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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05 15:04:0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劳动合同汇编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劳动合同汇编10篇

劳动合同 篇1

先生/女士:

  您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公司决定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你的工资结算到年月日。

  特此通知。最后,感谢您在职期间对企业所做的服务和贡献!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2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者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数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 篇3

尊敬的单位领导:

  我叫**,女,28 岁,大学本科毕业,20xx年 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在上班期间我担任过会计记账、出纳和储蓄柜员三项职务,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办好每一笔业务,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因为我工作认真、细致,两年来,并未产生重大失误,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由于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 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经过两年的实践和锻炼,现在不仅熟练完成本职工作,而且主动帮同事分担工作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 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

  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天元村镇银行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甲方):xxxxxxxxxx

  地 址:xxxxxxxxxx

  员工姓名(乙方): xxx

  员工身份证号码: 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20xx年11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2月18日止。原劳动合同书、变更协议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日 期:

  

劳动合同 篇5

  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二条 乙方为符合就业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有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的权力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资格。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情况:籍贯 现住址: 性别: 年龄: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已选择的工作岗位: 。

  第四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合适的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依据餐饮业的特殊性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有权根据不同的岗位技术要求和劳动强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

  4、甲方有权制定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有权依据制度对乙方进行行为规范和考核,对违规违纪者有权进行处罚、处分和辞退。

  5、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发生类似事件乙方有权辞职酒店劳动合同范本20xx酒店劳动合同范本20xx。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确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调度。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店规店纪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违背甲方的合理安排和意愿。

  3、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凡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工作之余(如休息期间或假期)发生的意外伤害等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工作期间,不管有任何理由,不得打架斗殴,如有发生甲方将无条件辞退所有参与者,并扣除其个人行为保证金、工资和其它应得资费。

  6、乙方应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酒店。

  第七条 为了避免乙方在聘用期间因非正当程序离职或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人行为保证金500元(含工作服、工牌、锁具、餐具、用具等费用),个人行为保证金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三个月内扣齐。中层以上管理者的个人行为保证金按工资比例计存,原则不少于一个月的工资。

  第八条 甲方每月发放一次薪酬,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兑现薪酬,甲方将向乙方说明。

  第九条 个人行为保证金符合下列条件,甲方将如数退还:

  1、聘期届满,或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前15天向甲方递交了书面辞呈,并经甲方负责人准许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之规定的。

  第十条 个人行为保证金符合下列条件,甲方不予退还:

  1、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辞职的。

  2、因违反店规店纪或触犯法律被甲方辞退的。

  3、打架斗殴,给酒店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4、偷窃客人财物和酒店财产的。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处的试用期为 10-30天,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预定工资的60%兑现。被正式录用者按预定工资全额发放,未被正式录用离店时兑现60%酒店劳动合同范本20xx企业信息管理师

  乙方自动离职,取消试用期工资。其余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服务员、服务生试用期为7天,试用期工资10元/人天,被正式录用后享受酒店正常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周年,如继续被本店聘用或在隶属于甲方的任何单位或部门工作,可享受每年60元的工龄工资。满三周年可在县级以上医院享受一次全身体检。

劳动合同 篇6

  兹有本单位职工 ,身份证 ,性别,年龄,住址 ,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____月 日 。因合同期届满,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单位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合同快到期,一般用人单位都会通知职工本人续签,而如果用人单位合同续签通知未及时传达到员工本人很可能会面临赔偿的境遇,对于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还得支付双倍的标准。

  案例:单位续签通知不到位导致赔偿

  张先生系外来从业人员,自20xx年起就在上海某工厂工作,由于他工作表现不错,所以从普通工人被提拔为生产线主管,双方签订了一份从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底单位通过广播通知合同快到期员工进行合同续签,由于当时张先生未在单位,所以未能续签劳动合同。元旦放假过后,张某回到单位,继续从事原来工作,照常上班。直到20xx年4月15日,单位发现张先生的劳动合同还没有续签,后人事部门找到张先生,要求与其续签三年的劳动合同,而张某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天后单位回复张先生因为其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不同意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张某拒绝签署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该单位在20xx年4月30日以张先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张先生提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最终裁决:1、单位支付自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4月15日的双倍工资;2、单位支付自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4月30日对应的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续签合同4大焦点问题

  1.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具备怎样的要件?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其它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张某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且也不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故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2.用人单位续签通知未告知到本人,致使合同到期未签是否该承担相应责任?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应根据不同情形处理。《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用人单位首先应承担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承担支付每月二倍工资的责任。

  3.单位以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专家: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视情形处理。第一种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形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时,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张某的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故张某的经济补偿金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

  4.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双倍工资?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

劳动合同 篇8

  入职前求职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劳动合同你了解多少?

