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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18 10:20:3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装合同【优选】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安装合同【优选】

安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安装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合同签订地点: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甲方办公地弱电项目,就甲方购买乙方网络、电话设备及材料并委托乙方施工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网络、电话设备供应及施工安装,详细内容附下 相关产品明细及价格

  第二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1、 工程完成,乙方出具普通发票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

  第三条 工程设备的'交付

  1、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发料进场;

  2、 工程设备的交付,自发料进场日开始7天完成;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 设备免费保修一年,质保期满后,按附件所列配品配件维修维护价格清单收费;特殊情况需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由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工程线路完工检查后保修六个月,质保期满后,所发生的维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条款:

  1、 合同款的支付,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设备交付拖延,乙方无责任。

  2、 工程设备应如约交付,每迟延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交付违约金给甲方; 3、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双方有权提出诉讼。

  4、 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如期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供方(乙方):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通过考察和协商将xx花园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工程委托乙方实施。依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系统配置

  xx花园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安装。内容包括方案的规划设计,设备的订制采购,管线铺设,器材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监控系统由x台x路硬盘录像机、x台显示器、x台监视器、x台球形云台一体机、x台红外半球一体机、x台黑白枪机、x台视频矩阵和一套操作台及相关线路、附件等组成(型号、配置见报价表)。

  二、工程造价

  1、工程总造价共计人民币x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圆整)。

  2、工程包括:规划、设计、器材、安装、调试。

  3、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需要,则按双方认可的变更通知单增减工程造价。

  三、施工期限:该项目施工工期视现场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约定。

  四、材料供应:经甲方指定或认可,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在使用前向甲方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要求执行。

  六、工程保修:乙方负责保修,保修期为两年(自安装调试完毕后并通过验收之日起),保修期内,零部件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人为破坏不在此列)。保修期满后可另行签订保修服务合同。

  七、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造价30%的材料款,乙方自收到材料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一期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阶段验收后,甲方付总造价40%的进度款, 二期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后,甲方付总造价25%的进度款,余5%的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八、双方责任

  1、乙方施工用电由甲方负责解决至施工现场。

  2、甲方负责指定现场安装的具体位置。

  3、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施工安装调试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其设计方案需充分考虑小区现有线路与系统,避免其与现有线路和系统发生冲突,设计方案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能施工。

  6、乙方应遵守文明施工原则,进入现场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自身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工作, 施工中乙方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负责安装后现场的清理工作。

  9、乙方负责交工后系统的操作培训工作。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及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解除。

  甲方:(盖章)负责人: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空港物流园区雨水管道过包茂高速顶管工程

  二、工程地点:污水2号泵站西北角300米包茂高速

  三、承包范围:顶管施工

  四、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五、工 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六、工程造价结算:

  过路人工掘井式顶DN1500钢承口砼管3700元/米(包工包料);用钻机顶DN300PE管300元/米;顶DN400PE,单价400元/米(材料由甲方提供与焊接)。以上报价均不含税金。

  工程总造价:以最终的实际的工程量为准。

  七、付款方式:

  1、人工掘进顶砼管工程,乙方设备与施工材料进场后,甲方付乙方5万元,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陆续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付到80%,验收合格后,除扣出工程全款5%的质保金外,剩余工程款全部付清,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否则乙方有权阻止下一道工序的进行,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2、钻机顶管工程,工程完工后,工程一次性全部付清。否则乙方有权阻止下一道工序的进行。

  八、双方职责:

  甲方: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办理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手续。

  2、由工程部、质量部、安监部等共同监督施工进度并进行技术签证。

  3、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4、提供建筑物定位标准、标高、水准点和坐标点。

  5、顶管工作坑由甲方开挖所需要的场地均由甲方提供。

  6、在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如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误工总计三天之内,误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三天,甲方承担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及不可移动机械机具的租凭费用(按市场租凭价及市场人员工资价格)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停工时间过长,预计近期无法复工,甲方需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结账,并承担乙方拆卸拉运机具费用。

  乙方:

  1、组织施工队伍、机具按期进入施工现场,服从甲方调度、安排。

  2、参加图纸会审,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定额工序要求进行施工承担因违反工艺规程而造成的损失与责任。

  3、按甲方制定的质量要求严格施工,提供各种原始资料和质量记录,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健全。

  4、本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完工后安全保护、保管由甲方负责。

  5、遵守甲方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对通讯管道、天然气管道、给排水和供热管道造成损坏,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施工

  1、严格按照《安全文明实施细则》的.要求施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文明管理。

  2、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报送甲方有关部门,否则甲方不予结算。

  3、施工现场决不允许出现设备、机械事故、重伤和死亡事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4、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工程质量验收

  1、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标准进行施工。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出具验收证明。

  3、工程竣工移交签证后,乙方负责一年保修,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处理。

  4、顶管位置必需保证路面或路基无塌陷现象,掘进顶管必须保证坡度控制在3%-8%之间,并保证砼管安装完达到闭水要求。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钻机顶管必须保证坡向一定方向,坡度在保证坡向的情况下,可以有微小变化。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质量标准:

  承包人必须资质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图纸组织制作安装,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且保证会一次性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价款:

  1、合同单价

  中空钢化80系列铝合金窗:单价 元、平方(含制作、安装)。

  2、总平方米约以实际为准。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

  1、积极协调各方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派驻工地代表,负责签证、中间验收手续,解决好应由发包人解决的其它工作。

  (二)、承包人:

  1、严格服从发包人的调度、管理,严格按行业标准及图纸制作,按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工(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2、在施工过程中服从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不得破坏其它分项工程。

  3、在合同规定的维修期内,负责免费对工程维修(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

  4、解决好应由承包人解决的其它工作。

  六、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窗框安装完成付总价款的30%,窗扇安装完毕付总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30%,剩余10%做为保修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内(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付清。

  七、保修期:

  双方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保修期执行国家标准且不少于一年。

  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一)、发包人违约责任: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欠款额0.5%/天支付违约金。

  (二)、承包人违约责任:

  1、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天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服从发包人、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管理,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应无偿自费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并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5、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起止时间: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本合同终止。

  十、其它条款:

  本合同三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盖章)

  代表:(签字)

  承包人:(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合同 篇7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

  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安装合同 篇8

  格力空调购销安装合同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济宁通达经贸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 办公室 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汽运 。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安装地点: 。 五、产品安装调试:

  (1) 由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 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 甲方承担。

  (3) 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付款逾期十日视为违约。 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其中甲方保留 壹 份,乙方保留壹 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程真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山东格力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

  甲方: 乙方:济宁通达经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详细签字: 签字:谢谢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9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餐厅桌台: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附柜:120×42cm,用_________制作。

  2、餐柜: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以上餐厅家具的款式按样板制作。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餐厅桌共_________套,桌台为_________元/套(含铜化玻璃餐柜),为_________元/个,_________个_________书柜,为_________元/个。总金额:_________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 以上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甲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餐厅家具的质量时,乙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货款或退货及赔偿乙方营业损失。

  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甲方应为乙方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_________。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定购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

  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10

  工程名称:

  甲 方: (发包人)

  乙 方: (分包人)

  质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为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现将该工程所有水电安装作业承包给乙方,特定如下合同:

  一 承包方法:

  1 承包形式:单包,即包工不包料。(耗材由甲方提供,含耗材及机械工具等,焊条、锯条、铁钉、铁丝、胶带、切割片等易耗材料。)

  )。

  2 工作范围:1.工程上的主体预埋(包括强弱电)、2.水电安装(供水,排水,依据图纸施工到位)(强弱电主线入户),3.消防安装:消防弱电的安装调试,消防栓的安装调试乙方不负责验收)。4.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 承包价格,按国家招标建筑平方每平方米 元。按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施工,中途如果有变更则另行计价。

  4 总承包面积 平米(建筑面积按图纸实算)

  二 开工日期:以现场通知为准

  工程进度:按甲方要求,总工期 天,基础、主体阶段跟着土建进度走。

  三 质量上:项目部对该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质主体。乙方必须熟悉图纸、按图纸施工精选技术力量过硬、素质高的施工队伍,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使业主、甲方满意,确保竣工验收顺利圆满。

  四 安全上: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杜绝任何大小事故。,对职工要签定好安全合同,分项工程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文明卫生 现场每天保持整洁,讲文明、讲卫生,工种间互相协调、配合、不争不吵,给项目部和监理留下好印象。材料进场堆放整齐、垃圾归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不浪费,发现浪费加倍罚款。

  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与业主的联系,组织重大经济谈判;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月计划及周计划;

  3负责组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定期组织召开业主例会,对施工生产情况进行协调;

  5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临水供水至主干管,临电供电至二级电箱;(楼层或其他,隔层或是每层);

  6提供乙方人员食宿场地;

  7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8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手续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9保证春节前乙方工人工资能及时发放;

  10及时反馈业主及有关方面下达的洽商、变更、签证等施工有关资料。

  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职责:乙方负责编制安装工程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甲方的工期总控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编制施工方案,并经过甲方代表批准;

  2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在一周内根据所负责项目图纸提出设备材料计划,并对数量负责;

  3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4按照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与其他分包人进行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甲方指令进行复核及确认。

  八 付款方式

  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1.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0.000封顶支付9%,三层封顶支付6%,九层封顶支付4%;十六层封顶支付6%;主体封顶支付5%,地下室至九层安装完成支付15%,十层至十六层安装完成支付15%,十七层至顶层安装完成支付15%;安装调试完毕支付17%;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安装工程款总额的3%;剩余5%为保修押金,工程结束验收后按总承包金付足 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内付清)

  九 工期延误:

  1 对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业主、甲方确认的可以顺延工期:

  2有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时;

  3不可抗力;

  4乙方施工项目对工期造成影响时;

  5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6格按甲方工程部进度计划施工,如完不成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补充条款:

  1在工程施工中,依照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印刷、复印的各种通知、任命、证书、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均以对方负责人签字为准;

  2如因甲方所供材料不及时工期顺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合同及附件,补充的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为凭,存档一份,并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发包人: 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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