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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课件

时间:2022-08-05 10:50:56 课件 我要投稿

安全培训课件

  安全培训课件 篇1

  1、起重机械的类型

安全培训课件

  起重机械可分为三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滑车、电葫芦、卷扬机等。

  (2)起重机。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

  (3)升降机。工厂使用最多、最广泛的是桥式起重机。

  2、起重事故类型

  (1)失落事故:在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

  (2)挤伤事故:在起重作业中,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的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伤亡事故;

  (3)坠落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机体上高空处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4)触电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遭受电击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机毁事故:起重机机体因失去整体稳定性而发生倾翻翻倒,造成重机机体严重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6)其他事故:包括误操作事故、起重机之间的相互碰撞事故、安全装置失效事故、野蛮操作事故、偶然事故等。

  3、起重事故常见原因:

  (1)起重设备质量不好,强度不够;

  (2)没有保险装置和联锁装置,或者这些装置失灵;

  (3)没有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

  (4)过道、扶梯、驾驶室和着陆台安装不合理;

  (5)操纵时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6)对起重机及基辅助设备的使用状况缺乏认真检查,等等。

  4、起重机械的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标准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关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2)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不能用的机件要立即更换。

  (3)建立和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每台起重机都要详细记载它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记载历次大修、中修情况,记录起重机的重要性能的变化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考查。

  (4)起重机运行的时候,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禁止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5)使用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时,起重机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内不准站人,使用电磁起重机,应当规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不能有人。

  (6)起重机吊运时,应走吊运通道;不能从人头上越过,在吊运的东西上也不能站人,更不能对挂着的东西进行加工。

  (7)起吊的东西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停留时,在起吊物品下面要禁止一切人员站立或通过。

  5、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基本要求

  (1)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

  (3)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消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

  安全培训课件 篇2

  一、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

  随着电气装置的广泛应用,电气安全已日益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如果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不恰当,使用不合理,维修不及时,尤其是电气工作人员,如果缺乏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不仅会造成电能浪费,而且会发生电气事故,危及人身安全,给国家与人民带来重大损失。事实上,在电力、机械、化工、冶金、建筑等工矿事业中存在着大量电气不安全现象,电气事故已成为引起人身伤亡、爆炸、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电气安全主要包括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两个方面。人身安全是指在从事工作和电气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设备安全是指电气设备及有关其他设备、建筑的安全。电气事故往往不是由单一原因引起的,为了搞好电气安全工作,必须采取包括技术和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措施。随着科技进步,各国都在积极研究并不断推出先进的电气安全技术,完善和修订电气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这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电气设备的安全都是十分重要的。

  电气事故及其危害:电气事故( electric accident)是由电流、电磁场、雷电、静电和某些电路故障等直接或间接造成建筑设施、电气设备毁坏、人、动物伤亡,以及引起火灾和爆炸等后果的事件。

  1.1当事故发生时,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体会引起病理、生理的效应,称为电击(electric shock);当人体触及带电体,或者带电体与人体之间闪击放电,或者电弧触及人体时,电流通过人体进入大地或其他导体,形成导电回路,这种情况,叫触电。触电时人体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电击电流流经人体内部,引起疼痛发麻,肌肉抽搐,严重的会引起强烈痉挛。心脏颤动或呼吸停止,甚至由于因人体心脏,呼吸系统以及神经系统的致命伤害,造成死亡。绝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是电击造成的。电伤是指触电时,人体与带电体接触不良部分发生的电弧灼伤,或者是人体与带电体接触部分的电烙印,或由于被电流熔化和蒸发的金属微粒等侵入人体皮肤引起的皮肤金属化。这些伤害会给人体留下伤痕,严重时也可能致人于死命。电伤通常是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造成的。电击和电伤也可能同时发生,这在高压触电事故中是常见的。

  二、电气安全管理

  1、人体在电磁场作用下吸收能量受到的伤害,称为电磁场伤害

  2、固体、液体、气体介质及其组合介质在高电压作用下,介质强度丧失。破坏性放电时,电极间的电压迅速下降到零或接近于零,称为破坏性放电--介质击穿(disruptive discharge dielectric breakdown)。如与带电体的距离过小。当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过小时,虽然未与带电体相接触,但由于空气的绝缘强度小于电场强度,空气击穿,可能发生触电事故。因此,电气安全规程中,对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都规定了最小允许安全间距。由于绝缘电阻的不正常下降或绝缘损坏,同时可触及部分之间会出现接触电压,从而也会引起触电事故。人体触电的方式:触电事故是多种多样的,多数是由于人体直接接触带电体,或者是设备发生故障,或者是人体过于靠近带电体等引起的。

  2.1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当人体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导体上,而人体的某一部分触及三相导线的任何一相而引起的触电事故称为单相触电。单相触电对人体的危害与电压高低,与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等有关。人体发生单相触电的次数占总触电次95%以上,除了单相触电外,还有两相触电。它指人体两处同时接触不同相的带电体而引起的触电事故。

  2.2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人体接触发生故障的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的外壳是不带电的。但当线路故障或绝缘破损时,接触由此漏电或带电的设备外壳时,就会发生触电危险。触电情况和直接接触带电体一样。

  跨步电压触电也是间接接触。由于外力(如雷电、大风)的破坏等原因,电气设备、避雷针的接地点,或者断落电线断头着地点附近,将有大量的扩散电流向大地流入,而使周围地面上分布着不同电位。当人的脚与脚之间同时踩在不同电位的地表面两点时,会引起跨步电压触电。

  三、绝缘、屏护和间距

  安全电压的规定:安全电压是为了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当采用安全电压供电时,要求实行输出与输入电路的隔离,与其他电气系统的隔离。这个电压系列的上限值,在正常和故障情况下,任何两导体间任一导体与地之间均不得超过交流(50-500赫)有效值50伏。

  3.1 我国安全电压标准规定的交流电安全电压等级:

  1、42伏(空载上限小于等于50伏)可供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等场合下使用;2、36伏(空载上限小于等于43伏),可在矿井、多导电粉尘等场所使用的行灯等场合下使用;3、24伏、12伏、6伏(空载上限分别小于或等于29伏、15伏、8伏)三档可供某些人体可能偶然触及的带电体的设备选用。在大型锅炉内工作、金属容器内工作或者在发生器内工作,为了确保人身安全一定要使用12伏或6伏低压行灯。

  3.2 当电气设备采用24伏以上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措施。其电路必须与大地绝缘。

