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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有感

时间:2023-04-19 17:38:1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狗》有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狗》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狗》有感1

  这几天,我读了杨红樱教师写的《笑猫日记》系列丛书中的《保姆狗的阴谋》一书,这本书很吸引我,我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看完了,在那里我想和大家分享我的读书体会。

  先让我了给大家介绍一下故事的资料吧。一只叫”老头儿“的纯种德国腊肠狗,把一只叫”帅仔“的纯种柯利牧羊犬从小带大,可”帅仔“长大后,变的高大彪悍很漂亮,因为太漂亮了所以他的主人把以前对”老头儿“的爱全部给了”帅仔“。就是因为这个,”老头儿“的嫉妒心使它丧失了理智,它就用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来除掉”帅仔“,但每一个阴谋都被猫和地包天识破了,最终这只叫”老头儿“的保姆狗还是死于一场车祸,这场车祸也是”老头儿“的一个阴谋。它和”帅仔“一齐散步的'时候,看见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它向大卡车冲去,”帅仔“也跟着跑了过去,”老头儿“本想自我往下一趴,”帅仔“个子高会被压死,可没想到那辆卡车一个急刹车,大卡车歪向了隔离带,”老头儿“却被压在了车下,当它明白自我将要死去时,它很后悔以前想除掉”帅仔“的想法,可是一切都晚了,它死在了自我一手策划的阴谋下。

  这本书告诉我们,当别人比自我优秀时,我们应当有一颗平常心去应对,不要嫉妒别人,嫉妒心会让人失去理智,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做出一些伤害别人或伤害自我的事情。比如,生活中或学习中,有些同学某些方面比较突出,而这些方面可能正是我们不足的,我们应当吸取他的长处,弥补自我的短处,尽量使自我更优秀,用实力去证明自我。可不要向书中的”老头儿“一样,处处用阴谋陷害”帅仔“,最终伤害的是自我。

读《狗》有感2

  这篇文章短小精悍,却讲述了一个十分动人的故事。讲述了一只狗被主人放生百里后,不管不顾回到主人身边,又再次被主人放生,却咬舌自尽的故事。一直多么忠心的狗啊,就算是人也未必做到这样吧。不管经历多大的伤痛,却依然要忠心的守护在想守护的人身边,尽管一次次被无情的抛弃。

  是,这虽说是一只狗的故事,却不得不令人深思,在人世间有情有意的人受到无情取义的背叛不也是一样?都说情谊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人类在遭遇一次抛弃之后还能像那只狗一样?这世上会不会多一份感动,多一份幸福呢?

  文章中,那位司机的经历真的很悲痛,动物是会向人类表达自己的'感情的,他只会想守护在喜欢的人的身边。文中那只狗,在被主人抛弃第一次后,万水千山的跑回来,可换来的还是再次被抛弃,是多么大的被信弃义使一只狗想到以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挽回呢?或许连人类都想不到,可在人类的世界里,这种背信弃义却是常事,这样背叛,恐怖到可以吞噬每个人的心灵。

  记得刘邦吗?对,就是那个建立汉朝,逼得项羽在江东自刎的刘邦。历史书中把他说的很伟大,他的功劳不可明灭,他的辉煌照亮史章。可他却是中国历史上背信弃义,过河拆桥第一人。大将军韩信曾受跨下之辱,后随他出生入死,打拼天下;大谋士张良,曾伴他赴鸿门宴,差点丧命……可当刘邦功成名就时,却将他斩草除根。刘邦是取得了成功可他的义却不及项羽和虞美人爱情的万分之一。

  面对刘邦的行为,我真的很无语。历史不会泯灭,刘邦的罪名也将不会泯灭,毕竟刘邦只是历史,太过于遥远,可是在当代社会,这样的事情也是层出不穷。当看到垃圾旁拾荒的老奶奶,老爷爷时,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他们的后代对他们的无情无义,当看到那些吃水忘了挖井人的人时,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他们对他恩人的无情无义……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不是我夸张,不是我造作,因为这是事实,没有人可以否定。

  或许有人会说,这篇文章只是说一只狗,为什么要拿狗的故事和人类做比较?对啊,他是只是一只狗,但狗和人类一样也拥有生命。可为什么狗能做到的事,有些人却做不到呢?同样被别人背叛,伤害,狗能够依然忠心的对待他,但人一定不会。如果人遭到了背叛,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报复。真的,林清玄笔下的这只狗,真的令人很震撼,这只咬舌自尽的狗是人类学习的榜样。

  当别人伤害你时,想想这只咬舌自尽的狗吧。想想它是怎样忠心于它的主人的,狗能做到的,你也一定能做到。

读《狗》有感3

  我刚拿到这本书时,就似乎很了解这本书了,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只狗,想必那就是杜明尼克了,他还扛着一个矛枪!说不定是个战士,矛枪上还挂着一个布袋,我懂了,这只狗是一个“离家人士”!

