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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境外工作协议书

时间:2020-12-30 09:23:0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赴境外工作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赴境外工作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赴境外工作协议书

赴境外工作协议书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科学的电网安全观,落实“三个百分之百”要求,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反事故斗争常态机制,强化事故防范措施落实,防止输配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防止人身伤亡,防止重大设备事故,提高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水平。全面落实各级互保责任确保全公司“六不发生,三控制”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

  一、安全互保标准

  (1)供电所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即每两人之间结成互保对象,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

  (2)结成互保对子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能力互补(如师傅与徒弟、技术水平高的人与技术水平低的人、老工人与新工人搭配等)。

  ②性格互补(如粗心人与细心人、脾气急躁的人与谨慎人搭配等)。 ③与岗位作业内容密切联系。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4)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认真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5)工作中互保对象之间要对对方的安全负责,做到四个互相: ①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②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③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互相检查,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④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不发生各类事故。

  (6)供电所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互保。互保的主要内容有:

  ①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

  时,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②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③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二、安全互保责任具体明确的要求

  作为从事电力行业的一名员工,要深刻认识到了电力生产线路、电气设备多、高空作业多,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 因此,所有人员必须在工作中互保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他人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 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

  作业。

  6、自觉接受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公司安监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不抱抵触心理、不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公司、班组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如有违反以上条款,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互保人双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双塔供电所

赴境外工作协议书2

  甲方(用人单位):xxx项目部

  乙方(服务者):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国内联系电话:户籍类型(农业、非农业)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期限

  本协议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协议。自20xx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一天基准工作时间为10小时。视项目工程进展具体情况和个人工作实际表现,甲方有权延期或提前结束该协议。

  二、工作岗位及薪酬待遇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到沙特PET工程项目部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专业特点,工作能力及业绩,按照合同诚信原则,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

  项目部实行以岗位定薪酬制度。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在项目部享受如下工资薪酬待遇:

  1、境外月基本工资:人民币元。

  2、境外月考核工资(包含加班费):人民币元。薪酬计算周期以到达现场工作开始,到离开项目停止工作为准。公休节假日按项目部规定执行。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乙方指定下列账户供甲方支付薪金,开户银行为农行账户,户名:

  3、考试合格以后,高级电焊工、月保底10500元人民币,中级电焊工、保底9500元人民币。

  三、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和外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教育。根据中国和工程所在国的有关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相关国际惯例,为乙方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换岗使用或降级使用,并降低相应的工资数额。

  3、对不能完成工作,或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或者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离开项目部回国,并将返程机票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愿到甲方承建的沙特PET工程项目部工作,同意甲方规定的在沙特施工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同意甲方委托承包商为乙方代发薪酬。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承包商境外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和中华民族尊严,不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情;遵守外事纪律,遵守并尊重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以及风俗习惯;乙方为甲方忠诚负责,竭力维护甲方的良好声誉,不做任何不利于甲方的事情;乙方在出国期间因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和要求而造成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甲方对其追究相关责任。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承包商规定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其它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承包商的领导,按照甲方及承包商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服务义务,积极主动地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承包商的有关HSE管理的各项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乙方因工作之外的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伤害由乙方个人承担。

  6、乙方在项目部工作期间,将护照等委托承包商的沙特PET工程项目部统一保管。

  7、乙方享有每连续工作10个月(根据情况调整,厨师12个月,管理人员6个月)休息20天假期(含在途时间)的权利,休假期间停发薪酬,路费实报实销。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给予5000元人民币一次性补偿。(管理人员休假期间薪酬按平均月薪酬的25%计发);

  8、根据乙方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已包含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乙方的工资报酬中,乙方确认甲方支付的工资报酬中包含每月社会保险费补助。基于上述原因,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由本人自行到社会保险部门缴纳。乙方若要求甲方缴纳社会统筹保险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社会保险费补助应退还给甲方,未支付的补助停止支付。

  9、乙方必须具备身体健康条件,或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国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10、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元。此保证金在乙方回国后由乙方本人到甲方单位取回。

  五、违约责任

  1、协议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应当认真履行。

  2、任何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协议规定,致使协议书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3、如果乙方违反协议有关条款,拒不服从项目部工作安排或拒不服从项目部工作管理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乙方擅自离去的,则乙方回国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并承担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如果乙方违约给甲方及项目部造成的损失数额大于违约金数额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4、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就乙方出国手续等事宜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理完毕,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沙特PET工程项目部工作的,甲方为乙方出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另外承担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

  5、乙方在沙特PET工程项目部履行职务期间,如果乙方因为履行职务之外的行为给项目部或所在国的个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引发纠纷或可能引起纠纷,甲方或项目部为了避免事态扩大、解决纠纷等必要的支出,以及为乙方垫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协商确定。

  2、乙方应于抵达项目部所在国后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情况,并在两天内到承包商的沙特PET工程项目部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3、工资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待遇等与工程项目部所在国相关规定存在差异或相冲突的,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4、工作时间为10小时/天,乙方同意并确认加班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薪酬中,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

  5、乙方待工时,薪酬待遇相应降低。

  6、乙方因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7、乙方在国外项目部施工中导致伤残、死亡的,按照甲方所在地法律规定和政策办理,根据责任划分,通过甲方委托项目部为其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赔偿和补偿,不再另行给予其它经济补偿和赔偿。乙方的相关赔偿按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赔付,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额作为国内的工伤待遇计算,高于国内工伤保险待遇的,高出部分由乙方及其亲属享有,低于国内工伤保险待遇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意外发生时,受害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都有义务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以终止履行:

  ①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涉嫌犯罪或触犯当地民俗,被国外公安机关等部门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当地民间组织控告或警告的;

  ③乙方有隐瞒病史、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等欺诈行为的;

  ④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⑤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9、乙方因私及被遣返回国的机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10、乙方抵达沙特PET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前不享受本协议相关的薪酬等待遇。

  1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仲裁院提请仲裁,对仲裁仍不满意者,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签章):

  授权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