  签合同的时候可要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签劳动合同。

  你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不少求职者心理上把自己定位为弱方,用人单位一出具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样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辽宁省就业网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部长刘嘉佳提醒求职者:“求职时,要把自己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应该明确自己有权提出问题,更有权利‘讨价还价’。”

  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比如,用人单位享受到了使用劳动力的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给付薪酬和福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地提出来并协商修改,合同范本《签劳动合同》。

  容易误读的地方一定要搞清楚

  签订合同时,哪些问题是容易引起纠纷、容易误读的呢?且看本报采访的专家为您解读。

  问题一:劳动合同即将终止,恰遇员工生病,合同法定顺延,那么顺延期间是否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刘嘉佳: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说明。42条45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才能终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属于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情形。所谓顺延,是指劳动合同要按照原先的内容再履行一段时间,由于是法定的顺延,即相当于再顺延一段时间,也是在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用承担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问题二: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保存?

  刘嘉佳:很多人都忽视了这一点,觉得离职后原来的劳动合同就没什么用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问题三: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辽宁省就业网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张金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一经签订,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是不容更改的。虽然合同法和民法上有一些对合同无效的规定,但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也没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是不容更改和废除的。

劳动合同 篇9

  通过一学期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虽然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XX年一月一日颁布了新一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劳动合同法,确实是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文。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社会责任”、“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出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政府机关人员不作为给劳动者造成危害应担责赔偿”这几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然而,这样一个能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只有相当少的人认为它确实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效果。甚至我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怀疑过它的真实性。

  其实,人们对法律的怀疑和不信任,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很多法律条文,在实际生活中犹如白纸一张。《劳动法》颁布已经十多年了,但《劳动法》中很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文,并没有真正落实,因为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博弈中,往往会引起此起彼落的矛盾,者就不能不让劳动者担心,执法者会不会因为“引资”而屈从于资本的威力,从而放弃甚至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劳动法》的执法中,几乎成为常态,否则,怎么会有血汗工厂长期存在?《劳动法》和执法部门已经沦为权贵手中玩弄劳动者的工具。

  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们对法律的怀疑,是即是对政府依法治国的能力的怀疑,是对政府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能力的怀疑,更是对一个国家的性质和强弱的怀疑。)

  “签不签劳动合同没有太大区别”、“签了劳动和同也没啥用”……说起劳动合同,经常可以听到类似这样的“评价”。

  “这反映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化问题。”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大量的劳动合同文本就是抄法条,缺乏实质要件,不能发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许多劳动合同虽然有劳动报酬的条款,但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有的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有的甚至规定“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发生了事故企业不负任何责任”等违法条款。

  由于流于形式存在缺陷,特别是缺乏实质性内容,相当部分劳动合同并没有让劳动者切实感受到作用,这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增加规定了劳动合同实质要件的条款,让劳动合同有名更有实,这就是新一代的《劳动合同法》。

  这个法规出台后,给了劳动者极大的保障,更好的调节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让劳动者能更好地为为老板服务,企业服务,为国家服务。

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xx

  乙方(劳动者)姓名: 许可 性别: 男 民族:文化程度: 大学本科

  籍贯: 四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二、工作责任

  (一)职务名称:工程管理

  直接上级:项目经理

  本职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工程造价以及经济合同的签订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其支付时间为每月1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适当提前发放。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标准和福利待遇为:(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3200元/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转正后工资待遇的80%)。工资待遇每一年上调一至两次,每次上调比例为8%-10%,根据个人表现加以调整。

  3、甲方在乙方试用期满后,30日内将为乙方全额购买职工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工作过程中,不出现重大错误,对工作认真负责并有良好表现,公司将给予乙方每个月400元奖励作为年终奖在过年之前发放,第一年发70%,剩余30%第二年累计发放,依此类推。

  (备注)如乙方有相关资质证书(全国工程造价员、二级建造师等)挂靠在我公司,我公司将给予800元/月的证书补贴。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甲方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律的规定办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4、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20xx元。

  2、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社会福利

  乙方在转正后30日内,甲方按当地社会保险中等标准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每月甲方承担全额保险费用。

  十、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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