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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时间:2021-03-14 21:43:29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销售合同锦集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销售合同锦集9篇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型号、规格、及合同价

  1.1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单价为小写: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按卷/铺装面积计算)

  1.3合同总价为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

  2.1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制作,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

  第三条:安装时间

  3.1安装时间。

  3.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安装完成,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安装完成,乙方将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3.3甲方在规定安装的时间,甲方没有提供具备安装的条件,甲方将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3.4如遇特殊原因需更改工期,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

  2)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5.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扣合同总价的___%计取,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扣合同总价的___%计取,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结行协商。

  7.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暖啤、哈尔滨雪河啤酒销售的独家供应商。

  二、 合同期限一年, 从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

  三、产品规格及价格

  注:啤酒每瓶返盖钱 1 元。空箱返 2 元。暖啤、哈尔滨雪河红瓶每瓶返盖钱 1 元,空箱不回收。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保证暖啤、哈尔滨雪河系列酒水保真,并保证充分货源提供给乙方。不得拖延。

  五、如在乙方店面内出现甲方酒水过期、半瓶酒没及时 更换给乙方,不得拖延。

  六、结帐方式:次结。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玖拾万元,每次结帐,结上批货款(压一批货),乙方不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七、乙方如有经营上需要甲方,在经营上给予配合和支持,甲方酌情、尽量配合甲方提高营业收入。

  八、 如全年完成暖啤、哈尔滨雪河啤酒,每月20000件, 累计年240000件,年终返 8000件暖啤、哈尔滨雪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双方严格执行,如有违约,可向在关部门提 起诉讼,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型号、规格、及合同价

  1.1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单价为小写: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按卷/铺装面积计算)

  1.3合同总价为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

  2.1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制作,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

  第三条:安装时间

  3.1安装时间。

  3.2合同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安装完成,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安装完成,合同乙方将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3.3甲方在规定安装的时间,甲方没有提供具备安装的条件,甲方将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3.4如遇特殊原因需更改工期,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乙方

  2)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5.1因合同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扣合同总价的___%计取,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甲方应向合同乙方赔偿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扣合同总价的___%计取,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合同乙方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结行协商。

  7.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合同乙方: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销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纯净水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二、价格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以 元/桶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桶装饮用纯净水。

  三、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桶装水均采用一级PC桶,且纯净水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瓶装饮用纯净水 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1998;

  2、乙方必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配套饮水机的质量合格,不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如因乙方提供的纯净水及饮水机的质量问题给甲方人员或财产造成的损害,乙方需按本协议第八条之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当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金1万元,合同期内未因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损失的,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对所生产的纯净水售后服务负责。

  四、借机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提供相应数量的饮水机供甲方使用,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饮水机送至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尽到对乙方免费提供的饮水机的保管和看护义务,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3、乙方需对提供给甲方的饮水机进行定期清洗、维修、保养,时间定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

  4、合同期内,如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饮水机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上门免费维修。如经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饮水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当。

  五、订货与送货

  1、甲方根据本公司的需求情况及时通知乙方所需纯净水的数量和送货地点,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指定的送货地点24小时内送水 ;

  2、乙方在送水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同数量的空桶;

  3、送货地点:

  六、 结算方式

  双方实行月结,自乙方供货之日起,每月 号前双方及时核对上月送货单;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

  七、其他条款

  每年六月份及十月份,甲方根据经营需求通知乙方对饮水机的数量增减及分布地点作出调整,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其中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000元,且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该协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出现分歧或有合同未尽事宜时,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销售合同 篇6

  一、定义

  1、“供方”指乐和琴弓坊;

  2、“需方”指供方购买乐和琴弓坊产品或服务的具有法律行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3、“销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动包含本条款的所有条件。

  二、 合同成立

  1、 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成立:

  a、 需方以信件、传真等方式接受供方报价时;

  b、 供方书面或口头接受,并产品装运时。

  2、 需方代理出售供方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必须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代理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需方同意受其约束。

  三、 定单、价格和付款

  1、 所有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在报价单规定的期限有效。供方作出的口头报价或没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单的有效期,仅截至作出报价的当日24时为止。

  2、 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和配在销售合同内书明,所有的价格均为福州FOB价。

  3、 除非供方已明确书明付款条件,否则产品或服务的全部货款应在产品或服务实际交付前付清。在全部款项付清前,供方有权暂停或取消交付产品或服务。对供方已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供方保留要求立即付款的权利。

  四、 交付

  1、供方应在交付期内将产品交付给需方指定的处于交付地点的指定人士。

  2、指定人士、交付地点和交付期均应在销售合同书明确指定,并经供方同意。

  五、 产品的接受

  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并经指定人士签收,或在无指定人士的情况下,供方可同意需方凭企业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权章收货,产品的交付已告结束,即视为已获需方接受。

  六、 责任

  1、供方出具的销售印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书、发票或其它文件和资料的打萤⑹樾椿蚱渌的错漏可以更正,且供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给与赔偿。

  七、 管辖法律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与本条款有关的争议应尽可能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经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 一般规定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销售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签字或加盖法定授权章确认后方能生效。

销售合同 篇7

  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销售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医院临床用药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三证”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药等不合格药品。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

  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

  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

  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药品;

  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七、需方所造的购药计划必须以农保、医保用药目录为范围,符合我院临床基本用药需要,且经正常审批程序后方可采购。

  八、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中规定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购药计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送到需方,送货及搬运费由供方承担。未按要求及时交货需方可终止供方送货另选供货公司。

  九、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小组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十、全省实行药品挂网采购统一管理后,药品采购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省药品挂网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所有药品购销必须在郴州市惠民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监督下进行交易,坚持做到政府集中网上招标采购。

  十一、药品购销价格: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后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标书价格为依据。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中标药品购入价格不得高于郴州市药品采购中心发布的药品中标价格;未中标药品的购进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单、特药品以临床需要为原则,购进价实行单独定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中药饮片购进价应随行就市;因市场因素使部分药品进价高于中标价的,必须经需方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十二、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药品后,在又购进一批药品时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药品的款项。

  十二、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从终止合同起,需方对原未付清药款应每月按未清药款的%付给供方。

  十三、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经销商在需方非法从事商业贿赂和药品促销活动。一经查证,需方将责令停止购销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四、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一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药剂科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从年年月

  十六、本合同的购销业务供需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货源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名、单位、规格、

  二、议价周期:

  因市场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食品在每隔**天/月,双方

  重议一次单价,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供方将单价以书面形式告知需方,经需方签字盖章回传生效,若需方对新的价格不予接受,可解除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结算方式:

  采用月结。

  1.甲方结账日为发货当月的月底31日(即每月最后一日),乙方在次月XX 日前将上月发票送至甲方。

  2.甲方于次月20 日前支付上月货款(以甲方实际验收为准)至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

  1.乙方应将产品按时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 甲方需提前 3天以书面传真方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根据甲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

  五、质量保证:

  ⒈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

  标准,交付产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及说明书等相关证件,同时保证所提供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⒉若因产品质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通过甲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七、违约责任:

  ⒈乙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甲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⒉产品质量须符合上述质量、验收条款,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甲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乙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⒊乙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甲方若需要,乙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⒋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必须按第二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甲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乙方有权暂时停止向甲方供货。

  八、不可抗力: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段内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要求相应变更协议条款;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就本协议的解除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可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材料。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 12月 01日起至20xx年 XX月 30日截止。

  2.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者,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⒈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⒉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⒈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经双方各自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传真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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