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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0-07-14 20:06:1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劳动合同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劳动合同六篇

劳动合同 篇1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照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责任

  1、根据项目进程和乙方要求,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提供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并如实陈述全部相关事实,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并保证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涉及的其他相关事实或陈述等甲方资信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客观。

  2、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应及时反馈意见和做出决策,并对乙方为项目实施而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积极配合。甲方须在乙方提出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视为接受乙方方案。

  3、为乙方顺利完成本次独立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以及相关的后勤支持。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为甲方提供准确、全面、充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分析报告及实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在甲方负责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信息、陈述或其他相关事实情况并无重大遗漏、违法与失实或不存在不可预见或未明确提前告知乙方可能影响本项目方案制定与实施的甲方未来相关事宜或相关因素的重大调整与情势变更,且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或政策背景和社会环境也没有出现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能够得以顺利实施。

  2、乙方利用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主持方案的设计、调整、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按照项目约定的时间规定完成项目。

  3、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项目成果:

  第三条项目时间

  本项目自20xx年月日开始,不迟于20xx年月日完成。整个项目周期大约为周。

  第四条项目费用与支付方式

  本咨询项目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乙方向甲方提交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履行协议,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相应书面工作成果并由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日期;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未按期履行服务义务,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对未完成阶段扣除相应咨询服务费。

  第六条保密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结束时,乙方应返还或销毁或妥善保管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劳动合同 篇3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乙方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工资,并可根据造成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乙方提供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甲方应按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规定保护乙方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 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或自动离职,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住 所:

  性 质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现 住 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络人及连络电话: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 甲方依法代釦代繳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釦代繳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 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釦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规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签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地址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

  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 甲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省、市规定,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 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十二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按本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

  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

  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等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三十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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