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派>合同范本>销售合同>经销合同

经销合同

时间:2021-09-04 12:52:54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经销合同范文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销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销合同范文8篇

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权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产品授权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

  二、销售区域:

  本公司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省 市地区总经销商。

  三、价格;

  其他品种按双方确认的产品单价附件执行。

  四、销量;

  1、乙方保证给合同有效期内确保销售量 。

  2、乙方首批预定量 ,预定货款总值 元。

  五、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甲方义务:

  1、向乙方出具总经销证书,维护乙方总经销权益,即不在本合同第二条约规定范围内另设经销商。

  2、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3、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和促销工作,提供必要市场指导。

  4、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5、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6、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工作及调换工作。

  7、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

  8、做好乙方广告费核报工作。

  七、甲方权利: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

  2、有审核乙方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利。

  3、有核定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利。

  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定、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利。

  八、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不得超越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销售,不得擅自在本合同销售区域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

  3、不得用其它厂商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4、提供地区营销方案,广告计划和广告报价清单,在甲方指导下,做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和程序提供核报广告支持所需的各项有关资料及广 告实样,具体条款按合同附件LG20xx-001执行。

  5、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

  6、开拓和发展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区域内销售网点,进入该地区甲方指定的主要市场,并实施管理,提供配套服务。

  7、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达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及经营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8、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九、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销售独占权发展和管理该区域分销商的权利。

  2、享有按"预定或清单"约定的要求供货的权利。

  3、享有按乙方实际付款进货总额 %的比例享受广告费用支持的权利。

  4、享有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相关资料的权利。

  十、退货和换货:

  1、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颜色、型号发错,均可向甲方退换。

  2、如乙方所退换货物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均由甲方承担往返运费。

  十一、交货与运输: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可提取所首批预定货物。

  2、甲方在受到乙方订货清单及所需货款后10天内及时供货给乙方。

  3、甲方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4、乙方可自己提货,但亦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且出具委托书给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条款,按合同附件LG20xx-002执行。

  5、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二、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后十天内,乙方应先向甲方缴付 万元信誉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必须将保证金及时反还。

  2、本合同签后三天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定货总额的20%作为订货定金,乙方提取订货时,订货金自动转为货款。

  3、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帐户。

  4上述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帐户日期。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之规定,双倍赔偿乙方信誉保证金。

  2、若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确保销售量,则按其确保销售未完成所占比例扣除部分荣誉保证金,但若甲方供货严重不足,造成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确保销售量,则不受此限制,同时甲方对乙方给予补偿:补偿金=(确保销售量中未完成指标的数量÷确保销售量)×2×销售保证金。

  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或第八条第8款之规定,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人民币 -----------万元整,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十四、若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必须调整时,双方可再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十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使二条第一款及第十二条第2款后自动生效,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定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

经销合同 篇2

  甲方(厂家):

  乙方(经销商):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授予乙方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区域、产品范围内的经销权,甲方承诺除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否则将不在此范围内另设经销商:

  1、经销期限:日至

  2、经销区域:省地区(市/区/县)。

  1、商超;

  2、流通;

  3、特通;

  4、全渠道)渠道经销商。(注:跨区域的KA、A类连锁系统须由甲方指定方可操作)

  4、经销产品:甲方产品。

  第三条经销产品的品项、规格、包装及价格(详见附件):

  第四条产品质量及储存条件:

  1、质量标准:甲方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将依据规定标注于产品包装之上,法定标准未规定的指标,参考技术部质量标准)。

  2、储存条件:乙方必须将食品产品储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照射、温度在5℃至25℃之间的仓库。

  3、保质期天数:在甲方规定的条件下储存,保质期以食品产品标定的保质期天数为准。

  第五条产品的供应及运输:

  1、要货通知:乙方的要货通知应以符合甲方确定的订货单形式提出,甲方发货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乙方发出的订货单需标明申请发货时间,未予标明的,视为下达订货单的十五日内为发货时间;如要货计划发生变更的,一般需在发货日前三日内提出,但计划变更额在计划总额5%以内的,需在发货前12小时内提出。

