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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2-10-04 12:05:18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推荐】大学生的实习报告范文汇总6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的实习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大学生的实习报告范文汇总6篇

大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1

  教育实习能检验我们所学的知识,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又能使我们更加了解和熟悉教师工作,加强我们的综合能力,对于我们师范生是非常重要的。

  在实习开始之前,指导老师就要求我们在做好知识准备的同时也要做好心理准备,特别要注意角色转换,每人的一言一行都要以教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20xx年9月 1日,我怀着希冀与期盼的心情开始了我的教育实习生活。

  实习生活是紧张而忙碌的,我初次品尝到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快乐。在整个备课——上课——课后反馈的过程中,多查资料,主动向指导老师请教交流,从同学和指导老师的建议中不断提高自己。

  但凡经验都是需要积累的,教学经验的积累也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教育实习正是一个让我积累教学经验的好机会。我们这次教育实习,时间定为两个月,分两部分实习内容,一是班主任工作,二是教学工作。

  在统筹安排下,我去了太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实习。第一天,我是怀着紧张与期待的心情走进这所校园的,为不熟悉的环境而紧张,为即将面对的教师和学生而心生期待。

  当第一次与指导教师见面,第一次面对学生,第一次走上讲台,第一次……所有的第一次都是不一般的感受,都是一种新的体验。随着次数的增多,我渐渐熟悉也适应了,得到了锻炼,不再像刚开始那般生涩。

  成为一名教师,是我一直所向往的,而成为一名生物教师是我所选择的志向。对我而言,教育实习并不仅仅是顺利毕业的必需保证,更是我能踏上教师岗位的先前准备,是我成为一名真正的生物教师的必备经验。这次的教育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我感觉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成长了很多,自身的能力也有了提高。

  一、班主任工作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班主任,了解学生是基础,我就是以这个为基本目标的。而要了解学生,与他们进行交流是必要的,仅仅通过观察并不能很好地达到目的。为了能尽快的熟悉学生,我第一天就从班主任处要了学生的名单,首先从熟悉他们的名字入手,再逐渐熟悉他们的人。

  我还看了他们的周记,从中获取一些相关的信息。接着,我又与部分学生进行交流,从学生处了解了班级干部的名单。而且,我常常利用早自修之前、课间、放学打扫等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虽然这些起初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但接触的时间越长,学生们也越愿意与我交流。

  我刚开始时,也并不了解如何跟学生相处,才是最好的。渐渐地,我发现,只要把他们看成是自己的同学,自己的朋友,相处起来就容易的多。还记得,起初,我想通过最直接的方式认识他们,就直接当着全班的面,让他们向我介绍自己,可是学生们似乎都不本大愿意,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离开教室之后,我就想到底怎样他们才愿意与我交流呢?反复思考,我觉得,必须让他们先熟悉我。而当天下午放学后,我也找学生了解了一下班级的情况。后来,我渐渐开始叫每个学生的名字,虽然有时会叫错,但学生会帮我纠正过来,我与学生之间的相处也越来越融洽。

  在班主任工作的实习过程中,我最大的收获就是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而且处理班级事务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我原本在人多的地方说话,很容易脸红,而通过这段时间的班主任实习,我发现,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它改掉了。

  二、教学工作

  这是本次实习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教师的本职就是教书,能否教好书,是考量一个教师是否合格的标准。教学工作的实习,主要就是听课与上课。经指导教师的安排,第一周听课,从第二周开始上课。第一次听指导教师上课,我就深深感到了差距,她很有经验,言语又风趣,很能带动学生的气氛。听她上课,给人的感觉很舒服,也乐意听。当时,我就在想,何时我也能上到她这个境界?我很清楚这有一段很长的路等着我走,但我会努力的。

  作为实习生,我没有正式上课的经验。但凡事总有第一次,记得第一次上课,我挺紧张的,上的是“细胞器——系统内的分工合作”这部分内容。上完课,指导教师就给我指出了一些问题,都是我没注意到的。比如,师生间上下课的问好,对课堂时间的把握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我改进的地方。

