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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12 18:50:2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推荐】局年度工作计划四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是时候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局年度工作计划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局年度工作计划四篇

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1

  1、理顺思路,调整方向,深入推进统计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坚定不移地落实企业联网直报,巩固“四大工程”建设成果,提升统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扎实学习新的统计方法制度,努力构建与顶层设计相适应的统计指标考核体系,分析区域内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反映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质量效益、资源环境、科技创新和民生状况。

  2、资源共享,联合发力,部门联动抓好名录库建设。加强协调,充分利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企业信息资源与我局自有资源,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全面更新,对联网直报单位进行重点核实和比对,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应统尽统。

  3、精心部署,摸清家底,全面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20xx年将全面开展三农普和各项统计调查,查清全区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农村人口总量、结构、素质的最新变化,统筹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关系,为区委、区政府认识区域经济、把握经济形势、制定宏观政策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资料。

  4、完善服务,创新手段,准确搭建数据发布平台。20xx年我局将着重研究数据发布共享机制,力求搭建统计数据发布专属平台,创新数据阅览方式,加大数据发布频率,将传统的纸介质数据报送办法变更为专属平台发布和电子化阅览,将重要经济指标的预计、上报和反馈情况第一时间公布在专属平台供领导审阅,确保领导能够随时掌握重要经济指标的动态运行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制定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数字依据。

  5、锤炼队伍,依法行政,继续巩固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办法,并扎实开展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提升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加大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统计制度执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等巡查力度。20xx年我局将随机抽取xx家以上“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统计数据是否合法,统计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统计数据上报途径是否规范。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坚决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建立健全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机制。

  6、加强教育,强化宣传,开创统计学教新模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统计员的整体素质,以树立“积极向上、爱岗敬业、业精技强”的统计人形象。xxxx年xx考试,20xx年我局拟开创新的统计教育培训模式,将原来的xxx,弥补统计员业务学习的制度空白,减轻学习压力,引导统计员轻松学、自愿学,确保统计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确保企业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2

  XX年,我区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坚持“生态立区”战略,大力实施环境保护提升工程,努力推进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XX年工作总结

  一、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环评调压阀作用,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和“两高一资”项目的准入,从源头控制污染,为辖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一年来,预审批、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70余个,对1个项目实行了环评否决;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安庆大旺食品和阿尔博水泥公司完成报告评估和验收,五宁化工和向科公司正在开展报告评估工作。

  二、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出动执法 800 多人次,检查企业410家次,立案查处 2家企业;积极部署安排秸杆禁烧工作,制定秸杆禁烧督查工作方案,环保、农业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禁烧期间,抽调两台执法车辆,在各乡镇街道不间断巡查执法,有效遏制了秸杆焚烧现象;积极做好大气降水采样工作,做到了逢雨必采,全年共收集有效雨水样品63个;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信访投诉,今年以来共受理批办件、信访件、12369专线投诉275 件,办结275件,办结率达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建成投运五横乡120吨/日和杨桥镇250吨/日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预计XX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4吨,氨氮1.5吨。

  四、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强化。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申报各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6个,争取省、市环保专项资金60万元;XX区被省环保厅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区;罗岭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杨桥镇余墩村、龙山社区、溪安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五横乡作为全省生态创建先进典型推荐到环保部;组织杨桥镇、罗岭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大龙山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

  五、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架构基本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强化环保监察管理。印发《XX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建设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基本构建。

  六、环保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向各类媒体报送稿件40余篇;制作创模横幅80条;围绕“6.5”世界环境日,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宣传活动,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发放宣传手册、环保小知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书籍10000余份。

  七、环保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参加省、市各类培训达40余人次。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XX年工作重点

  XX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国家级生态区创建为抓手,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全面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保护我区生态环境,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编制“十三五”环保专项规划,谋划好我区环保项目。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尝试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力促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以污染减排为主线,推进环保倒逼转型。完成省市下达我区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一是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推行环境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抓好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以污染减排倒逼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二是以减排工程项目为龙头,积极谋划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加大减排任务落实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三是重点加强已建成减排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水泥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效率。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加快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整改;对重大项目坚持提前介入,以防范环境污染和风险为重点,以服务经济为核心,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监测等环节实行全方位服务。

