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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3-02-22 16:10:1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施工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施工协议书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

  建设方:

  总包方:

  分包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 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桩基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承包范围:无锡交通世茂项目 B 地块一期桩基础工程。

  三、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由建设方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保留金的 5%,待保修期满后 14 个日历天内支付。

  四、建设方责任

  1. 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 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五、总包方的工作

  1. 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 、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 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 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 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 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 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 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 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 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 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 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 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七、工程质量

  1. 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2. 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 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 提供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桩基工程的验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总包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分包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2

  第一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4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5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2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 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4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1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 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 其它约定:                      。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 其它约定:                      。

  2.4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 其它约定:                      。

  2.5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5.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调整方式:                     。

  2.6 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2.6.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 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3款。

  其它约定:                     。

  2.8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8.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9 补充约定: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3

  建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需建层楼房,由乙方承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包工不包料,不包括土方回填。

  二、承包方式

  包主体、墙壁粉刷、一层现浇顶模板(不含门窗制作、安装)、负责铺三层中其中一层地板砖及所有卫生间、厨房地板砖、外墙此片、机械架木、设备,全程实行责任制,包质量。

  三、承包价格

  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另外甲方支付给乙方烟钱、浇灌时饭钱元。

  四、工期月

  五、付款方式

  乙方进入工地,甲方需付元给乙方(购买设备及其他费用),以后按工程进度甲方需分期付款,主体完工后甲方付款额需达到工程款的%,工程完工后甲方需付总工程款的.%,剩余工程款在完工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六、工程要求

  按图纸和民用住宅为工程标准,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但不负由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

  七、安全施工

  由乙方购买建筑工程险,甲方支付该项费用。甲、乙双方应当十分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甲方负责保险公司部分费用赔偿,乙方负责剩余部分费用赔偿。

  八、此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付对方违约金贰万元。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4

  工程名称: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德泽水库枢纽工程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德泽水库枢

  纽工程项目部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云南润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德泽水库枢纽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由乙方完成,特订立本合同。

  一、试验检测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在云南润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按相关工程管理规定,提供建筑材料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填写试验委托单。

  (3)负责现场试验检测人员的住宿和办公地点,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按工程进度和试验委托单及时完成工程的试验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交试验检测报告。

  (2)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安排设备、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并对检测试验成果进行评定。

  (3)对甲方的工程技术保密。

  (4)提供相关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5)协助甲方送检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检测项目。

  三、检测程序

  1、部分受检样品由乙方负责取样送到外送实施检测,现场施工质量检测由乙方安排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2、对各种试验检测工作,甲方需提供技术要求,明确样品的产品信息和检测要求。

  四、履行期限

  自本工程开工开始至工程完工,共计四十二个月,甲方付清试验检测费用,乙方提交完试验检测报告为止。

  五、检测费用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试验检测费用按总价贰佰万元(¥200万元)包干,不含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送检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的送检试验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3、试验检测费用按工程进度比例进行支付,并于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移交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有费用。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进行仲裁。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方(签章): 受委托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对其发包的大连开发区海溢小区35#3-3号的家装工程项目现因甲方与乙方施工工队发生材料搬运费的协商问题,甲方不认可乙方施工工队提出的搬运费金额,使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无法得到有效的履行。现应甲方要求,解除双方20xx年11月15日签定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连开发区海溢小区35#3-3号。

  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2室2厅;总建筑面积89平方米。

  3、承包范围:室内装饰装修。

  4、工程造价: 元(大写): 元。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xx年11月15日签订的大连开发区海溢小区35#3-3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等责任。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3、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形势变迁造成的,乙方同意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4、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经交纳的预付工程款共计:201000元(大写)贰拾万零壹仟元整。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书一式 份,由双方各收执 份。

  甲 方: 乙 方:

  年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xx〕265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xx〕265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7

  甲方:

  立协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就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签定劳务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辅助协议,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协议书”各条款,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协议不成,由地方仲裁机构仲裁。

  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条款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应予以检查、查验证件。

  3、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予以督促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及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奖罚制度进行处罚,督促按要求及时整改。

  4、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教育

  2.1负责对本单位参与施工的职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进场职工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2.2乙方保证安全生产,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无重伤、死亡事故;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3、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管理

  3.1按照甲方下达的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五规范一标准要求施工。

  3.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安全评价不合格或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作业环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费用,并且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原已预付的安全施工费,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

  3.3建立工地安全领导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3.4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不得推诿。

  3.5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没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施工机具、设备、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设电器线路,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除负责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证件要求

  乙方必须配备本行业所要求的各种操作证。

  5、安全事故处理

  5.1施工过程中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业事故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及时通知甲方,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5.2乙方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内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社会影响方面的损失。

  5.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险抵押金,按照工程造价的 ‰交纳,工程竣工结算时,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罚款,甲方应将抵押金如数退还。若发生事故和违章罚款时,按照甲方的相关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本协议书填写一式三份,报甲方公司安监部门备查。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立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其次条、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第三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第四条、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立部行业标准_______《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到达市优。工程竣工后如消失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_____年,终身修理。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供应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供应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供应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坦。