  3.3 安全电压是以人体允许电流与人体电阻的乘积为依据而确定的。

  电工电子设备防电击保护的分类(GB/T12501-92)这一节叙述接至外电源的低压电工电子设备一旦基本绝缘失效按照防触电保护的方式所做的分类及定义。按标准的规定,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有效值660V的家庭、办公室、工厂、学校、农场及类似场所使用的以及医用的电工电子设备。

  四、接地接零

  设备分类:分类的数字只表示设备防触电保护所采用的方式,并不反映设备的安全等级。按照这一分类,防触电保护是由周围环境,设备本身或供电系统提供。

  设备的非触电保护方式在其他国家标准中规定,如由外壳提供防护的等级见GB 4208。0类设备仅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设备,当设备有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时,该部分不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一旦基本绝缘失效,则安全性完全取决于使用环境。

  Ⅰ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包括一种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将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对于使用软电线或软电缆的设备,软电线或软电缆应具有一根保护(接地)芯线。经有关标准允许,设备的每个部件至少都是基本绝缘并装有接地端子,但电源软线不带接地导线,插头没有接地插脚,不能插入有接地插孔的电源插座。标准认为只要其保护线没有和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就看作0类设备,但在所有其他方面,设备的接地措施应完全遵守Ⅰ类设备的要求。

  Ⅱ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具备象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样的附加安全措施。这种设备不采用保护接地的措施,也不依赖于安装条件。Ⅱ类设备可以具有保持保护接地回路连续性的器件,但其必须在设备内部,并按Ⅱ类的要求与能触及的可导电表面绝缘起来。有金属外壳的Ⅱ类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将等电位连接线与外壳连接。Ⅱ类设备可因工作(与保护目的不同)的原因,采取与大地连接的手段,但必须在技术上无损于安全水平。如某些Ⅱ类电子设备的信号端子,在主管技术部门认为需要安全阻抗,而且在技术上无损于安全水平时,Ⅱ类设备可以使用安全阻抗。Ⅲ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且设备内可能出现的电压不会高于安全特低电压。Ⅲ类设备不得具有保护接地手段。必要时,可因工作的原因,采取与大地连接的手段,但必须在技术上无损于安全水平。有金属外壳的Ⅲ类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将等电位连接线与外壳连接的手段。

  五、变配电安全

  设备主要特征及安全措施表14-1列出了设备按防触电保护分类的主要特征,指出了一旦基本绝缘失效所需要的安全措施。用电安全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是通常所说的用电过程。用电要掌握安全的基本原则;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及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安全要求,其目的是为人身和财产提供安全保障。

  这一节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下、直流1500V以下的各类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六、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

  1、 直接接触防护应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a. 防止电流经由身体的任何部位通过;

  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案 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案

  b. 限制可能流经人体的电流,使之小于电击电流。

  2、间接接触防护应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a. 防止故障电流经由身体的任何部位通过;

  b. 限制可能流经人体的故障电流,使之小于电击电流;

  c. 在故障情况下触及外露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引起流经人体的电流等于或大于电击电流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断开电流。

  电击防护的基本措施见附录A-电击防护的基本措施.

  3、 正常工作时的热效应防护,应使所在场所不会发生因地热或电弧引起可燃物燃烧或使人遭受灼伤的危险。

  4、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

  5、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认可。

  6、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7、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8、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9、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10、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11、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安全培训课件 篇3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

  1.1 培训计划分为公司级培训计划、部门内部培训计划、外派学习培训计划及各单项专业性计划培训。

  1.2 公司级培训计划由行政部统一制定,由相关责任部门落实;部门内部培训计划由部门自行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自行组织培训实施;外派学习计划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和培训申请,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1.3公司统一制定的学习计划,根据工作情况实行全员培训,让全体员工能充分了解公司各项工作流程、制度和相关知识。行政部并定期制定计划,聘请相关专业老师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相关课程培训。

  1.4 根据公司总的学习培训计划,行政部每月排定培训计划,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推进各项学习培训工作。

  1.5 部门内部培训方面,部门内部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制定部门内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培训计划进行各部门培训学习的跟踪和监督,确保部门内部培训的落实。

  二、培训的组织实施

  2.1公司级内部培训的实施

  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排定培训计划,培训的责任部门制定培训教程及方案,具体实施。

  2.2 部门内部培训的实施

  由各部门制定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内容及形式、考核等由部门自行组织,行政部负责监督实施。

  2.3 外派培训的实施

  外派培训审批程序:拟外派培训者提出申请→部门审核→行政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拟外派培训者应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申请表交行政部存档。

  参加外派培训前已确认必须取得相关证书(毕业证、资格证、结业证等)者,如未获得证书且无正当理由,有关费用由受训者本人负担。

  2.4 单项专业培训的实施

  由行政部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xxxx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由行政部具体负责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所有培训档案由行政部统一装订存档。

  (2)《xxxx年度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由行政部具体负责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xxxx年度岗位培训计划》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各相关特种作业部门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必须做到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成年度培训。所有培训档案及证书由行政部统一存档保管。具体特种作业岗位及需持证上岗要求,由安全调度中心确定,具体培训由特种作业部门组织并完成培训。

  对公司一线岗位的专业技能培训,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岗位的培训形式,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安排。

  (4)《xxxx年普通员工培训计划》,由行政部具体负责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xxxx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由安全调度中心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6)其它单项培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行政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xxxx年培训重点

  xxxx年培训工作重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3.1管理人员培训

  中高层管理培训重点在于管理者能力的开发,通过培训,激发管理者的个人潜能,增强团队活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使管理者加深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理解,了解企业内外部的形势,树立长远发展的观点,提高管理者的计划、执行能力。

  基层管理干部的重点在于管理制度的培训,有效团队建设及团队执行力,上下级关系处理,生产实践等管理技能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计划以外训带动内训,坚持培训内容以通用管理理论为主,坚持培训目的以提高管理技能为主,坚持培训方式以加强互动交流为主,以不断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与领导水平

  3.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员工岗前培训主要针对公司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社会招聘人员,内容为公司级培训,主要就企业文化、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知识等进行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笔试,考试合格后上岗,之后由所在各部门进行二级培训,就岗前培训有关内容等。

  对新招聘员工的培训,采用课堂集中学习与各部门各自培训,使新员工逐步认识公司,加深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获得新感觉、新动力。

  3.3 普通员工培训

  员工培训重点在提高综合素质,领悟公司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团队合作及沟通的能力,增强敬业精神与服务观念,加强其专业水准。

  3.4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xxxx年要对公司特殊岗位如电工、电焊工、各类专任技术职称资格进行全面的梳理,对于未拿到上岗资格证书的员工,要组织进行《特殊岗位培训》,力争让每一个特殊岗位的员工都持证上岗。

  对公司一线岗位的专业技能,也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力争人人都做专业工、熟练工。

