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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0-10-11 10:01:2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劳动合同汇编八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劳动合同汇编八篇

劳动合同 篇1

  聘用人:

  甲方:xx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一致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全职员工: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x个月;在试用期内学校及员工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员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聘用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从事xx岗位工作。

  三、劳动时间

  本合同签订人员为全职员工,实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60小时。

  四、薪资福利

  1、聘用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表现于每月号支付相应的工资,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2、工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工资额定为试用期xx元/月,转正工资xx元/月。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4、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假期。

  5、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薪资福利制度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协议的雇佣报酬及福利待遇等按照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根据甲方自身情况制定和调整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及教学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在结果基础上对乙方进行奖惩。

  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进行授课。

  2、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②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教学计划。

  ③课前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按时授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保证授课时间、质量、授课态度认真细致。

  ④上课时衣着得体,对待学生耐心亲切,对家长礼貌谦逊。

  ⑤积极配合甲方检查,达到甲方教学计划中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等相关要求。

  六、保密协议

  1、乙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资料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损害甲方利益。(甲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运营体系、知识体系、各类手册、规章制度、文件、教材、知识点、重点难点解析、教学讲稿、PPT文稿、教案、例题、学员资料等。)

  2、本协议的竞业限制期为1年,即在本协议终止、期满或解除后1年内,乙方必须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条的约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需要变更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变更协议,该协议作为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①乙方试用期间被甲方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乙方提供资料、证书等材料含有不真实信息的。

  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执行甲方教学计划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③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应当予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④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严重违反甲方制度、严重失职损害甲方利益的。

  ⑥乙方患病或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或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⑦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否则按自行离职处理。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止(不得约定试用期)。

  实行试用期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在 履行。如甲方变动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应双方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

  (二)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甲方生产经营特点,依法约定执行以下第项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2、计件工作制度; 4、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执行标准、计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含试用期),乙方的工资为每月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确定每月日为发薪日,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

  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三)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规章制度

  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告知或公示。 乙方应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无效)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项约定条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签订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协议。

  (二)由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违反约定的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金元人民币(对劳动者仅限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两种情形)。

  十一、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五日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全 日 制 劳 动 合 同 书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协 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被聘(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个人编号: 就业登记证编号: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地址: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发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定合同固定期限为( )年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单位里从事( )[或相关岗位]工作,依法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奖励及劳动保险福利等权利。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技术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乙方的专业技能进行工作安排。

  第四条、乙方应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注:计算方式,自此员工查看期过后,正常计算工资之日至六个月后,由甲方为乙方办理威海市规定的社会保险、人身保险等在未办理各保险前,员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任何伤害由其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

  第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采取用书面形式依法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款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二款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第三款 严重失职,私营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四款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一款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款 乙方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款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款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乙方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致意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款 在试用期内;

  第二款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参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十条、本合同欺瞒,即行终止。加以双方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想对方表示终止或续定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议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a)文件、物资的返还:乙方因与甲方终止合同(不论何种原因),乙方应将甲方的文件、资料、标据、设备、财产等全部交回,否则,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最后款项中相应扣除,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要求乙方作出赔偿直至采取法律措施维护甲方利益。

  b)保密: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或终止合同后应对甲方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c)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可根据有关法规向对方要求赔偿。

  d)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好工作交接手续,方可解除合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e)乙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中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乙方要求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因乙方本人故意或严重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绩效等评定乙方月度工资,并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时间确定服务期奖金。(服务期奖金的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的服务期奖金。在甲方工作超过10年的,从第1年发给15个月的服务期奖金)如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提前结束合同的,不予发放服务期奖金。(市场部业务员、临时工除外)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社工机构名称)

  丙方:(用人单位名称)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社会工作者为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即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服务目的

  第二条 服务群体

  第三条 服务内容

  第四条 购买人员数量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员**名

  第五条 服务标准(注明此标准是每人量还是全部的量)每名社工专业工作服务指标量,不得低于该名总工作量的70%。

  第六条 服务要求

  1、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丙方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名社工,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社工为丙方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所提供的社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原则上社工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资格考试证书,或者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社会保障等)本科(含

  本科)学历以上;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确需上岗的,可以聘为“社工员”(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使用社工总数的20%),且购买经费及社工员的工资薪酬与注册社工应有区别(具体按照社工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丙方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为丙方相关工作出谋划策;

  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丙方的管理制度。

  2、甲方统一督促乙方提供的社工要具备12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20小时民政部门基础培训、100小时机构培训),并在合同期内全部完成,乙方保证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

  3、乙方应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社工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

  第七条 服务期限、试用期及面试

  1.本合同有效期从20 年1月至20 年12月止。机构应尽快安排社工上岗,若在合同有效期内缺岗一个月以上的,经核实将按实际缺岗时间扣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

  2.社工的服务试用期与社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累计计算。社工的试用期工资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依据计算,与本合同的试用期无关。