  2、乙方:向甲方供应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第八条、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别状况或不行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担当。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工程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工程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盖公章)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托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9

  工程合同编号:

  本协议编号: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以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

  乙方:

  1、 1、本协议为 分(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书 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营业执照为 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责任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4、乙方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所属单位保卫部门履行下列义务:

  4.1出示本单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资格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岗位证件。

  4.2交纳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一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实递交进场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所属保卫部门将乙方交纳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统一用于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和表彰。

  6、乙方应当积极组织参加千百万进城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7、乙方在进场后应当去当地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凡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防盲流和负案在逃人员混入。

  8、乙方应当遵照《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管理所属施工区域和人员。

  8.1乙方应对所辖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规定,杜绝职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禁止在施工现场、醺酒、打架;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务工人员家属不准在工地留宿。

  8.2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订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坚持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监护措施,严禁违章动火;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的快等;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置一车或同置一库;宿舍内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照明灯不准超过60瓦;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8.3乙方应当管理好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严禁乱拿乱用不属于乙方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区域内的生活资料(即使是属于乙方的)卖掉,违者做盗窃论处。

  9、乙方应当将本协议的条款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其思想重视,自觉遵守。

  10、乙方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所辖队伍的稳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应当给予直接责任者批评教育,同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而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甲方应当扣除其交纳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的全部,并照价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责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12、工程结束后,双方应对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甲方可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13、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对施工现场具体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中补充。

  14、其它

  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管理存放按市政二公司规定, 使用时一车一瓶。间隔五米以上。

  15、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约即日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员、物资退场完毕后终止。

  1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单位、保卫部门各执两份,鉴证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公司主管部门: (盖章)

  负 责 人 : (盖章)

  日 期 :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0

  甲方:**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工程分公司

  乙方:**快顺有限公司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双方就**鲁台经贸中心--会展中心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乙方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外地来城务工管理办法和公司的劳务用工制度,坚持先办合法手续后用工的原则,严禁私招乱雇及使用童工、残疾人员。

  3、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专职安全文明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报予甲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违者视同无证操作。

  4、乙方进场前,必须按照《**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报送甲方。

  5、乙方根据现场的施工人数合理配备安全文明施工员。安全文明施工员要全脱产,人员要固定,并于每日在项目部报到,统一管理,佩带公司统一袖标上岗巡查。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各项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以及本队人员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并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7、乙方对在施工过程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发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自行搭设的固定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9、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必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现场机、电、架子以及各类防护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拆改,确实需要改动时,经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同意,交由专业人员实施完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完毕后,应将拆除的`安全保护及时恢复,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10、乙方应自行负责为所有施工人员办事各项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人员职责:

  1、现场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私拆该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电防护设施。

  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件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抛、防止物体批击伤人。

  4、施工现场所有机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均由甲方统一管理,经甲方同意,各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有专人看管。乙方若无专职电工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派专职电工操作和指导,不听劝导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脚下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摆放,严禁超高,材料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三、事故处理:

  1、由于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事故,乙方应按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甲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甲方或甲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由乙方自行处理。

  以上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或拒不执行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防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Z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Z。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Z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工程施工安全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加强共同合作,确保双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工程施工范围、内容、造价及日期

  2.1工程造价: 工程单价 元/平方 ,建筑面积约平方,工程总价元。[包含门窗]最终按实际建筑满外滴水面积决算。(不含税。)

  2.2协议期限: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如遇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做相应顺延: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拒因素;(雨雪天气、钢构安装5级以上大风、彩板安装4级以上大风,雾霾能见度小于50米等其它自然灾害)

  政治原因,重要节假日(春节、灯节、端午节,国庆节等)

  甲方付款不及时

  三、付款方式:

  工人进场甲方应付乙方百分之5为定金,地基全部完成甲方应付乙方百分之20作为材料款,乙方钢结构到场甲方应付到工程款全部的百分之70[包含前面的百分25],框架吊装完成付乙方百分之20,工程结束结清尾款。

  四、甲方责任

  4.1甲方应做好施工红线以内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红线道路的维修,做好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如架空隐蔽等)并提供相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4.2甲方负责提供设施电源,满足施工期间的电量需求,确保线路的安全。并派驻工地代表一名同乙方代表一同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直至本工程竣工。

  4.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四邻的关系,施工人员的吃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需提供住宿场地),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4.5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在2日组织验收,并出具相关的验收手续。验收方为甲方自验,本工程不存在其他任何单位对工程的验收。

  4.6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如因甲方付款延迟造成的乙方工期顺延,乙方不负超出工期责任。如因甲方付款不及时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应赔付乙方经济损失每天3000元。

  4.7施工期间如遇到各种官方罚款与乙方没关系如.环保.地税.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等等