  3.5 安全管理培训

  安全工作一直是公司生产运行的重中之重,20xx年公司内部加大了安全检查考核的力度,将安全工作与奖惩制度相结合,起到了积极的效果。xxxx年内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现代培训理念,营造全员学习氛围,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成效。

  3.6流程制度培训

  要做到有制度、有落实,才能显现出流程制度的重要性及有效性,才能使团队执行力体现出来。让大家适应按流程办事,这也是团队建设的基础。

  3.7 xxxx年要充分利用与整合外部培训资源,对于外部培训、咨询机构所提供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课程,要派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学习,并要求参训人员在公司内部进行分享,扩大培训的效果。

  安全培训课件 篇4

  安全电压

  人体与电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组织(如皮肤、心脏、呼吸器官和神经系统)不会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叫做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值的规定,各国有所不同。如荷兰和瑞典为24伏;美国为40伏;法国交流为24伏;直流为50伏;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为50伏。

  我国根据具体环境条件的不同,安全电压值规定为:在无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65伏;在有高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36伏;在有特别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12伏。

  跨步电压触电

  当带电设备发生某相接地时,接地电流流入大地,在距接地点不同的地表面各点上呈现不同电位,电位的高低与离开接地点距离有关,距离愈远电位愈低。

  当人的脚与脚之间同时踩在带有不同电位的地表面两点时,会引起跨步电压触电。如果遇到这种危险场合,应合拢双脚跳离接地处20米之外,以保障人身安全。

  相间触电

  所谓相间触电,就是在人体与大地绝缘的时候,同时接触两根不同的相线或人体同时接触电气设备不同相的两个带电部分时,这时电流由一根相线经过人体到另一个相线,形成闭合回路。这种情形称为相间触电,此时人体直接处在线电压作用之下,比单相触电的危险性更大。

  致命电流

  在较短的时间内危及生命的最小电流称为致命电流,在电流不超过百毫安的情况下,电击致命的主要原因是电流引起心室颤动或窒息造成的。因此,可以认为引起心室颤动的电流即为致命电流。

  人体触电时的危险性与相关因素

  人体触电时的危险性与以下各因素有关:

  (1)人体触电时,致命的因素是通过人体的电流,而不是电压,但是当电阻不变时,电压越高,通过导体的电流就越大。因此,人体触及到带电体的电压越高,危险性越大。但不论是高压还是低压,触电都是危险。

  (2)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是影响电击伤害程度的又一重要因素。人体通过电流的时间越长,人体电阻就越降低,流守的电流就越大,后果就越严重。另一方面,人的心脏每收缩、扩张一次,中间约有0.1秒间歇,这0.1秒对电流最敏感。如果电流在这一瞬间通过心脏,即使电流很小,(零点几毫安)也会引起心脏震颤;如果电流不在这一瞬间通过,即使电流较大,也不至于引起心脏麻痹。由此可知,如果电流持续时间超过0.1秒,则必然与心脏最敏感的间隙相重合而造成很大的危险。

  (3)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也与电击伤程度有直接关系。电流通过人体头部,会使人立即昏迷,电流如果通过脊髓会使人半截肢体瘫痪,电流通过心脏,呼吸系统和中枢神经,会引起神经失常或引起心脏停止跳动,中断全身血液循环,造成死亡。因此,从手到脚的电流途径最为危险。其次,是手到手的电流途径,再次是脚到脚的电流途径。

  (4)电流频率对电击伤害程度有很大影响。50H Z的工频交流电,对设计电气设备比较合理,但是这种频率的电流对人体触电伤害程度也最严重。

  (5)人的健康状况,人体的皮肤的干湿等情况对电击伤害程度也有一定影响。凡患有心脏病,神经系统疾病或结核病的病人电击伤害程度比健康人严重。此外,皮肤干燥的电阻大,通过的电流小,皮肤潮湿电阻小,通过的电流就大,危害也大。

  接地保护

  接地保护又常称为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体连接,以防止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使外壳带电时,操作人员接触设备外壳而触电。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系统中,在正常情况下各种电力装置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除有规定外都应接地。如:

  (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的外壳。

  (2)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框架。

  (4)电缆外皮及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索及起重机轨道。

  (6)装有避雷器电力线路的杆塔。

  (7)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装置的外壳及支架。

  低压电力网的电力装置对接地电阻的要求如下:

  (1)低压电力网中,电力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

  (2)由单台容量在100千伏·安的变压器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中,电力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欧。

  (3)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的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00千伏·安的低压电力网中,电力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4)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要达到以上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允许提高到30欧。

  接触电势、接触电压、跨步电势和跨步电压

  当接地短路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大地表面形成分布电位,在地表面上离设备水平距离为0.8米处与沿设备外壳、构架或墙壁垂直距离1.8米处两点间的电位差,称为接触电势。人体接触该两点时所承受的电压,称为接触电压;接地网网孔中心对接地网接地体的最大电位差,称为最大接触电势,人体接触该两点时所承受的电压,称为最大接触电压。地面上水平距离为0.8米的两点间的电位差,称为跨步电势。人体两脚接触该两点时所承受的电压,称为跨步电压;接地网外的地面上水平距离0.8米处对接地网边缘接地体的电位差,称为最大跨步电势,人体两脚接触该两点时所承受的电压,称为最大跨步电压。

  一般人体的电阻

  发生触电时,流经人体的电流决定于触电电压与人体电阻的比值。人体电阻并不是一个固定数值。人体各部分的电阻除去角质层外,以皮肤的电阻最大。当人体在皮肤干燥和无损伤的情况下,人体的电阻可高达4-40万欧。如果除去皮肤,则人体电阻可下降至600-800欧。但人体的皮肤电阻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当皮肤出汗潮湿或是受到损伤时,电阻就会下降到1000欧左右。

  感知电流

  用手握住电源时,手心感觉发热的直流电流,或因神经受刺激而感觉轻微刺痛的交流电流,称为感知电流。受试者双手放在小铜丝上面,直流电流的平均感知电流男性是5.2毫安,女性是3.5毫安。

  摆脱电流

  触电后能自行摆脱的电流,称为摆脱电流。由测定结果得知,男性的工频摆脱电流是9毫安,女性是6毫安。当18-22毫安(摆脱电流的上限)的工频电流通过人体的胸部时,所引起的肌肉反应将使触电者在通电时间内停止电流,呼吸即可恢复,而且不会因短暂的呼吸停止而造成不良后果。

  电气设备在安全技术上的基本要求

  从对各种触电事故的原因分析中可以看出,由于电气设备在结构上、装置上有缺陷,不能满足安全工作要求而造成事故比例是很大的。因此,为了防止电气工作中的触电事故,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和安装时,在安全技术上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设备要采取保护性接地。

  (2)设备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其他带电部分相互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低压电力系统要装设保护性中性线。

  (4)对地面裸露的带电设备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在电气设备系统和有关的工作场所装设安全标志。

  (6)根据某些电气设备的特性和要求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什么是重复接地?