  三、强化污染全防全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持续抓好水污染治理,以食品制造企业为重点开展污染治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全力配合市政府推进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杨桥镇、白泽湖农村环境治理,促进石塘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聚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围绕扬尘污染、露天烧烤、垃圾和秸秆焚烧整治等,从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加快设施建设、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入手,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狠抓环保执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环保法》贯彻宣传力度,严格执法,以重拳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深入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用好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采取分类施策、因企施策的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健全案件移交和联合办案机制,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提升执法水平。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坚决做到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切实达到“查处一个、震摄一方”的效果。二是加强环境应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督促重点风险源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加强部门联动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开展辐射环境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五、加强协调对接,积极争取环保大项目。围绕宜游宜秀和美好乡村建设,积极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千方百计做好环保方面的政策、项目、资金对接工作,谋划好环保“十三五”规划,力争将五横乡、罗岭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菜子湖、破罡湖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杨桥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大桥开发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北部新城、杨桥镇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生态红线区域修复保护工程;杨桥镇、罗岭镇农业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引江济淮(巢)水源地保护工程;白泽湖区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等十大工程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以大项目促进我去生态区建设和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完善公共参与机制。以《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为核心,充分调动环保志愿者的参与热情,推动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好“六五”世界环境日为主题的系列环保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绿色环保价值观,引导各类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环保义务,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七、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抓好环保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廉政教育这个重点,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密切关注环保领域热点问题,坚守主阵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不断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创新务实、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是绍兴检验检疫局局党组提出的“依法治局年”,为深入推进法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根据浙江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法制工作计划的通知》(检法函〔20xx〕4号)和《绍兴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绍检综〔20xx〕37号)精神,结合绍兴检验检疫局法制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实现检验检疫各项工作法治化为目标,紧紧围绕改革重点,建设完备的规范性文件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塑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的法治质检新形象。

  二、任务内容

  (一)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涉及绍兴局的法定职能权限进行汇总整理、系统归类,在4月底前初步完成梳理、清理工作,根据省局进度核对确认后在绍兴局网站予以公布。通过编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权、落实职责,树立“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修订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在外网公开。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执法依据“立、改、废”的清理,以确保检验检疫执法依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重点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在全面清理基础上,统一进行修订和废止。开展规范性文件执行监督检查,结合年度业务督查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执行监督反馈与改进机制。

  (三)深化审批改革规范行政许可。主动承接省局下放的各类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制定统一的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和各类许可事项作业指导书、流程图,在局网站主动公开;遵循高效便民的原则,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和发证,实施办理时限承诺,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四)积极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绍兴检验检疫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积极探索重大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

  (五)组织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在出口商品领域,将双边协议国家出口商品(非洲为主)较为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区域,集中打击涉及玩具、日用消费品、小家电等重点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出口食品、农产品掺杂使假、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行为。在进口商品领域,重点加强对进口消费品、食品等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商品的监督管理和打假维权。

  (六)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做好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维护,及时采集失信信息,行政处罚和不合格批次采集率达到100%。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在检验监管工作中的利用率,让诚信度高、质量管理完善的企业享受便利的通关放行模式。积极参与横向联合,主动融入地方信用平台建设,促进企业信用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七)进一步完善12365热线建设。加强12365热线的各类宣传,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渠道,鼓励消费者通过12365热线电话等渠道反映不合格产品质量信息,举报质量违法行为。落实专人负责12365热线,保持12365热线24小时开通,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各类接受的投诉举报,解答检验检疫业务咨询。

  (八)强化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制定20xx年度业务督察计划,落实省局业务督查内容并结合我局实际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督察反馈及工作改进机制,及时总结分析业务督察发现的制度障碍和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整治建议,有效防范苗头性问题转化成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的风险。

  (九)大力开展对内普法学习培训。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各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履职尽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全局性法律知识学习讲座,贯彻落实各部门每月一次的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法制度,提高全局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十)积极开展对外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检验检疫法律知识,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认可日、世界艾滋病日、“质量月”、“12.4” 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十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和法律支持的`作用。根据省局部署开展公职律师申报,培养检验检疫系统内的法律顾问。

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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