  翻开第一页,这只狗给我的印象就非常深了,原因是看了杜明尼克的字条,写得工整又亲切,我发觉杜明尼克一定是一只好狗!等到看了一半时,不禁赞叹道:“这只狗真牛!”“太强了!!”没想到一只狗竟然有那么强的正义感,再加上打败末日土匪帮的那股勇气,这本书几乎令我爱不释手。

  看到最后一点儿的时候,我觉得杜明尼克非常勇敢,他能力超强的鼻子和敏锐的观察力找出了婚礼放火的真凶——末日土匪帮,而后来,大家杀气腾腾地去找末日土匪帮算账的时候,杜明尼克也越战越勇,就算挨了末日土匪帮的人和自己人的一阵乱打(末日土匪帮是有意要舍身跟他干,而自己人是误伤)还是坚持了下来,最后凭着他的毅力和大家的干劲把末日土匪帮给打跑了,被末日土匪帮欺负的百姓也得到了安宁。

  我觉得巫婆鳄鱼给杜明尼克的'帮助很大,可是她为什么会给在最后和杜明尼克一起走的那只狗施魔法呢?还有,米汪那生活在非洲,为什么会遇到巫婆鳄鱼?我喜欢这本书恰恰就在这些疑问之中,给读者一些疑问,让他们自己开发想象,也可以给自己留个写续集的余地,作者真是聪明啊!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希望大家也来看看这本让我看得如痴如醉的书吧!

  

读《狗》有感4

  假期里,在妈妈的推荐下,我读了好多书,有名著连环画《西游记》《三国演义》,有科学杂志《小哥白尼》《军事百科》但其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曹文轩所著的《在打狗的日子里》中的短篇小说《哑牛》。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主人公哑牛是一个有残疾的孩子,他勤奋、正直、不自卑,生活中充满了快乐。他是个穷孩子,被父亲送到菜市场学卖菜。因为心眼好、讲信誉,周围的人都非常喜欢他。他是哑巴,而且力气很大、笑起来声音很像牛的叫声,所以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哑牛。哑牛非常诚实善良,乐于助人,对任何人他都愿意无偿帮忙;他经常把早饭钱省下来买冰棍,给忙得汗淋淋的婶婶们和追赶他三轮车的孩子们吃,而自己却喝自来水。故事中有一个黑心的'老婆子,由于哑牛经常坏老婆子的好事,老婆子经常刁难他,不停地让他干活,而哑牛依旧锲而不舍,坚持做一个好人。有一次,老婆子偷钱,哑牛本想揭穿,却被倒打一耙,无辜受冤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最终老婆子得到了惩罚,提前退休了,哑牛又开心地笑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心里又愤怒又感动又悲伤,愤怒的是老婆子的阴险势利,感动的是哑牛在老婆子百般刁难下的不屈不挠,悲伤的是哑牛的处境是那么艰难。和哑牛相比,我们的生活条件不知好多少倍,而我们在学习中遇到一点小挫折,却轻而易举放弃了。这一点和哑牛相比,我们又差了很多。他在逆境面前不屈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尤其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你在何时何地,都要做到一身正气,无愧于任何人。好人终将得到人们的赞赏和尊重,而那些心地不正的人必将遭到鄙视。

读《狗》有感5

  在这个逐渐变凉的秋天里,我又一次读了《天使派来的狗》这本动物小说。尽管这本我最为钟爱的书已看过好多次了,有些内容早已烂熟于心。但每次捧起它,还是那么的爱不释手。

  这本书共收录了作者九篇中短篇动物小说精粹之作:《黑线》、《金狐》、《白鼬》、《黑驼》、《快跑熊》、《猎狼》、《猎狐》、《天使派来的狗》、《象奴》。每一个小故事都描写的非常细腻、感人。每一种动物,都代表着它们背后的一件件感人的故事。展示了精彩的人与动物之间的交流、情谊,人性的贪婪与罪恶,及动物的无辜与愤怒。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忠诚的黑线,为了被绑架的小主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跟随着歹徒。桥断了,游冰河;夜幕降临了,任由着雪花一片一片地落在健壮的身躯上,将那黑灿灿的黑线,也遮住了。最终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擒获了歹徒,救出了自己的小主人。