  指零线上的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连接,其安全作用:除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减轻零线断线时的触电危险;缩短碰壳或接地短路持续时间,改善架空线路的防雷性能等。

  接零保护

  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因绝缘损坏而使人身遭受触电危险,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变压器的中性点相连接者称为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力装置应采用低压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力装置应采用低压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中,不宜同时采用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

  接地和接零相比较有哪些不同之处?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维护人身安全的两种技术措施,其不同处是:

  其一,保护原理不同。低压系统保护接地的基本原理是限制漏电设备对地电压,使其不超过某一安全范围;高压系统的保护接地,除限制对地电压外,在某些情况下,还有促成系统中保护装置动作的作用。保护接零的主要作用是借接零线路使设备潜心电形成单相短路,促使线路上保护装置迅速动作。

  其二,适用范围不同。保护接地适用于一般的低压不接地电网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的低压接地电网;保护接地也能用于高压不接地电网。不接地电网不必采用保护接零。

  其三,线路结构不同。保护接地系统除相线外,只有保护地线。保护接零系统除相线外,必须有零线;必要时,保护零线要与工作零线分开;其重要的装置也应有地线。

  安全培训课件 篇5

  一、安全员到位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领导的领导下和上级安全部门指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全过程的安全监察;

  2、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限期解决。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提出表扬意见;

  3参加大型停电作业和参与方案的编制,审核检查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布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复杂和有危险的作业,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一起跟踪监察;

  4、参与年度大修、更改计划的审定,检查完成情况和做好总结工作;

  5组织本单位电气工作人员的安规学习、考试,负责对新工人的第二、三级安全教育;

  6、每周负责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活动;

  7、负责编制年度“两措”计划和监督有关部门完成实施工作;

  8、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种安全工器具和起重工器具的配备、使用、保管、实验情况;

  9、负责和参与对各类设备、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和处理;按有关规定将“倒记录事故”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处理经过;结合事故发生的特点,提出和制定反事故的具体措施,并负责落实;

  10、负责做好各类事故的分类、统计、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对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11、负责每月对本单位“两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所长在检查明细表上打出评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2、抓好安全达标、安全目标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的实施、巩固工作;

  13、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安全员的应知应会

  1、熟练掌握线路《安规》、《农村低压安全工作规程》、《辽宁省农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职工伤亡事故调查规程》、《颠连全监察规程》;

  2、了解掌握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

  3、熟悉所辖地区各类设备的结构、性能、作用和接线;

  4熟悉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情况。

  三、安全基础知识

  1、安全是一门科学,是一门即有硬件又有软件的综合学科;

  2、现代工业企业的安全体系工程: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企业管理;二是安全技术工程;三是安全教育与培训;

  3、企业安全管理:它包括安全传统管理,如:安全责任制、安全监察机构与安全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例行工作、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事故调查规定以及安全信息反馈系统等。它还包括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如:人—机—环境系统、可靠性管理、数学统计理论、安全行为科学、安全心理学、安全生理学(生物节律)等;

  4、安全系统工程学—传统安全管理与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的结合形成;

  5、安全学科主要研究对象为:人—机—环境系统,也就是研究人与机器以及环境的关系对电力安全生产的影响;

  人—机—环境系统,就是人和机器、工具、仪表等以及环境组成,以完成某项工作或生产任务的系统;

  6、事故树法:

  7、预防操作、误动作;

  1)提高人员政治、安全、技术、文化素质,增强安全自保意识和能力;

  2)在设计上要尽量减少操作者负担,有利于作业人员集中精力;

  3)工作环境好;

  4)信号装置齐全,有利于作业人员正确判断;

  5)劳保上要使作业人员心理上安定;

  6)严格规制,做到作业标准化。

  8、设备安全化:

  1)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保养,提高健康水平;

  2)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进工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

  3)增设现代化安全装备,包括安全帽、五防装置、自动重合装置、无线电通讯、计算机管理等,来改善作业条件。

  四、触电急救法

  1、触电急救把字方针:

  迅速——争分夺秒替触电者脱离电源;

  就地——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

  准确——人工呼吸法的动作必须准确;

  坚持——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

  2、从触电者心跳、呼吸停止起计算:

  1)五分钟内及时抢救,救生率在90%左右;

  2)10分钟内及时抢救,救生率在60%左右;

  3)超过十五分钟,希望渺小。

  3、人触电的五个象征:

  1)心跳、呼吸停止;2)瞳孔放大;3)血管硬化;4)出现尸斑;5)尸僵。

  4、四种人工呼吸法:

  1)对吹法:吹两秒,停三秒,五秒一周期;

  2)胸外挤压法:一秒一次;

  3)摇臂压胸法:每分钟14—18次;

  4)俯卧压背法:每分钟14—18次;

  最好的效果是胸外心脏挤压法与对吹法配合使用。

  一人操作的以15:2进行;

  二人操作的以4:1进行为好。

  而俯卧压背法只适用于触电后溺水,肚子里有大量的水者;

  人工呼吸法的关键在于人停,手不停。

  5、做人工呼吸法应注意的情况:

  1)解衣扣、松裤带;2)清理呼吸道;3)维持现场秩序;4)陪人到医院和供电局求援;5)对吹——头向后仰——掐鼻——口对紧。

  五、安全员的具体工作

  1、每次作业前安全员要做好那些工作?

  答:协助工作负责人认真研究任务的安排、安全措施的布置,召开班前会,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做到预想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准备和检查各种工具、器材的完好率,以及是否充足,必要时深入现场实地检查作业现场情况;

  2、作业中安全员应做好那些工作?

  答:1)开工前。要协助工作负责人列队宣读工作票,提问工作班人员对工作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要求的了解情况;

  2)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布置是否符合工作票和班前会制定的控制措施要求,对危险点是否做了监控;

  3)对施工或检修中涉及到设备、器材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补救,对涉及到交叉跨越物、道口等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采取等。

  3、作业结束时应做好那些工作?

  答:1)协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对工作现场进行清理(包括工具、材料),监督所有安全措施的撤除和恢复正常待送电状态;

  2)协助工作负责人清点人数;

  3)协助工作负责人开好班后会,对整个作业的安全情况提出自己的见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其它不安全行为提出批评意见,对预防和控制措施提出意见。

  4、专兼职安全员应熟练掌握那些规程?