  3.新上岗社工需由乙方严格把关,丙方无需再对其面试。若社工与丙方要求不符,丙方可在试用期内要求乙方调换。

  第八条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资助金额:按照7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大写人民币 元 (¥元)。(拟增加部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资金拨付:

  (1)社工岗位服务经费的80%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 ¥元),乙方在20 年3月底前一次性提供甲方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甲方将分一至两次拨付给受托银行托管并按月拨付给乙方。

  (2)社工岗位服务经费的20%为“社工服务费”(¥元),乙方需提供予甲方该部分费用的合法税票,甲方于20 年3月底前拨付60%,即¥元;10月底前拨付40%,即¥元。

  第九条 劳动条件

  1. 乙方社工按照丙方正常工作时间提供社工服务,并结合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每周须达到35小时工作时间。回乙方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与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冲突。社工工作时间与用人单位工作总时间应保持一致,原则上为7小时/天、35小时/周(但工作时间40小时/周内不视为加班,且因工作岗位特殊需错时上下班的,不宜与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段保持一致)。

  2. 丙方应保证乙方社工正常的作息时间和休假,合理安排其相关工作。如确需在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的,须在征得乙方社工同意并另行给予加班补贴的前提下进行,或者安排补休。因社工工作地点在用人单位,原则上其请休假以用人单位批复为准;在不违反社工机构人事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工经用人单位批复即可请假,但应同时电话或传真告之社工机构,并尽快报社工机构登记完善有关备案手续。

  3.丙方在使用社工前,应明确社工服务地点。如果需要外派到深圳市以外的地方工作,也需要明确告知该社工需要到异地的具体地点、异地保险的购买、从事的社工服务内容等,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报甲方备案。

  5.到20 年12月底前,允许社工每周有半天的集中督导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香港督导商用人单位和社工机构后相对固定下来。

  6. 各用人单位应对见习督导的相关工作予以实际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加强对所在单位一线社工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条 考核管理

  1、丙方每季度对乙方提供的社工进行考核。在丙方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含试用期内),如乙方社工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经两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占所提供社工15%以上),丙方可提出解除协议要求;双方发生争议的,甲方应予协调。

  2、乙方负责社工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并配合丙方对社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

  3、乙方应对派出的社工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社工能力的不断提升。

  第十一条 责任划分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拨款。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拨款,造成重大影响的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

  (3)若乙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拨款,乙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

  (4)具体履约过程中如乙方和丙方发生争议,甲方应承担协调处理的职责。

  (5)丙方若不当使用社工,或丙方让社工所作工作超出社工专业服务范畴的,甲方在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后,有权直接调换该社工岗位。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取甲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票据;

  (2)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代收代付的资助款项使用于社工工资薪酬、社工服务活动开展以及社工办公经费等。对于款项的20%经费部分,乙方可用于机构的管理经费,包括场地租金、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员工培训、水电费和日常行政开支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拨的款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社工或解除合同并向甲方和丙方索要违约赔偿金:

  ①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②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③丙方对社工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④丙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社工的。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因乙方社工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丙方造成损失,丙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2)丙方应尊重乙方社工及其工作成果,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环境。

  (3)丙方应合理使用社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防止社工行政化倾向。

  4.合同延期:

  本次社工岗位的合同是往年合同的延续,但在下列情况下除外:①对机构进行的年度评估中,未达A级标准的机构的所有社工岗位应重新进行统一招投标;②用人单位强烈要求更换社工机构的(经社工主管部门核实理由充足的);③市或区社工主管部门经过评估认为要调整具体社工岗位的(但原则上要从新增社工岗位中进行对等补充)。

  若出现以上情况,则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者视情况可重新签订合同。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该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资助资金,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除按前述条款约定返还项目款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资助社工服务款3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三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甲乙双方指定的资金监管银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劳动合同 篇6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鉴于乙方家庭目前的特殊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乙方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本补充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其岗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的要求和标准。乙方应遵守同其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甲方的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三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标准,以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为前提。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书》及《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协商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动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条 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动报酬:

  1、因乙方提供劳动服务过程中的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补充协议终止:

  (一)双方就解除本补充协议协商一致的;

  (二)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补充协议义务的。

  (三)乙方完全可以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八条 本补充协议做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用人单位(甲方): 名 称:

  经济类型:

  地 址 :

  职工(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用工形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证时还需交签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烟台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烟台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字):

  日期: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本县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工作任务约定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由甲方安排。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第五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

  第七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 (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实行计件定额、多劳多得。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七条中明确。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乙方本人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延期支付,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

  第九条 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或经济处罚,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安吉县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安吉县最低工资80%的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方应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工作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

  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或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乙方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①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②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③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双方对乙方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满一年向甲方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其他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①保险费用缴纳;②乙方提供体检证明,并如实告知甲方曾经从事行业和身体异常情况;③特殊工作岗位的乙方需与甲方另行签字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实,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满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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