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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借款合同

时间:2023-08-15 16:33:2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必备】最新借款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最新借款合同

最新借款合同1

  借字( )年第 号

  借款人(全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债权人(全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借款人、债权人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权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借款 年 月 日,金额:

  还款 年 月 日,金额: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需借款人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由借款人实现办理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的费用和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并确保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真实持续有效。

  第三条 债权人、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债权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等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等情况,并按时提供借款;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取得和使用借款,并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按期偿还借款。

  第四条 借款担保

  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从合同是 字 号。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同时生效。

  借款人签字: 债权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愿在互惠互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下,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责任,共同信守。

  一、甲方愿将本人____________元借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以上金额时为甲方开出借据。借款期限定为___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借款到期时,甲方须凭本合同和由乙方开出的.借据方能收取。

  三、乙方保证在借款到期时,将所借款项一次性付给甲方,乙方如不能按期将所有款项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日收取未还余额的千分之的罚息。

  四、甲方有权在如下情况提前收回借款。

  1.不按约定用途使用金额(如赌博,吸毒等)。

  2.可能到期无法还款(如经营不善等)。

  如甲方提前收回借款,须提前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降低还款金额。

  五、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书从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所有款项后自行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借款合同3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最新借款合同4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拟同意。为明确甲、乙双方借贷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 借款利率

  一、借款利率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调整与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 借款期限及还款总期数

  一、借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二、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期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第五条 借款发放

  一、乙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乙方审查同意。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即为乙方依约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甲方就所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应根据乙方相关贷款办法规定,在下述四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其他还款法。

  二、甲方应当于乙方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前,将当期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罚息、复利等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

  三、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罚息和复利—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借款加收罚息。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利息时,乙方有权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七条 提前还款

  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日将提前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即为不可撤销。甲方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提前还款,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甲方对借款提供的担保可选择如下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

  一、抵押担保

  (一)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产生的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

  (四)抵押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该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

最新借款合同5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

  电话:

  贷款人(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授信额度及类别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甲方提供贷款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元整的授信额度。

  第二条 授信期间

  2.1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即授信期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2.2 乙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四条述明的情形,乙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3.1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甲方可一次或分次向乙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3.2 甲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债务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甲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3.3 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3.4 乙方与甲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具体借款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具体借款合同为准,但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借款合同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3.5 对甲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借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并且乙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四条 授信额度的调整

  4.1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甲方违约:

  4.1.1 甲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乙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本合同规定或每笔具体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等;

  4.1.2 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4.1.3 甲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乙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乙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1.4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乙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4.1.5 发生据乙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甲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4.2 违约事件发生后,乙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4.2.1 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2.2 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用等);

  4.2.3 要求甲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等;

  4.3.4 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 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 公司将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下简称"担保合同")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6.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担保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本合同同时终止或解除。

  第七条 争议和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 附则

  8.1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乙方一份,甲方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8.2 乙方与甲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具体借款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最新借款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

  借款人:_______

  贷款人:_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贷款金额:_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2、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3、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复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4、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5、贷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6、用款计划:

  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7、贷款偿还:

  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际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8、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9、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①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②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③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④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①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②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___%的罚息。③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加贷款。④向贷款人担保人追索贷款。⑤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贷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⑥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1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_____ 银行负责人: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 经办人员: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最新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最新借款合同8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XX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XX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XX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XX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最新借款合同9

  甲方为承包 国(地区)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 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的`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 年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的×%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 20 %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 50% 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 (单位)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公章)

  负 责 人: (签章)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公章)

  负 责 人: (签章)

  乙方单位名称:行(公章)

  负 责 人: (签章)

最新借款合同10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担保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编号为_________的购房合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 (上/下)浮_____%,执行年利率为_____%。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贷款人将对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准利率以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收罚息:

  (1)按照万分之_____(大写)的日利率计收罚息。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五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 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账号或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金额划入开立在贷款人处的指定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还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第_____种还款方式。

  1、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法。

  2、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4、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 (定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数

  每月还款金额=————————————————————————————

  (1+月利率)借款月数 -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借款月数

  (3)其他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参照还款计划表。

  (三)、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当期及逾期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及划收金额。贷款人不划收的,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补偿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三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 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违约而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进行扣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买卖双方就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担 保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在通知后可直接向保证人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 (详见编号 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物处置费、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如抵押人要将抵押物出租的,须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出售或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抵押人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若抵押人拒绝恢复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若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无过错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账户直接划收上述保险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 约 责 任