  答:1)《辽宁省农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农村低压安全工作规程》;

  4)《职工伤亡事故调查规程》。

  六、两票部分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什么?

  答:是工作票制度。

  2、工作票的作用是什么?

  答:工作票的`作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做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并实现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等书面依据。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之间为什么不能同时兼任?有什么害处?

  答:1)为了保证他们之间的制约关系;

  2)由于同时兼任其中两项,对工作票中有关安全的措施要求的漏洞可能发现不了或出现差错而造成事故。

  4、计划工作时间确定?

  答:是调度批准的预计时间,而工作许可人下达的许可工作令,才是实际允许开始工作的时间。

  5、那些工作应填用第一种线路工作票?

  答:1)在全部停电的线路上;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七、倒闸操作部分

  1、倒闸操作前应做好那些工作?

  答:1)按值班调度员下达的综合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填写前应核对模拟图板;

  2)操作票的填写由受令人(值班员)填写,在受令后应当通知当班所有人员,操作票填好后,受令人应当会同监护人(值班长)一起在模拟板上预演,无问题后,受令人、监护人在操作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非当班操作的操作票,当值受令人、监护人不得在操作票上签字,应当与下一班办理完善的交接手续后,由下一班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操作票上签字,已经执行完毕的操作票,所长要全面审核,无误后在相应栏内钳子。

  2、倒闸操作时执行什么?

  答;1)严格执行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下达的允许操作命令;

  2)执行操作票;

  3、怎样进行倒闸操作?注意些什么?

  答:1)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操作时操作人、监护人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3)操作中由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复诵,并把右手放在操作把手上,当监护人发出“对”的操作命令后操作人方可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上打“V”作记号,并填上每一大项的起始终结时间;

  4)操作中发现疑问时,必须弄清楚后再操作,严禁跳项、撂项或随意变更操作顺序;

  5)操作时,监护人应始终站在操作人的左侧进行监护,两眼至始至终监视操作人的每一个动作,随时纠正不正确的动作。

  4、倒闸操作结束后要做好那些工作?

  答:1)重新检查、核对已经操作完毕的设备是否符合综合操作任务的要求;

  2)所内有检修的,应按顺序打开“五防”装置,会同工作负责人一起用手触试设备证明该设备已经停电;

  3)整个操作结束后,应填入运行记录簿中。

  八、调度管理

  1、正常送电的操作应注意那几个问题?

  答:1)停电时按调度下达的允许操作“许可命令”执行;

  2)送电时,在调度下达的预备令后,就可以操作,其中包括各种刀闸、五防装置的恢复,只有开关不送电,到计划送电时间准时送电,送电后再向局调度汇报。

  2、接地事故的选择?

  答:1)有重合闸装置的变电所,应使用重合闸的点灭选择,这样可以减少拥护停电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2)无重合闸的可进行手选。

  3、发生事故后,值班员应向调度汇报什么?

  答:1)事故发生的变电所或线路名称及时间;

  2)事故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当时的电压、电流及其他设备运行状态、天气情况等,如:××时××分××线路速断动作跳闸,重合失败,三分钟后强送良好。

  4、与调度联系工作的要求:

  答:1)变电所值班员首先报告自己变电所的名称、本人姓名;

  2详细讲明要联系的具体内容等。

  安全培训课件 篇6

  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50多年来制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280项。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二、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 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警告,注意

  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三、安全防火

  四懂五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 懂火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会开展消防宣传。

  (一)火灾的分类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天然气 甲烷 乙烷、丙烷、氨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二)火灾的三要素

  1、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2、点火源的种类:A明火及高温表面B摩擦与撞击C电火花D静电E雷击

  (三)防止火灾措施

  就是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的物质以及具有点燃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恰当地进行管理使它们无法造成起火条件。

  四、安全防爆

  1、爆炸极限的概念: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并非任何混合比例下都可以爆炸,而是固定浓度范围的,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固定浓度范围,通常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可燃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能够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爆炸下限,最高浓度为爆炸上限。

  2、爆炸压力

  可然气体、可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物品在闭密容器中着火爆炸时所产生的压力称爆炸压力,爆炸压力的最大值称最大爆炸压力。

  化工生产中常见的火灾爆炸现象:

  1、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引起的燃烧爆炸;

  2、负压吸入空气引起设备或系统爆炸;

  3、氧含量超标,因“过氧”爆炸;

  4、气体互串引起爆炸;

  5、高压气体刺漏,高速排放引起着火;

  6、压力容器管理不善发生爆炸;

  7、违章检修、违章动火引起的爆炸;

  五、安全的基本知识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高处作业。

  2、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最低坠落点。

  凡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

  安全带,高空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保护用品由带子、绳笔和金属配件组成,总称安全带。

  4、安全带的使用和检查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5、高空作业安全规范(四必须,二严格)

  (1)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安全票证,必须扎牢脚手架,并符合安全要求,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必须有人负责监护。

  (2)向上攀登时不准拉未固定的物体,不准随意从高处向地面乱丢杂物。

  六、塔罐作业前的拆卸安全

  1、检查塔罐内是否有压力:确认无压后拆除(有放空、倒淋处要打开)

  2、开启塔类装置应自上而下顺序依次打开。

  (防止塔内留有可燃、易燃气体造成气体逸出)

  封闲时应先下而上,(检查塔内残留物体)

  3、拆卸时关闭进、出口阀。

  4、管线、法兰拆卸时,螺栓不要全部去掉,防止管线下垂伤人。

  5、塔内作业时使用手砂轮、电钻等电源线拉动,易造成漏电。(应安装触电保安器)

  安全培训课件 篇7

  1、 建设工程安全的特点:建设项目的施工具有单一性特点,工程项目施工具有分散点;又多方参与,属于劳动密集型,露天环境进行,一个庞大人机工程。

  2、 事故多发的类型:高处堕入、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

  3、 事故因果5个要数:社会环境、人的失误、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伤害。

  4、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按照建筑面积分为:1W平方以下1人,1-5W2人,5W平方以上3人,应当设备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专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分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人员指的事:企业专职从事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专职安全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人员。

  6、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有效期3年,提前3个月申请办理延期;有效期延期3年。

  7、 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管理人员重点: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新工人进行教育:公司,工地和班组。班组级教育内容:1,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2,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纪律;4,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的使用要求。

  8、 建筑企业负责人的培训目标:树立安全第一,遵守人的情感观,安全是经济观,预防为主科学观。

  9、 保险费应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0、 施工现场的围挡一般高于1.8M;

  11、 材料的堆放要求:应当按照品种,规格,设置明显标牌,名称,规格和产地。

  12、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5个要数.

