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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作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3-11-04 07:24:3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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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作经营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三人合作经营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人合作经营协议书

三人合作经营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金额: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现代375挖机,机架号:______,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合计出资______元整。其中整用于购买二手挖掘机二台,剩余资金用于挖掘机的经营周转。出现经营资金不足,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出资。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四条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其余合伙人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挖掘机业务的承揽:

  1、甲、乙、丙三方及司机或其他人都可以介绍业务。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工作时间长短,甲乙丙三方商定每笔业务介绍人的'提成比例。

  2、如果是甲、乙、丙中一人为介绍人,在提成比例有分歧而定不下来时,放弃该业务。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三方协商本合同不用公证,自三方签字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合同争议,三方应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都可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人合作经营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人合作经营协议书3

  兹有_____、_____、_____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________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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