  第十五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款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 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六个月。

  (4) 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6)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与保证。

  (7)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8)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款的约定义务。

  (9)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 他 事 项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费用,采用下述方式承担:

  (一)由签约方约定由 承担 费用。

  (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 方式承担费用。

  (三)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 费用。

  1、保险、评估费用。

  2、保险、评估、登记、公证费用。

  3、保险、评估、登记、公证、鉴定、鉴证费用。

  4、其他 费用。

  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其他管辖方式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或抵押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_____份,登记部门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 提示

  贷款人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可向贷款人进行征询。贷款人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借款合同11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 __________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 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借款仅用于银行临时存款,乙方决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自己及相关人和 有限公司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贷款,保证此款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保全、查封、冻结等以及被强制划转。如发生上述情况,则视乙方为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罪行为,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最新借款合同12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年。

  2、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3、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____‰(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借款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个人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个人借款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个人借款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总则

  乙方因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证券投资需要,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约

  定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签订本借款协议并进行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

  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愿意以自有资金向甲方提供相应比例的保证金作为

  借款履约保证,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借款、接受甲方的账户管理和风险

  控制、支付综合管理费及收取盈利、承担亏损。

  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兹遵照履行。

  第二条 借款金额、方式及用途

  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借款保证金万

  元汇入以下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然后甲方将出借给乙方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乙方的借款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_______万元(以下称“资金总额”)在当

  日全部划入以下甲方指定股票账户(以下称“股票账户”)。甲方确保以下银行账

  户和股票账户的合法性,并保证两个账户均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否则甲方将赔

  偿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

  甲方指定股票账户户名: ;

  证券公司 证券;股票账户号: 。

  2.乙方借款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甲方将股票账户交易密

  码告知乙方之日,自乙方获知交易密码之日起,乙方有权使用甲方股票账户中的

  资金总额依约买卖股票。

  3.乙方可以使用股票账户内资金总额购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 票,盈利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即乙方对上述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等操作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只需按本协议每月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费。

  4.若甲方延迟将出借资金、保证金转入股票账户或未及时将交易密码告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的保证金延迟到账,则在保证金全额到账之前乙方不能利用甲方的出借资金做任何交易。

  5.乙方购买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好。乙方购买股票要按照以下条件:

  1) 不得购买S、ST、*ST、S*ST、SST、被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 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 %;

  3) 不得购买首日上市新股(或复牌首日股票)等当日不设涨跌停板限制的`股票;

  4) 创业板股票持仓总市值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 %;

  5) 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流通总市值的5%;

  5)单只股票持仓总市值不得超过该股前5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额的30%。如 果该股票在购买后交易额下降的,按下降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日均交易量的30%以内持有该股票。

  如按照收盘价计算,乙方在某一交易日违反上述任一约定,则乙方须在下一个交易日上午9:30前自行调整至约定比例,否则甲方及委托单位有权以任何可以成交的价格完全卖出违反本条约定之类别股票;乙方认可甲方及委托单位的此项操作,并对因此带来的损失承担完全的责任。

  7. 乙方应使用以下乙方名下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乙方开户名:;开户行: ;

  帐号:

  乙方使用上述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综合管理费和违约金等应付款项为有效支付,甲方将乙方应提取的盈利、退还乙方保证金等结算款项转至上述乙方名下银行账户为有效支付。

  第三条 借款期限、综合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1.借款综合管理费率:合计为借款金额的%,即每月支付综合管理费合计 元。

  2.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 综合管理费起算日:综合管理费应于股票账户开设完毕后,甲方资金划入股票账户当日开始计取综合管理费。

  4. 综合管理费起算日支付方式:

  第一个月的综合管理费于乙方开始使用甲方出借资金的前一日支付,第二个月的综合管理费于乙方使用甲方出借资金满一个月之日支付,以此类推(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乙方应将当月综合管理费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5.如乙方延期支付综合管理费的,需按拖欠综合管理费的

  0.3%/日支付滞纳金;如果延期三天仍未支付的,甲方及委托单位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直接将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平仓,甲方有权直接从股票账户转出相当于综合管理费以及相应滞纳金金额的资金至银行账户。如果甲方及委托单位在卖出股票收取综合管理费、滞纳金后,股票账户内的总资产达到警戒线或平仓线的,按本协议警戒线、平仓线条款执行。

  6.在借款期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使用股票账户进行交易或造成股票账户不能进行交易的,乙方都应向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综合管理费。