  2、要货数量:在汽车送货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乙方应整车要货,数量以运输车辆的载货量为准;在铁路发货情况下,乙方应以集装箱为单位要货。货物交货方式为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车板交货即视为交付,第一承运人签署的接收文件,视为乙方已接收,货物交付的品项及数量,以第一承运人签署的接收的品项及数量为准。

  3、乙方订单汇款,乙方汇款人应为乙方单位主体或乙方法定代表人,如乙方委托他人汇款,则应向甲方出具委托汇款手续,否则甲方可不予认可。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实际执行标准见产品包装标识)。

  4、货物由甲方办理运输托运的方式,甲方负责厂内装车费用,运输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货物到乙方仓库的装卸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乙方因货急或其他原因上门自提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货物质量在乙方仓库验收,乙方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私自处理,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6、货物如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乙方向责任方提出主张,也可由乙方授权甲方向责任方提出主张。

  第六条合同期内乙方应完成的销量任务及奖励方案:乙方在完成或超额完成附件规定的销售任务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奖励,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奖励方案按季度、年度支付奖励金额(具体奖励方案由甲方另行确定)。若乙方未能按季度、年度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承诺。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各种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卫生合格证,并留复印件给乙方存档。

  2、甲方保证食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在保质期内出现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在经甲方确认后,包退包换,并承担退换费用。

  3、甲方不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乙方主管或下属之商超卖场生退货的,因产品自身质量导致的,由甲方承担;其他原因导致的,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食品产品的供应价格及建议乙方销售价格并保证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改变包装形式。

  6、乙方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从事经销活动,并对其下属批发商、渠道商进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其他经销商的权益;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下属批发商、渠道商有超越合同区域的冲窜货销售行为,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5000———30000元的处罚,如已严重影响其它区域及市场销售秩序或其他经销商权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所有市场的政策支持并终止经销合同。

  7、乙方不得低于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销售食品产品,如因此造成市场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甲方的销售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管理市场,支持乙方销售。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各种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留复印件给甲方存档;如因国家政策或行政管理而更新上述证照的,需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证照资料。

  2、货款一般实行款到发货制度,如乙方须赊销的,根据甲方对信用额度审批权限的规定,需由甲方总经理签批赊销信用额度的,经甲方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货,需由甲方分管总监审批的,由甲方分管总监签批后方可发货,赊销总量不得超过信用期及信用额度范围。

  3、乙方应办齐一切当地销售的合法手续,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5、乙方要确保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任务量。

  6、乙方销售食品产品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

  7、乙方必须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乙方重点供货客户名单,销量及存货情况等内容的销售报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食品产品销售业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9、及时、有效支付货款义务: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之前通过转帐、电汇或其它方式及时、有效地将货款支付给甲方,货款以甲方经销价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足额支付货款或乙方未履行合同内的其它责任或义务,即构成违约,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义务,甲方有权按乙方欠款总值向乙方收取每日万分之五滞纳违约金,并有权停止按已确认的定货通知发货。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未履行其在合同规定内的发货义务,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拒绝购买甲方食品产品,并按应发货值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终止合同。

  5、乙方绝不销售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产品相同或近似的假冒、仿冒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良好的售后服务,如因售后服务没到位所造成的市场问题,损害品牌形象、公司信誉的,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条保密: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所拥有的权利向任何其它单位透露,如发现乙方不能遵守此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需要向乙方提供证明材料。

  2、乙方应对其在经销过程中得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60天内无法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仲裁地(厂址所在地)。仲裁或法院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月日,合同自双方公司盖章及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形式以确定,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由双方以书面协议作出,附于本合同后作为补充协议。

  4、乙方理解并同意,只有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书面授权的代表有权签订约束甲方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未有上述手续者,其签署的任何文件不得约束甲方。

  5、乙方不得向甲方销售人员提供借款、借车、借物等支持。乙方违反此规定,导致发生损失、事故等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6、甲方给予乙方的各种市场活动政策必须是书面的,并经甲方公司总经理级别领导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于超出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销产品范围的任何产品,甲方有权另设经销商。基于双方合作良好及对甲方产品的市场开发达成共识且乙方同意追加本合同销售任务,乙方可享有优先经销权。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三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经销合同 篇3

