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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合同

时间:2021-08-28 12:53:19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经销合同模板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销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销合同模板九篇

经销合同 篇1

  甲方:湖北福到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

  为甲方“联塑”牌系列管材及配件等产品,具体种类、规格及数量详见双方确认的供货清单或乙方订单,最终以实际交货验收的单据为依据。

  二、供货产品价格

  产品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

  如市场价格上下浮动达到10%或以上的,本合同价格应相应作以调整,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以书面确认为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交(传真或亲自送达)书面订单。订单应写明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且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在收到订单并确认后应积极备货,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自提,运费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甲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提货时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的风险转移到乙方。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先打款,后发货

  货款可以现金、电汇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结算,货款支付到甲方(或账户)方为有效支付。

  六、附随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技术手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手册规范安装管道;

  3、乙方承诺本合同工程安装全部使用甲方联塑塑胶管材、管件;

  4、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内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否则,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退换,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应提供相关损失依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赔偿。但因乙方保管、设计、安装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一方违约,情况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委托订货人及指定收货人的书面委托书。指定的订货人或收货人变更的,应即向甲方出具新的授权书,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 委托签约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经销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___________管理软件系列是_______________公司研制开发的专业服装管理软件,系统性能稳定可靠,功能齐全,在_______________行业中拥有广泛的用户。为进一步推广__________软件的应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授权甲方为________地区的__________软件经销商,软件版权为乙方所有,经销的产品及价格详见乙方的报价单,经销期限为壹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责任

  1.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电脑软、硬件销售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2.积极宣传推广__________软件,在本地区销售乙方产品,保护乙方的版权;

  3.配合乙方和客户沟通,及时反映当地的市场信息。

  乙方责任

  1.承担甲方客户的所有售后服务;

  2.支付甲方折扣按如下方式计算:

  介绍性质:软件销售额的____;

  负责接单:软件销售额的____;

  如客户要求甲方开具发票,则另支付软件销售额的____支付甲方;

  3.在销售和技术上给予甲方支持;

  4.如发现甲方有损害乙方名誉、版权等行为,乙方有权收回软件及代理权。

  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按客户付款比例支付甲方折扣。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经销合同 篇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____________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___________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经双方书面同意的____________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分别指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 经销权

  甲方给予乙方以________(商标)和______(专名)向_____________(地区)内客户总经销________(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管权

  1.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2.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4.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1.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____的折扣。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3.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经销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如下销售合同:

  第一条甲方产品的购买和经销

  1、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乙方同意从甲方采购葛根系列矿泉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供货价格(以下价格均是不含税价格,单位元)为:

  2、乙方年度销售计划销售计划月度分解如下:(单位:万元,金额不含税,以四舍五入法保留1位小数点)

  3、经销区域乙方在省市享有甲方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若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月度销售计划50%的月数累计达三个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缩小乙方独家经销区域。

  4、周转金制乙方约定周转金额度为:【经销商年度计划销售额÷分月计划月数x12】x8%(约定周转金最高额度为150万元,最低为0),即乙方保证每月周转金结算日在甲方的账户余额不低于万元(以四舍五入法取整数)。

  第二条付款及交货方式:

  1、双方同意:甲方在确认有关款项已有效及全部记入甲方银行帐户后,将依本合同及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仃单将乙方订购产品交付乙方。

  2、乙方自提,甲方协助乙方装车,装车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及时验收甲方货物,在相关收货单据上签收。

  第三条销售奖励

  1、乙方完成每个季度销售任务80%以上,返利总销售金额的5%,100%完成销售任务,返利总销售金额的8%(以上销售金额均为出厂不含税价格)。

  2、甲方把每个季度的返利必须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返还到乙方的帐户,作为货款用于发货。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和乙方订单的需求及时向乙方供应产品。

  2、甲方提供的产品是在通过相关部门合格检验后出厂的产品。

  3、在销售旺季,提前和乙方沟通确定生产量,保证供货及时,不影响乙方的正常销售。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做好合作区域内各终端或其他客户售点的开发。