  在每一次上课之前,备课、试讲是两道必要的程序。我每次都会花较多的时间进行备课,以求达到较好的讲解效果。虽然课堂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但我的努力还是有价值的。它为我增加了经验,只有积累经验,积累错误,才会有提高。

  每一次的教学反思,回顾自身的不足,更明白自己到底缺乏什么,怎样才能将这节课上得更好。尽管我仍存在不足,但我也处在不断的进步之中。通过实习,我对自身语量、语调的调节,更为适当,能张弛有度;对于时间的把握,也有了提高,不再有刚开始的拖堂现象;上课的语言也渐渐有幽默的趋势,不总是平铺直叙;对于课堂的纪律管束,也能有一定的效果……教学工作的实习,让我从各方面锻炼我的能力,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

  实习虽然结束了,但我要成为一名生物教师的信念却增强了,我会朝着这个目标继续奋斗的。我会在不断学习中,更充实自己,让自己的各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生物教师。

  综合上述,在本次教育实习的过程中,我的收获非常大。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曾经说过:“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我在这两个月实习活动中体会到了做为人民教师的乐趣和光荣。

  可以说,这两个月是到目前为止我过得最充实,最辛苦的也是最有成就感和最有挑战性的一段快乐时光。这段日子里,我终于体会到了要做好一名教师,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也明白了要做好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责任感和重要性,总之,这是一段将对我以后的工作有着重要影响的日子。

 

大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2

  大一长长的暑期激起了我参加社会实践的决心,其实自己早就有这种想法了,我想依靠自己的双手和大脑来赚取第一桶金,当然更多的是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和认识这个社会。通过一些社会实践来增长见识,更为重要的是让自己能够更快地融人社会的大家庭中,并找出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我懂一点电脑维修的知识,家长就帮我在朋友家开的电脑维修店里找了一份工作。第一次参加工作还是很兴奋很紧张的,虽然感觉信心不足,不过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接受了这份工作。

  由于我们的工作是上门服务,所以没什么固定时间,有时候一天也没什么工作,但有时候就忙得要命。刚接的第一份工作是为一家物流公司的三台电脑重装系统。工作量不是很大,物流公司的老板人也很好,工作结束之后还把我留下,请我吃了顿饭。本以为第一份工作就这么顺利的结束了,没想到第二天就出了问题。在重装系统的时候我忘记安装打印机共享,导致打印机不能正常使用。老板得知这件事后狠狠地批评了我。在此之后我做每项工作都十二分地小心!

  四十天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自己开始慢慢地习惯了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犯的错误也越来越少了,顾客的反映也越来越好。离开时还真有点舍不得。辛苦是有回报的,当拿到我人生的第一桶金时,真的感到很欣慰,因为自己的付出有了结果和回报,自己的实践也有了收获。在工作结束后,我做了如下的总结:

  1.要善于沟通。由于要求上门维修电脑的人年龄都比较大,看着你把他们的电脑拆得“四分五裂”往往会表现出不信任你,甚至说一些很难听的话。这时候你要学会和他们沟通,不能和他们吵,并且要心平气和地向他们解释。每当看到他们的眼光从不屑到信任的时候,我心里真的很有成就感。当然和老板也要好好的沟通,一些工作上的问题要经常和老板沟通,并及时地解决,这样工作才会有动力。

  2.要有耐心和热情。在工作的时候要经常微笑,这样会让你的顾客觉得很舒心。他们有些人并不懂电脑,对电脑为什么会出现毛病、需要怎样保养并不十分了解。这时,你就需要热心地告诉他们使用电脑时要注意的事项。当看到顾客满意的微笑时,你的心情就会特别舒畅。

  3.要勤劳。有时候一些细微的东西可以让老板更赏识你,也比较容易得到提拔。比如空俐的时候打扫办公室,整理文件等,往往这些小事会使你得到老板的赏识。

  当然我也意识到了自己很多的缺点和不足,例如做事不够主动,社会经验比较缺乏,经常会说错一些话,使顾客不满意。有时也会得罪老板,刚开始也不大会和人交流,所以那时总是觉得自己很委屈。这些都是我宝贵的经验,它们都将成为我以后参加工作和社会实践的教训,我要力争在以后的暑期实践以及就业的时候不犯同样的错误。