  经销合同

  供方:

  需方:

  为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明确权利及责任,本着互惠互利,供求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生产的PVC—U、HDPE、PP—R塑料管的推广、销售等有关事宜,双方自愿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作为甲方在镇江市区域经销“__”牌PE双壁波纹管、实壁管、PVC双壁波纹管、加筋管塑料管系列产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xx月28日止,乙方应完成销售额600万元以上(以甲方回收资金为基准)。自签订合同时起连续5个月完不成合同销量的3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此区域的经销权或另设经销商。若在合同期内乙方完成指标的,则20xx年经销权优先,销售指标及合同条款另行协商,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经销商。

  二、合同期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经销甲方“金鹏”牌双壁波纹管、实壁管、PVC双壁波纹管、加筋管产品,若超区域销售需告知甲方许可。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区域销售,未经双方许可即认定是为窜货,由窜货方承担单车3000元/车、挂车5000元/车的处罚。

  发(退)货:乙方进货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并将要货清单(盖章)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要货清单(盖章)传真后(除乙方货款未到帐及甲方企业不可抗拒力外。)须及时给乙方供货。若供货困难应提前与乙方说明事由,协商供货。甲方货物到乙方后,现场验收、清点、签收,如因甲方问题(质量、开错单、装车等)可以退货(甲方承担运输、损坏和装卸等费用),如因乙方问题(卸货损坏、报错单等)自行解决,不予退货或承担相关退货费用(运输费、货款15%的损失费)。

  价格:

  按照公司出厂价格执行,附价格表。如遇价格调整,甲方提前七日以电话或传真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五、货款确认方式:每月25日为一个月截止日,甲方内勤及各区域业务员在26—28日将对账单交到乙方进行对账,每月30—31日前由乙方签字确认,由业务员带确认单(签字后原件)送达或快递到甲方销售部专人收取,由销售部统一封存,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一份。超过以上期限,乙方尚未签字确认上月货款的,一律打款发货。

  六、货款支付约定:原则上要求所有货款以现金结算,现金货款一律要求乙方打到甲方账户或指定卡上(在合同上附甲方账户和指定卡号),打到指定卡上的货款请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便于查实和下账。

  七、货款回笼日期及结算:付款日期为每月26日至次月5日。超出以上期限的,尚未回款或未回清的,实行打款发货或停止发货直至付清上月货款。如超过一个月尚未回清的,按1。5%月息支付给甲方。

  甲方给乙方结算方式按月结方式执行。原则上以现金结算。如付承兑汇票,按1。5%贴息给甲方。

  八、返利政策:

  1、为便于双方结算和账务统计,20xx年一律实行年返,不计月返,完成任务的全返,完不成任务的减半返利。

  完成任务返点如下:PE双壁波纹管、实壁管、PVC双壁波纹管、加筋管按2%返点。

  九、运输方式和补贴:

  汽车运输。甲方给予乙方按每车货物货值4%补贴。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两地卸货15公里以内,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外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广德至镇江运费为1113元。

  十、发票开具要求:

  严格按照财务规范开具发票,凡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发票,甲方不予开票。

  十一、订单管理:

  特殊订单由双方协商并出具书面文字或出具相关承诺书,生产前预付货款30%的订金,每次发货前付清本次货款,30%订金抵冲最后一次货款。

  十二、镇江市销售网络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工作及宣传广告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

  十三、对争议问题的处理方式:

  因执行合同所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应以法律解决。发生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四、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8日起至20xx年xx月28日所有货款付清时终止。

  3、本合同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代表)同意对该合同所涉及到的欠款以私人名下资产作全额担保。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相关附件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__单位名称(章):__

  单位地址: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单位地址:镇江市铭基商贸城B1区27室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_电话:_

  传真:_传真: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

  帐号:_帐号:

  税号_税号:

经销合同 篇4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山东东旭热能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山东博兴工业园(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经销商(简称经销商),经销商名称 ,其公司法定地址 。

  经销商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

  经销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1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经销商的职责

  经销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经销商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经销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经销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经销商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经销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经销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二选一)

  a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缴制造商 万元服务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前无息返还,(价格详见合同附页"省市经销商价格表")

  b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经销商首次订货 最低10套设备价格执行省市经销商价格表中的最高价格。

  1,协议签订后,可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由制造商培训。以及在制造商策划下的进行终端建设。

  2,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台。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经销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经销商向制造商订货时,须填写"加工定做合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山东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经销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1。在安装中不按安装手册中的要求违章操作的;2。所用的气源不合格和或现场条件恶劣的;3。经销商安装在用户的使用地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不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国家燃气用具检测中心标准要求的。

  5,经销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壹佰套,如经销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五十套设备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经销商在首次进货 天内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经销商返利

  经销商可享受返利销售优惠政策,年销售东旭系列燃气红外辐射采暖设备在50台以上100台以内(包括100台)可享受6%的返利 ,年销售在200台以内(包括贰佰台)可享受8%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内的(包括300台)可享受12%的返利,年销售在300台以上的可享受15%的返利。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东旭"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经销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经销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经销商凡是所做的产品宣传依据必须提供给制造商。12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经销商的作用

  经销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经销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经销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经销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经销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经销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经销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经销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经销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经销商

  经销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经销商,经销商应对该分包经销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经销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经销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经销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经销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经销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经销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经销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经销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经销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经销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经销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经销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山东博兴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经销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东旭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一级经销商价格表。

  3,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配件价格明细表和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经销商:

  签署地: 签署地:

  日 期: 日 期:

  代理人: 代理人:

经销合同 篇5

  供方:徐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开源综合楼6楼

  需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徐

  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供方”)和(以下称为“ 需方” )就有关“蒙牛”牌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合作规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讲诚信,认可供方的企业文化及营销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销售范围为(以下简称“区域”),经营产品: ,需方不得越区销售,供方有权对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间内没有违反供方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且销售情况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满后,需方可依据供方相关此区域经营管理规定享有优先经营权利。否则,供方有权取消需方在此区域经销权。

  3.供方为了确所销售产品在各区域内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场年销售额10%的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后,经供方确认需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前提下,供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需方。

  4.需方应按照规定条款和条件,在区域内销售供方在当地推出蒙牛牌常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独立的财务资金、办公场所、电脑等能够满足与供方进行网络办公和信息传输,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并配有独立仓库和专职业务及配送车辆进行供方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并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场经营标准进行合同规定区域内市场经营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供方事前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或参与本合同购销产品相同、相类似的产品或供方认为与供方产品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的制造、生产、销售或广告宣传活动。 二.需方义务:需方同意并向供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时候均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和条件,严格按照供方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内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时候均抓住区域内一切可能的销售机会直接将供方的所有产品以上,铺货率依据供方确定的各品项达成标准执行;商超门店产品铺市率100%,铺货率达成供方标准,如未达到公司铺市要求,公司有权对需方按供方下发给需方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或取消其经销资格。

  2、 需方有协助各级巡查对市场检查的义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项目的准备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产品的计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项经营方针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项推进计划做要货计划、提货、在终端铺市、铺货。供方有权变更供应产品的品种,且供方可随时终止销售任何一样产品或一个类别的产品。

  6、 供方将产品发运到交货地点后,从运输车厢体开厢时刻起产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给需方。此前已经形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或向承运人追偿,此后形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应商的身份与各店进行供货合同的谈判,签订;

  2)各卖场的月扣、年扣、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合同内的DM单及海报费、转场费、续签合同费及赞助费,新签合同新品进场费等合同内签订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3) 需方要保证配送的及时,约定收到订单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

  4) 需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用于供方产品的运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但贴现息由需方承担;

  5) 需方未经供方同意不得给任何终端客户停止供货,供方可支持需方货款回收、合同谈判工作而进行的停货,但停货时间不能超过7天;