  13、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30学时,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

  14、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安全培训课件 篇8

  1、安全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设施或财产损失的状况。也就是指人员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要保证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就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2、事故就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就是以人为主体与能量系统关联中突发的与人的期望和意志相反的事件也就是说事故就是意外的变故或灾祸。

  3、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害辨识就是指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6、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源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如电能、有毒化学物质等。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实效故障的各种因素。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为失误和环境破坏因素。

  7、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祸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xx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安全培训课件 篇9

  1、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停电(2)验电(3)接地(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上束措施由电工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2、 高压验电的防护用品:

  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是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工作。

  3、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必须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新调换的工作岗位,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知识学习,受培训员工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安全工作中的四个一:

  各行工作中安全工作第一、安全工作中人身安全第一、各项安全措施的安全思想第一、在安全思想教育中自我保护意识第一。

  5、明确操作任务、明确操作方法、明确操作时间、明确安全措施。

  6、三熟三能

  三熟:(1)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2)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3)熟悉本岗位的现场规程和制度

  三能:(1)能分析运行中的异常情况。(2)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3)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7、安全管理的监督:

  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监督,检查日常的安全工作事项。实践表明,事故结局为轻微伤害和无伤害的事件是大量的,而导致这些事故的原因往往不被重视或习以为常。事实上轻微伤害和无伤害的背后隐藏与造成严重伤害相同的原因。因此,日常的检查工作显得非常重要,作人员的“三熟”“三能” 作中做到“四明确”

  不能流于形式,要细致、警觉,甚至对一些不起眼的,尤其是容易引起忽视的小事,更要引起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小隐患,避免大事故的发生。

  8、擦拭运转设备时的注意事项:

  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清擦试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的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9、禁止在那些地方行走或坐立:

  禁止在栏杆上岗、管道上、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10、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求: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带手套或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安全培训课件 篇10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第七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一百零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刑。

  二、新作业人员入场教育意义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工作历来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是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根据历年伤亡事故分析,90%以上的事故,都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安全工作的好坏取决于每一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为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应做到“以人为本”。坚持结合实际,精心计划,具体从职工的安全意识、职责范围和安全技术操作上下功夫。对每位技术工人,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入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把知识与技能带到职工身边,提高了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让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种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外在环境条件、不安全行为处于一种高度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每个职工都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穿绝缘防砸防穿刺鞋。

  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胶底鞋;

  熟悉所使用设备、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

  设备设施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报告车间主任处理;

  发生重大事故和重伤、轻伤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三、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安全的概念

  安全——是指免除了不可接受损害风险的一种状态。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安全是相对危险而言的,在现实条件下,实现绝对的安全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说的安全是指相对安全。安全工作就是力求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

  2、危险

  危险——是指造成事故的一种现实的或潜在的条件。

  危险源——是指存在着导致伤害、疾病或财物损失可能性的情况,是可能产生不良结果或有害结果的活动、状况或环境的潜在的或固有的特性。

  危险度——是指一项活动或一种情况下,各种危险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量度,是对失败的相对可能性的主观估计。

  3、事故 事故的概念:是一种违背意志、失去控制,不希望有的意外事件。事故是指个人或集体在为了实现某一意图而采取行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反的情况,迫使这种行动暂时或永久停止下来的事件。

  事故的分类:

  (1)记录事故: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2)未遂事故: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3)轻伤事故:轻伤是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

  (4)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或大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5)死亡事故:根据国家标准又分为四种:

  A、一般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B、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C、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29人的事故;

  D、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30人以上或者死亡10以上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按事故伤害原因分类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伤害。

  4、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引起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动作;也包括应该按照安全规程去做,而没有去做的行为。不安全行为反映了事故发生的人的方面原因。

  不安全行为分下列几类: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等);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警告并使用不安全装束。

  12、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5、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安全状态反映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方面的原因。包括物、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

  不安全状态分下列几类: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面罩、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6、安全工作的几项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谁管生产就必须在管理生产的同时,管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责任。

  2、“三同时”原则: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这一原则要求生产建设工程项目在投产使用时,必须要有相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之配套使用,使劳动条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四不放过”原则: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追究责任不放过。要求事故发生后,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教育群众,采取对策,处理责任人,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4、“三不伤害”原则: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四全管理”原则:是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管理。

  6、“3E”原则:(1)安全技术;(2)安全教育;(3)安全管理。

  7、“安全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

  8、“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于新入厂的员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首先经过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安全培训课件 篇11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信息网络安全案件、事件时有发生,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信息网络管理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技术防范水平,是做好我省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公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xx〕526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贯彻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全面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信息网络安全普及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知识,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信息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公共利益,促进信息化建设,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培训对象及组织分工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互联网服务和联网(含单位局域网)使用单位信息网络管理组织负责人、管理和技术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由各级门组织实施。在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金融、保险(含医保、社保)、统计、通信、交通(含航空)、卫生、教育、文化、科技、新闻、电信、电力等系统的单位相关人员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同时,抓好网吧等公共上网场所从业人员的普及教育培训工作。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部门,抓好本次培训工作。

  同时,将信息网络安全知识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培训内容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各级门要予以协助。

  三、培训内容与学时

  以近三年来涉及信息安全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政策措施、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发展动态、防范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和有害信息传播的管理技术措施为培训重点,结合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发展情况的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为72学时。

  根据我省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实际需要,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将组织编写《信息网络安全基础》(由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约60万字),作为此次培训的一教材。

  四、培训方式

  为克服工学矛盾,方便广大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一培训标准,提高培训质量,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教材征订、培训、考试委托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可结合实际,申报举办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省人事厅将根据工作实际将其中部分班次纳入全省高研示范班计划,并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五、培训考试

  采取网络考试的方式进行,20xx年年底前完成。考试合格的,由省公安厅、省人事厅联合发给《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人员获得从业资格的依据之一;网吧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等同于完成三年轮训一次的要求;属于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同时将其学习培训情况登记在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上(按72学时登记),计入培训总学时。

  六、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参加网络培训的具体操作办法(含培训报名、在线学习、网络考试等)请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网站查询。各地各部门(单位)应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应训人员培训报名的组织工作,并于明年年底前完成网络培训考试工作。

  (二)为保证教材质量,杜绝盗版,降低培训成本(教材发行盈余冲抵部分培训费用),提高培训质量,本次培训的教材征订、培训报名、在线学习和网络考试合并进行。培训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的复函》(闽价〔20xx〕费字46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信息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各地政府公安、人事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培训考试的组织、检查督促工作,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安全培训课件 篇12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xxxx〕10 号,下简称《决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电力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简称“三违”)行为,有效提高电力职工人员安全素质和监督管理人员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时期末,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电力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监管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电力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培训对象

