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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时间:2024-02-11 08:36:3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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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集合)《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服用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