  2、安排库存,及时与甲方沟通生产计划。

  3、货款必须按时进账,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六条保密条款

  1、乙方必须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乙方在经销产品期间所获知的甲方的一切商业资料、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2、上述条款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经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权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产品授权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

  二、销售区域:

  本公司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省 市地区总经销商。

  三、价格;

  其他品种按双方确认的产品单价附件执行。

  四、销量;

  1、乙方保证给合同有效期内确保销售量 。

  2、乙方首批预定量 ,预定货款总值 元。

  五、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甲方义务:

  1、向乙方出具总经销证书,维护乙方总经销权益,即不在本合同第二条约规定范围内另设经销商。

  2、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3、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和促销工作,提供必要市场指导。

  4、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5、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6、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工作及调换工作。

  7、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

  8、做好乙方广告费核报工作。

  七、甲方权利: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

  2、有审核乙方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利。

  3、有核定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利。

  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定、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利。

  八、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不得超越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销售,不得擅自在本合同销售区域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

  3、不得用其它厂商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4、提供地区营销方案,广告计划和广告报价清单,在甲方指导下,做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和程序提供核报广告支持所需的各项有关资料及广 告实样,具体条款按合同附件LG20xx-001执行。

  5、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

  6、开拓和发展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区域内销售网点,进入该地区甲方指定的主要市场,并实施管理,提供配套服务。

  7、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达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及经营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8、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九、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销售独占权发展和管理该区域分销商的权利。

  2、享有按"预定或清单"约定的要求供货的权利。

  3、享有按乙方实际付款进货总额 %的比例享受广告费用支持的权利。

  4、享有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相关资料的权利。

  十、退货和换货:

  1、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颜色、型号发错,均可向甲方退换。

  2、如乙方所退换货物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均由甲方承担往返运费。

  十一、交货与运输: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可提取所首批预定货物。

  2、甲方在受到乙方订货清单及所需货款后10天内及时供货给乙方。

  3、甲方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4、乙方可自己提货,但亦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且出具委托书给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条款,按合同附件LG20xx-002执行。

  5、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二、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后十天内,乙方应先向甲方缴付 万元信誉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必须将保证金及时反还。

  2、本合同签后三天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定货总额的20%作为订货定金,乙方提取订货时,订货金自动转为货款。

  3、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帐户。

  4上述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帐户日期。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之规定,双倍赔偿乙方信誉保证金。

  2、若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确保销售量,则按其确保销售未完成所占比例扣除部分荣誉保证金,但若甲方供货严重不足,造成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确保销售量,则不受此限制,同时甲方对乙方给予补偿:补偿金=(确保销售量中未完成指标的数量÷确保销售量)×2×销售保证金。

  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或第八条第8款之规定,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人民币 -----------万元整,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十四、若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必须调整时,双方可再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十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使二条第一款及第十二条第2款后自动生效,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定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

经销合同 篇6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山东东旭热能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山东博兴工业园(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经销商(简称经销商),经销商名称 ,其公司法定地址 。

  经销商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

  经销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1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经销商的职责

  经销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经销商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经销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经销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经销商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经销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经销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二选一)

  a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缴制造商 万元服务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前无息返还,(价格详见合同附页"省市经销商价格表")

  b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经销商首次订货 最低10套设备价格执行省市经销商价格表中的最高价格。

  1,协议签订后,可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由制造商培训。以及在制造商策划下的进行终端建设。

  2,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台。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经销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经销商向制造商订货时,须填写"加工定做合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山东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经销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1。在安装中不按安装手册中的要求违章操作的;2。所用的气源不合格和或现场条件恶劣的;3。经销商安装在用户的使用地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不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国家燃气用具检测中心标准要求的。

  5,经销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壹佰套,如经销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五十套设备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经销商在首次进货 天内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经销商返利

  经销商可享受返利销售优惠政策,年销售东旭系列燃气红外辐射采暖设备在50台以上100台以内(包括100台)可享受6%的返利 ,年销售在200台以内(包括贰佰台)可享受8%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内的(包括300台)可享受12%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上的可享受15%的返利。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东旭"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经销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经销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经销商凡是所做的产品宣传依据必须提供给制造商。12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经销商的作用