  三、关于价格:(见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后确定价格给需方供货,并将价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设定的价格体系给予终端客户供货;

  3、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4、供方如因行业或其它原因造成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关于发票:

  供方根据需方当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货金额给需方提供发票(单价按当月的开票价计算) 五、关于要货、发货及预付帐款:需方可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按供方财务的规定支付款项,在款项到帐后安排货源,欠款的一律不予发货。

  1、具体要货及付款制度:

  为保证要货计划的准确性、到货的及时性及产品日期的新鲜度,需方必须按供方的规定每月按时提报销量计划,定时下要货定单,并提前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账户,具体如下:

  (1)需方依据供方要货计划管理规定,依据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务量结合当月市场需求按照供方正规要货计划表格式提报下月销量计划,并由供方区域负责人与需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传真到供方办公室,每晚报一天给予需方100元的处罚,从需方货款中扣除,不报要货计划供方将按照年初签定的销售合同量结合当月营销计划给予分配各单品量,需方无条件按分配量拉货,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兑现考核,在货款中扣除。

  (2)需方必须按照每月所报的要货计划按供方财务规定打预付款,事先打货款到供方帐户再下达要货定单,否则计为无效定单,不予发货。所有产品需方必须按照上、中、下旬计划数量进行定单要货,百利包、利乐枕上、中、下旬计划量必须在当旬全部下达定单(旬度上、下浮动5%),利乐包产品可按月计划下达定单(月度上下浮动5%),否则按附件四执行。具体打款要货流程如下:

  a)、打预付款要求:需方在提报要货表的同时按照每次要货表上的产品金额打预付款并电话通知供方的出纳,预付款按旬汇给供货(每旬最后一日打次旬预付款),特殊情况提前与供方负责人沟通,否则每晚一天给予需方200元的处罚;

  b)、供方依据需方帐户内预付款金额回复可提货量,如欠款或预付款金额不足下单量货款,供方有权停止向需方供货;

  c)、如因预付款原因导致需方无货配送给终端网点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库存:

  1、畅销品项保证足够存货,周销货量的1.5倍作为安全库存;

  2、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把产品销出。产品在需方库内造成的临期、过保质期及货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的储存货品的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供方规定的标准,承担因储存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产品损失及消费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需方库存商品出现任何丢失损坏责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担; 七、协助推广:

  1、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在终端网点张贴和派发广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规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销售目标向区域内批发商/终端网点出售产品。

  3、在需方的.经营场所内展销和陈列产品。

  4、需方有义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投入,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协助供方扩大和推广市场。

  5、供方将为需方提供用以树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标牌/门面/汽车的装饰设计及喷涂等服务,需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供方取得当地有关政府支持及相关批准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义务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报表,并保证真实准确。需方必须于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进销存报表,报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据市场经营及公司策略为需求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3、需方必须按市场发展需求配置硬件设施,5-7个乡镇配置一部车,100-150个网点配置一名业务人员,办公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万,30平方米以上;200万以上50平方米),仓库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100平方米,月销售额在100-200万,200平方米;月销售200万以上,400平方米),办公设备(电脑至少一台、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

  九、形象建设:

  1、需方要主动积极地在自己所负责区域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需方要积极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项相关要求,同步推进渠道建设及品牌建设工作。

  3、需方在所负责的区域内,必须打造一个形象乡镇,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形象店或旗舰店。

  4、需方必须严格执行供方统一的行销活动方案。

  十、双方责任:

  1、 供方及时供货并保证商品质量。

  2、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积极主动配合商品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

  3、 需方自行负责所供货门店对帐及结款事宜。

  4、 需方有义务配合供方协调与各卖场的关系。

  5、 需方与配送范围内各售点签订的任何协议,供方不承担责任(有供方书面授权门店除外)。

  6、 供方将尽全力满足需方对产品的订购需求,但如因缺货、需方超出计划量要货、商业纠纷、法律纠纷、政府的行动或约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导致交货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损失生意或损失利润,供方不承担责任,但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