  因为猎人的追杀,雪狼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但雪狼却偷走了猎人的孩子,独自抚养长大。六年后,再次相遇,出现在猎人面前的除了雪狼,还有一个幼小的身影。看清楚后,猎人忍不住惊呼,那就是他丢失了六年之久的宝贝儿子呀!在雪狼受伤后狼孩固执地护着雪狼,一点一点地为雪狼舔着鲜血四溅的伤痕,一步一步地向着山上走去。

  如果不是那两个突然闯进林子的陌生人,银牙本应该是与老猎人在山林中驰骋的老猎人。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改变了,在经历了成为斗狗之王,流浪狗,宠物狗之后,银牙变成了一只导盲犬。在主人的飞机跌落山崖后,银牙靠着自己打猎时学到的本领,智斗群狼,挽救了主人和他的朋友,更令赶来营救的人们唏嘘不已。

  ……

  作者沈习武伯伯用自己精湛的写作功底给我们展示了一桌桌文字的盛宴。其中,让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交流。特别是黑线,他对自己的小主人的忠诚,可以付出生命。每当读到这里时,我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流,一窜而过。当我看到黑线最终制服了三个歹徒之后,内心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兴奋起来。

  黑线对自己的小主人地这种感情叫做忠诚。而雪狼却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的“亲情”。狼孩是雪狼用自己的奶,喂养长大的,这种感情已经刻在骨髓里,在血液中流淌了。而狼孩在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时,却毫不犹豫地一直在雪狼身边保护它,安慰它,这不是亲情又是什么呢?试问,除了亲人谁还会不顾一切代价地守护对方,保护对方呢?

  沈习武伯伯写的这本书,既带给了我无限的感慨,也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动物与人之间,似近似远。只要用心去体会,去领悟,我们就会发现,动物与人其实是最特殊的朋友!

读《狗》有感6

  在这个暑假,潮州市开展了一次书香节活动。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肖定丽姐姐写的书——《小豆子—家有辣狗肥嘟嘟》

  自从我买回来就津津有味地读着这本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一本书。书里面讲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小豆子和她的宠物狗肥嘟嘟的故事。肥嘟嘟是一只又调皮又可爱的`小狗狗,它经常跟小豆子聊天、玩游戏、讲故事等等;小豆子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肥嘟嘟,她经常说,“做人要写作业和吹长笛等等,做狗的话每天都有主人拿肉和骨头给它吃,吃了就睡,睡了就吃,做狗可真好啊!”她非常想变成一只狗,她的模样可真好笑啊!

  我觉得她很像我,爱玩、爱笑、喜欢和小动物一起玩。

  我觉得这本书讲得很美妙,也很精彩,它让我认识了很多生字和有用的知识,还告诉我要温柔地对待小动物,上课要认真听讲,作业要认真完成,在家里要听父母的话。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我很喜欢它。小朋友们,你想看一看吗?

读《狗》有感7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大风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一股悲痛之情油然而生。 日记

  其中第一个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而杜元潮也不和他斤斤计较。他们玩得十分快乐。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外形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似乎被小石头扔中。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痛苦!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关系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上好的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习。所以我们更应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好好学习才是呀!同时我为杜元潮的遭遇感到悲惨和凄凉。

  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读《狗》有感8

  杜明尼克,一只不甘平庸的狗,他踏上了旅程—因为身边没什么新鲜事了,读《帅狗杜明尼克》有感450字。他还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几顶帽子—或俏皮、或亮眼、或威武。他还是一只重友情的小狗,虽然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他还是把一封感人真挚的辞别信贴到了门口。杜明尼克的旅程充满了奇遇,而所有的奇遇又揭示了他的品质,及富泽的人生底蕴。