  经销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经销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经销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经销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经销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经销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经销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经销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经销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经销商

  经销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经销商,经销商应对该分包经销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经销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经销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经销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经销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经销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经销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经销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经销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经销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经销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经销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经销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山东博兴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经销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东旭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一级经销商价格表。

  3,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配件价格明细表和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经销商:

  签署地: 签署地:

  日 期: 日 期:

  代理人: 代理人:

经销合同 篇7

  甲 方: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乙 方: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传 真: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一致同意签署本协议:

  一、合同签订的必备条件

  乙方为自然人的在签订本合同之前须向甲方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三、代理级别及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市(县)区域的唯一代理经销商。

  四、产品代理及销售价格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每套产品共19包.其中日用11包(含炎症检测卡);夜用4包;护垫4包。首次进货 套。每套单价 元。

  (二)为保证市场稳步、健康发展,乙方应按区域代理级别交纳市场保证金元,一年后未违约的,甲方按乙方的进货价格返还产品,用于折算其交纳的保证金。

  (三)本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每套285元。乙方的终端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10%。乙方首次的订货数量按其代理级别进货。第二次订货需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交纳货款50%作为定金,甲方按乙方订货数量通知厂方生产,剩余货款的50%,款到三日内发货。如原材料价格调整,甲方获厂方书面通知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经销合同 篇8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某地(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X 商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某地(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X 商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X 商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X 商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X 商。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X 商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 X商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X 商,并向X 商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X 商: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X 商。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X商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X 商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卖方”名称等的

经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就广州市诺缦琦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生产之“XXX”品牌服饰经销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法律地位及保证

  1.1 甲方的法律地位

  甲方保证:甲方是有权销售“XXX”产品并授权乙方经营“XXX”产品专卖店的独立法人组织。 甲方保证:甲方为合法注册的“XXX”商标以及其它标志、商号及商誉的独占被许可人。

  1.2 乙方的法律地位

  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法律主体进行其活动。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乙方不是作为甲方的佣金代理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甲方不负担乙方经营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

  第二条:宗旨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通过甲方生产之“XXX”系列服饰专卖,从而规范市场,提高产品品味,扩大市场品牌效应,通过规模效益,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取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特许事项

  甲方特许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地域、期间内按本协议条款:

  1、出售和使用甲方制造的产品的权利。

  2、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合同附件,称作“XXX”品牌识别系统VI手册所规定的品牌形象的权利。

  3、在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下,在所授权区域内使用“XXX”名字/标志的权利(包括用于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路牌等媒体开展有利于提升“XXX”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第四条:独家经销期间与地域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在 地区按本协议约定独家经销“XXX”系列服饰的权利,特许期间为壹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

  3、乙方不得在特许期间或特许区域从事销售非甲方服饰类产品的活动。

  4、乙方若在非特许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且乙方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给予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和独家经销商销售额指标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圆整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全额或部分扣除保证金。

  2、乙方每季度销售额必须要完成以下分类的各项任务(按乙方从甲方的进货金额计算)。若有一个季度低于最低销售额,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若有两个季度达不到最低销售额(连续或间断均属此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十六条所有终止合同的手续后由甲方全额免息退回保证金。

  第六条:订货及提货细则

  甲方给予乙方每年四次订货,每次订货必须完成首批订货金额。乙方将客户所订购货物的明细(型号、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和费用的承担、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保险等)电传给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将乙方所购货物金额及交货时间回传给乙方确认。为确保交货时间无争议,双方应共同做好如下工作:

  1、交货时间一经协定,甲方务必准时,不得无故延后,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乙方订单将货物准备好后,即通知乙方提货,如因乙方迟迟不提货,超过 天以上,按订货金额的5‰加收保管费,如一个月内未提货,乙方按放弃部分的货款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委托他人提货,应出具运输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供甲方验证存档,货品装上车,由乙方委托承运人全权代表乙方签字后,即视数量、质量验收无误。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每一季订货完成以后要将首批订货金额的30%货款在3天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帐号上。乙方在接受甲方的订单确认单后叁天内将货款汇款至甲方(甲方银行帐号: ),甲方收到货款后按订单约定时间发货。