  十一、 双方的承诺、保证和声明: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附带产地检测报告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资料、证件和证书要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这些证件、证书的合法、有效、真实性。需方承诺将赔偿供方由于需方违反本条例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二、 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需方对供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2、供需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需方不得以供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供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及是否给供方造成相关损失,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追究相应赔偿。 十三、违约处罚:

  1、 如需方不能实现24小时内配送制(供方断货情况除外),每有一次负激励100元/店,每晚一天追加100元。

  2、 如因需方资金问题造成市场断货,每有一次负激励200元,三次以上调整经销区域。

  3、 如因供方断货给需方带来产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责任。

  4、 如需方未按时准确的提供进销存报表,每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如虚报、假报进销存报表每次负激励300元,本月促销活动不予报销。

  5、 以上相应考核在货款或保证金内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转让经销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供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扣除保证金。

  2、适用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十五、 关于合同终止:

  1、如发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终止合同。 (1)、如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2)、如需方停业清盘、而这种清盘并不是为了合并或改组而自动进行的清盘、或需方做出任何破产行为或和其债权人了结债务、或破产财产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获委派处理需方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由于债务的缘故而要进行的类似行动。

  (3)、如需方或需方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已归任何机构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这些机构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购买或销售其他来源的蒙牛产品。

  (5)、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或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该项权利终止本合同时,需方必须于书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内清还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偿后,向供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十六、双方的关系:供方不对需方或需方的雇员的行为、违约负责。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合同双方的合伙关系,或把需方任命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协议约束。需方没有权力以供方名义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并要供方负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试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他约定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副本执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月日

  需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年月日

经销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市的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三、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首批订购_________套_________产品,甲方授权乙方成为本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____个月内,实现最少销售_________套_________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消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于_________套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按进货总量的____%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_____%年终返利。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发布时刊登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在独家经销商所在区域,双方合作共同开展有实效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厂家分担本区域广告费的___%,但最高不超过乙方销售额的____%,并对独家总经销商提供统一授权牌匾,产品演示图板,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2、乙方有义务随时将本区域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甲方保留对产品技术规格,市场价格的调整权,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新价格生效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对非人为损坏和非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对乙方终端用户实行____个月包换,______年免费保修,终身服务的售后服务。

  5、甲方应向乙方配套提供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宣传品,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支持,销售培训,经验交流等服务。

  6、甲方有义务保证充足的产品供应,在产品供应紧张时期,优先供应给乙方。

  七、价格、运输与付款方式:

  1、甲方供货价格见《订货合同单》。

  2、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须提前_____个工作日向甲方签訂产品订购单。

  3、每批订单数量为_________套以上者,由甲方通过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免费发货,到站乙方自提,其它运输要求由乙方支付运费。每批发货数量在_________套以下者,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严格执行“款到发货,现款现货”的原则,甲方收到货款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发出产品给乙方。

  八、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约日期起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订购首批资格授权产品,且全额货款到帐后,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到时自动失效。

  九、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执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十、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同意通过_________市司法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经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 理销售(设备名称)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设备名称)。

  2.商标:“”

  3.区域: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设备名称)。

  2. 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____市五万元、市级____市叁万元、县级____市贰万元整。合同期 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 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 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 自在非代____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设备名称),并维护好“”品牌的良好声誉。

  7. 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 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台。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 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 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 展览:在 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 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 价格

  1. 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 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保修________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

  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

  第三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 台的基本销售量。方x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成为甲方的经销商,开拓_____系列产品的市场,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销的授权

  甲方兹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经销商,经销甲方的__________系列产品。

  试合作期______个月,在此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开发市场,产品铺市场率达到______%,即a类终端场_____家。b类终端场_____家。c类终端场_____家。

  乙方每月向甲方付(汇)款应当超过_____万元,并且承诺每过一个月付(汇)款增长____%,到期自动转为正式总经销商,从此甲方不得直接供货给该地区其他单位或个人。 乙方首次现款提货最少达____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的营业执照应符合甲方要求,并保证其在经营活动中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

  3.乙方保证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存在的任何责任及连带关系。

  第三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规范市场体系管理, 提供技术支持及非保密技术支持文件。