  短短的假期一晃而过,在实践中,我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将会让我受用终生。

  社会实践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社会和大学一样,也是一个学习和受教育的地方,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会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中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大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3

  四个月的顶岗实习生涯转瞬即逝,现在回想起四个月生活的点点滴滴有些不舍、有些留念。昨日还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对着陌生的人,强迫自己适应着陌生的饮食及行为习惯而苦恼;今天却要为离开这可爱的孩子,可亲的老师,及可敬的家乡文化而伤感。xx这个地方充满了我这个顶岗实习生的欢乐与泪水,xx二幼这所幼儿园饱含了我这个顶岗生的艰难与困苦,同时也见证了我的成长与收获。

  为期四个月的实习生活,我已经体验到了当一名幼儿教师的酸甜苦辣,也更让我体会到当一名教师所肩负的责任。作为一名实习教师,我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因此脚踏实地,虚心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我和超越自我便成为了我实习生活的主旋律。我能以教师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处处注意自己言行和仪表,爱护实习学校的学生,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尽全力做好带班老师及教学的每一项工作。同时作为一名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学校领导和老师,虚心听取他们的指导意见,并且和其他实习生一起团结协作完成实习学校布置给我们的任务。积极的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很好的塑造了我们xx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的形象,给实习学校留下很好的印象。

  20xx年x月xx日我们顶着黑胧胧的雾霾坐上xx岗分队的客车历经3小时来到xx,实习学校的领导把我们安排好之后请我们吃了一顿饭,我们倍感领导的关怀和重视。第二天我们三个实习生便被分到了不同的指导教师班级。我被安排到了大五班刘老师的班级,第一次看到我的指导老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早晨的第一缕阳光迎来了我实习期间的第一批孩子,他们看看我,我看看他们,感觉都很陌生。给孩子们介绍完自己,从此便有了新的称呼“董老师”。孩子们每天来到幼儿园都不会忘记说一声“董老师好”“董老师,再见”。这种充满幸福感的声音还没有被我这个稚嫩的老师享受完,就被园长的一声通知调到了大七班。我在大五班只有四天的实习生活,第五天就被调到了大七班,剩下的实习日子便是在大七班度过的。因此,我又有了新的指导老师尹老师。尹老师非常的热情,在教学方面给了我很多的指导与帮助。在这里我要向我的指导老师说一声“谢谢”。谢谢您帮助我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教学工作上自己有了新的提高和上升。

  刚走进大七班心情是非常低落的,因为我已经熟悉了大五班的学生和环境,再者是因为大七班的环境很差。幼儿园后院有三个班级分别是大七班、中三班、小班,我们三个称之为“冷宫”。因为这三个班级与前院与世隔绝,还有就是环境差,我所在的大七班一个大讲台、一块大黑板、40个孩子,教室非常的小,座位完全是小学模式。这就是这个班级的大概布局和设施,完全不像幼儿园的教室。当时心情非常的低落,环境不能改变你但是你可以试着去创设新的环境,想明白后,立马改变了这种消极的态度,以积极的心态迎接我新的一批孩子。4月8日我便接手了尹老师的班,开始自己去组织管理课堂。但是在我刚带班时,一个孩子便出了事故。因为我的一些做法都是模仿这个班的老师做的,中午孩子吃完饭就让他们出去玩,自己在屋里收拾卫生。没想到孩子在自由状态下,一个女孩摔倒了,这件事情对我的触动非常深。让我对幼儿教师这个职业又有了新的认识,同时,在那一瞬间感觉自己成长了!也要感谢杨老师的一句话:作为新教师自己带班责任非常重,但是你要有一个“闯”劲,就会做得很成功。一个“闯”字让我学会了面对班里发生的一切问题,没有退缩,重新又开始了我的带班生涯。总结失败的教训和经验,最后直到实习结束一切都很成功和顺利。我想这就是一种成长,这就是实习的一种收获。

