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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20-07-20 12:00:1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2020最新劳动合同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自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0最新劳动合同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省三方《省开展企业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鼓楼区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目标,以建立稳定良好的劳动关系法制环境为重点,把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积极与鼓楼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相互协调、真抓实干,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等各项工作方面上采取有效措施,在发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代会和厂务公开等制度上狠下功夫,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鼓楼区总工会关于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行动方案”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

  区总工会高度重视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落实工会在推进工作中的职责。根据我区“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细则,逐年制定出目标、措施和工作安排。三年来每年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为我区劳动合同签订任务的完成做出了努力。

  一是做到年年工作有部署。我区充分发挥三方会议的作用,每年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并开展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区总工会根据三方会议的决定,及时召开各级工会进行工作部置,并将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考核内容,从而有力地调动了各级工会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了三年行动方案的逐年落实。

  二是做到了年年工作有突破。我们在开展“行动方案的第一年,完成了集体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第二年完成了规模以上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推广工作,第三年则全力做好劳动合同签订的普及工作。各级工会认真地承担起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坚持个人劳动合同标准不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原则,从而有效地发挥了劳动合同在维护职工合同权益的保持劳动关系稳定上的作用。

  三是做到年年工作有创新。我们将劳动合同工作与工会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推行劳动合同中不搞“一张皮”,而是借助工会的各种活动平台进行推动。如我区在开展“和谐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活动中均要求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在评选“先进、模范职工之家”中,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作为一票否决的内容。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未达到90%以上,则取消其参评资格。激励机制的建立,使企业提高了签订劳动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为在我区企业中普遍推广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认识

  一是广泛进行宣传。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区总工会利用鼓楼政务网、社区信息板报、座谈、以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三年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各类企业、科技园区中发放大量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品,维权小册子等共计1万多份以上。让尽可能多的劳动者了解这部法律、明确自己的权益。XX年9月,举办了“鼓楼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这次活动是在层层开展竞赛的基础上举行的.,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培训。为提高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干部的法律意识,区总工会分期分批组织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聘请市总工会领导为各级工会主席进行培训。通过对法律的解读,为正确理解立法宗旨奠定了良好基础。三年以来我区共召开基层干部培训班10场次,600余名基层工会干部、企业经营者、职工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得到培训。经过培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用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三、加强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

  区总工会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是强化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作用的一项有力措施,也为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途径。我们在开展劳动合同工作中着重抓好“三个机制”建设:

  一是狠抓源头维护机制。区总工会积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用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我们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的有利优势,深入规模以上企业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进行监督。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共同确定企业劳动合同文本内容。积极与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依法对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或不按要求报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责令企业依法予以赔偿。经过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懈努力,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合同签订率达99%,中小企业合同签订覆盖率达90%,基本实现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二是狠抓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我区在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与推行集体合同等工作的结合力度。我们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作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基础,实践证明凡是集体合同工作做的好的企业,其个人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开展起来就显得十分顺利。我们将建立企业民主氛围作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先期条件,实践证明企业只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如果企业主没有民主意识,那么劳动合同就很可能流于形式;如果职工没有民主意识,那么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愿望。为此,我区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大力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职代会制度,要求企业每年均应召开一次以上职代会,区总工会则每年召开一次“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了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的普遍开展,提高了企业主的民主意识,和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从而为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狠抓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为职工权益的保护建立了一道防护网,而要将职工权益落到实处则要采取措施确保劳动合同的切实履行。为此,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区、街道(乡镇)、社区的三级帮扶网络建设,职工在劳动合同上发生纠纷,可就近得到帮扶站的帮助与法律支持。据初步统计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三年来共调解劳动争议350余件,全区没有发生职工越级上访上告的事件,为建设和谐鼓楼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做好三项工作,全方位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一是加大工会组建力度,积极组织劳动者加入工会。劳动者在劳资博弈中处于弱势,要维护自身权益,单一的诉求和行动效果有限。因此组织起来,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显得尤为重要。区总工会以全新的认识、思维和举措,抓重点、攻难点,抓组建、促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工会组建工作,全区的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区工会组建率达到9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我们着重抓好“组织动员、推进实施、总结考核”三个环节,并制定了跟踪指导制度、信息通报机制、领导挂钩联系制度、集中调研走访制度,确保了组建工作的稳步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坚持在企业工会组建的同时,积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

  二是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区总工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积极参与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对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关闭、破产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给予重点帮扶。每年为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培训200人次,就业岗位3600个。XX年在金牛山公园门前广场举办“春风送岗促和谐”就业服务现场招聘会,共有45家企业为招聘会提供了2600多个就业岗位。在福屿社区内,与区劳动局等单位联合举办“春风送岗”公益现场招聘会。有60家企业为招聘会提供800多个就业岗位。同时积极发挥社区工会帮扶作用。我区社区工会帮扶机构健全,社区普遍创办了职业服务中心和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站。上半年,社区共提供就业介绍312人次,安置再就业122人次。

  三是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我区把贯彻《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过程中,我们注重在宣传加强企业经营者守法的同时,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协作等经济创新活动,不断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深入开展“创造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有效地提升全区职工队伍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技术过硬且学法、知法、守法的新型知识型职工队伍。为隆重纪念国际五一劳动节成立120周年,区总工会在今年五一劳动节之前举办一场“激情五月风展靓秀风采”为主题的职工技能表演赛,通过基层工会推选,共有130多名职工参加了比赛。通过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活动,在职工中树立起“争创新能手,争做技术标兵”和“风雨同舟,共度难关”意识。我们在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工会作为党联系广大职工的纽带和桥梁,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和作用。正是由于我们在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中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才能取得全区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全面突破。

  四、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主要问题

  一是用人单位对签订劳动合同不够重视。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关系双方地位的相对稳定,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聘劳动者的单方面行为;意味着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增加用工成本。正是基于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有的用人单位置法律规定于不顾,规避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文化素质较低的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如今是用人单位天下,劳动者处于弱势状态,因此劳动者对有关的权利不敢大胆提出,遇到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权?通过哪些渠道维权?采取何种方式维权?因此往往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这种逆来顺受的态度隐藏着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一旦暴发,很容易引发突发性事件,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是劳动合同的履约性较差。有些企业虽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双方当事人都抱无所谓的态度,总觉得劳动合同的约束力不大。如:企业为了留住员工,采取拖延发工资的方式,而部分员工随意跳槽也给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提高劳动合同的权威性,树立企业、职工依合同办事的自觉性,应成为当前劳动合同工作的当务之急,只有双方都树立了依法办事的思想,签订的劳动合同才能真正发挥起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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