施工方按合同约定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10.2 结算方式

  10.2.1、以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工程造价》约定的计价方式、合同“承包固定综合单价”与“承包固定总价”、现场核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项目进行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承包固定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11.2 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结算款:工程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备案完成,提交验收合格证书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经审定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1.4 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5 付款发票:每次付款施工单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否则发包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或按当次所付金额的6%暂扣税金,暂扣税金在施工方向发包方财务提交税票时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2.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三天内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12.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承包工程总量50%后10天内无息返还60%,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1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13.1.1负责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乙方传达变更意图及提供变更图纸。

  13.1.2负责组织工程量的现场及时核定与签证,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13.1.3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各方面工作的顺畅开展。

  13.1.4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13.1.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拒绝或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

  13.1.6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乙方不服从管理时有权进行强制性处罚。

  13.1.7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13.1.8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红线边,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计价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13.1.9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1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3.2.1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好施工人员的安全,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责任险,施工设备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13.2.2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安全文明专项措施、材料设备检测检验等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应由施工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报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2.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矛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矛盾导致停工,赔偿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要求工期顺延。

  13.2.4 乙方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负责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3.2.5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施工人员的报酬、农民工工资保证、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宜,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决好劳资纠纷,杜绝工人上访事件发生,因未处理好以上关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负责加强内部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损害他人的财物;

  13.2.6负责按规定编制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及时按规范整理完成竣工资料的备案工作;

  13.2.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第三者在业务过程中所有现有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2.8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13.2.9负责安排好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与环境,确保施工人员能全力、安心、安全的进行工作;

  13.2.10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修建,负责施工用水表电表和管线安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分部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14.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而影响付款由乙方负责;

  14.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推迟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延误工期10天以上,每推迟一天,给予10000元/天违约罚款;逾期20天仍不能按约定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而单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另由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10%对守约方给予补偿;

  14.5乙方未处理好劳资纠纷或其他事宜,导致工人上访、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6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14.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因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乙方结算工程价款按其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且由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5天内完全退场,否则每延1天,另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五条:其它

  15.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5.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的附件如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签证等都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合同组成文件)

  1、本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包括本消防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内的(商务)(资格)(技术)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说明书,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__年5月11日签订《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创新大厦内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20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

  二、工期要求: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一:《高新区创新大厦后期加工标牌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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