大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4

  x个月的实习已经结束了不管过程如何在实习的这两个月中真的学到了好多东西,学到了好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这次实习时间虽短暂,但收获颇多。

  这篇建筑实习报告是我从开始知道工程到认识工程到参与工程后所见所感的真实表达。这篇实习报告我会从施工技术、施工安全、施工管理、施工监理等几个方面进行我的一些想法的表述。

  一.施工技术与施工安全

  施工技术的不断改进是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不变的旋律,施工的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驶入了快车道,并不断提高自己的速度。随着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城镇化建设的速度与规模与日惧增,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建筑工地鳞次栉比,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座座老城旧貌换新颜,人们对现代建筑的美观、舒适及其多功能的追求是不断在升级,施工技术正随着建筑物的高度而迅速提升。而同时,随之带来了很多新问题的出现,这当中最重要的要属施工的安全。安全问题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从施工到投入使用,安全无时无刻不牵挂着建设者和使用者的心。

  施工技术的发展代表着本国建筑业发展的水平。“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发展方向才是一个国家建筑业是否发达的代表。中国建设部早在1990年开始推行的《建筑业十大新技术》在不少地方也只是看见几项,而并没有全面的应用在具体施工中,原因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本地的经济实力比起南方沿海发达城市有很大的距离。设计方面在不少地方不存在任何问题,本地的设计人员都能赶超国内其他地区的同行,就是经济方面制约了地方建筑业施工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能力!提高施工技术是有许多先决的条件,如经济实力、施工人员的素质、施工机械的水平、施工现场管理的能力等诸多因素。在某理工大学体育馆工程,遇见过这样的事例。该地区没有能起吊设计中钢梁的起重机械,不得以从外地租用了两辆大型起重机械才把钢梁安装完毕,进行施工的企业也是南方的某著名钢结构公司,这样无行中增大了施工成本和竣工的时间。

  影响建筑安全的因素是错综复杂的,除工程建设本身众多因素的相互干扰与影响,工程的技术问题,材料的品质问题,工程的经济问题等等都从不同层面制约着建筑物的安全。工程安全不仅仅是工程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因此,在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每个环节,在追求工程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同时,千万记住: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

  在建设施工安全方面,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抓得格外严格。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施工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相关人员都要受到行政处罚,有关单位还会遭受降低企业资格等级的处罚。可还是有不可预料的“灾害”发生,如吊车工操作不当身亡;某工地在进行吊运过程中,吊物下落把一名正在操作搅拌机的施工人员头部打裂,当场死亡。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例再次说明:“施工安全重于泰山”。

  二.施工质量与管理

  施工质量与管理是相辅相程的关系,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必须有严格的管理,质量才能有保障,反过来,有好的质量必须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与之相照应。《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XX在建筑工程质量上做出了细致的规定,每个施工单位都以它做为施工质量评判的标准。下面就施工中常见的质量事故做简要分析,阐述施工质量与管理的关系。

  1.底层模板支架沉降

  a.原因分析: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支模前不进行设计,立模后不仔细检查支架是否稳固,施工班组操作技工没有进行培训,不熟悉施工方法,盲目蛮干,导致发生工程事故。

  b.保证质量措施:模板支架在浇筑砼前必须按规范要求,经过认真的设计计算来确定。施工前应将支模基土夯实填平,放好支架轴线位置,铺垫碎石垫层,支架下应设置垫块。

  2.胀模

  浇筑振捣过程中模板鼓出、偏移、爆裂甚至坍塌,出现胀模。

  a.原因分析:模板侧向支撑刚度不够,模板太薄强度不足,夹挡支撑不牢固;柱模中如果柱箍间距过大,就会出现胀模现象。

  b.保证质量措施:模板就位后,技术人员应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般梁中部用铁丝穿过横档对拉,或用对拉螺栓将两侧模板拉紧;柱模应计算浇筑砼时的侧压力,检查箍距是否满足要求,及时加设达到标准的水平斜撑、剪刀撑等。