  杜明尼克,一只勇敢的狗,当他面对岔路口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冒险的.路,而且“翘起尾巴”,就把杜明尼克坚定的个性展示了出来。如果没有向左走的选择,杜明尼克就不会遇到世界末日的土匪帮,无法展现他的勇敢机智,也无法拥有他与老猪獾的友情,及大批稀世珍宝的宝藏,由此可以看出“选择”是一个人一生要成长的路程,每个人都要学会果断地选择,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大人。

  读完了书后我觉得杜明尼克的“帅”字十分传神,首先他是一只外表很帅的狗。他有几顶帽子,但帽子不是为了保暖,而是为体现出他的“帅”。其实他的行为很“帅”,与世界末日土匪帮的交战,显示了他的勇敢,帮助黄峰,显现了他的不计前嫌和善良。

  一次次的奇遇表明杜明尼克帅就帅在他很乐观,坚持走自己路的精神!

读《狗》有感9

  读完《绿狗山庄》,我震撼了。

  初秋,球球老老鼠找到了笑猫,说它在绿狗山庄见到了小白,于是笑猫、老老鼠和地包天出发寻找小白,可是在绿狗山庄,地包天神秘失踪,笑猫和老老鼠也发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最后,他们帮助100只绿狗逃了出来。

  这个秘密是什么呢?原来,绿狗山庄里的绿狗,是雕塑家把它们的毛染成绿色,又残忍地往狗狗们的耳朵里埋了钢丝,让耳朵撑起来,才成绿狗。绿狗“完成”后,雕塑家把它们关在山庄里,当模特,泥塑作品完成后,绿狗还是被关着,没有人把它们放出来。山庄不仅关住了绿狗们的身体,更囚禁了它们的自由与快乐,而这残酷的一切,雕塑家换来的是啧啧赞叹与崇拜者,换句话说,就是他的利益。整整100只狗哇!

  现实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案例。鹅肝是法国的名菜,它的诞生,背后却有一道酷刑——鹅出生不久,就被关在笼子里,脖子固定在训练颈部肌肉的.架子上。开始十二星期,农场主每天增加喂食量,把鹅的胃撑成面袋子。这时,真正的酷刑开始了,每天早、中、晚,农场主会把一根长20~30厘米的铁管捅到鹅的喉咙深处,开始塞12多公斤的饲料,这顿还没消化完,下顿就来了……它们连看看高山流水的机会都没有,每天都忍受着胃痛和脚痛18天后,比一般鹅肝大6~10倍的脂肪鹅肝培育完成,只有将这种鹅肝从活生生的鹅肚子里,毫无破损的取出来烹调,才是法国顶级鹅肝,非常贵,卖鹅肝的赚够了钱,利益大得吓人,可是背后,许多鹅的自由快乐都被残忍地剥夺。动物和我们一样,都有自由快乐生活的权利,难道人类就这么自私吗?只为了利益而这样做吗?

  那些追求利益而这样做的人们,醒醒吧。

读《狗》有感10

  在寒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所写的《狗牙雨》。这是曹文轩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三角地》等历年来所发表的十五篇作品。这些作品虽然篇幅短小,但是文笔优雅自然,情节引人入胜,心理描写细腻生动,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

  我想曹文轩,大家一定都认识吧:曹文轩,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文学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追随永恒》、《甜橙树》等。长篇小说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青铜葵花》、《天瓢》、《大王书》等。主要学术性著作有《中国80年代文学现象研究》、《第二世界——对文学艺术的哲学解释》、《20世纪末中国文学现象研究》、《小说门》等。20xx年作家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9卷)。一些长篇小说以及一些短篇小说分别翻译为英、法、德、日、韩等文字。获省部级学术奖、文学奖40余种。其中有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中国安徒生奖、国家图书奖、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中国图书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图书奖、宋庆龄文学奖金奖、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奖、冰心文学大奖、金鸡奖最佳编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德黑兰国际电影节“金蝴蝶”奖、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

  当我读到“春天到了,阳关变得很有力量。地气袅袅地升腾,空气里含着水分。”或者“天高了,泥土黑了,草木发芽了,天空鸟儿多了,河里的流水声清脆了。”等语句,都被作者刻画的生动自然。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曹文轩的想象力实在是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可是再想想我呢,唉……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面写作业。当我正做得信心满满的时候,突然碰到了一道难题。那时候我连想都不高兴想,只是懒洋洋地看了一下题目,便跳过去了。我心想:反正妈妈回来后,她会帮我解决的,我着急什么。那时候,我只觉得自己好没用,瞧瞧人家曹文轩,想象力多么丰富呀,再看看我,正为自己感到可耻呀!现在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这本书,我遇到难题后一定要勤于思考,不能总是依靠别人。否则,就算我这次做对了,下次再遇到这道题,我还是不会的。

  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一些曹文轩或一些著名作家所写的书呀!