  五、乙方责任

  5.1确保施工人员设施齐全,在施工期间乙方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4乙方自行管理施工人员,甲方不需负责任何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若需购买保险,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5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材料的'损耗及浪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5.6因钢结构材料为二手结构,乙方应做到全部钢材的防腐喷漆。彩瓦为全新彩瓦。

  六、工程合同变更及合同货款的调整

  6.1如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应提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行设计的更换。

  6.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以书面行式甲方提供工程合同价格的变更报告,经甲方核准后对该工程付款进行调整拨付。

  七、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以甲乙双方商量的方案进行施工,乙方应出具所有的材料清单和型号。

  八、违约责任

  8.1乙方施工完毕后须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时间为乙方书面通知甲方7日内),甲方如不配合或拖延验收、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本工程均视为本工程已验收为合格工程(乙方承担工程范围内),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均有甲方负责。

  8.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全额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外,另需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作为补偿。

  九、不可抗力因素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该方对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期间不能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本合同双方在其他方面仍受本合同约束。双方都应最大努力的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并商议解决相关问题。由于本合同的特殊性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在本合同中视为不可抗力事故。

  十、诉讼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工业保密

  若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不可向外部泄露甲方的任何生产或其他相关信息,甲方在乙方公司视察期间所见所闻不可向乙方同行业提供,所引起的所有不良现象及结果,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售后服务

  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因是旧结构乙方只对屋面漏雨质保二年。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 份,甲方 1份,乙方1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地 址:

  帐号: 帐号:

  电 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日期:年 月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更好地完成_________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四、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工程价款:________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程款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_____年_____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_____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

  3、变更工程量需有清单,并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有效。

  八、工程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款作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无疑异后一次性付清。

  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范围内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3、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根据甲方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双方约定的内容;逾期完工,按_____元/天扣罚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一、材料供应办法:乙方自购

  十二、工程质量:

  1、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3、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若工程量增减大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交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五、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等相关材料,交由甲方验收审核,决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最后以镇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审核为准。

  十六、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七、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合同法》,为明确双方在装饰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装饰施工工程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装饰施工范围

  乙方承担宁山中路42号羽丰大厦(暂定)6层至13层标段内的公寓、写字间(含走廊、楼(电)梯间、卫生间等公用部分)的装饰工程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暂定工程造价

  1、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承包方式;乙方承担施工图设计,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

  2、双方协商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范围(附件1);甲供材料设备由乙方提出材料设备计划和质量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经费甲方支付,乙方计取安装费。甲控材料(附件2)由甲、乙双方与材料供应商共同签定供货合同,乙方付款。

  3、工程造价采用清单报价,单价按楼层面积每平米400元计算(不含甲供材料设备),暂定工程造价每层楼为63万元;合计万元(见《羽丰国际装饰工程报价表》)。

  三、质量技术要求

  1、装饰施工要求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确保装饰工程质量。

  2、各部分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施工时间及工期

  进场时间为七月上旬(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三个月(有效工作日90天)。

  五、结算方式及保修责任

  1、双方商定,该工程以20%的工程总造价签定抵房协议,双方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签定抵房协议。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签定售房合同。

  2、工程总造价由清单报价、现场签证或补充协议确认的调整内容和甲供材料设备造价三部分组成。

  3、乙方先行垫资施工,工程进度款每15天拨付一次,拨款额为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确认的该段进度款的65%。其余款项待验收后,与售房合同一并结算。

  4、本协议签定的同时,乙方根据所承担施工标段(4层为一个标段),按每个标段10万元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该款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分阶段返还。

  5、保修费用按工程总造价的5%,双方另行签定保修协议(附件4)。

  六、乙方责任

  1、进场前期,向甲方提供全套的设计施工图纸,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完善的施工进度、材料供应计划。

  2、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与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垃圾堆放、外运,自行负责;乙方驻现场负责人肖登发。

  3、楼层的防火安全及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场后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附件5)。

  4、材料进场后由双方共同查验,并向监理提供材质检验单、产品合格证和抽样复验报告;

  5、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隐蔽工程记录,确保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

  6、配合甲方和装饰工程监理的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能顺延。

  7、施工用临时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抓好成品保护,绝不允许有损结构安全的`野蛮施工,对进场、设备(含甲供部分)负责看护和保管。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装饰施工的相关手续,乙方配合。

  2、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现场协调负责人唐长健;

  3、提供临时住所和临时水、电接驳扣;提供材料、垃圾堆放场地和垂直运输设备;

  4、落实管理规章制度,切实保证现场安全;甲方有权对破坏结构、野蛮施工的单位、个人以警告、罚款,直至驱逐出现场。

  5、定期开展质量检查、讲评和监理到位;负责设计变更的确认和现场签证;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接收。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逾期完工的,需支付每天20xx元的违约金;由甲方引起的,则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材料及工艺要求,且施工质量不合格坚决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直接转包或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转包工程造价15%的违约金。

  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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