  3.钢筋加工制作错误

  a.原因分析:施工管理混乱,没有严格的检查制度,操作人员不经培训即到施工现场进行操作;不懂钢筋级别,工地没有配料单,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使下料长度失控,时长时短。

  b.保证质量措施:施工现场

  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查制度,每道工序都要有检查,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制作出钢筋配料单,钢筋应先经过调直,除锈后再下料。同一规格的钢筋应统一挂牌,标明钢筋的级别、种类、直径等,运输、堆放、吊装时要有专人负责。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钢筋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漏放构造钢筋

  a.原因分析:对结构设计认识不全面,对构造钢筋的作用重视不够。再我看来多数都是重视不够而忘记还应该放置构造钢筋这回事,如少放或者不放梁中“腰筋”,柱下弯起钢筋等等。

  b.保证质量措施:认真检查已经安装好的钢筋,补足构造钢筋,尤其是现浇板边、角部位,梁的支座部位,墙或板预留洞口的周围。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构造钢筋的位置,不得随意踩踏等。

  5.混凝土浇筑不当使构件存在缺陷

  此缺陷在拆模后看的清楚,给予补救已经来不及。因为砼已经初凝,会出现蜂窝、麻面、凸凹不平、露筋、孔洞、夹渣等现象,影响结构耐久性要求。

  保证质量措施:常用的处理方法有局部修复、灌浆、补强等。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明确操作要求,并向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明确责任,实行分界挂牌制,加强现场管理,浇筑砼时注意观察模板受荷后的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可见,质量事故的出现都是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才出现的!因此,加强管理才能尽量减少质量方面问题的出现。

  三.施工监理组织

  自1988年开始,我国在建设领域开始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试点工作,5年后逐步推行。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形式做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执行阶段。它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对我国工程建设的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概括为:“三控、两管、一协调”,既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建筑产品具有价值大,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并且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生活环境。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服务于建设单位,从产品需求者的角度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方式对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比较正规的监理企业,他们人员素质高,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文化做得相当优秀。这当中有的监理公司人员老化,知识陈旧,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监理活动。还有的监理玩忽职守,那施工单位的好处,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没有很好的服务于建设单位,这样的不规范、不正规的现象相信会随着市场的开放,法制的健全、完善而得到解决!

  四.结束语

  中国建筑业比起发达的西方国家还有着很多的差距,只有中国建筑行业的人员不断努力才能超过他们。当然,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搞建设才是出路。

  通过施工业务实习让我更多的了解中国建筑的发展水平和现状。实习是一面镜子,它可以照出我学习的成果;进行施工的施工企业是一面镜子,它可以照出企业的实力;当地的建筑施工水平是一面镜子,它可以照出中国建筑业发展的现状;中国建筑业的发展是一面镜子,它可以照出中国在世界各国建筑业中的位置。

  实习,是大学生活的结束,也是自己步入社会努力工作的开始。在这短暂的实习期间,我深深感到了自己的不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上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更加努力,取长补短,虚心求教,不断提升自我,在社会上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将来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会努力上进,都会做一个对自己,对工作负责任的人!

大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5

  短暂的施工实习很快便结束了,在这次施工实习过程中,我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在实习工地的工程师的指导下,我对实习过程出现的专业知识困惑和问题,虚心向他们请教和学习,通过这次实习,我收益匪浅,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而且还从老一辈的水利工程专家那学到了许多做人处世的道理,现将实习以来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由于我们是在学校学到专业课时才进行这次实习的,因此这次实习是比以往任何一次实习都更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意义。在学完专业基础课后,才开始实习的,通过这次实习,使我更充分地理解了专业知识学习,进而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更好地掌握和运用专业技能。

  首先,通过这次毕业实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知识。大学三年在学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后,逐步具有了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但在校期间所学的内容都是理论知识,除上课程认知识习和假期专业实习外,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已学理论知识还远不够。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以前学习和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正确的认识。