  电力行业安全培训主要包括以下人员: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电力企业从业人员;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力监管机构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承担电力安全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主要内容

  1、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培训。

  (1)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及电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1)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监会2-5 号令等法规。

  (2)安全管理实践: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监督管理、电力事故事件信息报送和事故防范、自然灾害防范、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3)电力应急管理:包括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协调、社会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组织、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组织等方面内容以及案例分析。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

  3、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1)国家法律法规:包括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监会2-5 号令等。

  (2)安全监管实践:包括国内外行业监管方法研究与实践,电力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新能源安全监管、水电站大坝和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管、电力可靠性监管等内容。

  (3)信息披露和事故调查:电力事故事件信息统计、报送和调查处理等内容。

  (4)电力应急管理: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组织、应急队伍建设和电力救援组织案例分析等内容。

  4、承担电力安全培训的教师培训。

  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制度知识更新,安全管理实践、电力应急管理知识更新,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学习。培训师资一般选用法规、标准的编写人员。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电力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严格培训制度,编制培训计划,建立奖惩机制,进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电力监管机构作为安全培训的监管主体,把安全培训教育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培训工作。

  电力行业安全培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1)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必须经本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以班组长为重点的电力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有关专门的岗位操作安全培训教育。农民工应享受和企业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重点加强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2)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电监会负责组织主要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总部(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组织所辖地区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接受电监会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过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4)承担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的教师必须接受电监会组织的知识更新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承担培训工作。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xxx 年上半年):工作准备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决定》,全面把握《决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所辖地区、所属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企业安全培训实施计划,统一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加强培训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强化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为全面开展培训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xxx 年7 月-xxx 年9 月):组织实施阶段。

  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企业新任用或者招录“三项岗位”人员,要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要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地组织做好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新颁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宣贯,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弘扬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安全文化,实现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

  电力监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持证上岗情况登记普查,建立信息库。要把电力行业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要严格管理培训机构,做好证件发放和复审工作,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等行为的安全培训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要组织本单位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

  安全培训机构要落实培训质量保障责任,健全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培训大纲培训,严格学员、培训档案和培训收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要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

  第三阶段(xxx 年10 月-xxx 年12 月):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阶段。

  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自查自考制度,对自行组织的安全培训进行评估,查找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特别是要针对农民工安全培训量大、面广、各地情况差异大的实际,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研究管用实效、各具特色的农民工安全培训方法,不断提高安全培训工作水平。

  电力监管机构要根据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开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要修订完善安全培训的配套制度措施,实施有效的安全培训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要求贯彻到位、执行有力、成效明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把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要切实履行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大纲认真组织实施培训,重视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基础建设,完善保障体系。电力监管机构要发挥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从中选聘安全生产工作丰富经验的专家,充实教学力量,建立安全培训师资库。要大力发展、严格规范安全培训机构,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要严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制度。要减少对培训班的直接参与,由办培训向管培训、管考试、监督培训转变。要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开发使用针对性强的安全培训教材,特别要注重开发可读性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安全培训教材。

  (三)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各单位要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评估机制,加强对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电力监管机构要抓紧建立相应的考核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实行教考分离,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和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要强化内部建设,积极推行信息化培训,开展案例教学和互动式教学,增强培训针对性。各企业要抓好职工日常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培训效果。

  (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促进执法队伍建设。电力监管机构要认真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针对分管安全 监管负责同志岗位变化大的实际,继续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要选强配齐安全监管一线人员,分批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技能实操培训。通过全面培训,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

  安全培训课件 篇13

  1、生产车间易发的安全事故

  生产车间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有触电、坠落、被夹卷、受物体打击和火灾等,为了防止事故发生,我们应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技能。

  2、电气安全

  触电事故是指人体接触到机械设备的“带电”部分,从而产生对人体的伤害事故,且其后果一般都相关严重。生产车间里用电设备很多,每位作业人员接触电气的机会较多,故需具备和执行各项用电安全知识。

  2.1 所有设备的电气安装、检查与维修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2.2 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启动等操作,只可依本人从事的岗位所涉及的机械设备并依其操作指引进行正确操作,不可超越规定的操作权限。严禁私自操作自己目前岗位以外的电气设备。

  2.3 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的电气部分出了故障,不得私自维修,也不得带故障运行;需及时汇报自己的上级联络专业人员处理。

  2.4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将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2.5 在操作闸刀开关和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以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保险丝熔断飞溅伤人。

  2.6 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其外壳按有关安全规程,必须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并对于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一定要确保连接牢固、接地或接零的导线不得有任何断开之处,否则接地或接零就不起任何作用了。

  2.7 需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并收好电导线并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拉去以防磨损;若导线被硬物卡住,切忌硬拉以防拉断导线。

  2.8 对于电源连接必须使用符合电气安全要求的插座和插头配合使用,并确保其接触良好和插脚无裸落,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座供电。

  2.9 对于确需移动使用的设备工具如吸尘器、手动电钻等,必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并减少导线的扭曲和他物的重压或穿刺, 以防漏电的发生。

  2.10 在放置液体状物品时,应置于不易碰翻及即使碰翻而液体也不会渗入机器设备内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位置。

  2.11 在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止短路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2.12 当插头长期(一般为一年以上)插入插座,则至少每年一次拨出清扫插头处的积尘,以防止积尘引致短路和电击事故。

  3、坠落事故的防止

  坠落系指人在高处处于不安全行为和物处于不安全状态下而坠落,坠落可能导致人员重伤乃至死亡。法规规定:高度在2米以上的作业场所均为“高处”,但并不是说只有 2米以上才危险。即使从1米高处摔下来,若身体要害部位碰到利物或硬物也可能导致重伤或死亡。故在登高作业时需注意相关的安全事项。 3.1 作业人员不可站于多个小物体重叠或可以滚动的物体上从事作业,如更换日光灯不可将转椅置于工作台上作业,因挪动脚时转椅旋转致身体失去平衡而摔下来。

  3.2 原则上规定使用人字梯从事临时性的高处作业,必须确保人字梯中间有连接(避免其跨开)和四脚有防滑耐磨塑胶套,且选用高度适中的人字梯,尽量避免直接站于顶部作业。