  第四条 保证金担保范围

  1.乙方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借款金额的本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授权甲方及委托单位,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及委托单位无论是否事先通知乙方,均可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划扣乙方应付欠款。本授权委托在本协议法定诉讼时效内不可撤销。

  第五条 提取盈利、还款和结算

  1.本协议执行期间,当股票账户的总资产(本协议中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

  高于__________万元时,视作股票账户的盈利,盈利部分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将盈利部分转账至乙方名下指定银行账户,每次需按 1 万元的整数倍提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当天内完成转账,如因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原因而未能在当日完成转账的除外。

  2. 借款期到期前一个交易日,乙方应将股票账户内总资产全部变现为货币资金,借款期满当日,甲乙双方办理股票账户内资产的清算手续,甲方须在借款期满三日内(节假日前一天平仓的,相应延后)先将除甲方本金和应得综合管理费之外的款项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再转出甲方出借的资金(双方约定续借的除外);如乙方所购股票中出现有停牌股票不能卖出,则乙方需按停牌股票市值追加30%保证金,至复牌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股票全部售出,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全部卖出,进行清算。

  3.借款期满或本协议终止,甲方如未能全部收回其借款本金及综合管理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除归还甲方全部借款和支付综合管理费外,还应从借款期满之日起按借款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0.1%/日支付利息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双方款项往来,以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对账单为准,双方不再出具收据。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借资金、收回借款、收取综合管理费,及时将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并保密相关交易信息,不得透露股票账户的交易详情,不参与股票账户的盈利分配。

  2. 甲方有权保管股票账户的证件,监督股票账户的运作。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提取、划转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修改交易密码,不得转托管,不得进行任何买卖股票的操作,不得撤销指定交易,不得注销、挂失或停止使用股票账户,也不得调出或处置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内资产;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因停电、断网、交易软件等原因造成股票帐户损失的,与甲方及委托单位无关。

  4.借款期满,乙方应将甲方借款本金归还给甲方并不再使用甲方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否则甲方有权销户或修改交易密码,调出或处置股票账户内资产。

  5. 甲方保证出借资金系自有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负债或者或有负债(指应披露而未披露结果给该笔资金的依约使用带来争议或者纠纷的负债),

  甲方具有对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以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内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期货账户)被依法采取查 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甲方应自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借款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0.1%/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借款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乙方保证金和乙方已付综合管理费、乙方应提取盈利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股票账户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买卖操作,有权收取使 用股票账户内资金总额投资所得的收益,承担全部损失;无论股票账户盈亏如何,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费。

  2. 乙方无权更改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乙方擅自更改交易密码的视作严重 违约。

  3.乙方不得进行坐庄、对敲、接盘、大宗交易、内幕信息等违反股票交易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规定的交易,如有任一次上述交易行为,应支付给甲方借款额10%的违约金,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违规操作、债务等原因,导致甲方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从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本金及利息之和按照0.1%的日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借款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另行全额归还甲方出借资金、支付综合管理费,并按约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能要求退还保证金;在上述情况下本协议自动终止时也不能退还保证金,直到甲方账户解除强制措施时方能退还。

  6. 股票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

最新借款合同15

  借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本人需要,向乙方申请人民币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出借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借款于本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二条 本合同双方同意选择第(____)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的方式:

  1、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给付款项的,甲、乙双方应保留银行划款记录,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或收据;

  2、现金方式收款:乙方通过现金方式给付款项的,乙方应保留银行取款凭证,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和收据。

  第三条 本次借款月利率为 % 。

  第四条 借款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保证该贷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规定,因所借款项用于法律所限制或禁止的.用途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六条 甲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

  第七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或甲方的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应在收到乙方发出通知后15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实际发生的利息:

  1、甲方提供虚假或非法的证明、信息或资料;

  2、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第九条 如甲方未按约还款和支付利息,则需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次协议有关事项办理公证、登记、转让、第三方协助、税收或律师见证时,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所登记的地址为当事人接收通知、传真、及其他文件的地址,一方当事人和有关司法机关以EMS的方式向另一方发出相关的法律文件,不论对方是否收悉,发出文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四份。

  甲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 (身份证: )

  乙方: (身份证: )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用自己的房照抵押给银行贷款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同时甲方将此贷款借给乙方,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借款之日(按甲方从银行贷款时间起算)计算利息,到期后,乙方连本带息一次性代甲方还给银行。

  3、 若乙方延期还款,除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外,还应按借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赔付给甲方,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延期还贷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将全部款项归还完毕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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