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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合同

时间:2023-06-29 16:10:0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的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的合同(15篇)

施工的合同1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1)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2)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方延误开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承包方延误进点: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完工日期: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承包方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方提前工期: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施工的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xxx镇xxx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x]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xxx公顷(折xxx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工程价款与付款方式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xxx(小写:xxx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

  首期:

  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五、工期

  总日历工期xx天。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的合同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县_________希望小学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希望小学

  三、工程内容: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四、承包形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第四条工程验收和付款

  经核算,建设工程总价为:_________圆整(_________元),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方可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交联塔厂房

  二、工程地点:中硕电缆有限公司院内

  三、分包工程期限___年8月26日开工,___年10月26日竣工。

  四、分包工程每平方米240元。

  第二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三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现场管理

  一、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各项管理制度,有关工程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及时沟通和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五条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进行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养猪场建筑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房屋檐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则往后推迟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小时; (3)不可抗力自然条件;

  五、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标准:慈利县质量检测局为准 ( 不包括材料质量 )

  七、合同价款: 金额: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 × 建筑面积的总平方米 工程预支款:¥______万元 竣工日付款:佘下总金额的

  ______% 工程款结算:检测工程竣工日后______个月内无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则结清所欠佘款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6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清理挖地、地面硬化、围墙开门做立柱。

  二、工程地点;

  1、峰迪车间路边地坪平地打水泥。

  2、下水井改道,大门前围墙修补。

  3、围墙修补;干挂胶路面修补40215;550㎝。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元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元月____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五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五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

  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三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5%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3、余下5%款项做为质量保证金,________年内所有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维修,如________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六、施工要求;

  1、将峰迪路边绿化地带清理,挖除多余的土方,挖出的土方由乙方自己处理,甲方不负责土方的处理。

  2、要求在地面上先用石子做垫层,垫层的厚度要求不小于20㎜,硬化地面的混泥土厚度不小于20㎜,混泥土的标号要求在C30水泥,并做好养护工作。

  3、在围墙的地方开一个约4宽的门,门的两边重新做好加固立柱,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4、干挂胶路面修补。

  5、门卫前路面修补。

  6、下水道改道,做三个下水井。

  7、干挂胶围墙拆除后重新建造,要求地面用钢筋水泥加固。

  七、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并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八、验收标准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要求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要求、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4)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含治安、防火等规定),组织文明施工,进入甲方后,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吸烟。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支付罚款1000________元;如造成事故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事故造成乙方自身或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0.5%21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7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交于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共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5、工程凭保修单保修期:

  6、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7、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工艺做法。

  10、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要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____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G32—9

  7)》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齐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1‰的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违1‰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纷纠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附则

  (1)本合同文本共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8

  甲方:(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同意将哈牡绥东物流质押担保中心院内钢结构库房房盖更换房盖工程(以下简称更换房盖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

  更换房盖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对库房房盖更换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建设。

  二、承包方式及结算办法

  (一)、更换房盖工程总价23万元,更换下来的旧彩钢瓦归乙方所有。

  (二)、更换房盖工程承包方式为大包;包工、包料(更换的新瓦必需为0.45规格的'彩钢瓦)。

  (三)、更换房盖工程采用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以工程为准,按实竣工结算的方式。

  (四)、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编制完工程结算书并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3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审定后的结算总价即为更换房盖工程承包总价。

  三、施工工期

  更换房盖工程施工总期天,开工日期以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的第3天算起,竣工期应顺延,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按期开工及竣工。

  四、施工质量及验收

  (一)、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需达到合格。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凡在施工及验收中发现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三)、更换房盖工程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

  签于更换房盖工程施工周期短乙方在施工材料进场,甲方先付工程总价50%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定之日起七天内甲方付清给乙方全部工程款,扣壹万元保证金,一年后工程质量没问题返还给乙方。

  六、材料供应

  (一)、更换房盖工程施工所需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必需保证0.45彩钢瓦。

  (二)、工程中彩钢瓦材料,乙方必须保证全部选购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严禁提供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伪劣产品。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派出施工代表负责施工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及与乙方日常工作联系,并对本更换房盖程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

  3.按时按规定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施工规范及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并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对施工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工程竣工质量保修期为3年。

  2.采取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凡施工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损失其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违约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违约事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采取仲裁处理方式,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三)、本合同中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办妥并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但保修期这条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9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安全合同。

  一、甲方职责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记录。负责对参加单位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工程防护设施的检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帮助督落实。并定期召开安全施工会议,及时加强工人对安全施工提高和警惕。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安全施工管理,配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检查,凡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3、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电器及临时施工用电等方面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5、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如果发生因施工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中的安全要求。严禁私自乱拆安全防护设施。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安全施工意识,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甲方有权对各种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处罚;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为施工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6、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都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日期:

  日期:

施工的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宿舍7号楼1单元201室、401室三个卫生间和201室外墙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___________学院教职工宿舍7号楼1单元201室、401室三个卫生间渗水修复和201室外墙渗水修复。

  二、承包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包工包料对维修项目进行施工。

  三、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双方同意参照《济南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卫生间、外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做卫生间渗水修复,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做完外墙渗水修复。

  五、工程造价:甲方按照卫生间400元/个,三个卫生间,合计1200元;外墙防水40元/m2,需做50 m2,合计2000元。以上费用共计叁仟贰佰圆整。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先付贰仟柒佰元,伍佰元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支付。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装修施工地点:

  1.2 住房结构:施工面积平方米。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造价表》。

  1.3 工程承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金),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工程预算书》)

  1.5 工程工期:自____ __年____月__ ___日开工 ,至 年___月___ __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3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折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装修垃圾。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质量,主要工程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__标准。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面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工程中期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7.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2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并在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因本工程为办公室装修,工期紧,其特殊性,本工程进场即付 50 %的工程款,在木工进场安装前付总工程 45 %,其余5%在工程结束时,一次性全付清。中期增加项目费用在项目结束前支付清。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前。

  8.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付工程款金额的3‰。

  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3‰ 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2___ 种方式解决:

  ①向金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甲、乙方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11.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____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____元)为人民币________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____天,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乙方:____装饰公司代表:____________代表

  甲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福星家园临时围墙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范围及内容:

  1、 乙方承建甲方位于____县民和路以北、嘉禾XX以西XX地块的施工围墙工程;

  2、 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3、 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 该砖砌围墙的施工要求:以甲方指定的基准点做为基准点,C15砼垫层,300宽300高C20钢筋砼地梁,墙体为240墙。墙身高度为500,墙柱高度为2200,每约4100为一跨墙,围墙及柱全采用水泥砂浆面层。

  二、 工程质量:

  1、 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 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 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 工期:

  严格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随工期需要搞好料具计划,备足料具,组织好技术力量确保业主、监理以及总承包合同条款内容所要求的工期按时、质保、安全完工,该工程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进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四、 工程价款及支付:

  1、工程价款:

  A: 本合同所承包的砖砌围墙,单价为300元

  (此价格不含木桩价格,另计),暂定总长为120 ,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工程价款为

  3。6万元左右;

  B: 本合同所承包的砖砌围墙上铁艺栏杆(高度

  1。7),单价为200元,暂定总长为120 , 工程价款为

  2。4万元左右;

  C:本合同所承包的彩钢板挡板临时围墙(高度2),单价为120元 ,暂定总长100 ,工程造价为

  1。2万元左右。以上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所有与工程相关的费用,不含税金。

  2、工程款的支付: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清全款的95%(按照实际施工量结算),剩余5%在保修期________年满后1____日内无息付清。

  四、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乙方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人的责任;

  2、乙方对损坏的成品及半成品负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概由自己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应照价赔偿;

  3、若因甲方或其他(非乙方)原因给乙方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造成损坏,应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若甲方需要乙方处理,则甲方应根据所损坏程度给乙方签字认可所需费用(材料、工时费和其他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费),乙方方可进行维修处理。

  五、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等,并提出整改的权利;

  3、做好各工序的'统筹安排,解决征地问题;

  4、甲方为乙方解决图纸错误与变更等技术问题,并办好签证。

  六、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2、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

  3、在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时,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如违法施工发生安全施工,由乙方付全责。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另一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可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结束后自行废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_____站、_____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2、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3、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4、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5、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7、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8、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9、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施工责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1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建占地面积㎡。乙方负责泥工、木工、小工、模板、机械、脚手架等施工工具,由甲方提供建房材料,每平方米造价 元,计总价元,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范围、原则

  1、甲方将按建筑材料提供到建房地基,需要建材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告知。

  2、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如有变动必须通知甲方协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产生返工的一切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从放样落基日起乙方应在月内全部完工。

  第二条:付款方式、结算方法

  1、基础完工付款 元;

  2、第一层结顶付款 元;

  3、第二层结顶付款 元;

  4、第三层结顶付款 元;

  5、结顶付款 元;

  6、内墙粉刷完工付款 元;

  7、外墙粉刷完工付款 元;

  8、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没有质量问题,留质保金 元,质保金月内付清。

  第三条:施工安全及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内要做好安全施工,如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在施工期内水泥配比、拦料乙方负责交代手下做到拦料、水泥配比完好。

  第四条: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议解决。

  第五条:此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守信,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户主): 乙方(承包人):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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