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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3-08-09 09:43:5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必备)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合同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乙方双方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后离职手续及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即日终止。

  2、甲方同意几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 元 ( 元整)。并为乙方缴纳保险至 年 月 日。(根据劳动合同书约定,乙方因个人不在公司驻地交纳保险,故其薪酬中包括保险部分,如因保险交纳乙方提出仲裁、诉讼申请或其它要求,甲方将按劳动法律相关规定,乙方需退还公司补助保险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甲方将为乙方在劳动关系发生地办理社会保险,并为其交至劳动关系终止日后两个月)。

  3、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按甲方《离职交接清单》的要求办理完毕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归还所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有关业务关系的公司文件(任何载体)和财物,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承诺,在乙方履行本协议第3条规定的义务后当天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补偿金标准,以现金形式支付 %,剩余 %于20xx年5月10日前随乙方 月工资一次性支付完毕。

  5、乙方承诺,离开甲方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及丙方的商业秘密,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违约愿承担属法律责任。

  6、本协议就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自协议生效日起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包括薪资、保险、福利、工时等。乙方承诺不再对本协议及其内容提出任何仲裁、诉讼申请或者其它要求。乙方承诺对本协议内容保密。若乙方故意泄漏本协议任何内容,乙方须将第2条及第3条约定的全部费用返还甲方。

  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即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3

  甲方:(企业全称):

  乙方:(个人姓名):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起解除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

  2. 乙方已于本协议书签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换。

  3. 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年月工资元。经济补偿金偿于当月日记入工资帐号内,截止本协议书签署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未了结的债权债务。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内容双方同意确认属实。

  甲方(企业公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同意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到 年 月 日止。

  3. 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

  4.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及补偿金按照公司的每月工资发放时间进行发放,即 月的工资与经济补偿金与 月工资于 年 月 日一同发放。

  5. 在 年 月 日前,乙方将按甲方的'规定和离职程序完成全部工作移交和归还属于甲方的一切资料、物品、证件及借款等,直至相关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确认无误。

  6. 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好工作移交,并经甲方人力资源中心确认无误。

  7. 本协议中双方协商的经济补偿金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唯一经济补偿金。乙方承诺不对甲方提出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程序。

  8.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5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1) 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2)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1)概要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适用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6

  爸爸因为身体原因休假了一段时间,康复后与之建立十年关系的单位便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明说,想让雇用人自己提出离职,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离职的话用人单位应如何补偿??请资深人士提供专业意见!

  最佳答案

  1、“想让雇用人自己提出离职”:如果你父亲能工作,只是***自己提出辞职的,不会再有补偿了,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你爸不自己提出辞职:单位无权解除与你爸的合同,除非是:你爸不能再从事原工作,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时,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你爸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却不让干、或者是你爸虽然不能再从事原工作单位也没有给安排新工作的:单位强行解除合同,就是违法解除合同。

  3、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你爸双倍经济补偿金(本来工作十年的补偿金是10个月工资,但违法解除合同时应给20个月工资),另外,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爸的,还可以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合同范本《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是:《劳动法》第26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申诉人:农民合同制工人邱某某。

  被诉人:某养鸡总场。

  案情

  邱某于1986年4月被某养鸡总场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至1996年10月31日届满。邱某于1997年3月份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休病假超过 3个月。按该场规定,休病假超过3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场方于7月份解除了劳动合同。8月份场方又通知邱某上班,上班按临时工对待,不签合同。邱某上了几天班后,因病不能胜任工作,自动离岗。场方称,邱某是违纪,不能发给补偿金。邱某不服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诉。

  分析意见

  邱某与养鸡总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10年,即从1986年3月起,至1996年10月31日。邱某患病是1996年3月,被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正是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的精神,邱某要求养鸡总场发给补偿金是合法的,仲裁委予以支持。

  仲裁结果

  养鸡总场故意制造理由,不发邱某补偿金是违背劳动法的。因邱某确是因病于1996年7月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应及时发给补偿金。但养鸡总场于8月份又通知邱某上班按临时工对待,又不签劳动合同。邱某因病未愈,上了几天班就自动离岗了。该场抓住邱某自动离岗问题不发给补偿金。

  仲裁委员会多次到养鸡总场找有关负责人宣讲有关劳动法规,使其充分认识到劳动法的权威性。并指明不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会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

  1.依照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的第十七条规定,按邱某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1个月标准工资。邱某在本企业工作10年,本人标准工资260元,应发给邱某补偿金2600元整。限仲裁调解书生效之起,15日内付清;

  2.仲裁处理费200元,双方各付100元。

解除劳动合同7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

  你已经连续旷工10天,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且因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依据《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应对你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现公司限你于20xx年4月14日前到公司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未按规定时间到公司,公司将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与你20xx年1月6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通过合法途径对因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讨。

  ******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4日

解除劳动合同8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也可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但需注意这个“随时”是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当然一般情况也可以根据所在用人单位的情况灵活处理,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切忌无缘无故在用人单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离开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解除劳动合同9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案例解析

  肖先生系某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的推销员,由于勤奋敬业又善于交往,业绩一直领先。20xx年10月,肖先生与公司签订的3年期劳动合同到期,人力资源部通知肖先生,公司决定由他接任已退休的销售部经理。按照公司用人制度规定,新上任人员须经过6个月试用期。

  于是,肖先生与公司续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6个月的职务试用期。令人想不到的是,肖先生的组织领导能力较差,不仅在开拓新市场的营销宣传工作中出现失误,部门内的合作也出现不应有的矛盾。20xx年2月下旬,公司以肖先生在试用期内不胜任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

  该公司依据内部制度规定,以肖先生在职务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用人单位在任命新的管理者时所规定的“试用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所约定的试用期,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范畴,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职工相应职务;后者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受到法律法规约束的试用期,调整的是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订劳动合同不允许再次约定试用期。

  因此,无论肖先生的工作岗位发生怎样的变化,续订劳动合同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公司虽有权因肖先生工作岗位变化再次约定“试用期”,但该“试用期”只能约束肖先生是否胜任经理职务,若不胜任,公司可对肖先生的经理职务予以解聘,但不能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草考资料: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无法律依据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面违约或者中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十二个月以内的两倍工资赔偿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解除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以个人原因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也放弃向甲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所有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三、本协议即双方签章好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解除劳动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现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因甲方产生________的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并且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除了应当支付乙方工资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缴纳乙方的社保、公积金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还要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第三条乙方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办理完各项交接工作,离职手续。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

  第四条乙方自愿放弃除此协议之外的其他诉求。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12

  关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所示: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13

  关于与_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函

  工会: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出现__________的`行为,公司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条的规定和企业的规定,与______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

  如工会认为有不妥之处,请工会在收到此函后日内提出相关意见。如果工会在_____日内没有复函,则视为工会同意公司的处理意见,公司将与_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

  如有疑问,可联系: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栏

  本人(本单位)已经收到上述文件,并已知悉其内容。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14

  甲方(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员工”):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公司支付员工工资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4、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5、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款规定,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乙方工作年限为__________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计算“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__________元人民币。

  6、员工同意公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前,将员工离职当月工资及补偿以__________方式支付给乙方。

  7、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仍有义务对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公司在设计、技术、管理、劳资、财务、客户关系、客户名单等方面的商业秘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公司书而允许,员工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帮助第三方获取、使用、传播公司的商业秘密。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自公司与员工双方签署后生效。

  10、员工是在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的,员工对协议内容无异议。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单位人事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15

  兹有本单位职工xxx,性别xx,年龄xx,身份证号xxx,住址xxxx。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因xxx,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xx年xx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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