  第八条:价格、包装及质量验收

  1、乙方所订货品的价格均按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进行结算。正价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分销给加盟商;推广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分销给加盟商。附属货品(包、帽、鞋、袜等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分销给加盟商。

  2、甲方按实际订单要求提供包装。

  3、质量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货到乙方后,三天内无质量异议,即视为质量验收合格,若因质量异议,属甲方原因,甲方给予乙方在贰个月以内100%的调换等价值货品,属乙方人为原因,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 价格限制及方式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提高或降低,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专卖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应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适当地调节产品的价格。

  3、乙方可以分销给各分销商,但必须限制分销商只能特许专卖店的形式销售。乙方也可自身设立特许专卖店销售。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动态,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推陈出新,确保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甲方根据不同城市的订货明细,针对乙方的地区销售开发新产品。

  3、甲方有义务保证产品的质量;有义务保证产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现场专卖区域的营业员进行产品技术性能、款式特色、销售技巧的综合培训。

  5、甲方免费提供设计方案及整套专卖店所具备一切的形象,文字图片资料和产品摆场的形象定位。

  6、甲方依订单约定按时按量发货。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1、在指定地区享有“XXX”系列服饰专卖权。在与本协议无冲突的情况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在该城市尽力拓展客户。除专卖店销售的产品外,所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约束性合约由甲方代表签订,乙方协助办理,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消费者进行解释。

  2

  2、要指派专人负责,将每周《销售报表》及市场反馈及时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作出改进和应变措施。

  3、乙方如需将甲方之产品分销,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聘用分销代理人,乙方对分销代理人的行为负连带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如实地向甲方报告销售情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帐务检查、库存盘点、管理服务规范监督等等。对有损害品牌形象的网点,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后无明显改善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予以撤销该网点。

  5、保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6、在数量和质量上聘用足够的员工,并保证这些员工在仪表和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7、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8、对于供应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乙方对于客户(终端消费者或下级经销商)的投诉应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乙方必须在所管辖的省会城市或当地开一家形象店,要求是繁华的步行街(商场),面积在80㎡(50㎡)以上。

  第十二条:不允许竞争

  1、乙方不得在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内以任何名义或方式销售非“XXX”品牌的服饰类产品。

  2、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本条第1款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十三条:商业秘密

  13.1 乙方在其与甲方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

  13.2 乙方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须的信息除外。

  13.3 甲方保证他本人和下属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雇员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雇员离职以后)。

  13.4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乙方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间和解除、终止后均如此,不论任何解除、终止原因。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七日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该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并没有这样做,他将不能使用该条款免责。

  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时间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七日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特快专递信件通知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严重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特快专递形式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特快专递信函时立即生效,但并不妨碍守约方索赔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1严重违约是指: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一、三、四、五、八、十、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六条。

  1.2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主张的债务、扣押裁定、欠税、公司债务、银行帐号冻结、破产或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措施,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终止决定在发出特快专递终止信函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索取损害赔偿的权利。

  2、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项下本条上款任一条款,均视为普通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 元)的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协议终止时遗留问题的处理

  1、协议正常期满时,若双方续约,一个月内应在帐务上办理完费用结算等事宜;若双方无续约之意愿,一个月内应结清所有费用等事宜。

  2、本协议在执行期间,若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可参照协议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协议在正常执行中,若协议任何一方执意要终止协议,须经另一方同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切损失均由提出方负责。

  3、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协议,属于甲方品牌形象方面的各种广告宣传资料和证书应归还甲方,协议期间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协议生效、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1、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与乙方签字或盖章后,随即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执行。

  3、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后,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如与国家今后发布之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服从国家规定并做相应修改。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乙方名称: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020-XXXXXXXX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020-XXXXXXXX 传真号码: 签约地点: 广州市 签约地点: 广州市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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