  3.3 在高处需用大力的作业,必须控制用力不可过猛,必要时于腰间配安全带固定于固 定物体上。如在高处拆卸螺钉等用力过猛,扳手拧空致身体失衡而摔下来。

  3.4 在爬梯子时必须用一手扶着梯子,并观察梯层逐级而上;杜绝发生脚踏空而从梯上摔下。

  3.5 在高处搬运物件时,必须保证行走路线畅通无异物和不打滑并用眼观看路面,防止因物拌倒而失去平衡从高处摔下去。

  3.6 搬运大件物品上楼梯时,须逐级稳步拾级而上,杜绝因物遮挡看不见梯面而掉倒滚下楼梯。

  3.7 在拾级而下楼梯时,需眼观梯面逐级而下,杜绝因急步不看梯面或多级而下致脚踩空或滑落而从高处摔下。

  3.8 在开口处调运物品时,尽量使用护栏、保证地面不打滑、作业鞋不打滑和稳站立后方可拉动物品。杜绝物品摇摆而将人拽向开口处而致坠落。

  4、被夹卷事故的防止

  生产车间发生的被夹卷事故常发生在作业人员麻痹大意,忽视了工作中的潜在的危险。故在作业中需注意如下事项以防止被夹卷事故的发生。

  4.1 更换贴片机内物料或处理异常时,必须打开机顶盖,杜绝异常致被夹。

  4.2 在保养、维修机器和进入机器护栏内时,必须停机并设警告标示牌注明机器正处于“保养中”或“禁止开机”。

  4.3 在多人从事同一工作中,需以自问自答形式检查危险,并执行手示呼叫确认安全。

  4.4 作业人员须依公司规定戴好工帽、收拢头发于工帽内和将工衣袖口扎好等,防止运动部件夹卷头发和衣服以对人体的伤害事故。

  4.5 在搬运和堆放四角规整的物品时,需小心轻放,逐端抬起或放下后,将手逐渐伸入底部或移出边缘再抬起或放下;防止手指被夹伤。

  5、物体打击的防止

  物体打击事故系被飞溅或落下的物体击中人体而导致的事故。故需在工作中注意如下事项以防止物体打击人体事故的发生。

  5.1 物体在堆放时,必须逐层堆放,相近两层物体需交叉兼压而不直接向上叠加;并依其重量所规定的限制高度堆放,防止其散塌、倾倒致打击事故。

  5.2 物品取用时采用逐层下减搬运,防止单列取用致某列高高单独放置而产生倾倒发打击事故 。

  5.3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需将物品或工具放置于安全处,使用和更换工具时,小心轻放并确保手执稳而杜绝跌落而致打击事故。

  5.4 拆装物件时,需一手扶助物体或用其它物体支撑,另一只手进行操作,杜绝物件跌落打击人体。

  5.5 人与人之间传递物品原则上要求亲手传递,在确认接物者已拿稳后传物者才松手;禁止从远处抛物和投掷物体。

  5.6 在物品吊运现场,吊勾上的吊绳必须锁紧,并禁止人员在吊运物体的运行路线下站立和从事其他作业。

  6、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措施

  生产车间我们已常使用一些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酒精、松香、油漆和洗板水等等,在使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一旦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极易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等,给工厂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防火防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们作为公司的一员,都必须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6.1 依厂规严禁在生产车间吸烟,在吸烟区域严禁乱扔烟头。

  6.2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中必须用规定的密封容器存放,并准确保证易于识别,严禁使用矿泉水瓶盛放任何物品。

  6.3 在工作现场使用明火作业,需汇报生产经理批准并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4 不要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使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如手机、焊接机和电磨机等。

  6.5 生产车间布置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应随时检查,并学习和掌握其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任何人员在未发生火灾时任意开封、调整存放位置等。

  6.6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应专门规划远离电源箱、机器设备的区城,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管理。

  6.7 严禁任何人员使用天腊水清洗车间地面和机器设备。

  7、电梯安全

  电梯在使用、保养的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安全问题:

  7.1 必须依建立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执行,设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检修。

  7.2 生产用电梯只可载运物品,并保证物品稳定放置,若放于叉车上则应将叉车放低让卡板直接与电梯面接触;禁止任何人员搭乘电梯。

  7.3 发现电梯运行异常应停止使用,立即汇报上级联络电梯维修管理人员检修,禁止电梯带故障运行和私自检修。

  7.4 严禁在电梯内抽烟和打闹嘻戏,不可随意乱动电梯内的开关。

  7.5 发生火灾时不能乘座电梯,应从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6 电梯运送物品的单次重量不准超出其额定允许载重量。

  8、叉车使用安全

  由于叉车运载物多和有手动或电动操作,且常在较小空间里搬运物品,故需特别重视如下安全措施的执行:

  8.1 在使用之前和用完后,需对其进行检查:运动轮转动是灵活、升降是否灵活等,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上级安排检修,严禁让叉车带故障运行。

  8.2 叉车必须由经过操作培训的专门人员进行使用,禁止其他人员私自开启使用。

  8.3 叉车上放置的物品重量必须小于其允许载重量。若单个(或批或件)物品过重,则需多台叉车均匀分载重量进行搬运;或8.4 若使用卡板盛物品运输,则需使用适当尺寸的卡板,并尽量使叉车的叉幅尽量宽大,以保证其安全稳定。

  8.5 在堆放物品时需确认无松驰,并用专用带或绳进行捆梆,防止搬运中松散坍塌。

  8.6 叉车上放置的物品需保证其位置和重量有良好的平衡性。

  8.7 绝对不能在倾斜的路面上升举物品,在转弯、上坡和下坡时必须小心操作,必要时降低搬运速度和使用其它加固方法予以确保安全,以防止物品于叉车上倾倒和伤害人体。

  8.8 严禁人员在叉车升举臂下作业,并不可将手足伸入固定柱间稳定物品。

  8.9 在搬运物品时,尽量减低叉车举伸物品的高度以降低其重心,增大其稳定性。

  8.10 叉车的启与停需逐步进行杜绝速度过快而引发的异常,搬运过程中随时检查运行区域有无其他作业人员和异物挡道。

  8.11 搬运物品时必须留意运行道路情况,严控速度以防止撞向机器设备、墙壁和门;在转弯和较滑地面尤其注意降低车速。

  8 12 叉车在运动过程中,严禁人员站于其上和搭乘人员。

  8.13 叉车搬运物品进门、电梯等空间固定的位置时,需注意物品的宽度和高度不能超出该门的尺寸,防止撞坏门和引致物品倾斜乃至倒塌损坏。

  8.14 转弯时确认另一面无人员和异物阻挡,并尽量以较大的弧度转弯;同时留意叉车尾部与墙角等的碰撞。

  8.15 在天桥或阳台上用叉车搬运物品时,既要考虑物品的重量,又要考虑叉车的自重,需确保两者之和小于天桥或阳台的允许承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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