  2.甲方有义务提供对乙方销售负责人员产品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

  3.有计划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推广并事先通知乙方予以配合。

  4.监督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是否正确执行。

  5.甲方负责“罗曼特”系列产品的质量,并接受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检测和监督。

  乙方:

  1.乙方必须充分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及市场销售能力,促进甲方产品的顺利销售,按要求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2.乙方有保护甲方的产品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产品机密。

  3.乙方应维护提高甲方商业信誉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或以任何言论抵毁甲方之产品。

  4.为顾客提供售前、售后等相关服务。

  5.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调整产品市场定位及策略。

  6.配合甲方新产品上市和产品推广计划,安排促销活动。

  7.积极配合甲方驻地业务人员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越__________地区进行任何形式的“罗曼特”系列产品的销售活动,不得以低于甲方规定的销售价销售,否则甲方将该行为视同违约行为,并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区域销售规范

  规范市场,确保各地经销商之权益。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对产品实施监控,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经销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及所签订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第六条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货的经销价为:见附件。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售价范围内向顾客售卖商品。

  3.甲方将保留对产品销售价格调整的权利,若价格调整,甲方将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后,在统一时间内实施价格调整。

  第七条货款的结算及产品退换

  付款方式:

  1.乙方每次向甲方购货,必须提前三日向甲方下订单,并一次性结清当次货款。

  2.办理银行汇票,可将银行汇票的复印件当天传真到甲方,再用邮局特快专递(ems)邮寄到甲方财务部。

  3.办理银行电汇。

  4.办理实时汇款(信用卡)。

  产品退换之规定:

  乙方如发现有由甲方责任造成包装出现破、漏及相关质量存在问题,或者因运输受损的产品,必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退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退换,运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单方私自退货的,甲方不予接收,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送货方式

  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送货服务,如要求甲方送货,需另付送货款。

  第九条税务责任

  乙方在从事“罗曼特”系列产品的经销活动中所产生的税金及据本协议所获得收益而应缴纳的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其他责任

  1.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名义,代表甲方签署任何声明、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营运细则做出适度调整,乙方同 意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违约责任:甲方:甲方绕过正式的总经销商,直接供货给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地区其他单位或个人,按货值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

  1.低价冲货:依据甲方__________号价格表,乙方任何时候(包括双方终止合同后)不按价目表上的相应价格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若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需要低于经销价销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按本合同“产品退换之规定”办理退货。

  2.未达指标: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每一条规定的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总经销资格。

  第十一条协议的解除或延续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2.如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应与甲方结清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 一切债权债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3.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或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再从事任何本协议项下的活动。

  4.对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乙方可于协议期满前三十天提出申请,或甲方在本协议期满前向其发出邀请。乙方接受邀请后,可按通知办理续约手续。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达成共识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部门提请起诉。

  第十三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有一份附件:产品价格表

  第十四条其他

  甲方对乙方的支持约定

  1.乙方在经销协议期限内,要求必须达到__________万元的销售额(按款到账户计算)。如回款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未达到_______万元(按款到账户计算),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终止本协议。如乙方年销售额超过_____万元,甲方以年终返利的形式给予乙方______%的产品或现金作为奖励(现金或产品的兑现权利由甲方决定)。如乙方全年销售额(按款到账户计算)超过______万元,甲方将追加新的奖项(甲方保留公开奖励额度)。

  2.乙方必须确保执行甲方规定的价格、区域、政策方针等,如果乙方不遵守以上约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取消所有返利。

  3.甲方业务人员有权参与销售业务管理、跟踪、监督乙方对甲方产品销售、回款、库存等到一切有关数据统计管理工作。

  双方关系: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拟定条款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经销合同范文8篇】相关文章:

1.经销合同范文7篇

2.经销合同范文10篇

3.经销合同范文9篇

4.经销合同范文5篇

5.经销合同范文五篇

6.经销合同范文八篇

7.经销合同范文九篇

8.代理经销合同

9.配件经销合同

上一篇:供销合同 下一篇:加盟经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