读《狗》有感11

  “童真最初是什么样子呢?”我不止一次的在心中问自己。直到在书店发现了你—《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这本童话故事将我引近了一个透明的世界,那里竟然不带一丝杂质,满满的都是温暖。

  笑猫,一只很有名的猫咪,我经常能在同学的嘴中听到这只可爱猫咪的名字,所以看到它,我根本不会觉得陌生,反而会有一种朋友般的亲切感。全书选用的是笑猫的口吻,拉近了读者与笑猫之间的距离,让读者一下子爱上了这个主角。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地包天。“性格很好”的它在封面上全身满是翡翠般的绿,肥嘟嘟的身体和俏皮的小尾巴,让我情不自禁地朝它微笑,它真是一只好玩的小京巴!全文有一场菊花会开篇,这让我马上就想像出一场菊花的盛宴:几十种的赏心悦目,上百盘的绚烂夺目,含苞欲放的、全然已绽的,倒佳金钩的,瓣瓣叠簇的…最妙的是地包天的“缎面小马甲”上面印着大朵的金菊花。无甚至可以想像地天在我面前一上一下的摇着尾巴,然后我就可以理所应当的送他一块巧克力,以感谢他的热情。秋天是一个很有韵味的季节,所以在这一波又一波的秋韵中,笑猫的朋友球球老老鼠向它诉说了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在离翠湖公园不远的地方。,有一幢红色的山庄,叫做绿狗山庄。当我看见插画中的绿狗山庄,我不由得赞叹文字和画笔是多么神奇的东西!对于去绿狗山庄之前发生的'事,我又喜欢上了笑猫的妻子,三只小猫的妈妈—一只温柔的,善解人意的明智的虎皮猫。作者赋于它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尽管对它的形象,尽管对它的形象刻画,笔墨用的很少,但是仅仅通过三言两语,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一个多么逼真的形象。同时在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情中,你会发现这个故事绝对少不了邪恶的人物—那个表面风度翩翩的、内心变态丑恶的雕刻家。就是像球球老老鼠说的“作为艺术家,追求独特的艺术个性是没错的,但是如把这种追求建立在牺牲别的自由、幸福和快乐的基础上,哪怕牺牲的是狗的自由,狗的快乐,那也是一种罪过。”

  童真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因为这样我们能发现真、善﹑美﹑爱。—这就是《绿狗山庄》告诉我们的。

读《狗》有感12

  牧羊犬帅仔它有一只保姆狗,这只保姆狗本来是善良、温柔的,可嫉妒让它走向了邪恶的'世界。

  帅仔是那么地爱保姆狗,可之后的保姆狗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害帅仔。这都没逃过笑猫和地包天的眼睛,笑猫和地包天很多次帮了帅仔,这让我异常感动。

  当然也有搞笑的地方,那是一种法国的贵妇狗,很爱酷,每一天都要给头发染一染,今日染成红色;明天染成绿色;……最经典的动作一看就让人发笑。

  这本书告诉我:世界是公平的,大家有时候都会有一点嫉妒心。可是,嫉妒心会让我们失去了理智,所以我觉得大家有了嫉妒心,过了一会就得清醒,要不然那样的事真的会发生。

读《狗》有感13

  在短短的一天内,我看完了《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身临其境,在看书时,我号啕大哭过,感动过。

  在故事中,有一只保姆狗叫老头儿,还有一只狗叫帅仔。保姆狗对帅仔设计阴谋,想千方百计谋杀帅仔,但是阴谋都被笑猫和地包天所阻止了。

  有一次,保姆狗听说了地包天的马路历险记,就将帅仔带到了工厂前的马路上,趁过马路时,自己趴下,因为自己矮,汽车从自己身上开过,肯定不会压倒它,只会压到高大的帅仔,这样它就能除掉讨人喜爱的帅仔了。于是,当汽车飞驰而过时,它一跃跃到了马路中央,然后趴着一动不动,可是,奇迹发生了,原来飞驰过来的汽车突然往旁边歪了一下,撞到了保姆狗,当帅仔和笑猫、地包天跑来时,它已经奄奄一息了,嘴角边流淌着血,帅仔悲痛欲绝,把它弄得自己的背上,然后跑向家,回到家,保姆狗老头儿忏悔了,它后悔它所做的'事,它说:“如果它能重新开始,它就再也不会这样了。”最终,保姆狗老头儿死了,帅仔哭的死去活来。