  以前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水利水电工程中最基础的内容,所运用的模型和原理也是最简单的类型。但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日趋规范和完整以及人民群众对建筑物安全、合理、经济的更高要求,工程上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和疑惑,如何快速正确地处理好这些问题?我想,那便是运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和原理,根据问题具体找出“瓶颈”所在,找到突破口去解决好。其实,这些基本知识和原理很多我们都学过,但如何将他们联系起来,用于解决和、工程中的实际问题,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总结。

  “学以致用”的另一方面是“ 以小见大”。许多知识、原理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例如:我们在上次暑假实习时,我对工程采用基础静压桩法和锚杆固定的处理方案十分不解,因为静压桩比现浇混凝土桩经济费用高。因此,我推测是该工程地基土质软弱或砂化严重,我向项目负责人请教后得到了肯定。因为在学基础工程后,我一直记得授课老师这样告诉我们:如果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应尽量少使用静压桩,静压桩费时而且费用大,也就是这个小道理,才让我产生上面的问题和疑惑。有些问题看似复杂,其实换个角度或换种思维可能就简单的多了。所以,除了将所学的运用于工程中,还应注意灵活、熟练掌握和运用那些看似再简单不过的原理和方法,从小处、细微处着眼,兼顾全局,一定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

  其次,通过这次施工实习,使我更清醒地意识到施工管理的重要性。无论是从事设计还是施工或监理工作,我们都应该注重提高施工管理效率。这次施工实习的工程局,他们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都值得我们学习。尤其是在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实习,在建三峡大坝时运用的都是世界一流水平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模式,使我感受特别深刻。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要考虑的内容多,范围广,所要安排的工作任务量更大,但这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和效率。三峡水利工程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条不紊,工人们在工地上忙碌但有序,施工员、安全员、监理员也是在施工现场步步不离,认真将施工工作效率提高到最佳,而项目工程负责人则在工地现场指导。因此各项工作都在计划进行中。

  通过这些引入先进管理模式和科学管理方法,施工效率有了很大提高,这样十分有助于施工的连续性和可续性。

  最后,通过这次施工实习,使得我更全面地明白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其实,在这么短暂的施工实习中真的很难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但是,在这几天的施工实习中我从更全面的角度认清了今后所从事水利工程工作所需努力的方向。正如在实习中老师和工程师所说:“毕业后从事土木工程工作,需要的是谦虚和学习”。

  的确,从大学毕业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我们所面临的如同一张白纸,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在等待我们去努力。因此,面对那么多长期从事水利工程的同行前辈,他们工作经验比我们丰富,知识学的比我们扎实,学识比我们渊博,我们只有耐下心来,虚心向他们请教学习,我们才会有更大的进步,我们也才会在水利工程这一艰苦而又充满挑战的工作领域取得更大的收获。

  另外,在这次毕业实习环节中,我也发现自己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尽管在学校认真学习了专业知识,但是当前所掌握的知识面不够广,尚不能轻松胜任水利工程工作,因此,尽管在不久的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但我应该将所从事的工作看作是新的学习的开始,只是在实践中学习,才会掌握更多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专业实践阅历远不够丰富。由于专业实习时间较少,因此很难将所学知识运用与实践中去,通过实践所获取的阅历更是很短缺。所以,今后我们在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抓住机会,多向从事水利工程的前辈学习,同时要转换学习方法和态度,改变以往过于依赖老师的被动吸收学习方式,应主动积极向他人学习和请教,同时加强自学能力和驾

  驭解决难题的本领。

  三、专业知识在工程中运用不够灵活。通过这次毕业实习,我切实感受到以前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欠灵活。这主要是对所学的知识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这些零散的知识点运用起来很困难,因此,今后在学习和实践中应该重视积累和运用,使所学的知识由量变到质变,发挥更大的指导作用。

  水利施工实习很快就告一段落了,但通过这次短短的'实习,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以前在课本上难以学到的知识,这些新的收获,将对我走上岗位的工作具有更实际的指导意义。

大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6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

  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

  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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