  《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至今让我记忆犹新,至今让我感动。它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发现别人比我好,不要去谋害别人,否则自己也没有好的结果。

读《狗》有感14

  母爱·友情·梦想

  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的眼角有些湿润。

  抬头望着天空中的繁星,我不禁发起了呆,不知是在对书中内容的回味,还是在想着自己心事。

  不经意间,一个温暖的词“涌”上了我的心头,那就是“母爱”,无私而伟大的母爱。故事中的狗儿,出生后就被亲生母亲无奈地抛弃,大难不死的她,被豁嘴婶婶救起,成了她的养女。在这期间,她俩之间充满了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虽然狗儿对豁嘴婶婶有着不满、有着抱怨,但是,当豁嘴婶婶去世时,狗儿那发自肺腑的一席话,让我从中读到了她对母爱的渴望与珍惜:“我的心里像有一根筋被抽走了,说不上来的那种难受劲儿……”这番话,饱含着狗儿对豁嘴婶婶最大的思念,最大的感激,冲蚀了狗儿对豁嘴婶婶所有的不满,也可能就是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最好的注释吧!

  “友情”----这个纯洁的字眼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浮现。狗儿与小爱之间有着水晶般纯洁的友情。当狗儿快乐时,是小爱陪着她一起欢笑;当狗儿失落时,是小爱陪在她身边默默叹息;当小爱被人欺负时,是小爱挺身而出,为打抱不平。当狗儿成为“鸽儿”的20年后的一个夜晚,她们再次相逢时,彼此还惦记着对方。这纯洁的友情让我羡慕,我也渴望能有一个像小爱这样的挚友,能天长地久地陪伴在我的身边,彼此牵挂,彼此关注。

  一个充满着梦幻的词语漂浮在我的眼前,那就是“梦想”。从小失去母爱的狗儿也像普通孩子一样,她有着一个天真、纯洁、浪漫的梦想----当一名舞蹈演员。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狗儿的道路比别人更加坎坷,没有帮助却有着别人的嘲笑,没有指点却有着别人的指责。但是狗儿却有着别人没有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有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与毅力,有着超出常人的自信心,这些就是她后来成功的源泉所在。我想:梦想一旦付出了努力,就决不只是梦!

  这就是狗儿,一个大胆、自信、不甘屈服的女孩,一个勇敢追求理想的女孩,一个告诉了我有目标就要去努力的女孩!

读《狗》有感15

  记得在我10岁生日时,妈妈送我了一本小说——狗牙雨。当时,我读了又读,读了再读,一读再读,还是没读懂。今天,我又把它拿来出来,看到上面厚厚的一层灰尘,擦干净后,我开始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杜元潮是5岁那年,一场洪水把他的母亲卷走了,他和父亲在一块棺材盖上坐了一天一夜,漂到了麻油地。杜元潮和他的`父亲被一个好心人收养了,这家人在麻油地也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他家姓徐,他们家有一个女儿叫徐采芹。杜元潮不一会就和徐采芹成了好朋友。在麻油地邱子东家可以和徐采芹家相提并论,因此邱子东和徐采芹是好朋友,而邱子东不喜欢和杜元潮玩,所以老是欺负他。看着杜元潮被欺负的时候,真的是心疼,也许早些年的穷人也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吧。

  邱子东不是一直呆在徐采芹家,等邱子东不在时,杜元潮就带着徐采芹到田野上去玩。而徐采芹的家人实在看不下去了,怕采芹被杜元潮带坏,徐采芹的家人把杜元潮爸爸爸辞退了,莫名其妙的杜元潮事后被爸爸狠狠地打了两巴掌。可其实杜元潮并没有做错事。这说明了当时的社会等级观念是多么重要啊!

  我为杜元潮感到悲惨和凄凉。同时,我很幸运,可以读上好的学校,快乐学习,和同学开开心心地玩耍。我们要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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